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10. 三十七年前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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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这家蔬菜店,走了两步,絮雨捂住脸,周金儒能从她的指缝间看见红红的脸蛋。
“阿光先生,我刚刚的样子是不是特别丑?”
“怎么会,你那么好看,哪点丑了?”
絮雨稍稍挪开一点手指,用右眼偷偷看过来,小心翼翼道:“真的?”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姑娘语气里带着苦恼:“可是我说了很多没头没尾的话啊。”
这一点,周金儒倒是有几分好奇:“你说的那些都是你的记忆么?”
“是啊,阿光先生,我总是会在某个地方想起一些模糊的记忆,就像刚刚,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些画面。”
“那……”
絮雨轻轻笑道:“你是不是想说我有没有看医生?我就是医生啊,我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那些模糊的记忆都是我忘掉的,再也无法想起来。”
她会忘记一些事情,尽管不想忘记,拼命也要记住,但每一次都会忘记。
即便用笔和纸写下来;
即便委托别人来提醒;
即便用力拍打自己头;
用尽一切办法,她都会忘记全部事情,在意的事情,在意的人,一件不剩,再也想不起来。
连同她自己是谁,也一起忘掉。
这大概就是命运吧。
“你觉得自己来过这里,并且居住过一段时间,就打算故地重游?”
第一次见面时,絮雨就是这么说的,现在看来,她的目的也是如此。
周金儒的问题让絮雨陷入沉默,她仔细观察着周金儒的脸,情绪开始波动,应该是在下决心。
“絮雨小姐,我们才认识两天时间,如果你觉得为难的话,大可不必……”
“不。”
絮雨坚定道:“阿光先生,我认为你不是一个坏人,如果我真的在平磐生活过,那么距离我生活的年代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再也没有认识的人,但现在我认识了你……”
呃,这是准备套牢自己?
周金儒隐约觉得絮雨似乎在为了什么事情做准备,他不便多问,也不好回绝对方的信任。
“好吧,我也愿意相信自己是个好人。”
“早在一段时间之前,我就有一种感觉,催促我来到这里,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冲动过了。”
絮雨停顿了一下,瞳孔里波动起来,她仰起脸,白皙的脖颈显得格外好看,周金儒艰难地挪开视线。
“阿光,我好像能看见一些画面,我似乎不是一个人生活在这里的……”
……
……
阿布骑着自行车,终于在中午之前送完最后一封信,在路口等待红绿灯期间,拿起水壶喝了一口,就在他放下水壶时,一辆渣土车忽然急速拐弯。
平时面对这些大家伙,他都下意识地避开,这次也不例外,手忙脚乱地挪动自行车,意外发生在这一刻,水壶从固定架里滚了出来,他措手不及,连人带车翻进了旁边的排水渠。
不久之前下过一场雨,排水渠里还没被晒干,阿布结结实实地摔一下,浑身是泥,引得他连声咒骂,今天要提前回去洗衣服了。
一个小时后。
“今天回来得这么早?”
阿布推着自行车进门,面对父亲的问题,他叹了口气,指着身上已经晒干的泥斑:“送完信回来的路上差点被渣土车撞了,摔进排水渠,幸好车没坏。”
对于信使来说,车没坏就是好事,不然就要靠双腿去送信了。
“去冲个澡,换了衣服扔水池里,还不到饭点呢。”
阿布急匆匆去冲洗干净,赤着上半身回到房间,伸手将电风扇扳过来对着自己吹,坐在小板凳上,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书桌边缘的一封信上。
这封信许久都没能送出去,他来来回回在伊亚路找了好几趟,又问了一些老人,很可惜,没有线索。
可能是因为送信时不小心碰撞的缘故,老旧的信封裂开了一道口子,里面似乎还有一封信。
阿布内心纠结再三,凑近几分,辨认信中信上的日期,似乎在三十七年前就写下了,信就是从平磐寄出去的,现在又回到了这里。
作为信使,他知道一份信没有拆开时,里面的信纸具有记录时间的功能,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能作为证明一段时光的有力证据。
可是,什么人会在三十七年前寄出一封信呢?
好奇心越来越旺盛,他强忍住手不去拆开信纸,这点职业操守他还是有的。
“寄信人是艾克特·亨利,寄往平磐伊亚四号,收信人的名字叫絮雨。”
这是一条新线索,因为之前的信封上没有写明收信人的名字,阿布知道絮雨是一个代号,但至少也有了方向。
“絮雨,我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代号……”
阿布将信放回去,老旧信封内除了信中信外,还有差不多大小的小木盒,上了一把锁。
还是去酒吧问一下吧,也许有消息。
阿布探头看向窗外,此时烈日当空,高温烤得树上的叶子都焦卷。
他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至少也要等到下午再去,毕竟这封信已经送了好几年都没有人收,也不差这半天时间。
……
……
“请问,这附近一带有代号叫老四的人么?”
“老四?街头裁缝……”
“约里克先生家我已经去过了,并不是我要找的人。”
“这样啊,小姐,我就不知道哪里还有老四了。”
爱丽丝推门出来,满脸失望,她按照阿光先生写下的线索找了很久,仍然没有消息,三分之一平磐走下来,一无所获。
此时天气炎热,她又累又渴,想要找一处地方休息,正好看见不远处的酒吧,顶着烈日,拖着沉重的步调走过去。
“翱翔的雨燕,这里会有线索么?”
菲林小姐推开酒吧的大门,一股凉意瞬间驱散了周身的炎热,舒服得连耷拉下来的尾巴都微微翘起。
真是太棒了,如果还能有一杯冰饮的话,就更妙了!
“小姐,请坐。”
酒吧的酒保是一名上了岁数的中年人,一头花白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梳理干净,有神的眼睛,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双唇,爱丽丝相信这个男人在年轻时一定是个英俊的男人。
下一秒,他将一杯饮料推到爱丽丝面前。
“阿光先生,我刚刚的样子是不是特别丑?”
“怎么会,你那么好看,哪点丑了?”
絮雨稍稍挪开一点手指,用右眼偷偷看过来,小心翼翼道:“真的?”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姑娘语气里带着苦恼:“可是我说了很多没头没尾的话啊。”
这一点,周金儒倒是有几分好奇:“你说的那些都是你的记忆么?”
“是啊,阿光先生,我总是会在某个地方想起一些模糊的记忆,就像刚刚,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些画面。”
“那……”
絮雨轻轻笑道:“你是不是想说我有没有看医生?我就是医生啊,我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那些模糊的记忆都是我忘掉的,再也无法想起来。”
她会忘记一些事情,尽管不想忘记,拼命也要记住,但每一次都会忘记。
即便用笔和纸写下来;
即便委托别人来提醒;
即便用力拍打自己头;
用尽一切办法,她都会忘记全部事情,在意的事情,在意的人,一件不剩,再也想不起来。
连同她自己是谁,也一起忘掉。
这大概就是命运吧。
“你觉得自己来过这里,并且居住过一段时间,就打算故地重游?”
第一次见面时,絮雨就是这么说的,现在看来,她的目的也是如此。
周金儒的问题让絮雨陷入沉默,她仔细观察着周金儒的脸,情绪开始波动,应该是在下决心。
“絮雨小姐,我们才认识两天时间,如果你觉得为难的话,大可不必……”
“不。”
絮雨坚定道:“阿光先生,我认为你不是一个坏人,如果我真的在平磐生活过,那么距离我生活的年代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再也没有认识的人,但现在我认识了你……”
呃,这是准备套牢自己?
周金儒隐约觉得絮雨似乎在为了什么事情做准备,他不便多问,也不好回绝对方的信任。
“好吧,我也愿意相信自己是个好人。”
“早在一段时间之前,我就有一种感觉,催促我来到这里,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冲动过了。”
絮雨停顿了一下,瞳孔里波动起来,她仰起脸,白皙的脖颈显得格外好看,周金儒艰难地挪开视线。
“阿光,我好像能看见一些画面,我似乎不是一个人生活在这里的……”
……
……
阿布骑着自行车,终于在中午之前送完最后一封信,在路口等待红绿灯期间,拿起水壶喝了一口,就在他放下水壶时,一辆渣土车忽然急速拐弯。
平时面对这些大家伙,他都下意识地避开,这次也不例外,手忙脚乱地挪动自行车,意外发生在这一刻,水壶从固定架里滚了出来,他措手不及,连人带车翻进了旁边的排水渠。
不久之前下过一场雨,排水渠里还没被晒干,阿布结结实实地摔一下,浑身是泥,引得他连声咒骂,今天要提前回去洗衣服了。
一个小时后。
“今天回来得这么早?”
阿布推着自行车进门,面对父亲的问题,他叹了口气,指着身上已经晒干的泥斑:“送完信回来的路上差点被渣土车撞了,摔进排水渠,幸好车没坏。”
对于信使来说,车没坏就是好事,不然就要靠双腿去送信了。
“去冲个澡,换了衣服扔水池里,还不到饭点呢。”
阿布急匆匆去冲洗干净,赤着上半身回到房间,伸手将电风扇扳过来对着自己吹,坐在小板凳上,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书桌边缘的一封信上。
这封信许久都没能送出去,他来来回回在伊亚路找了好几趟,又问了一些老人,很可惜,没有线索。
可能是因为送信时不小心碰撞的缘故,老旧的信封裂开了一道口子,里面似乎还有一封信。
阿布内心纠结再三,凑近几分,辨认信中信上的日期,似乎在三十七年前就写下了,信就是从平磐寄出去的,现在又回到了这里。
作为信使,他知道一份信没有拆开时,里面的信纸具有记录时间的功能,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能作为证明一段时光的有力证据。
可是,什么人会在三十七年前寄出一封信呢?
好奇心越来越旺盛,他强忍住手不去拆开信纸,这点职业操守他还是有的。
“寄信人是艾克特·亨利,寄往平磐伊亚四号,收信人的名字叫絮雨。”
这是一条新线索,因为之前的信封上没有写明收信人的名字,阿布知道絮雨是一个代号,但至少也有了方向。
“絮雨,我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代号……”
阿布将信放回去,老旧信封内除了信中信外,还有差不多大小的小木盒,上了一把锁。
还是去酒吧问一下吧,也许有消息。
阿布探头看向窗外,此时烈日当空,高温烤得树上的叶子都焦卷。
他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至少也要等到下午再去,毕竟这封信已经送了好几年都没有人收,也不差这半天时间。
……
……
“请问,这附近一带有代号叫老四的人么?”
“老四?街头裁缝……”
“约里克先生家我已经去过了,并不是我要找的人。”
“这样啊,小姐,我就不知道哪里还有老四了。”
爱丽丝推门出来,满脸失望,她按照阿光先生写下的线索找了很久,仍然没有消息,三分之一平磐走下来,一无所获。
此时天气炎热,她又累又渴,想要找一处地方休息,正好看见不远处的酒吧,顶着烈日,拖着沉重的步调走过去。
“翱翔的雨燕,这里会有线索么?”
菲林小姐推开酒吧的大门,一股凉意瞬间驱散了周身的炎热,舒服得连耷拉下来的尾巴都微微翘起。
真是太棒了,如果还能有一杯冰饮的话,就更妙了!
“小姐,请坐。”
酒吧的酒保是一名上了岁数的中年人,一头花白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梳理干净,有神的眼睛,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双唇,爱丽丝相信这个男人在年轻时一定是个英俊的男人。
下一秒,他将一杯饮料推到爱丽丝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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