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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木鹿城(11)祖海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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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哥舒迷奴哼了一声,“你想骗三岁小儿吗?大伊玛目,我有那个资格吗?”
    苏希杰策马走近他,哥舒迷奴的手下赶紧凑上来,哥舒迷奴却摆摆手让他们走开,对于苏希杰的能耐他最清楚,他擅长的是八面玲珑、机变百出和审时度势,在武力上并没有天分,而他哥舒迷奴则是早期碎叶军最厉害的人物之一,在他心目中,也就是仅次于荔非守瑜而已。
    “总督”,苏希杰此时脸上的微笑消失了,“如果杀了马赫迪,大食国内估计会乱成一锅粥,目下的大食国,除了阿拔斯家族,还有阿里家族,还有好几派宗教势力,那时,你只要带着三万精骑压向巴格达附近,城里的掌权者肯定会答应你的所有要求”
    “只要你还在大食教这面大旗下存在,管你是什么国度?于是,你的大伊玛目之位也会唾手可得”
    “而如果你想攻击我军,进而救出曼苏尔以拥功自诩,你就想想并波悉林,他曾经多次在战场上救过曼苏尔!”
    哥舒迷奴依旧不相信他所说的,不过他的脸上显然有了变化,苏希杰继续说道:“你如果打定主意要与大秦国为敌,我等自然不惧,大王的大军很快就到了!”
    话音未落,从北面传来了一大阵伴随着烟尘的隆隆声!
    半晌,烟尘渐渐消散,孙秀荣那杆大纛从烟尘里显露了出来。
    还是熟悉的制式,不过自从大秦国建立后,由于前秦尚黑,孙秀荣就在大纛周围加了一圈黑色的旌齿,于是就变成了:红底,金色虎枪、火炮、战马图案,黑色旌齿。
    这样的规制哥舒迷奴自然熟悉,以前孙秀荣还是大都督时就不会轻易变更大纛,更不会让其他人假冒他让大纛出现,这是碎叶军乃至眼前的大秦国最大的威仪之一,如果连这个都能“机变”,大秦国也很难长时间维持。
    然后他就看见了孙秀荣——他出身于碎叶军,自然有办法从大秦国弄来望远镜,虽然不懂得制作的方法,但这并不妨碍他为自己准备一副。
    “果然是他”
    在望远镜里,四十二岁的孙秀荣面目十分清晰,似乎意识到对面有人在观望自己,他还招了招手。
    再看时,他的身边还有孙孝恪,将镜头拉远,还未完全散去的烟尘里,大量的碎叶军骑兵密密匝匝的,虽然没有苏希杰吹嘘的有上万人马,但至少有五千精骑!
    所谓精骑,除了骑士精锐,还有整肃的队伍,从哥舒迷奴这边看来,孙秀荣身边自然是重骑兵了,因为手里拿着的都是虎枪,再往后,似乎是一个强弩兵大阵,两侧则是轻骑兵,左面是拿着寻常骑枪的轻骑兵,右边则是拿着骑刀、左臂挂着小盾的轻骑兵。
    他们虽然是从荒漠里“钻”出来的,但一旦站定后,立时便形成了一个大致的“强弩式”大阵,重骑兵突前,强弩兵押后,两侧轻骑兵见机行事,十分森严。
    再看己方,虽然自己这几年也是苦心孤诣,不过终究不如对面严整。
    “一万五千人对上真正的的碎叶军五千骑,不是自己怯懦了,还真的最多只能打一个平手,若是再给我三年时间,或许能以三倍的人数击败他们,但眼下却是不行,何况,他的身边只有孙孝恪,还有要苏哈、高庭晖呢?”
    “如果他们击败曼苏尔后又赶到战场,对了,刚才苏希杰说过纳伦晓风有三个营也在左近,若是......”
    半晌,他打定了主意。
    他让军中打起了旗号,他这一套旗号是原封不动照搬碎叶军的,相信对面的孙秀荣不会不懂。
    果然,半晌,孙秀荣出动了,一个人骑马走到了两军的正中央,哥舒迷奴一见,只得也一人一马走到了那里。
    哥舒迷奴只比孙秀荣小两岁,原本在担任俱战提国国王时,不仅面相苍老,而且肥胖无比,不过自从去了吐火罗后,或许是远离碎叶军的势力范围,他的整个人又恢复到以前在碎叶军时的状态了,身材高大雄健,面相剽悍凌厉。
    而四十二岁的孙秀荣还是那般模样,与他担任怛逻斯都督府都督时相比,除了眼角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皱纹,整个人几乎没有变化,当然了,他在十八岁时就带着前世一百多岁的经验和很沉淀,又懂得保养,想要大的变化也难。
    而在眼下,面对着敌人陡然增加了两万精骑的局面,饶是他三世为人这心里也有了一丝波澜。
    自从他将自己在葱岭守捉城打造的虎枪、弓箭、长刀赐给孙钊渐后,他这几年也没有闲着,以他眼下的身份,自然无须再亲自下场打造兵器,不过还是让工部武库司为他重新制作了一套冷兵器。
    一杆通体由钢料打制的虎枪,不过枪杆却不是像马璘等人那样的浑铁枪,而是枪管,分量约莫十二斤,但质量一点也不亚于浑铁枪。
    腰袢则是一把骑刀,一把短弩,还有一物,自然是他很少示人的燧发短铳了,不过在大秦国钢铁冶炼技术日益发达的情形下,他已经不需要亲自下场利用坩埚制作零件了。
    那是一把前一世大夏国骑兵佩戴的能连发三次的燧发短铳,每一个零件都是武库司的老匠精心打制,不过由他亲自组装而已。
    若是清朗干燥的天气,短铳里一早就备好了弹药,插上正好与铳管严丝合缝的细木棒就能让短铳随时处于激发状态,若是不好的天气,则需每三日更换一次火药。
    作为一方雄主,他自然顾惜自己的性命,对于这一切从未含糊。
    而那把短弩也是由他亲自组装的,可以一次发射三枚弩箭,弩箭并不是并排放置的,而是分别对准了好几个方向,一旦激射而出,想要轻易避过实在太过困难。
    他的背后有了新的弓箭,那是一种综合了后世滑轮弓、此时的复合弓做法做成里的新式弓,依旧是三石力,不过他只需要用不到两石力的气力使出即可,在以前,他能一气射出十支箭而不用歇息,有了这种弓,实际上他的连环箭至少在十五只以上,不过从未有人见他使过。
    但他常年习武、锻炼,身材从未走样,任谁也不会怀疑他能一气发出二十支箭。
    保持神秘感,是此时上位者惯有的招数,孙秀荣也不例外。
    当然了,他身上的铠甲也是特制的,比寻常棉甲更轻,全部加在一起也只有十斤左右,防护效果却不亚于重步兵身上的重甲。
    时至今日,他胯下的火龙驹已经是第三代了,与他一样,前半身已经披挂上了轻薄的棉甲。
    黄昏时分的剌夷城附近,在春夏之交,由于北面厄尔布尔士山的存在,此时会有一阵阵的凉风袭来,孙秀荣渊渟岳峙,横刀立马,在凉风里稳如泰山,就好似雕塑一般。
    哥舒迷奴见状,知道自己刚才心中陡然起的暴起杀人的想法十分可笑,别的不说,他的武力一直与自己就在伯仲之间,何况他身上还有那柄短铳,那柄传说中能够杀人于无形的短铳。
    “大王”
    他低下了头,抱拳说道。
    “迷奴”
    一听到“迷奴”两个字,哥舒迷奴猛地想起了自己的过往,“迷奴”在粟特语里是“破坏者”的意思,那是前任祆教教主霍拉桑以及他的师傅史泰染缅寄望他能够明了祆教明暗两修的真谛,时刻不忘“砥砺自己”,从磨难中不断进步、前行的啊。
    但只要是人,都逃不过利益二字。
    后世的噶尔丹在回到部落前,虽然年轻,也是藏地有名的得道高僧,在一众黄教信徒中也是出类拔萃的存在,但一旦回到世俗的部落就由不得他了。
    成了俱战提国国王、吐火罗总督后,世俗的利益就远在教义之上了。
    现在又听到这个词,让他不啻于听到了佛教中的棒喝,让他顿时又回到了年轻时候。
    “职部在”
    下意识地,他竟然说出了这句话。
    “请看”
    哥舒迷奴终于从如梦似幻中醒悟过来,他已经在内心暗自给了自己一巴掌,“哥舒迷奴啊哥舒迷奴,对面是你的生死大敌,岂能如此孟浪!”
    “这是我国的大印,桃花石大印,我以此印发誓,只要你协助本王击败大食人,我会扶持你登上波斯王之位,记住,是整个波斯之王,那可是千万人的王啊,你也知道,本王对这里的兴趣不大,我的目标是科萨汗国”
    哥舒迷奴再看时,只见孙秀荣的面上依旧平静若水,不过此时他的脸上有了一丝红晕,难道是他也想起了以往共事的往事,进而有感而发?
    桃花石的故事,作为碎叶军老人,哥舒迷奴自然听说过,对他来说,短铳、桃花石,这才是依附在孙秀荣身上最大的秘密,说其是圣物也不为过,他既然这样做了,还能主动一人一马走上前与自己说话,显然是带着最大的诚意的。
    哥舒迷奴不禁有些感动了,他感到了自己的喉咙一阵发紧,从他二十岁那年起,已经有二十年没有那种感觉了。
    “是,大王”
    哥舒迷奴最终还是选择相信了孙秀荣。
    堂堂一国之主,还当场发誓,他在不当真就只能当场厮杀了,一想到自己在吐火罗的庞大家族,他最终选择了最容易的那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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