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一章 临时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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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沉急促的牛角号响彻矿区和峡谷。
平日里下工和吃饭的时候,矿区伙房会敲响那块半截的钢板发出刺耳的脆鸣,但今天突然响起的号角声让所有人愣了片刻。
旋即,几个在农兵集训时下过功夫的矿工反应了过来,他们大喊着集结备战,然后招呼身边的同伴拎着铁锤铁钎朝棚区狂奔。
等整个矿区的矿工们从四面八方汇集到棚区的时候,斯宾塞已经领着一群护卫士兵将库房里仅有的十几套武器盔甲统统搬了出来。
这些武器是守备军团裁汰的东西,自然谈不上精良——两套破洞的短衫锁甲、三件满是裂痕的单层皮甲、五把修缮打磨过的单刃厚背弯刀、八支略带锈迹的铁头榉木短矛、三柄套在裹皮木鞘中的短剑。此外还有七面橡木圆盾、几把短柄手斧和一些铁皮半盔、腰带剑带等物,这可是巡境队时期遗留下来的老家伙了。
斯宾塞是骑士,所以他在军团时配置的那套骑士武备被特许保留。
不过在发配政务府负责修建工作的这一年中,他根本无缘那些宝贝,那套精良的骑士长剑和板链甲连同枪盾统统都存放在木堡里的宅邸中。
所以此时斯宾塞只能从武库中挑出了一套半身锁甲、一柄短剑、一面小圆盾以及裂口的剑带和几乎没有防护作用的半盔。
这身武器盔甲还不如那六个派来守卫矿场的护兵,他们手中的短矛至少是崭新的、腰间的短剑至少是锋利的,身上的皮甲至少是双层的。
不过斯宾塞自知战力平平,或许还真就不如那些个护卫,所以干脆也就不去跟他们换装了。
斯宾塞踩着木桩爬上了棚区里矿工们平日里吃饭时的简易木桌上,看着越聚越多的矿工,差不多已经有七八十个了。
“伙计们,峡谷里出现了一支来历不明的军队,人数上百。”斯宾塞扯着嗓子开门见山。
“如今我们正和伦巴第人干仗,估摸着那些家伙就是绕道偷袭我们的伦巴第人。”
斯宾塞语出,围在伙房木棚下的矿工们皆是一惊,南方山谷谷口打仗,敌人为何会出现在西边着深山荒谷之中,那得绕多远的路,穿越多少高山深谷。
慢慢地,惊讶变成了恐惧,这些矿工里有少量的战奴,但绝大部分都是矿奴或是本分勤恳的破产平民,面对危险出于本能的回逃避。
“主管大人,那我们赶紧跑吧,再晚就跑不掉了。”人群中一个肤色黢黑、满面褶皱的中年男人说罢便准备抽身离开。
“等等!”斯宾塞大声喝止。
“跑肯定是要跑!不跑是傻子。不过我们一群大男人可不能像女人一样见到危险就撅着屁股溜掉。”
若是按照一般人,定然是什么保卫家园、与敌人拼死一搏为后方军民争取时间之类的鼓动人心的话,但斯宾塞不是一般人。
“我已经派了两个灵快的家伙骑马回湖泊地告警,奥多男爵正率百战精锐驻军湖泊地。不消片刻威尔斯军团战兵便会赶来。”
斯宾塞顿了一声。
“威尔斯省军功至重,若我们能在此拖住敌军片刻,那便是军功战绩,到时候军赏自然不少,说不定各位还能挣一份功勋家业!”
钱和位,都是好东西。
斯宾塞立刻开始许诺,“我是威尔斯省骑士,我以骑士荣誉和全部的家产担保,凡是留下来随我阻敌的,无论接敌与否,统统赏钱一百芬尼;若敢上阵对敌,赏钱两百,杀敌一人赏钱五百!”
“这是我本人承诺的,若是伙计们能活着回去,我定会再向伯爵大人为各位邀功!”
说罢斯宾塞抽出腰间那柄短剑,放进手掌中狠狠地剌了一下,短剑并不锋利,但还是隔开了一条口子,片刻,鲜血顺着剑锋滴了下来。
斯宾塞握拳举起手臂,“以吾血饯吾言!”
不知是被激起了血性还是贪欲冲昏了头脑,七个矿工站了出来。
短暂犹豫之后,又有二三十个矿工陆陆续续站了出来,他们基本都是造册农兵。
按照道理,斯宾塞此时有权利下令所有矿工都留下来同他作战,尤其是那些已经造册为农兵的青壮。
但斯宾塞不是职业的战斗指挥官,他还不习惯用绝对的命令逼迫别人去送死。
最终,连同他自己和六个护兵在内,斯宾塞一共鼓动了三十五个壮汉同他留守扛敌。
他将剩下的矿工和工匠们交给了两名政务府吏员,吩咐他们立刻赶往附近克里斯托弗族人遗留下的那座寨子中,抓紧加固寨墙,等待奥多大人的援军。
待安排妥当,斯宾塞便着手给手下这支匆匆拼凑的“军队”整编。
最要紧的是武器盔甲,守备军团配给矿区的武备总共也就那么点,根本无法让“士兵”们人手一件。
不过斯宾塞是辎重官出身,这难不倒他。
六个护兵武备比较齐全,不必费心。
剩下的二十来件七杂八混的武器和护甲反正也不能满足所有人,所以他干脆摈弃了平均主义。
几套皮甲和盾牌铁盔连同短矛战斧交到了六个曾经与威尔斯军团为敌的战奴手中,他们能从威尔斯军团的铁蹄下幸存下来,自然算是“精锐”。
这六个“武备精良”的战奴连同六个护兵成为了斯宾塞手中的核心战斗力量。
剩下的二十几个人按照有无战斗经验、参加农兵集训的次数、身体强壮程度分为了三等,厉害些的配一柄短矛或是单刃厚背刀,稍微次些的给把短剑或短斧,剩下的大部靠着勇气和对金钱赏赐渴望留下来的矿工们就随意了,挖矿的铁锹、砸石的铁锤、挑抬的长棒,只要使着顺手,能干死敌人,统统拿上。
接着,斯宾塞开始指挥“士兵”们铁锤砸紧矿区外围的木桩栅栏、用推车将一堆堆矿石运到栅栏下堆成齐胸高的“石墙”。
这里并非军事要塞,他们能够做的也就这些了。
一切准备妥当,估摸着还得有半个小时那支军队才会发现这里,斯宾塞干脆派出两个护兵前出哨探,然后领着留守的“士兵”们搬出了伙房里所有的熏肉果蔬和酒水,甩开膀子胡吃海喝一通......
又足足等了一个小时,前去哨探的护兵跑了回来。
“斯宾塞大人,来了来了,是伦巴第人!发现了我们的踪迹,追过来了。”
几大被劣质的麦酒下肚,斯宾塞面色已经潮红,他操起了身旁木桌上的短剑,扯起袖口大喊道:“伙计们,为了钱和地位,跟伦巴第狗拼了。”随即朝矿区栅栏冲去。
街头斗殴的地痞,没有丝毫骑士的气息。
平日里下工和吃饭的时候,矿区伙房会敲响那块半截的钢板发出刺耳的脆鸣,但今天突然响起的号角声让所有人愣了片刻。
旋即,几个在农兵集训时下过功夫的矿工反应了过来,他们大喊着集结备战,然后招呼身边的同伴拎着铁锤铁钎朝棚区狂奔。
等整个矿区的矿工们从四面八方汇集到棚区的时候,斯宾塞已经领着一群护卫士兵将库房里仅有的十几套武器盔甲统统搬了出来。
这些武器是守备军团裁汰的东西,自然谈不上精良——两套破洞的短衫锁甲、三件满是裂痕的单层皮甲、五把修缮打磨过的单刃厚背弯刀、八支略带锈迹的铁头榉木短矛、三柄套在裹皮木鞘中的短剑。此外还有七面橡木圆盾、几把短柄手斧和一些铁皮半盔、腰带剑带等物,这可是巡境队时期遗留下来的老家伙了。
斯宾塞是骑士,所以他在军团时配置的那套骑士武备被特许保留。
不过在发配政务府负责修建工作的这一年中,他根本无缘那些宝贝,那套精良的骑士长剑和板链甲连同枪盾统统都存放在木堡里的宅邸中。
所以此时斯宾塞只能从武库中挑出了一套半身锁甲、一柄短剑、一面小圆盾以及裂口的剑带和几乎没有防护作用的半盔。
这身武器盔甲还不如那六个派来守卫矿场的护兵,他们手中的短矛至少是崭新的、腰间的短剑至少是锋利的,身上的皮甲至少是双层的。
不过斯宾塞自知战力平平,或许还真就不如那些个护卫,所以干脆也就不去跟他们换装了。
斯宾塞踩着木桩爬上了棚区里矿工们平日里吃饭时的简易木桌上,看着越聚越多的矿工,差不多已经有七八十个了。
“伙计们,峡谷里出现了一支来历不明的军队,人数上百。”斯宾塞扯着嗓子开门见山。
“如今我们正和伦巴第人干仗,估摸着那些家伙就是绕道偷袭我们的伦巴第人。”
斯宾塞语出,围在伙房木棚下的矿工们皆是一惊,南方山谷谷口打仗,敌人为何会出现在西边着深山荒谷之中,那得绕多远的路,穿越多少高山深谷。
慢慢地,惊讶变成了恐惧,这些矿工里有少量的战奴,但绝大部分都是矿奴或是本分勤恳的破产平民,面对危险出于本能的回逃避。
“主管大人,那我们赶紧跑吧,再晚就跑不掉了。”人群中一个肤色黢黑、满面褶皱的中年男人说罢便准备抽身离开。
“等等!”斯宾塞大声喝止。
“跑肯定是要跑!不跑是傻子。不过我们一群大男人可不能像女人一样见到危险就撅着屁股溜掉。”
若是按照一般人,定然是什么保卫家园、与敌人拼死一搏为后方军民争取时间之类的鼓动人心的话,但斯宾塞不是一般人。
“我已经派了两个灵快的家伙骑马回湖泊地告警,奥多男爵正率百战精锐驻军湖泊地。不消片刻威尔斯军团战兵便会赶来。”
斯宾塞顿了一声。
“威尔斯省军功至重,若我们能在此拖住敌军片刻,那便是军功战绩,到时候军赏自然不少,说不定各位还能挣一份功勋家业!”
钱和位,都是好东西。
斯宾塞立刻开始许诺,“我是威尔斯省骑士,我以骑士荣誉和全部的家产担保,凡是留下来随我阻敌的,无论接敌与否,统统赏钱一百芬尼;若敢上阵对敌,赏钱两百,杀敌一人赏钱五百!”
“这是我本人承诺的,若是伙计们能活着回去,我定会再向伯爵大人为各位邀功!”
说罢斯宾塞抽出腰间那柄短剑,放进手掌中狠狠地剌了一下,短剑并不锋利,但还是隔开了一条口子,片刻,鲜血顺着剑锋滴了下来。
斯宾塞握拳举起手臂,“以吾血饯吾言!”
不知是被激起了血性还是贪欲冲昏了头脑,七个矿工站了出来。
短暂犹豫之后,又有二三十个矿工陆陆续续站了出来,他们基本都是造册农兵。
按照道理,斯宾塞此时有权利下令所有矿工都留下来同他作战,尤其是那些已经造册为农兵的青壮。
但斯宾塞不是职业的战斗指挥官,他还不习惯用绝对的命令逼迫别人去送死。
最终,连同他自己和六个护兵在内,斯宾塞一共鼓动了三十五个壮汉同他留守扛敌。
他将剩下的矿工和工匠们交给了两名政务府吏员,吩咐他们立刻赶往附近克里斯托弗族人遗留下的那座寨子中,抓紧加固寨墙,等待奥多大人的援军。
待安排妥当,斯宾塞便着手给手下这支匆匆拼凑的“军队”整编。
最要紧的是武器盔甲,守备军团配给矿区的武备总共也就那么点,根本无法让“士兵”们人手一件。
不过斯宾塞是辎重官出身,这难不倒他。
六个护兵武备比较齐全,不必费心。
剩下的二十来件七杂八混的武器和护甲反正也不能满足所有人,所以他干脆摈弃了平均主义。
几套皮甲和盾牌铁盔连同短矛战斧交到了六个曾经与威尔斯军团为敌的战奴手中,他们能从威尔斯军团的铁蹄下幸存下来,自然算是“精锐”。
这六个“武备精良”的战奴连同六个护兵成为了斯宾塞手中的核心战斗力量。
剩下的二十几个人按照有无战斗经验、参加农兵集训的次数、身体强壮程度分为了三等,厉害些的配一柄短矛或是单刃厚背刀,稍微次些的给把短剑或短斧,剩下的大部靠着勇气和对金钱赏赐渴望留下来的矿工们就随意了,挖矿的铁锹、砸石的铁锤、挑抬的长棒,只要使着顺手,能干死敌人,统统拿上。
接着,斯宾塞开始指挥“士兵”们铁锤砸紧矿区外围的木桩栅栏、用推车将一堆堆矿石运到栅栏下堆成齐胸高的“石墙”。
这里并非军事要塞,他们能够做的也就这些了。
一切准备妥当,估摸着还得有半个小时那支军队才会发现这里,斯宾塞干脆派出两个护兵前出哨探,然后领着留守的“士兵”们搬出了伙房里所有的熏肉果蔬和酒水,甩开膀子胡吃海喝一通......
又足足等了一个小时,前去哨探的护兵跑了回来。
“斯宾塞大人,来了来了,是伦巴第人!发现了我们的踪迹,追过来了。”
几大被劣质的麦酒下肚,斯宾塞面色已经潮红,他操起了身旁木桌上的短剑,扯起袖口大喊道:“伙计们,为了钱和地位,跟伦巴第狗拼了。”随即朝矿区栅栏冲去。
街头斗殴的地痞,没有丝毫骑士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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