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七十三章 第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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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才是故事的主角,一众书迷们继续往下面看。
小斯坦弗说那个叫做福尔摩斯的家伙,找到了几间好房子,但是价格很贵,他自己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人和他一起合租。
华生表示,他愿意去见一见,那个叫做福尔摩斯的家伙,如果合适的话,他愿意和福尔摩斯合租。
于是,小斯坦弗带着华生,在一所大医学院的化验室里,见到了福尔摩斯。
当时的福尔摩斯正因为发现一种试剂,而显得非常的高兴。
小斯坦弗介绍两人认识之后,福尔摩斯仅仅只看了华生一眼,便非常肯定的说出了,华生曾经到过什么地方?
这让华生感到非常的惊讶。
小斯坦弗则说,这便是福尔摩斯特别的地方之一,他总是能够很轻易的看出许多的东西。
福尔摩斯千呼万唤始出来,而这刚一出场,便迅速将所有的书迷深深吸引。
所有的书迷们变得兴奋又激动,他们的判断果然没有错,李凡这部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品,果然不是一部简单的作品。
主角福尔摩斯,或者说侦探福尔摩斯刚一出场,就已经展现出了他的不凡,已经牢牢抓住了书迷们的心,让书迷们迫不及待的要往下看。
在相互认识一番,且知道华生的来意之后,福尔摩斯说他在贝克街上,看中了一所公寓式的房子,适合两个人合租。
华生欣然同意,两人约好第二天一起去看房子。
第二天,两人再一次见面,并且去到了贝克街上看房子,福尔摩斯看中的公寓式的房子,在贝克街的221b号。
看完之后,华生对房子也非常满意,就这样,两人住进了贝克街221b号公寓。
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华生对福尔摩斯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
他发现福尔摩斯在某些方面的知识,丰富的惊人,但在某些方面的知识,也同样疲乏的惊人,甚至是一无所知。
福尔摩斯解释说,那是因为他所掌握的知识,都是对他有用的,那些对他没用的知识,他根本不会去掌握,即便是掌握了,也要尽力去忘掉。
因为他认为一个人脑子的容量是有限的,不应该把那些对他毫无作品的东西装进去。
华生将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做了一个概括。
文学知识——无。
哲学知识——无。
天文学知识——无。
政治学知识——浅薄。
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的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不过,能够一眼分辨出不同的土质。
化学知识——精深。
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惊险文学——很广博,似乎对近一个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小提琴拉得很好,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关于兰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这样的福尔摩斯再一次让所有的书迷们啧啧称奇,他们对于福尔摩斯的兴趣,也同样越来越浓。
看到这里的时候,算是将整部作品的故事背景交代完了。
那么,既然是侦探小说,那就一定会有案件发生,一众书迷们对于即将发生的案件充满期待。
他们已经迫不及待的,要看一看神奇的福尔摩斯,是如何解决案件的了?
而他们并没有等待多久,果然有了案件。
一天清晨,伦敦警茶厅的侦探葛莱森,来信邀请福尔摩斯帮助他侦察一起凶杀案。
案子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一所无人居住的房屋里。死者衣着整齐,身无伤痕,从其口袋里的名片上得知,他叫锥伯,是米国人。
福尔摩斯邀请华生一起去了出事地点,到达出事地点之后,福尔摩斯并没有立即去查看尸体。
而是先仔细的观察了,被其他人忽视,且不认为会有什么作用的,路面上的车辙印、草地上的脚印,和屋外的环境以及屋内的布置等等,最后才去看尸体。
……
接下来,福尔摩斯通过各种细致入微的观察之后判断,死者是服毒身亡。
该案件是仇杀或者情杀,并推理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型、外貌习惯以及职业。
后来,死者的秘书兼同伴斯坦节逊也死了,是被同一个凶手用刀刺入心脏而亡。
再经过一些列的推理判断,在所有人都还在云里雾里的时候,福尔摩斯却已经敏锐的,捕捉到了凶手的信息。
福尔摩斯两次设计,终于让凶手自投罗网,他亲手抓住了凶手,一位名叫做候波的,来自米国的车夫。
之后,侯波讲述了他杀人的原因。
他深爱着,也深爱着他的女人露茜,以及露茜的养父约翰,曾经在沙漠中被摩门教救起,从此在摩门教生活。
一天,摩门教的首领来通知约翰,命令他的女儿露茜,在两个摩门教长老的儿子锥伯,和斯坦节逊之中挑选一个做丈夫,并给她一个月的考虑时间。
锥伯和斯坦节逊都已经有了好几个妻子,约翰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为妾,便托人带信给侯波,让侯波回来营救他们。
侯波从远方赶回,他悄悄救走了约翰和露茜。
然而,在一天之后,侯波去打猎回来,却发现摩门教人已经追上了他们,并且杀死了约翰,抢走了露茜。
侯波悲痛欲绝,后来又打听到,露茜被锥伯抢去强行成了亲,只过了一个月就忧郁而死。
从此,侯波踏上了复仇之路。
侯波和他的两个仇人,锥伯和斯坦节逊上演了一场,长达十几年的追逐复仇游戏。
最后,在浪敦城里,侯波终于先后成功的,杀死了锥伯和斯坦节逊。
而此时的侯波也已经身患重病,在被抓不久之后,就因为死在了监狱里。
……
一众书迷们彻底的,沉入了整个案件之中。
他们脸上的表情不停的变换着,有疑惑、不解、皱眉深思、惊讶、不敢相信、恍然大悟等等,相当的丰富多彩。
过了好久好久之后,他们终于将整个案件看完,也看完了这一部叫做《血字的研究》的作品。
而看完之后,所有的书迷们都完全沉浸在惊喜、兴奋与震撼当中。
整个案件繁琐复杂,扑朔迷离,当凶手中了福尔摩斯的计,从而自投罗网,被福尔摩斯亲手抓住的时候,所有人都还处在迷雾当中。
不明白福尔摩斯抓住的那个人,为什么会是凶手?福尔摩斯到底是如何知道,他就是凶手的?
这里的“所有人”,既包括作品中出现的,除了福尔摩斯之外的所有人物角色,也包括所有看书的书迷们。
随后,福尔摩斯将自己的推理过程,一一详细的向着众人解释,众人听完之后才恍然大悟。
这个时候,众人才明白,那些在他们看来,都是非常正常的微不足道的痕迹,在福尔摩斯的眼里,却往往是发现凶手犯罪手段的关键。
福尔摩斯强大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在案件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所有的书迷们,在明白了整个案件的真相,以及见识了福尔摩斯那些精妙细微的观察,精彩至极的推理之后,对于福尔摩斯突然变得十分的喜欢和崇拜。
……
小斯坦弗说那个叫做福尔摩斯的家伙,找到了几间好房子,但是价格很贵,他自己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人和他一起合租。
华生表示,他愿意去见一见,那个叫做福尔摩斯的家伙,如果合适的话,他愿意和福尔摩斯合租。
于是,小斯坦弗带着华生,在一所大医学院的化验室里,见到了福尔摩斯。
当时的福尔摩斯正因为发现一种试剂,而显得非常的高兴。
小斯坦弗介绍两人认识之后,福尔摩斯仅仅只看了华生一眼,便非常肯定的说出了,华生曾经到过什么地方?
这让华生感到非常的惊讶。
小斯坦弗则说,这便是福尔摩斯特别的地方之一,他总是能够很轻易的看出许多的东西。
福尔摩斯千呼万唤始出来,而这刚一出场,便迅速将所有的书迷深深吸引。
所有的书迷们变得兴奋又激动,他们的判断果然没有错,李凡这部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品,果然不是一部简单的作品。
主角福尔摩斯,或者说侦探福尔摩斯刚一出场,就已经展现出了他的不凡,已经牢牢抓住了书迷们的心,让书迷们迫不及待的要往下看。
在相互认识一番,且知道华生的来意之后,福尔摩斯说他在贝克街上,看中了一所公寓式的房子,适合两个人合租。
华生欣然同意,两人约好第二天一起去看房子。
第二天,两人再一次见面,并且去到了贝克街上看房子,福尔摩斯看中的公寓式的房子,在贝克街的221b号。
看完之后,华生对房子也非常满意,就这样,两人住进了贝克街221b号公寓。
相处一段时间之后,华生对福尔摩斯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
他发现福尔摩斯在某些方面的知识,丰富的惊人,但在某些方面的知识,也同样疲乏的惊人,甚至是一无所知。
福尔摩斯解释说,那是因为他所掌握的知识,都是对他有用的,那些对他没用的知识,他根本不会去掌握,即便是掌握了,也要尽力去忘掉。
因为他认为一个人脑子的容量是有限的,不应该把那些对他毫无作品的东西装进去。
华生将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做了一个概括。
文学知识——无。
哲学知识——无。
天文学知识——无。
政治学知识——浅薄。
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的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不过,能够一眼分辨出不同的土质。
化学知识——精深。
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惊险文学——很广博,似乎对近一个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小提琴拉得很好,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关于兰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这样的福尔摩斯再一次让所有的书迷们啧啧称奇,他们对于福尔摩斯的兴趣,也同样越来越浓。
看到这里的时候,算是将整部作品的故事背景交代完了。
那么,既然是侦探小说,那就一定会有案件发生,一众书迷们对于即将发生的案件充满期待。
他们已经迫不及待的,要看一看神奇的福尔摩斯,是如何解决案件的了?
而他们并没有等待多久,果然有了案件。
一天清晨,伦敦警茶厅的侦探葛莱森,来信邀请福尔摩斯帮助他侦察一起凶杀案。
案子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一所无人居住的房屋里。死者衣着整齐,身无伤痕,从其口袋里的名片上得知,他叫锥伯,是米国人。
福尔摩斯邀请华生一起去了出事地点,到达出事地点之后,福尔摩斯并没有立即去查看尸体。
而是先仔细的观察了,被其他人忽视,且不认为会有什么作用的,路面上的车辙印、草地上的脚印,和屋外的环境以及屋内的布置等等,最后才去看尸体。
……
接下来,福尔摩斯通过各种细致入微的观察之后判断,死者是服毒身亡。
该案件是仇杀或者情杀,并推理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型、外貌习惯以及职业。
后来,死者的秘书兼同伴斯坦节逊也死了,是被同一个凶手用刀刺入心脏而亡。
再经过一些列的推理判断,在所有人都还在云里雾里的时候,福尔摩斯却已经敏锐的,捕捉到了凶手的信息。
福尔摩斯两次设计,终于让凶手自投罗网,他亲手抓住了凶手,一位名叫做候波的,来自米国的车夫。
之后,侯波讲述了他杀人的原因。
他深爱着,也深爱着他的女人露茜,以及露茜的养父约翰,曾经在沙漠中被摩门教救起,从此在摩门教生活。
一天,摩门教的首领来通知约翰,命令他的女儿露茜,在两个摩门教长老的儿子锥伯,和斯坦节逊之中挑选一个做丈夫,并给她一个月的考虑时间。
锥伯和斯坦节逊都已经有了好几个妻子,约翰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为妾,便托人带信给侯波,让侯波回来营救他们。
侯波从远方赶回,他悄悄救走了约翰和露茜。
然而,在一天之后,侯波去打猎回来,却发现摩门教人已经追上了他们,并且杀死了约翰,抢走了露茜。
侯波悲痛欲绝,后来又打听到,露茜被锥伯抢去强行成了亲,只过了一个月就忧郁而死。
从此,侯波踏上了复仇之路。
侯波和他的两个仇人,锥伯和斯坦节逊上演了一场,长达十几年的追逐复仇游戏。
最后,在浪敦城里,侯波终于先后成功的,杀死了锥伯和斯坦节逊。
而此时的侯波也已经身患重病,在被抓不久之后,就因为死在了监狱里。
……
一众书迷们彻底的,沉入了整个案件之中。
他们脸上的表情不停的变换着,有疑惑、不解、皱眉深思、惊讶、不敢相信、恍然大悟等等,相当的丰富多彩。
过了好久好久之后,他们终于将整个案件看完,也看完了这一部叫做《血字的研究》的作品。
而看完之后,所有的书迷们都完全沉浸在惊喜、兴奋与震撼当中。
整个案件繁琐复杂,扑朔迷离,当凶手中了福尔摩斯的计,从而自投罗网,被福尔摩斯亲手抓住的时候,所有人都还处在迷雾当中。
不明白福尔摩斯抓住的那个人,为什么会是凶手?福尔摩斯到底是如何知道,他就是凶手的?
这里的“所有人”,既包括作品中出现的,除了福尔摩斯之外的所有人物角色,也包括所有看书的书迷们。
随后,福尔摩斯将自己的推理过程,一一详细的向着众人解释,众人听完之后才恍然大悟。
这个时候,众人才明白,那些在他们看来,都是非常正常的微不足道的痕迹,在福尔摩斯的眼里,却往往是发现凶手犯罪手段的关键。
福尔摩斯强大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在案件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所有的书迷们,在明白了整个案件的真相,以及见识了福尔摩斯那些精妙细微的观察,精彩至极的推理之后,对于福尔摩斯突然变得十分的喜欢和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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