第二章 神话版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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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嗝!”
终于,傅乂肉体很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然后再次灌了一大口水之后,这才结束了略显贪婪的进食,和此身记忆的读取。
心头不免有些沉重。
刚刚那种穿越者万事万物尽在掌中的信心一泄而空,一滴不剩,空空荡荡的,好不难受。
在初步融合的记忆之中,这个炎汉已经极其不正常了。锻体、养气、孕神、命魂、妖兽、神魔,这些名词只是听听就让他充满了担忧。
恐惧,来源于未知。
当熟悉的历史变得面目全非之后,世界观就崩塌了。
眼高手低的键盘侠立刻陷入无从下手、茫然失措的境地。
‘副本难度呈指数上升啊!我的云、我的亮、我的瑜……我拿什么去收了你们?退而求其次找个主公辅佐倒也行,但跟着黄书实在太颠沛流离了,入东吴的话,那里是江东世家的聚集地,排外啊!难道让我去和人妻曹混?’
‘其实,这样也好!修行!说不定我能反杀……不对,我能抱得女神归呢!’
‘船到桥头自然直,先想着怎么解决眼前的危机吧!’
‘差点斩我头而去的……’
‘匈奴!’
收起纷纷扰扰的思绪,抬眼看向围拢在四周的众人,毕竟……自己可是这支商队名义上的首领。
傅氏灵州一支的家主!
身边离得最近的便是那位醒来第一眼见到的刀疤脸中年人。
只见他身披暗红色的铁札甲,甲上满是刀劈箭凿的痕迹,亦有血液残留氧化后的黑色污渍,一看便是经历过生死搏斗。
他腰间悬着的乃是一柄乌沉沉的环首刀,虽然是盘膝跪坐在火堆旁,但他的左手始终按在剑上,随时准备出鞘的架势。
此刻,他正面无表情的用一根小树枝在地上钩画着什么,时不时的看傅乂一眼,眼神中满是愁容。
“洪兴叔,我没事了!”
李代桃僵、借尸还魂的傅乂镇定地说道,声音犹如公鸭,同时伸手摸着脖子。
按照记忆,导致昏迷的,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遭遇战,匈奴骑士的那一刀若是劈实了,此刻,必然已经是斩其首而去,按照匈奴人的规矩向部族的首领兑换了一壶劣酒,喝得正酣!
咦!
我这大好头颅在匈奴人的手中竟然只值一壶酸涩的劣酒,嘿嘿!
按照记忆,一颗匈奴骑士的首级,在前汉孝武时可是实打实值五万钱的。
即便匈奴这个百蛮大国自武帝以来被连续爆锤,又被小弟鲜卑插了刀,现在已经退到了西域以西,远离了东方的历史舞台,斩下一颗脑袋的军功大幅度贬值,那也能去汉军军营里领万钱的。
所以,自汉以来,才有那么多的汉儿抛头颅洒热血,开拓边疆,凿空西域,顺便向草原上的老兄弟借个头去领赏钱,领军功。
两百多年的时间,以平民身份马上封侯的比比皆是。
这是个让人呼啸呐喊的昂扬时代,英雄层出不穷,以无所畏惧的勇气,掀翻了骑在头上的匈奴。
傅乂摸着脖子,不免露出一抹苦笑。
一将功成万骨枯,悔教夫婿觅封侯啊!
自己这具身体即便侥幸得脱,也是被那匈奴骑士的余力所伤,其实……若无自己夺舍,也还是死了。
不过留个全尸罢了!
立刻,那被傅乂称作“洪兴叔”,全名陈勃、字洪兴的中年人放下手里的胡杨树枝,俯身下拜,郑重道:“少主,我尝闻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如今君子已经身处险地,若是亲身犯险,每战当先,有个半点闪失,如何去面对九泉之下的傅公!”
不等傅乂伸手将他扶起,陈洪兴继续道:“君子尚未加冠,虽有义阳侯之勇,但终究修行日浅。洪兴从傅公而游二十三载,尚未老迈,亦修得几分武力。此次傅氏重入西域招募的勇士,无不是一汉当五胡的好汉。足可保君子全身而退……”
傅乂默然了一下,很快弄明白了人物关系。
义阳侯,傅介子是也!
班超有句流传千古的话:大丈夫无他志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西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研间乎?
遂投笔从戎,随窦固出击北匈奴,又奉命出使西域,在三十一年的时间里,收服了西域五十多个国家,成就了班定远的赫赫威名。
而在两百多年前,汉武帝驾崩没过几年,在霍光麾下当马官,领了一道诏书,招揽了二十来个恶少年、施刑士、轻侠去西域出使的傅介子也没有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就是凭借一己之力,在楼兰皇宫里用旌节杖捅杀了勾结匈奴的楼兰王,斩其头悬于长安北阙,另立在汉的楼兰质子为王,降服楼兰国俯首称臣,为华夏在西域法理上的“自古以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而傅介子,便是傅氏先祖。
直到王莽新朝被灭后,炎汉再立,义阳侯的爵位才被消去。
如今,傅氏在凉州、在西域,已经活跃了两百多年,乃北地大族,郡望之所在。
陈洪兴口中的傅公,正是傅乂之父,年轻时任侠仗义,持三尺之剑踏遍长安以西的万里疆域,乃是一群恶少年、轻侠的老大哥,在羌人中亦很有名望。
三十而立之年,幡然悔悟,开始齐家,用十数年的时间,开拓了南疆一线的丝绸之路,经营马匹、美玉、香料等物。
可惜,三年前练功出了岔子,崩血而亡,留下了独子傅乂。
好在有忠心耿耿的“小弟”陈洪兴发誓效忠,一众义气兄弟虽然大多散了,但家业犹在,人脉犹在。
三年后,傅乂十七,重建商队,来到西域,开始为重掌家族产业而努力。
可惜,天不如人愿,大股匈奴骑兵出现在了西域南疆不应该出现的地方。
然后……
傅乂脸上露出尴尬的神色,这具身体,按照虚岁来算也不过才是十七罢了。但天性任侠尚武,与义阳侯看似类同,但其实差得太远。
只有鲁莽,少了智慧。
看到匈奴人杀过来,激动之下立刻提枪冲杀而战。
结局不言而喻,他不是七进七出的赵子龙,也不是逍遥津上的张八百。
傅乂扶起陈洪兴,朝着他以及周围甲士一拜,环视左右,悲痛道:“洪兴叔,诸位叔伯大哥,乂侥幸得生,全赖诸君死战,乂,没齿难忘。只是可惜,害了三位兄弟埋骨他乡,此乃乂之罪也。”
立刻,一群大老爷们七嘴八舌瓮声说道。
“刀口上讨生活,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少君莫要自责,那一战,若非少君死战,岂能让匈奴狗胆寒,这才不敢紧逼我等啊。而且,只少君便捅死了三个匈奴狗,也算为战死的兄弟报了仇。”
“少东家给的赏金和抚恤金可是不少,足可让三家过活,撑到长子成年了。若非傅氏招揽,大灾年我等妻儿还不知怎么活下去。”
“这年头闯西域,哪有不死人的。”
“陈兄放心,少君放心,我等必护少君安全返回凉州……”
“话说回来,匈奴近百骑突然到了于阗国,祸乱南疆,长吏和戊己校尉得到消息必发兵前来,其实……陈管事大可不必太过担忧。”
“哎!”
陈洪兴长叹一声,手指地上勾勒出来的粗犷地形图,说道:“我随傅公七入西域,这于阗国来了五次,对此地的地理山川倒也算是熟知一二。诸位且看,这里是西域长吏府所驻的鄯善国,这里是于阗国……拘弥国在东方一点的位置……我等昨晚一番奔波,却是向着西南方向跑了三百里。想要回凉州,少不得还可能碰到匈奴人……远水解不了近渴。”
“那就杀回去,匈奴狗头还能值万钱!”
“对,死战!”
一晚上跑了三百里?
傅乂首先便愣了一下,然后认真的看着、听着。
于阗国便是后世的和田,拘弥国在东边一点,鄯善国就远了,中间隔着精绝、且末……大概一千五百公里的样子……
西域历史、地理、文化,虽然算不得精通,但为了自驾游,却也好好查阅了一遍,尚有些印象。
但,这可是神话版炎汉啊!
位置还是那个位置,但距离,可就远了。整个世界,足足放大了数倍。
偌大的西域,数万里的疆域,绵绵不尽的大漠黄沙占据了大半,巍峨的昆仑山、天山直插天宇,飞鸟不能度。
这是未知的世界!
傅乂细细思考了一番,问道:“洪兴叔,匈奴人突然深入于阗拘弥一带,必有所图!”
陈勃沉默了一下,这才说道:“少主,你说得对。于阗与拘弥二国之间,积怨已深,国王都杀了好几任,若非大汉扶持,拘弥国早就被吞并了。这次匈奴人出现,必是挑动两国之间的矛盾,祸乱一隅,好从中牟利。这不是我等能够应付得了的,乃是军国大事。此地不可久留,速走!”
“对对,速将此地消息传给西域长吏府。”
“老伙计们已经喂饱了……”
“风紧扯呼!”
傅乂这个伤员恢复了过来,马和人都休息好了,是时候快马加鞭向东方退去了。
众人覆盖了火堆,牵来吃得饱饱的马匹,整备好长短兵器弓弩箭矢。
傅乂在陈洪兴的帮衬下穿戴好铁札甲,腰悬古朴的家传八面汉剑,一表人才,英姿煞爽。
来到马队前,不禁拍了拍马屁,这些马着实不同寻常,在晨光之中喷着强烈的白气,四蹄不耐烦地敲打着地面,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
日行千里,夜行八百。
不过稀疏平常之流。
顶级好马,甚至能御风而行,自生防御鳞甲,日行三千里都不在话下。
“好马!”
傅乂吸收了身体的记忆,本能地一跃而上,熟悉了一下骑术之后,伸手刚掂量了一下挂在马身侧的长枪,便被众人簇拥着朝着东方奔驰而去。
…………
“武祖傅介子,初为平乐监,使持节,诛斩楼兰王安归首,悬之北阙,以之封侯!”——《旧夏书》.卷一.本纪第一
终于,傅乂肉体很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然后再次灌了一大口水之后,这才结束了略显贪婪的进食,和此身记忆的读取。
心头不免有些沉重。
刚刚那种穿越者万事万物尽在掌中的信心一泄而空,一滴不剩,空空荡荡的,好不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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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难度呈指数上升啊!我的云、我的亮、我的瑜……我拿什么去收了你们?退而求其次找个主公辅佐倒也行,但跟着黄书实在太颠沛流离了,入东吴的话,那里是江东世家的聚集地,排外啊!难道让我去和人妻曹混?’
‘其实,这样也好!修行!说不定我能反杀……不对,我能抱得女神归呢!’
‘船到桥头自然直,先想着怎么解决眼前的危机吧!’
‘差点斩我头而去的……’
‘匈奴!’
收起纷纷扰扰的思绪,抬眼看向围拢在四周的众人,毕竟……自己可是这支商队名义上的首领。
傅氏灵州一支的家主!
身边离得最近的便是那位醒来第一眼见到的刀疤脸中年人。
只见他身披暗红色的铁札甲,甲上满是刀劈箭凿的痕迹,亦有血液残留氧化后的黑色污渍,一看便是经历过生死搏斗。
他腰间悬着的乃是一柄乌沉沉的环首刀,虽然是盘膝跪坐在火堆旁,但他的左手始终按在剑上,随时准备出鞘的架势。
此刻,他正面无表情的用一根小树枝在地上钩画着什么,时不时的看傅乂一眼,眼神中满是愁容。
“洪兴叔,我没事了!”
李代桃僵、借尸还魂的傅乂镇定地说道,声音犹如公鸭,同时伸手摸着脖子。
按照记忆,导致昏迷的,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遭遇战,匈奴骑士的那一刀若是劈实了,此刻,必然已经是斩其首而去,按照匈奴人的规矩向部族的首领兑换了一壶劣酒,喝得正酣!
咦!
我这大好头颅在匈奴人的手中竟然只值一壶酸涩的劣酒,嘿嘿!
按照记忆,一颗匈奴骑士的首级,在前汉孝武时可是实打实值五万钱的。
即便匈奴这个百蛮大国自武帝以来被连续爆锤,又被小弟鲜卑插了刀,现在已经退到了西域以西,远离了东方的历史舞台,斩下一颗脑袋的军功大幅度贬值,那也能去汉军军营里领万钱的。
所以,自汉以来,才有那么多的汉儿抛头颅洒热血,开拓边疆,凿空西域,顺便向草原上的老兄弟借个头去领赏钱,领军功。
两百多年的时间,以平民身份马上封侯的比比皆是。
这是个让人呼啸呐喊的昂扬时代,英雄层出不穷,以无所畏惧的勇气,掀翻了骑在头上的匈奴。
傅乂摸着脖子,不免露出一抹苦笑。
一将功成万骨枯,悔教夫婿觅封侯啊!
自己这具身体即便侥幸得脱,也是被那匈奴骑士的余力所伤,其实……若无自己夺舍,也还是死了。
不过留个全尸罢了!
立刻,那被傅乂称作“洪兴叔”,全名陈勃、字洪兴的中年人放下手里的胡杨树枝,俯身下拜,郑重道:“少主,我尝闻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如今君子已经身处险地,若是亲身犯险,每战当先,有个半点闪失,如何去面对九泉之下的傅公!”
不等傅乂伸手将他扶起,陈洪兴继续道:“君子尚未加冠,虽有义阳侯之勇,但终究修行日浅。洪兴从傅公而游二十三载,尚未老迈,亦修得几分武力。此次傅氏重入西域招募的勇士,无不是一汉当五胡的好汉。足可保君子全身而退……”
傅乂默然了一下,很快弄明白了人物关系。
义阳侯,傅介子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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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投笔从戎,随窦固出击北匈奴,又奉命出使西域,在三十一年的时间里,收服了西域五十多个国家,成就了班定远的赫赫威名。
而在两百多年前,汉武帝驾崩没过几年,在霍光麾下当马官,领了一道诏书,招揽了二十来个恶少年、施刑士、轻侠去西域出使的傅介子也没有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就是凭借一己之力,在楼兰皇宫里用旌节杖捅杀了勾结匈奴的楼兰王,斩其头悬于长安北阙,另立在汉的楼兰质子为王,降服楼兰国俯首称臣,为华夏在西域法理上的“自古以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而傅介子,便是傅氏先祖。
直到王莽新朝被灭后,炎汉再立,义阳侯的爵位才被消去。
如今,傅氏在凉州、在西域,已经活跃了两百多年,乃北地大族,郡望之所在。
陈洪兴口中的傅公,正是傅乂之父,年轻时任侠仗义,持三尺之剑踏遍长安以西的万里疆域,乃是一群恶少年、轻侠的老大哥,在羌人中亦很有名望。
三十而立之年,幡然悔悟,开始齐家,用十数年的时间,开拓了南疆一线的丝绸之路,经营马匹、美玉、香料等物。
可惜,三年前练功出了岔子,崩血而亡,留下了独子傅乂。
好在有忠心耿耿的“小弟”陈洪兴发誓效忠,一众义气兄弟虽然大多散了,但家业犹在,人脉犹在。
三年后,傅乂十七,重建商队,来到西域,开始为重掌家族产业而努力。
可惜,天不如人愿,大股匈奴骑兵出现在了西域南疆不应该出现的地方。
然后……
傅乂脸上露出尴尬的神色,这具身体,按照虚岁来算也不过才是十七罢了。但天性任侠尚武,与义阳侯看似类同,但其实差得太远。
只有鲁莽,少了智慧。
看到匈奴人杀过来,激动之下立刻提枪冲杀而战。
结局不言而喻,他不是七进七出的赵子龙,也不是逍遥津上的张八百。
傅乂扶起陈洪兴,朝着他以及周围甲士一拜,环视左右,悲痛道:“洪兴叔,诸位叔伯大哥,乂侥幸得生,全赖诸君死战,乂,没齿难忘。只是可惜,害了三位兄弟埋骨他乡,此乃乂之罪也。”
立刻,一群大老爷们七嘴八舌瓮声说道。
“刀口上讨生活,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少君莫要自责,那一战,若非少君死战,岂能让匈奴狗胆寒,这才不敢紧逼我等啊。而且,只少君便捅死了三个匈奴狗,也算为战死的兄弟报了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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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匈奴近百骑突然到了于阗国,祸乱南疆,长吏和戊己校尉得到消息必发兵前来,其实……陈管事大可不必太过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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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杀回去,匈奴狗头还能值万钱!”
“对,死战!”
一晚上跑了三百里?
傅乂首先便愣了一下,然后认真的看着、听着。
于阗国便是后世的和田,拘弥国在东边一点,鄯善国就远了,中间隔着精绝、且末……大概一千五百公里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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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可是神话版炎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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偌大的西域,数万里的疆域,绵绵不尽的大漠黄沙占据了大半,巍峨的昆仑山、天山直插天宇,飞鸟不能度。
这是未知的世界!
傅乂细细思考了一番,问道:“洪兴叔,匈奴人突然深入于阗拘弥一带,必有所图!”
陈勃沉默了一下,这才说道:“少主,你说得对。于阗与拘弥二国之间,积怨已深,国王都杀了好几任,若非大汉扶持,拘弥国早就被吞并了。这次匈奴人出现,必是挑动两国之间的矛盾,祸乱一隅,好从中牟利。这不是我等能够应付得了的,乃是军国大事。此地不可久留,速走!”
“对对,速将此地消息传给西域长吏府。”
“老伙计们已经喂饱了……”
“风紧扯呼!”
傅乂这个伤员恢复了过来,马和人都休息好了,是时候快马加鞭向东方退去了。
众人覆盖了火堆,牵来吃得饱饱的马匹,整备好长短兵器弓弩箭矢。
傅乂在陈洪兴的帮衬下穿戴好铁札甲,腰悬古朴的家传八面汉剑,一表人才,英姿煞爽。
来到马队前,不禁拍了拍马屁,这些马着实不同寻常,在晨光之中喷着强烈的白气,四蹄不耐烦地敲打着地面,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
日行千里,夜行八百。
不过稀疏平常之流。
顶级好马,甚至能御风而行,自生防御鳞甲,日行三千里都不在话下。
“好马!”
傅乂吸收了身体的记忆,本能地一跃而上,熟悉了一下骑术之后,伸手刚掂量了一下挂在马身侧的长枪,便被众人簇拥着朝着东方奔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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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祖傅介子,初为平乐监,使持节,诛斩楼兰王安归首,悬之北阙,以之封侯!”——《旧夏书》.卷一.本纪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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