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返回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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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隔西凉与大唐的一道天然屏障,除却‘赤红流沙’之外,当属东部一座巍峨高山,仅是一山之隔,便是隔断了两个国家。
东边,乃是大唐疆域;西边,乃是西凉国土。
此地处两国交汇之处,加之高山天然屏障,双方都鲜派兵来此驻防,多为距离山脚的百里之地安营扎寨,以防他国来人之敌。
此山巍峨高山,多悬崖峭壁,又无山路踪迹,山林中的猛兽也不在少数,虫蟒更是频繁出没,两国的山下居民为避祸乱,皆搬移城中居住。而今,这对爷孙俩是唯一一户住在山中的猎户。
别看老者已是年迈,打猎可是老手;小孙子尚还年幼,却也是有着多年的捕猎经验。如今,老人身子骨一年不如一年,而小孙子也逐渐长大,每次打猎,老人都会亲自传授经验,就算自己死了,小孙子不至于无法糊口养活自己。
“两国……交界处?!”
李牧尘心中有些恍惚,他记得凉州城距离此地至少有着二百里路,自己是如何跌跌撞撞地走到这种地方来的。
这个时候,老人说道:“小老儿这辈子见过的人不多,可像你这种受了如此重伤还能够活过来的,你是唯一一个。”
从他昏迷至醒来,已经过去了五天时间,在这五天时间里面,老人亲眼目睹了他慢慢愈合的伤口。
常人就算有着他一般的伤,怕也是熬不过第二天,可他非但没有死,反而是日渐康复,如此怪事,还真是头一回看到。
“请问,我昏迷了几天?”李牧尘虚弱地问。
这时候,小孩子站出来笑着说:“大哥哥,你足足睡了五天时间,比我捕猎抓回来的野猪还能睡。”
“”
童言无忌,也知道小男孩没有任何贬低之意,纯粹是小孩子间的无心之言。
李牧尘撅起嘴角,想要挤出一个笑容来,可他实在没有多余的力气,仅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狗杂种,爷爷说贱名好养活。”那小男孩回答道。
狗杂种?!
不知为何,李牧尘心中莫名地想笑,果然是一个很别致的名字,不知道的还以为小男孩在骂人呢,殊不知这是人家的名字。
“可还有其他名字?”李牧尘又问道。
狗杂种撇头看着老人,说道:“爷爷,我还有其他名字吗?”
不知由此说来,到底该笑还是该哭,他竟然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没有其他性命,说来还真是可笑的很。
老人轻轻在狗杂种的脑门上拍了一下,道:“你这傻小子,爷爷不是告诉过你,倘若有人询问你的名字,你便告诉对方,我叫王忠嗣。”
爷孙俩常年居住山上,又以捕猎为生,常年打交道的都是一些不会说话的动物,别说人了,好几年都不一定见着一个。
而且,狗杂种记得上一次爷爷告诉自己的名字还是三年前,他早已经习惯了狗杂种的称谓,对于‘王忠嗣’三个字,显得尤为陌生。
王忠嗣?!
李牧尘心中念叨了几遍,对于这个名字,当世之人会觉得比较陌生。然而,对于李牧尘来说,这三个字绝对可算得上如雷贯耳。
他自未来穿越至此,‘王忠嗣’三个字意味着什么?或许,他的名气无法比之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等人的名声。
也无法与战神薛仁贵的人气相提并论。
然而,真正的历史中,‘王忠嗣’的威名绝对不亚于上述之人。此人乃是隋唐第三代大大统领。
(PS:第一代,为隋唐开国英雄,诸如:李靖、秦琼等人;第二代,以薛仁贵为主的平定辽东、西北的名将;第三代,以薛讷、王忠嗣为首的大唐名将。)
如今的王忠嗣,不过是孩童学语的小男孩,谁又能够想到,二十多年以后,这位小男孩乃是威震边疆的一代大唐名将。
当然,此为后话,且是不说。
“狗杂种,快去将熬点儿粥米来。”
大病初愈之人,不能进食过于大补的东西,而且他们也没有那些所谓大补之物,吃的稻米都是拿猎物与山下的居民讨还的。
只见狗杂种露出一副异样的表情,说道:“爷爷,咱家里哪儿还有什么粥米啊?”
生活在两国交界处,常年战乱不断,百姓能够面前糊口已经不错,一家一户能够每天喝上一碗小米粥都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别说喝粥了,就算连米汤都没有,狗杂种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吃过稻米了。而家中最常见的食材,基本都是他去山上采的野菜,勉强能够果腹。
“没有稻米,那便去山上采些野菇回来熬汤。”老人又吩咐道。
狗杂种迫于无奈,只得听爷爷的话,背着破旧的篓子,腰间别着一把自知的砍刀,很快便上山去了。
“急着将狗杂种支开,是有什么话要说吗?”
李牧尘虽然受伤,可他的眼睛还没有瞎,方才便是看得出来,老人一直有话想说,又碍于孙子在旁,不想多说。
老人说道:“小老儿我一辈子没有读过书,斗大字不识一个,狗杂种的爹娘死的早,留下我们爷孙俩住在山里面,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个文化人,与那些山野莽夫完全不是一类人,所以我想求求你,让……”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李牧尘便打断他,替他说完:“你想让我带着狗杂种离开大山?”
老人连连点头,他正是此意。自己没有本事,只能一辈子待在山里面,可是小孙子逐渐长大,不能一辈子都活在山中,要让他看一看外面的世界,长长见识,至少去外面的世界谋个生计也好。
总之,比待在山里面不知强了多少倍。
老人从不奢望狗杂种能够飞黄腾达,只要他走出大山,去往城市中干苦力也比这儿强。
李牧尘笑着说:“就算你不说,我也一定会带着狗杂种离开大山的。”
这下子可是未来的大唐名将,如此埋没在山林之中,岂不可惜了。暂且不说王忠嗣未来的成就如何?
单凭老人救了自己性命的恩情来说,他的要求无论如何都要答应。
老人是老实巴交的猎户,家中没有金银珠宝,不知该如何感谢,当听到李牧尘非常痛快的答应了,他一时间竟慌乱了手脚,不知该如何是好?于是,老人跪在地上给李牧尘磕头,以表达他的感激之情。
只怪李牧尘躺在炕上动弹不得,实在无法上前将其搀扶起来。
“老人家,你难道不怕我是坏人吗?”李牧尘笑着问,当初的自己,屠戮了四千人多人,浑身都沾满了鲜血,而且又受了重伤,从始至终,他们爷孙俩不曾询问过任何原因。
老人笑着说:“哈哈!!别看我不识字,见的人也不多,可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你要真是坏人,我也不会费老大的劲把你从乱葬岗上背回来。”
老人说话诚实,从不说谎,虽然不识字,却还懂得做人最基本的道理。他一辈子与野兽为伍,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一个人的脾性好坏与否,与野兽的暴力与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那日,李牧尘浑身是血,可他感受不到任何危险,说明此人不是十恶不赦之人,看不到他身上任何的邪气。
这是老人独特的看人之道,且不说是否真的屡试不爽,至少这一次他没有看走眼,而李牧尘绝对是可以信得过的人。
接下来,李牧尘又在炕上躺了一个月,身体才逐渐恢复正常,如此重伤,常人躺上一年都不一样可以痊愈。
在这段时间,李牧尘、狗杂种、狗杂种的爷爷三个人相处的很是融洽,于山野密林之中,生活了大约有着两个月的时间,也终于到了分别的时候。
于此期间,狗杂种答应追随李牧尘一起离开大山,前往唐帝国去闯一闯。二人各自换了身破旧的行头,就此远行。
临行前,从未出过远门,也从没有离开过爷爷的狗杂种,心中有着万般的不舍,他含着泪,强忍着不哭,在老人孤单身影的注视下,翻过大山,来到东侧,径直入了大唐境内。
起初,狗杂种心情还是万分的悲痛,离开了爷爷,心中颇为想念。可是,等他入了城,见到城中川流不息的路人,以及街边各色好玩好看的东西。
狗杂种顿时一扫之前的阴霾,立马变得兴奋起来。他毕竟还是个小孩子,对于外界好奇事物感兴趣是在所难免的。
这是他第一次入城,也是他第一次见过这么多人,想不兴奋都难。
然而,这种兴奋还没有来得及消退,刚刚入边城的李牧尘和狗杂种便遇到了不好的事情。
听到远处传来嘈杂的声音,吵吵闹闹,不时有着锣鼓敲响的声音,和路边路人的惨叫声,好像是在打架。狗杂种不明,问道:“牧尘哥,前方发生了什么时候?”
李牧尘凝视着远方,神色沉重地说:“如今前方战事吃紧,无非是官府正在街边抓捕兵役充公。”
“狗杂种,别说话,低着头赶紧走。”
东边,乃是大唐疆域;西边,乃是西凉国土。
此地处两国交汇之处,加之高山天然屏障,双方都鲜派兵来此驻防,多为距离山脚的百里之地安营扎寨,以防他国来人之敌。
此山巍峨高山,多悬崖峭壁,又无山路踪迹,山林中的猛兽也不在少数,虫蟒更是频繁出没,两国的山下居民为避祸乱,皆搬移城中居住。而今,这对爷孙俩是唯一一户住在山中的猎户。
别看老者已是年迈,打猎可是老手;小孙子尚还年幼,却也是有着多年的捕猎经验。如今,老人身子骨一年不如一年,而小孙子也逐渐长大,每次打猎,老人都会亲自传授经验,就算自己死了,小孙子不至于无法糊口养活自己。
“两国……交界处?!”
李牧尘心中有些恍惚,他记得凉州城距离此地至少有着二百里路,自己是如何跌跌撞撞地走到这种地方来的。
这个时候,老人说道:“小老儿这辈子见过的人不多,可像你这种受了如此重伤还能够活过来的,你是唯一一个。”
从他昏迷至醒来,已经过去了五天时间,在这五天时间里面,老人亲眼目睹了他慢慢愈合的伤口。
常人就算有着他一般的伤,怕也是熬不过第二天,可他非但没有死,反而是日渐康复,如此怪事,还真是头一回看到。
“请问,我昏迷了几天?”李牧尘虚弱地问。
这时候,小孩子站出来笑着说:“大哥哥,你足足睡了五天时间,比我捕猎抓回来的野猪还能睡。”
“”
童言无忌,也知道小男孩没有任何贬低之意,纯粹是小孩子间的无心之言。
李牧尘撅起嘴角,想要挤出一个笑容来,可他实在没有多余的力气,仅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狗杂种,爷爷说贱名好养活。”那小男孩回答道。
狗杂种?!
不知为何,李牧尘心中莫名地想笑,果然是一个很别致的名字,不知道的还以为小男孩在骂人呢,殊不知这是人家的名字。
“可还有其他名字?”李牧尘又问道。
狗杂种撇头看着老人,说道:“爷爷,我还有其他名字吗?”
不知由此说来,到底该笑还是该哭,他竟然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没有其他性命,说来还真是可笑的很。
老人轻轻在狗杂种的脑门上拍了一下,道:“你这傻小子,爷爷不是告诉过你,倘若有人询问你的名字,你便告诉对方,我叫王忠嗣。”
爷孙俩常年居住山上,又以捕猎为生,常年打交道的都是一些不会说话的动物,别说人了,好几年都不一定见着一个。
而且,狗杂种记得上一次爷爷告诉自己的名字还是三年前,他早已经习惯了狗杂种的称谓,对于‘王忠嗣’三个字,显得尤为陌生。
王忠嗣?!
李牧尘心中念叨了几遍,对于这个名字,当世之人会觉得比较陌生。然而,对于李牧尘来说,这三个字绝对可算得上如雷贯耳。
他自未来穿越至此,‘王忠嗣’三个字意味着什么?或许,他的名气无法比之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等人的名声。
也无法与战神薛仁贵的人气相提并论。
然而,真正的历史中,‘王忠嗣’的威名绝对不亚于上述之人。此人乃是隋唐第三代大大统领。
(PS:第一代,为隋唐开国英雄,诸如:李靖、秦琼等人;第二代,以薛仁贵为主的平定辽东、西北的名将;第三代,以薛讷、王忠嗣为首的大唐名将。)
如今的王忠嗣,不过是孩童学语的小男孩,谁又能够想到,二十多年以后,这位小男孩乃是威震边疆的一代大唐名将。
当然,此为后话,且是不说。
“狗杂种,快去将熬点儿粥米来。”
大病初愈之人,不能进食过于大补的东西,而且他们也没有那些所谓大补之物,吃的稻米都是拿猎物与山下的居民讨还的。
只见狗杂种露出一副异样的表情,说道:“爷爷,咱家里哪儿还有什么粥米啊?”
生活在两国交界处,常年战乱不断,百姓能够面前糊口已经不错,一家一户能够每天喝上一碗小米粥都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别说喝粥了,就算连米汤都没有,狗杂种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吃过稻米了。而家中最常见的食材,基本都是他去山上采的野菜,勉强能够果腹。
“没有稻米,那便去山上采些野菇回来熬汤。”老人又吩咐道。
狗杂种迫于无奈,只得听爷爷的话,背着破旧的篓子,腰间别着一把自知的砍刀,很快便上山去了。
“急着将狗杂种支开,是有什么话要说吗?”
李牧尘虽然受伤,可他的眼睛还没有瞎,方才便是看得出来,老人一直有话想说,又碍于孙子在旁,不想多说。
老人说道:“小老儿我一辈子没有读过书,斗大字不识一个,狗杂种的爹娘死的早,留下我们爷孙俩住在山里面,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个文化人,与那些山野莽夫完全不是一类人,所以我想求求你,让……”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李牧尘便打断他,替他说完:“你想让我带着狗杂种离开大山?”
老人连连点头,他正是此意。自己没有本事,只能一辈子待在山里面,可是小孙子逐渐长大,不能一辈子都活在山中,要让他看一看外面的世界,长长见识,至少去外面的世界谋个生计也好。
总之,比待在山里面不知强了多少倍。
老人从不奢望狗杂种能够飞黄腾达,只要他走出大山,去往城市中干苦力也比这儿强。
李牧尘笑着说:“就算你不说,我也一定会带着狗杂种离开大山的。”
这下子可是未来的大唐名将,如此埋没在山林之中,岂不可惜了。暂且不说王忠嗣未来的成就如何?
单凭老人救了自己性命的恩情来说,他的要求无论如何都要答应。
老人是老实巴交的猎户,家中没有金银珠宝,不知该如何感谢,当听到李牧尘非常痛快的答应了,他一时间竟慌乱了手脚,不知该如何是好?于是,老人跪在地上给李牧尘磕头,以表达他的感激之情。
只怪李牧尘躺在炕上动弹不得,实在无法上前将其搀扶起来。
“老人家,你难道不怕我是坏人吗?”李牧尘笑着问,当初的自己,屠戮了四千人多人,浑身都沾满了鲜血,而且又受了重伤,从始至终,他们爷孙俩不曾询问过任何原因。
老人笑着说:“哈哈!!别看我不识字,见的人也不多,可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你要真是坏人,我也不会费老大的劲把你从乱葬岗上背回来。”
老人说话诚实,从不说谎,虽然不识字,却还懂得做人最基本的道理。他一辈子与野兽为伍,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一个人的脾性好坏与否,与野兽的暴力与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那日,李牧尘浑身是血,可他感受不到任何危险,说明此人不是十恶不赦之人,看不到他身上任何的邪气。
这是老人独特的看人之道,且不说是否真的屡试不爽,至少这一次他没有看走眼,而李牧尘绝对是可以信得过的人。
接下来,李牧尘又在炕上躺了一个月,身体才逐渐恢复正常,如此重伤,常人躺上一年都不一样可以痊愈。
在这段时间,李牧尘、狗杂种、狗杂种的爷爷三个人相处的很是融洽,于山野密林之中,生活了大约有着两个月的时间,也终于到了分别的时候。
于此期间,狗杂种答应追随李牧尘一起离开大山,前往唐帝国去闯一闯。二人各自换了身破旧的行头,就此远行。
临行前,从未出过远门,也从没有离开过爷爷的狗杂种,心中有着万般的不舍,他含着泪,强忍着不哭,在老人孤单身影的注视下,翻过大山,来到东侧,径直入了大唐境内。
起初,狗杂种心情还是万分的悲痛,离开了爷爷,心中颇为想念。可是,等他入了城,见到城中川流不息的路人,以及街边各色好玩好看的东西。
狗杂种顿时一扫之前的阴霾,立马变得兴奋起来。他毕竟还是个小孩子,对于外界好奇事物感兴趣是在所难免的。
这是他第一次入城,也是他第一次见过这么多人,想不兴奋都难。
然而,这种兴奋还没有来得及消退,刚刚入边城的李牧尘和狗杂种便遇到了不好的事情。
听到远处传来嘈杂的声音,吵吵闹闹,不时有着锣鼓敲响的声音,和路边路人的惨叫声,好像是在打架。狗杂种不明,问道:“牧尘哥,前方发生了什么时候?”
李牧尘凝视着远方,神色沉重地说:“如今前方战事吃紧,无非是官府正在街边抓捕兵役充公。”
“狗杂种,别说话,低着头赶紧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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