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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胖胖的张素丽正认真的吃着海鲜,一副吃自助要吃回本的模样,偶尔抬头看着老公那龙纹身的胳膊,又惊吓的低下头继续吃,原本今天是她女儿的生日,她应该站出来交际的,可是以前还有一个普通人家出生的大嫂顶着,还不觉得她怎么样,可是现在大嫂去了,弟媳妇程紫玉家族显赫,她根本不能比,小姑更是一副名媛范,平日素不爱搭理她,她老公自己都不耐烦交际,更不会带她。
她娘家父母齐全,上有哥哥,下有弟弟,都不成器,全家一大家子经营着一个制衣的小作坊,亏的比赚的多,她只能拼命想着弄钱接济娘家,每天啥事都不爱管,就想弄钱,老爷子不喜欢她,老公脾气不太好,她也不敢招惹,女儿和自己不贴心,只能自己越吃越胖,已经开始中年发福了,虽然比人群中的小姑还小两岁,可是看起来,莫怀云还像个小姑娘,她已经是老妈子了,索性破罐子破摔,坐在角落吃东西,乐的自在。
莫怀云此刻被一个比她小八岁的男人逗的笑起来,花枝乱颤,更显得丰韵美丽,结过婚的女人,如同熟透的水蜜桃,轻轻一碰汁水横流。
莫今通坐在大堂主座,跟几个老朋友聊天说话,他年纪大了,喜欢热闹,年轻时阴狠果决,老了反而想当一个大善人,喜欢看其乐隆隆的场景。
不过到底年纪大了,坐了一会就有些精神不济,尤其是身边老朋友说到他们自家孩子的时候,莫今通看着大厅里自己的几个子女,忽然就有深深的无力感。
按说四个孩子也不少了,孩子再各自成家立业生娃,应该是开花结果一大家子了,可是眼前,老大在庙里没来,不提,他就当没有这个儿子,可是剩下的两男一女也好不到哪里去,孙子辈的总共就才三个孩子,孙女莫兴婧自然是不能指望继承家业的,可是面对孙子莫兴远那一张突出的混血儿的脸,莫今通虽然表面很亲切,实际上心中总有疙瘩,看起来对这个孙子最放纵宠爱,其实也表示了他的态度,不太关心。
看来看去,唯一比较有出息靠得住的居然是自己的大孙子,远在米国的莫兴宁。
想到莫兴宁不免会想到秦心,想到那张酷似秦宇的脸,想到那张脸,他心就有些复杂,忽冷忽热的,所以他爱热闹,喜欢置身于热闹的环境中,可是年纪大的人其实受不住这么热闹,大家觥筹交错,他已经有点恍惚,却忽然看到秦宇从大厅门口走了进来。
秦宇男生女相,五官比大多数女的还漂亮,人也非常有才华,莫今通这辈子没有佩服过别人,唯一佩服的就是秦宇,君子如玉,不论是外表还是内在,他都担得起这四个字。
当年在战场上,炮火飞扬,再次遇到秦宇,他已经不是当初和自己一样被拉壮丁的小孩,穿着一身制服几乎是从炮火中间走来,莫今通一辈子都记得那个画面,他本来觉得自己要死了,可是秦宇却那样出现了,把他救走。
可惜两人闯过了战火纷飞的年代,却没有闯过和平岁月,莫今通自今都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亲手害死秦宇,他如今大富大贵,挥金如土,当初怎么会因为那么一点钱而害死秦宇?
“老莫?”他身边的一个老头觉察到不对劲,轻轻的推了推他。
莫兴婧早就在等着了,秦心一出现,她是第一个注意的,可是她几乎是在那一瞬间,立刻马上就有些后悔了,跟秦心比起来,今天精心打扮的莫兴婧立马觉得自己不好看,她明明才是今天的主角,被姑姑比下去也就算了,姑姑是有名的名媛,可是这随便来了一个阿猫阿狗居然比自己好看好几倍,她的脸色一下子变难看起来。
她的露肩黑色上衣,竖条纹蓬蓬裙,还有那该死的十字架丝带项链,小v脸加深刻勾出来的眼线,原本觉得甜美加性感的造型,此刻在秦心的对比下,只显得粗糙无比。
秦心身上穿着一条金属色的拼接裙子,裙子三分之二金属色系的部分非常硬朗如同铠甲一般,而拼接的那部分是蓝色的,像是透明却又没有透明,如同火山中炙热燃烧的岩浆,流光溢彩,十分炫目。匀称的长腿下面是一双金色的短靴,有些中性化,可是只要你看到她的脸,就会觉得这一身打扮真的是极其洽淡的。
最冲击视觉的是她那深宝石红色的双唇,顾明夕用的是不褪色的口红,不过此刻已经没有刚刚涂的时候那样艳,反而更加浑然天成,红色和金属色撞色非常明显。
这炫目色彩会让人忍不住第一时间看过来,而当你接触到她的眼神的时候,则进一步的陷进去。
她的眼睛太美,才是17岁的少女,却有一双极致魅惑的双眼,帅气,妖娆,干净,绝艳,几个完全不同的词,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
她就这样缓缓走来,在一场快要结束的生日宴上,大多数人都有些疲惫,已经在准备着告别的话语,从开场的热闹到尾声的吵杂到现在的安静。
秦心让祝军和自己一块来的,似乎有些自私,可是从最开始跟祝军相处,秦心就没有隐瞒自己的情况,自己跟祝军相处,甚至渴望和他相处就是因为他给自己感觉很踏实,可是生活不全是精神世界,感觉踏实不能代表一切,自己是莫兴宁的前未婚妻,就这一点都是要和莫家有牵扯的,与其将来再反复,不如最初的时候就大大方方的带祝军出现。
这也是秦心原意过来的缘由。上辈子自己私生活混乱,莫老爷子却一直表现的很关心,丝毫没有怪罪,而这辈子,自己想好好的,不知道莫老爷子会不会如意。
莫今通被老朋友叫了一声才回过神来,看到那站在门口的,不是别人,是秦心,自己给大孙子定下的未婚妻,可是此刻她身边站着一个男的,个子比自己孙子高大,模样也很俊朗大气,但是莫今通就是非常不舒服。
他会给莫兴宁和秦心定下婚约,实在是两家纠葛太多,当初自己唯一的女儿怀云死活不嫁人就喜欢秦天,莫今通自己心中有愧,生怕后来秦天发现什么,自然是不同意这婚事的,好在秦天也没有喜欢上自己女儿,只是女儿一头热,结果秦天结婚生子过的很安顺,而女儿却结婚离婚,好好的一个女孩子变成现在这一副交际花的模样。
莫今通第一次看到秦心的时候,很是喜欢,因为他在秦心身上看到秦宇的影子,他后来定了这个婚约是希望之前的恩恩怨怨都一笔勾销,小一辈的人不要再纠葛,能好好过日子。
哪里知道唯一出息的孙子却不理解自己的苦心,自作主张的弄出了那些事。
“秦姐姐,你怎么才来。”莫兴婧如同不知事的小姑娘一般,喜悦的小跑到秦心跟前,她那戴着手套的手亲热的挽着秦心的手。
对于莫兴婧的伎俩,秦心是很熟悉的,她就喜欢仗着自己年纪小装可爱,其实是个大大的熊孩子,心理一点都不可爱,阴暗的很。
而且秦心不喜欢别人这样突然靠近,她没有莫兴宁那样的洁癖,只是在监狱里习惯了防御,突然有人这样靠近,有可能会给你一棍,插你一刀,你都反应不过来。
莫兴婧挥手要了两杯葡萄汁,自己一杯,秦心一杯,秦心只是微微抿了抿,并没有喝。
莫兴婧也不恼。
“有点事耽搁了,祝你生日快乐,我去跟莫爷爷打个招呼。”秦心甩掉了莫兴婧的手。
自秦心进来,莫怀云的脸色就变了,秦心的眼睛像她父亲,嘴唇却比较像柳爱平,也只有莫老爷子心心念念的觉得秦宇好,岁月太久,他记下的画面太美,所以看到美好的东西就下意识的朝秦宇身上拼,况且秦心本来就是秦宇的孙女,像是正常的。
莫怀云自己没有孩子,看到这个秦天和别人的孩子,心中抑制不住恨意,她不敢恨父亲,只能讨厌秦心,况且秦心一进来,大家的眼神都变了,原本专注看她的那些男人注意力都转移了,也让莫怀云觉得有些悲哀,岁月果真是一把刀,她像这么年轻的时候,也是很美的,根本不需要化妆。
秦天都死了,老爷子才定这样一个婚约,莫怀云很是嘲讽,后来看到秦心跟个傻子一样天天追着莫兴宁,莫怀云很乐见其成,觉得这是对秦天的最好报复,当初他拒绝自己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女儿将来会变成这样。
可是这才一眨眼的时间,她的皱纹又多了几条,而秦心居然出落的这样美,挺直着背,牵着另外一个男孩大大方方的出现在莫家人的视线中。
角落里的莫兴远跟小狗一样趴在桌子上,居然还能拿出手机摇摇晃晃的对着秦心和祝军拍了几张照片,点了发送,想到莫兴宁那装模作样的脸,好开心,莫兴远打了个酒嗝,顺利的躺到了桌子底下去了,刚刚一直守着他的两个服务员,已经走了一个,只剩下一个,这时候正好奇的看热闹,没有注意到莫兴远不见了。
现场唯一没有什么感觉的就是莫怀博了,他激动拉着身边那人,继续问地下黑拳的情况,“可以直接打死吗?”
莫兴婧自然不愿意就被秦心这样甩开,她也不想爷爷见到这样的秦心,总觉得爷爷是个颜控,喜欢漂亮的人,之前秦心打扮的乱七八糟的时候,爷爷就不喜欢她了,连话都不愿意说。
“爷爷也总提起你呢,秦姐姐你的衣服好漂亮,都没有见过。”莫兴婧一副很是好奇的模样,对着秦心的衣服东摸摸西摸摸。
莫兴婧还是小孩子,别人只当她好奇,不会觉得太没礼貌,而且她这样称呼秦心,大家大约知道这位是谁,只是想不到莫兴宁连这样惊艳的小美女都不喜欢,还要处心积虑的退婚,莫非是有隐疾?或者喜欢的是同性?这样漂亮的人都能轻易拒绝,莫兴远就算其他地方不出色,这心机实在是令人汗颜。
此刻莫老爷子经常炫耀孙子去森佛上学的事情,就成了大家猜测的最好证据,偏向于莫兴宁或许喜欢男性,否则不会这么匆忙去米国,米国可是非常流行同志爱,不知道老爷子要是听到大家这么恶意的猜测,会不会吐一口老血郁闷死去陪秦宇。
生日宴上人很多,从大门到老爷子的位置还有一段距离,莫兴婧看到大家注意力都在秦心身上,很是郁闷,不过也正好方便她行事,她先把手套用事先准备好的密封袋子装好,然后把自己那黄色小手提箱轻轻的打开一个缝,就见一条丑陋的暗灰色的蛇缓缓的从箱子里爬出来,果然是顺着秦心的方向游滑了过去,莫兴婧今晚终于露出一个真正的笑容。
那条蛇乖巧的从别人的脚面爬过,大家甚至都没有注意,而爬过莫怀博身边的时候,莫怀博用力的跺了一下脚,差一点把蛇尾踩到,他浑然未觉,一脸兴奋的道:“如果是我,我就直接把他腿打断,那才够爽。”
☆、第三十九章 :收拾熊孩子
秦心的步子很慢。
一些贵重的宾客都喜欢晚到,就像此刻,最晚出现的秦心是最引人注目的。
她挽着祝军的手甚至有走在结婚礼堂的错觉,因为前面的人自动的给他们让开了路。
虽然给让路有些奇怪,可是别人都自觉的让开了,你一起让开会显得比较合群,这是国人大多数的心理习惯。
秦心走着走着,就看到了前面有一个不合群的货。
林天水愣愣的站在那,他是伊皇的幕后老板,和莫家也有交情,出现在这里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是现在他显得有些不正常,别人都让开了,他却站在原地没有动,看着秦心朝他走来,因为老爷子在他背后……
这是林天水第三次见秦心。
第一次是在舞台上,那个穿着简单白t恤,牛仔裤的少女用她那沙哑的声音把一首《光辉岁月》唱出了漫漫人生的味道,唱进了他的心里。
他梦魂牵索,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有心动的感觉,那种心跳飞快,呼之欲出的胸部,浓烈的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何。
第二次是在侄女宿舍,她穿着粉红色的睡裙,靠在床上,手里抱着书本,阳光洒在她的床上,粉色的脚丫光着露在外头,看到自己居然吓坏了,手忙脚乱的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的,他故意的碰触了她手指,她跟含羞草一般,立刻吓的缩回去。
这一次的相遇,是林天水刻意为之,他更加确定了自己喜欢她,看到她粉嫩的小脚丫,他就想把那脚丫握在手上,轻轻抚摸。
只是指尖的碰触,就让他有全身颤栗的快感。
可是同时也让他有深深的悲哀。
有一种无奈叫做岁月,我出生很久,经历很多,已然没有年轻的体魄,没有纯净的心,却在这时候遇上了纯净幼小的你。
这次相遇之后,林天水憔悴了许多,他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欲望,因为那个女孩跟自己侄女一样大,甚至住在一个宿舍,自己居然有那样的想法,他感觉到羞愧,可是越这样克制,他对她的思念越强烈。
甚至在睡梦中,都会梦到她,梦中也只是轻轻的一碰触,哪怕只是指尖,又立刻马上分开,就让他愉悦很久。
林天水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她,跟平日一样找了女伴,可是他发现自己的手放在女伴的胸部上的时候,她矫揉造作的呻吟,自己却完全没有感觉,脑海里想的是如果自己的手碰触到那女孩小小的蓓蕾的时候,她会怎么样,大概会吓的把腰都弓起来,上面的圆点却会更加挺翘吧,而自己的手碰触到她的小肚子,她一定会羞的躲避,是了,她肯定不会这么老老实实的被自己碰触,她那样害羞调皮,只好把她的手脚绑在床上。
她全身颤栗的躲避,却总又躲避不了,自己的手可以抚摩她的那小小凸起的点,她会浑身颤抖,可以抚摩着她的小肚子,然后到腿,她的腿很匀称,很修长,她的脚丫,粉嫩的挣扎,会让绳子在脚踝都磨红,她太调皮了,最后是那片花园,柔软的像棉花一般,娇嫩的像个花骨朵,自己的手探触过去,她那样害怕,咬着嘴唇,流着泪水,却反抗不了,那花骨朵在自己的手指的搅动下,慢慢开放,如同鲜花一般,一瓣一瓣的盛开来,而自己的手指也会沾上鲜花盛开的露水,洁白晶莹。
她娘家父母齐全,上有哥哥,下有弟弟,都不成器,全家一大家子经营着一个制衣的小作坊,亏的比赚的多,她只能拼命想着弄钱接济娘家,每天啥事都不爱管,就想弄钱,老爷子不喜欢她,老公脾气不太好,她也不敢招惹,女儿和自己不贴心,只能自己越吃越胖,已经开始中年发福了,虽然比人群中的小姑还小两岁,可是看起来,莫怀云还像个小姑娘,她已经是老妈子了,索性破罐子破摔,坐在角落吃东西,乐的自在。
莫怀云此刻被一个比她小八岁的男人逗的笑起来,花枝乱颤,更显得丰韵美丽,结过婚的女人,如同熟透的水蜜桃,轻轻一碰汁水横流。
莫今通坐在大堂主座,跟几个老朋友聊天说话,他年纪大了,喜欢热闹,年轻时阴狠果决,老了反而想当一个大善人,喜欢看其乐隆隆的场景。
不过到底年纪大了,坐了一会就有些精神不济,尤其是身边老朋友说到他们自家孩子的时候,莫今通看着大厅里自己的几个子女,忽然就有深深的无力感。
按说四个孩子也不少了,孩子再各自成家立业生娃,应该是开花结果一大家子了,可是眼前,老大在庙里没来,不提,他就当没有这个儿子,可是剩下的两男一女也好不到哪里去,孙子辈的总共就才三个孩子,孙女莫兴婧自然是不能指望继承家业的,可是面对孙子莫兴远那一张突出的混血儿的脸,莫今通虽然表面很亲切,实际上心中总有疙瘩,看起来对这个孙子最放纵宠爱,其实也表示了他的态度,不太关心。
看来看去,唯一比较有出息靠得住的居然是自己的大孙子,远在米国的莫兴宁。
想到莫兴宁不免会想到秦心,想到那张酷似秦宇的脸,想到那张脸,他心就有些复杂,忽冷忽热的,所以他爱热闹,喜欢置身于热闹的环境中,可是年纪大的人其实受不住这么热闹,大家觥筹交错,他已经有点恍惚,却忽然看到秦宇从大厅门口走了进来。
秦宇男生女相,五官比大多数女的还漂亮,人也非常有才华,莫今通这辈子没有佩服过别人,唯一佩服的就是秦宇,君子如玉,不论是外表还是内在,他都担得起这四个字。
当年在战场上,炮火飞扬,再次遇到秦宇,他已经不是当初和自己一样被拉壮丁的小孩,穿着一身制服几乎是从炮火中间走来,莫今通一辈子都记得那个画面,他本来觉得自己要死了,可是秦宇却那样出现了,把他救走。
可惜两人闯过了战火纷飞的年代,却没有闯过和平岁月,莫今通自今都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亲手害死秦宇,他如今大富大贵,挥金如土,当初怎么会因为那么一点钱而害死秦宇?
“老莫?”他身边的一个老头觉察到不对劲,轻轻的推了推他。
莫兴婧早就在等着了,秦心一出现,她是第一个注意的,可是她几乎是在那一瞬间,立刻马上就有些后悔了,跟秦心比起来,今天精心打扮的莫兴婧立马觉得自己不好看,她明明才是今天的主角,被姑姑比下去也就算了,姑姑是有名的名媛,可是这随便来了一个阿猫阿狗居然比自己好看好几倍,她的脸色一下子变难看起来。
她的露肩黑色上衣,竖条纹蓬蓬裙,还有那该死的十字架丝带项链,小v脸加深刻勾出来的眼线,原本觉得甜美加性感的造型,此刻在秦心的对比下,只显得粗糙无比。
秦心身上穿着一条金属色的拼接裙子,裙子三分之二金属色系的部分非常硬朗如同铠甲一般,而拼接的那部分是蓝色的,像是透明却又没有透明,如同火山中炙热燃烧的岩浆,流光溢彩,十分炫目。匀称的长腿下面是一双金色的短靴,有些中性化,可是只要你看到她的脸,就会觉得这一身打扮真的是极其洽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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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今通第一次看到秦心的时候,很是喜欢,因为他在秦心身上看到秦宇的影子,他后来定了这个婚约是希望之前的恩恩怨怨都一笔勾销,小一辈的人不要再纠葛,能好好过日子。
哪里知道唯一出息的孙子却不理解自己的苦心,自作主张的弄出了那些事。
“秦姐姐,你怎么才来。”莫兴婧如同不知事的小姑娘一般,喜悦的小跑到秦心跟前,她那戴着手套的手亲热的挽着秦心的手。
对于莫兴婧的伎俩,秦心是很熟悉的,她就喜欢仗着自己年纪小装可爱,其实是个大大的熊孩子,心理一点都不可爱,阴暗的很。
而且秦心不喜欢别人这样突然靠近,她没有莫兴宁那样的洁癖,只是在监狱里习惯了防御,突然有人这样靠近,有可能会给你一棍,插你一刀,你都反应不过来。
莫兴婧挥手要了两杯葡萄汁,自己一杯,秦心一杯,秦心只是微微抿了抿,并没有喝。
莫兴婧也不恼。
“有点事耽搁了,祝你生日快乐,我去跟莫爷爷打个招呼。”秦心甩掉了莫兴婧的手。
自秦心进来,莫怀云的脸色就变了,秦心的眼睛像她父亲,嘴唇却比较像柳爱平,也只有莫老爷子心心念念的觉得秦宇好,岁月太久,他记下的画面太美,所以看到美好的东西就下意识的朝秦宇身上拼,况且秦心本来就是秦宇的孙女,像是正常的。
莫怀云自己没有孩子,看到这个秦天和别人的孩子,心中抑制不住恨意,她不敢恨父亲,只能讨厌秦心,况且秦心一进来,大家的眼神都变了,原本专注看她的那些男人注意力都转移了,也让莫怀云觉得有些悲哀,岁月果真是一把刀,她像这么年轻的时候,也是很美的,根本不需要化妆。
秦天都死了,老爷子才定这样一个婚约,莫怀云很是嘲讽,后来看到秦心跟个傻子一样天天追着莫兴宁,莫怀云很乐见其成,觉得这是对秦天的最好报复,当初他拒绝自己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女儿将来会变成这样。
可是这才一眨眼的时间,她的皱纹又多了几条,而秦心居然出落的这样美,挺直着背,牵着另外一个男孩大大方方的出现在莫家人的视线中。
角落里的莫兴远跟小狗一样趴在桌子上,居然还能拿出手机摇摇晃晃的对着秦心和祝军拍了几张照片,点了发送,想到莫兴宁那装模作样的脸,好开心,莫兴远打了个酒嗝,顺利的躺到了桌子底下去了,刚刚一直守着他的两个服务员,已经走了一个,只剩下一个,这时候正好奇的看热闹,没有注意到莫兴远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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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兴婧自然不愿意就被秦心这样甩开,她也不想爷爷见到这样的秦心,总觉得爷爷是个颜控,喜欢漂亮的人,之前秦心打扮的乱七八糟的时候,爷爷就不喜欢她了,连话都不愿意说。
“爷爷也总提起你呢,秦姐姐你的衣服好漂亮,都没有见过。”莫兴婧一副很是好奇的模样,对着秦心的衣服东摸摸西摸摸。
莫兴婧还是小孩子,别人只当她好奇,不会觉得太没礼貌,而且她这样称呼秦心,大家大约知道这位是谁,只是想不到莫兴宁连这样惊艳的小美女都不喜欢,还要处心积虑的退婚,莫非是有隐疾?或者喜欢的是同性?这样漂亮的人都能轻易拒绝,莫兴远就算其他地方不出色,这心机实在是令人汗颜。
此刻莫老爷子经常炫耀孙子去森佛上学的事情,就成了大家猜测的最好证据,偏向于莫兴宁或许喜欢男性,否则不会这么匆忙去米国,米国可是非常流行同志爱,不知道老爷子要是听到大家这么恶意的猜测,会不会吐一口老血郁闷死去陪秦宇。
生日宴上人很多,从大门到老爷子的位置还有一段距离,莫兴婧看到大家注意力都在秦心身上,很是郁闷,不过也正好方便她行事,她先把手套用事先准备好的密封袋子装好,然后把自己那黄色小手提箱轻轻的打开一个缝,就见一条丑陋的暗灰色的蛇缓缓的从箱子里爬出来,果然是顺着秦心的方向游滑了过去,莫兴婧今晚终于露出一个真正的笑容。
那条蛇乖巧的从别人的脚面爬过,大家甚至都没有注意,而爬过莫怀博身边的时候,莫怀博用力的跺了一下脚,差一点把蛇尾踩到,他浑然未觉,一脸兴奋的道:“如果是我,我就直接把他腿打断,那才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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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贵重的宾客都喜欢晚到,就像此刻,最晚出现的秦心是最引人注目的。
她挽着祝军的手甚至有走在结婚礼堂的错觉,因为前面的人自动的给他们让开了路。
虽然给让路有些奇怪,可是别人都自觉的让开了,你一起让开会显得比较合群,这是国人大多数的心理习惯。
秦心走着走着,就看到了前面有一个不合群的货。
林天水愣愣的站在那,他是伊皇的幕后老板,和莫家也有交情,出现在这里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是现在他显得有些不正常,别人都让开了,他却站在原地没有动,看着秦心朝他走来,因为老爷子在他背后……
这是林天水第三次见秦心。
第一次是在舞台上,那个穿着简单白t恤,牛仔裤的少女用她那沙哑的声音把一首《光辉岁月》唱出了漫漫人生的味道,唱进了他的心里。
他梦魂牵索,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有心动的感觉,那种心跳飞快,呼之欲出的胸部,浓烈的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何。
第二次是在侄女宿舍,她穿着粉红色的睡裙,靠在床上,手里抱着书本,阳光洒在她的床上,粉色的脚丫光着露在外头,看到自己居然吓坏了,手忙脚乱的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的,他故意的碰触了她手指,她跟含羞草一般,立刻吓的缩回去。
这一次的相遇,是林天水刻意为之,他更加确定了自己喜欢她,看到她粉嫩的小脚丫,他就想把那脚丫握在手上,轻轻抚摸。
只是指尖的碰触,就让他有全身颤栗的快感。
可是同时也让他有深深的悲哀。
有一种无奈叫做岁月,我出生很久,经历很多,已然没有年轻的体魄,没有纯净的心,却在这时候遇上了纯净幼小的你。
这次相遇之后,林天水憔悴了许多,他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欲望,因为那个女孩跟自己侄女一样大,甚至住在一个宿舍,自己居然有那样的想法,他感觉到羞愧,可是越这样克制,他对她的思念越强烈。
甚至在睡梦中,都会梦到她,梦中也只是轻轻的一碰触,哪怕只是指尖,又立刻马上分开,就让他愉悦很久。
林天水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她,跟平日一样找了女伴,可是他发现自己的手放在女伴的胸部上的时候,她矫揉造作的呻吟,自己却完全没有感觉,脑海里想的是如果自己的手碰触到那女孩小小的蓓蕾的时候,她会怎么样,大概会吓的把腰都弓起来,上面的圆点却会更加挺翘吧,而自己的手碰触到她的小肚子,她一定会羞的躲避,是了,她肯定不会这么老老实实的被自己碰触,她那样害羞调皮,只好把她的手脚绑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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