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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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这座音乐教室一端呈阶梯形,溢进来的水只停留在第一级阶梯下。
走上阶梯的他们终于告别了踩在水中的古怪感觉。
那种啪嗒啪嗒的声音就快要把他们逼疯了。
周太福甩了甩鞋子上的水,凝视四周,嗓音不由自主的压低,“这里太大了,要想全搜一遍,恐怕来不及。”
“先试着搜,要是什么都没找到再说,”余雯的本意也是不希望分开。
站在他们的位置向四周望去,黑暗几乎将这里全部吞噬,一切都笼罩在朦朦胧胧中。
两人从最左边开始。
那里摆着一堆堆的器材,应该是彩排时用的,来回搬也麻烦,索性也就留在了这里。
一想到再有不到30个小时,他们就要在午夜来到这里,参与第三次彩排,两人手上的动作加快了许多。
简单的搜索过后,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
两人继续向里走,好在除了余雯手中的手机可以照明,周太福还从冯兰那里借来了一个微型手电筒。
是冯兰从钥匙扣上解下来的。
光亮不强,只能辐射很近的一点距离,但聊胜于无。
周太福小心翼翼的挪动着脚步,地上铺设着许多电线,五颜六色的,乍一看去就像是盘丝洞里蜘蛛精所结的网。
他尽力将脚步抬高,避免绊在线上。
10分钟过去了,两人仅仅搜索了很小范围内的一块,按照这个速度,他们绝对来不及在天黑前撤走。
“不行,”周太福挺直腰,“我们散开一些,这样范围也能大一些。”
余雯看模样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得点头回道:“那你多加小心,遇到情况就叫我,还有,”她认真说:“这里障碍物太多,有些能挡住视野,遇到这样的地方多留心。”
周太福点头,“好,我们距离保持在10米之内。”
就在周太福准备转身到另一面搜索的时候,余雯忽然对着门的方向喊了一声:“冯小姐!”
半晌后......
“余小姐,”门口传来冯兰的回应,可从声音来看,冯兰明显是怕极了,“拜托你们......你们快一些,这里好黑啊。”
听到冯兰的回话,余雯才放心一些,她对周太福比了个手势,后者就离开了。
到了另一侧搜索。
可理想与现实总是存在着差距,二人在与时间赛跑,慢慢的,竟然古怪的忽视了彼此间的距离,导致二人的距离越来越远。
诡异而莫名的氛围逐渐侵蚀着他们,他们越来越急躁,动作也暴躁了许多。
周太福撸起袖子,搬开了一个看起来或许有问题的柜子,但最终的结果表明,他想多了。
柜子里异常干净,什么都没有。
柜子下面的缝隙中也是。
“嘎吱——”
一阵突兀响起的摩擦声引起了气喘吁吁的周太福的注意,他扭头看向四周,除了另一侧余雯的手机光亮在不停闪动外,并没有什么异常。
“什么声音?”他皱了皱眉。
“嘎吱——”
就仿佛在与他捉迷藏一样,他刚弯下腰,就又听到了一声。
这下令他几乎毛骨悚然起来。
并不是老旧门轴被推动所发出的刺耳摩擦声,这是绳子所发出的,像是下一秒就会因为难堪重负而绷断。
作为前佣兵,暗杀也是必须掌握的技能之一。
他曾经亲手用绳子勒死了一名背叛者,当时那人在垂死挣扎时,绳子就发出了这种声音。
他没有立刻行动,而是对着余雯的方向,用颇大的声音问道:“你听没听到什么声音?”
那边的灯光晃了晃,随后余雯的声音传来,“没有。”
她的声音很平静,周太福不禁长吐了口气。
“你留点心,”他向四周张望着,同时提醒同伴。
这里比之前更黑了,原本还能看出轮廓的地方,现在只剩下一个个漆黑的影子。
周太福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烟是他在清晨买豆浆的时候顺手带的。
他对烟草并不成瘾,而是有种说不出的执着。
源于东南亚密林中肆虐的蚊虫。
那里的老兵抽自己卷的烟草,里面加了研碎的一种植物叶子。
抽一口十分提神,一天一夜不合眼也不会累。
他曾经问过老兵,那种植物的名字,但老命抿着焦黄色的烂牙,笑着告诉他,那在他们当地叫桑汲汲。
还有一个名字,叫死人草。
这草很怪,是在填埋大量尸体的烂泥地中长出来的,而且只长在埋藏新鲜尸体的地方。
老兵用布满老茧的手抓着他的胳膊说,他曾亲眼看见,这草,是从死人胳膊里钻出来的。
当时的周太福一个激灵。
先是一株小小的芽,然后一点点从血肉中抽离养分,最后成株足有20公分高。
血红血红的。
隔着很远就能望见。
“那是人的血肉在里面哩,”老兵收敛起笑容,盘起穿着草鞋的泥腿,盯着远方。
眼神中藏着周太福看不懂的东西。
“娃子,”老兵看也不看他,常年抽旱烟烟枪的嗓子粗糙的如同砂砾,“听我一句劝,走吧,趁着还能走,离开这里,随便去哪里都好,永远也别回来。”
“可......我的佣金才拿了一半,”周太福如是说,仿佛是不忍心打断老兵的思绪,他半哄骗半安慰说:“我干完这一票就收手,回家结婚,过安稳日子去。”
老兵也仿佛看出了他的搪塞,叹了一口气后,也就不再说话了。
粗糙的自制烟卷哔哩啪啦的在指间燃着,烧出的火焰艳的似血,抽上一口,整个鼻腔里都是鲜血的甜腥味道。
老兵一根烟抽完,拍拍屁股,招呼也不打就走了,背着那杆护木都断了不知几回的阿卡47步枪。
他的裤子脏的看不出颜色,一端裤脚挽起,另一端直接淌在脚下,踩在泥水里,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
就在周太福也准备起身离开时,他用余光不经意发现,老兵盘坐的位置下有一块石头。
不,他仔细看了看,那不是普通的石头。
那是一块碑。
碑上还刻有当地字符的碑文。
不知经过了多少岁月的磨砺,碑文风蚀的厉害。
他对当地文字比较生疏,只能眯着眼,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
“手中......染血者......不归。”
走上阶梯的他们终于告别了踩在水中的古怪感觉。
那种啪嗒啪嗒的声音就快要把他们逼疯了。
周太福甩了甩鞋子上的水,凝视四周,嗓音不由自主的压低,“这里太大了,要想全搜一遍,恐怕来不及。”
“先试着搜,要是什么都没找到再说,”余雯的本意也是不希望分开。
站在他们的位置向四周望去,黑暗几乎将这里全部吞噬,一切都笼罩在朦朦胧胧中。
两人从最左边开始。
那里摆着一堆堆的器材,应该是彩排时用的,来回搬也麻烦,索性也就留在了这里。
一想到再有不到30个小时,他们就要在午夜来到这里,参与第三次彩排,两人手上的动作加快了许多。
简单的搜索过后,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
两人继续向里走,好在除了余雯手中的手机可以照明,周太福还从冯兰那里借来了一个微型手电筒。
是冯兰从钥匙扣上解下来的。
光亮不强,只能辐射很近的一点距离,但聊胜于无。
周太福小心翼翼的挪动着脚步,地上铺设着许多电线,五颜六色的,乍一看去就像是盘丝洞里蜘蛛精所结的网。
他尽力将脚步抬高,避免绊在线上。
10分钟过去了,两人仅仅搜索了很小范围内的一块,按照这个速度,他们绝对来不及在天黑前撤走。
“不行,”周太福挺直腰,“我们散开一些,这样范围也能大一些。”
余雯看模样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得点头回道:“那你多加小心,遇到情况就叫我,还有,”她认真说:“这里障碍物太多,有些能挡住视野,遇到这样的地方多留心。”
周太福点头,“好,我们距离保持在10米之内。”
就在周太福准备转身到另一面搜索的时候,余雯忽然对着门的方向喊了一声:“冯小姐!”
半晌后......
“余小姐,”门口传来冯兰的回应,可从声音来看,冯兰明显是怕极了,“拜托你们......你们快一些,这里好黑啊。”
听到冯兰的回话,余雯才放心一些,她对周太福比了个手势,后者就离开了。
到了另一侧搜索。
可理想与现实总是存在着差距,二人在与时间赛跑,慢慢的,竟然古怪的忽视了彼此间的距离,导致二人的距离越来越远。
诡异而莫名的氛围逐渐侵蚀着他们,他们越来越急躁,动作也暴躁了许多。
周太福撸起袖子,搬开了一个看起来或许有问题的柜子,但最终的结果表明,他想多了。
柜子里异常干净,什么都没有。
柜子下面的缝隙中也是。
“嘎吱——”
一阵突兀响起的摩擦声引起了气喘吁吁的周太福的注意,他扭头看向四周,除了另一侧余雯的手机光亮在不停闪动外,并没有什么异常。
“什么声音?”他皱了皱眉。
“嘎吱——”
就仿佛在与他捉迷藏一样,他刚弯下腰,就又听到了一声。
这下令他几乎毛骨悚然起来。
并不是老旧门轴被推动所发出的刺耳摩擦声,这是绳子所发出的,像是下一秒就会因为难堪重负而绷断。
作为前佣兵,暗杀也是必须掌握的技能之一。
他曾经亲手用绳子勒死了一名背叛者,当时那人在垂死挣扎时,绳子就发出了这种声音。
他没有立刻行动,而是对着余雯的方向,用颇大的声音问道:“你听没听到什么声音?”
那边的灯光晃了晃,随后余雯的声音传来,“没有。”
她的声音很平静,周太福不禁长吐了口气。
“你留点心,”他向四周张望着,同时提醒同伴。
这里比之前更黑了,原本还能看出轮廓的地方,现在只剩下一个个漆黑的影子。
周太福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烟是他在清晨买豆浆的时候顺手带的。
他对烟草并不成瘾,而是有种说不出的执着。
源于东南亚密林中肆虐的蚊虫。
那里的老兵抽自己卷的烟草,里面加了研碎的一种植物叶子。
抽一口十分提神,一天一夜不合眼也不会累。
他曾经问过老兵,那种植物的名字,但老命抿着焦黄色的烂牙,笑着告诉他,那在他们当地叫桑汲汲。
还有一个名字,叫死人草。
这草很怪,是在填埋大量尸体的烂泥地中长出来的,而且只长在埋藏新鲜尸体的地方。
老兵用布满老茧的手抓着他的胳膊说,他曾亲眼看见,这草,是从死人胳膊里钻出来的。
当时的周太福一个激灵。
先是一株小小的芽,然后一点点从血肉中抽离养分,最后成株足有20公分高。
血红血红的。
隔着很远就能望见。
“那是人的血肉在里面哩,”老兵收敛起笑容,盘起穿着草鞋的泥腿,盯着远方。
眼神中藏着周太福看不懂的东西。
“娃子,”老兵看也不看他,常年抽旱烟烟枪的嗓子粗糙的如同砂砾,“听我一句劝,走吧,趁着还能走,离开这里,随便去哪里都好,永远也别回来。”
“可......我的佣金才拿了一半,”周太福如是说,仿佛是不忍心打断老兵的思绪,他半哄骗半安慰说:“我干完这一票就收手,回家结婚,过安稳日子去。”
老兵也仿佛看出了他的搪塞,叹了一口气后,也就不再说话了。
粗糙的自制烟卷哔哩啪啦的在指间燃着,烧出的火焰艳的似血,抽上一口,整个鼻腔里都是鲜血的甜腥味道。
老兵一根烟抽完,拍拍屁股,招呼也不打就走了,背着那杆护木都断了不知几回的阿卡47步枪。
他的裤子脏的看不出颜色,一端裤脚挽起,另一端直接淌在脚下,踩在泥水里,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
就在周太福也准备起身离开时,他用余光不经意发现,老兵盘坐的位置下有一块石头。
不,他仔细看了看,那不是普通的石头。
那是一块碑。
碑上还刻有当地字符的碑文。
不知经过了多少岁月的磨砺,碑文风蚀的厉害。
他对当地文字比较生疏,只能眯着眼,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
“手中......染血者......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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