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慌乱,或者不自然。但他选择了最稳妥的办法,简简单单两个字,莫名就让人觉得有理有力。我脑海里甚至能浮现出一个声音,低低的,却并不沙哑,略带些清亮,然后异常沉静稳定,让你无法燃起怀疑的念头。
但我知道事情的真相,即便现在花花的表情自然到可以以假乱真。
“别蒙我了,我也不是没感觉的,”我故意拍拍他的肩膀,哥俩儿好似的,“我这人就这毛病,天热的时候还到,一到秋冬就犯,小时候跟我爸一起睡,恨得他差点儿拿皮带抽我。”
花花没再打字,也没任何动作,只是看着我,静静的。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猜到了我的下文,但箭在弦上,我只能干笑,硬着头皮继续:“所以啊,我想着咱是不是再弄张床,要不这样,我到客厅搭床,反正就一个冬天嘛,过去了我这毛病就好。”
我的算盘是先搬出来,至于明年春暖花开,我完全可以用“客厅很舒服啊”“睡习惯了啊”之类的理由无限期延长分居时间,久而久之,也就成既定事实了。
花花的表情还是没什么变化,眼底又成了我看不透的那种黑,像个深潭,看不到底。
我有些不自在,笑僵在脸上,继续不是,撤退也不是。
所以说我真的很不擅长这种玩儿心思的事儿,就大大方方说老子不想搞基也不希望你走上这条路,多好?可惜啊,脑补容易做起来难。
“我说你俩藏这里干嘛呢?老板你赶紧给我腾地方,来客人了!”王勇大咧咧地闯进来,完全没察觉微妙的气氛,撸起袖子就去摸炒勺。
得,失败。
分居未果让我郁闷了好几天,不过我这人属于闪存型,说白了,就是这事儿想起来了抓心挠肝不解决不行,可过后,别的事儿一来,就又暂时搁置了,或许哪天又想起来,又开始闹心,才会再次想着法儿解决。
川菜馆的生意比预期中还要火爆,王勇醉翁之意不在酒,可手艺绝对没得说,而且好多四川特有的香辛料都是他从家里带过来的,绝对正宗,所以我们这一群人也就跟着马不停蹄的忙活,往往一天下来,清帐要清到很晚,弄得小疯子差点儿罢工。不过眼见着利润蹭蹭往上窜,大家都跟打了兴奋剂似的,恨不能化身王进喜跳到油田里可劲儿搅和。于是花花的事情就被我暂时封存了,想着等闲下来的时候再读档。
可我万万没想到,对于这件事,我还真未必是最上心的那个。
十一月,连着下了几天秋雨,空气里渐渐有了寒意,饭店的生意每天都持续要很晚,有时候客人不是那么多,我便会让小疯子和花花先走,然后我收钱邹姐和阿秀跑堂,厨房留王勇一个人应付。
这天更特殊,真乃天降暴雨,商业区几乎没什么逛街的人,饭店里更是冷清了,我看新闻联播说暴雨会持续到晚上,便干脆趁着午后雨不那么大的时候让花花和小疯子先回去,免得晚上天黑雨大,更不方便。小疯子二话不说欣然接受,这很正常,但花花没有坚持要留下则让我有些意外了。两个人走后,我们又坚持到了天黑,眼见着不太可能有生意上门了,我便决定提前给大家下班。王勇邹姐他们都住一起,所以我嘱咐王勇路上小心,然后自己打了个出租车回家。
结果一推开家门,我就呆住了,原本空旷的客厅里忽然多了一张弹簧床,花花坐在床边儿上看电视,小疯子坐在床正中颠儿啊颠儿的俨然当蹦床玩儿呢。
“同志们,啥情况?”我故意问,但其实心里已经隐隐有了答案。
“花花嫌跟你睡太挤,决定搬到客厅啦。”等不及花花打字,小疯子直接帮忙答了。
我看向花花,四目相对,他冲我笑了笑,像一只很乖的大狗。
心里某个地方忽然有点儿酸,我想也没想就说:“不是讲好了我搬出来嘛,你赶紧回屋儿,这地儿归我了。”
花花低下头,在手机上写了个几个字,写完后抬头看我,等了一会儿,见我没走过去的意思,眼里闪过一丝黯然。
最后手机被递到小疯子手里,后者直接大声朗读:“床很舒服,我不换。”
那之后,花花再没说什么,甚至没再看我,好像电视剧比我有吸引力百倍千倍。
我故作自然地挂好外衣,又给自己倒了杯水,直到喝到胃里发胀,终于确认花花不准备再交流了,才悻悻回卧室。
整个晚上,我的胸口都闷闷的。事情是我挑起来的,现在如愿以偿了,我却一点儿松口气的感觉都没有。说不上原因,只是感觉自己好像做了件坏事,比如偷了一辆车,或者……欺负了谁家孩子。
第 71 章
不得不说,人真的是一种忘性很大的动物,要不老话怎么总讲记吃不记打呢,选择性忽略掉不好的,古往今来都是人的本性。所以当川菜馆的生意蒸蒸日上,每天的生活被流水账本填塞得满满当当,我便在这充实中渐渐淡忘对花花的那一丝微妙的愧疚,甚至习惯了客厅中多出一张床,一个人。
冬至那天,我们几个大老爷们儿也搞搞气氛,把阿秀邹姐还有王勇都招呼到家里来包饺子,弄得气氛和和乐乐,一家人似的。临近傍晚,饺子刚出锅,外头就有人敲门,邹姐热心肠地帮忙去开,结果我还没见到来人呢倒先听着了她的叫唤,老板,你家的新电视好气派噻!
我不关心邹姐怎么隔着那么厚的纸箱就能看出电视气派,我关心的是收货人——尼玛小疯子又乱花钱!死孩子还振振有词,真正生活在于质量,要知道攒下的都是纸,花出去的才是钱。听听还有比这更扯淡的么,要不是周铖拦着并且透露近期家电市场尤其是电视价格一泻千里所以买了也不算吃亏,我真有心踹小疯子两脚。
花花倒是不理我们这一团乱,专注地看着送货人拆箱,安装,调试,并认真听取对方所传达的使用注意事项,待人走后,他就成了专业的,调台,锁定,排序,玩儿越来越通,不亦乐乎。
其实花花很聪明,不论是领悟能力动手能力还是反应等等,他唯一也是最致命的软肋就在于没受过正规的教育。虽然我也是个半吊子,但起码也算把义务教育稀稀拉拉的读完了,知道写字一笔一划的顺序,知道英文有二十六个字幕,知道《友邦惊诧论》出自鲁迅,知道什么是黄赤交角,知道植物有细胞壁而人只有细胞膜,知道水能分解成氢和氧,知道中国是从什么时候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知道拥有一个进水口和一个排水口的游泳池同时进水和排水要多久才能蓄满……这不是掉书袋子,也不是显摆知道这些有多优越,只是一个人的成就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所处的高度。我在底层,花花比我还低,我很羡慕过小疯子
但我知道事情的真相,即便现在花花的表情自然到可以以假乱真。
“别蒙我了,我也不是没感觉的,”我故意拍拍他的肩膀,哥俩儿好似的,“我这人就这毛病,天热的时候还到,一到秋冬就犯,小时候跟我爸一起睡,恨得他差点儿拿皮带抽我。”
花花没再打字,也没任何动作,只是看着我,静静的。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猜到了我的下文,但箭在弦上,我只能干笑,硬着头皮继续:“所以啊,我想着咱是不是再弄张床,要不这样,我到客厅搭床,反正就一个冬天嘛,过去了我这毛病就好。”
我的算盘是先搬出来,至于明年春暖花开,我完全可以用“客厅很舒服啊”“睡习惯了啊”之类的理由无限期延长分居时间,久而久之,也就成既定事实了。
花花的表情还是没什么变化,眼底又成了我看不透的那种黑,像个深潭,看不到底。
我有些不自在,笑僵在脸上,继续不是,撤退也不是。
所以说我真的很不擅长这种玩儿心思的事儿,就大大方方说老子不想搞基也不希望你走上这条路,多好?可惜啊,脑补容易做起来难。
“我说你俩藏这里干嘛呢?老板你赶紧给我腾地方,来客人了!”王勇大咧咧地闯进来,完全没察觉微妙的气氛,撸起袖子就去摸炒勺。
得,失败。
分居未果让我郁闷了好几天,不过我这人属于闪存型,说白了,就是这事儿想起来了抓心挠肝不解决不行,可过后,别的事儿一来,就又暂时搁置了,或许哪天又想起来,又开始闹心,才会再次想着法儿解决。
川菜馆的生意比预期中还要火爆,王勇醉翁之意不在酒,可手艺绝对没得说,而且好多四川特有的香辛料都是他从家里带过来的,绝对正宗,所以我们这一群人也就跟着马不停蹄的忙活,往往一天下来,清帐要清到很晚,弄得小疯子差点儿罢工。不过眼见着利润蹭蹭往上窜,大家都跟打了兴奋剂似的,恨不能化身王进喜跳到油田里可劲儿搅和。于是花花的事情就被我暂时封存了,想着等闲下来的时候再读档。
可我万万没想到,对于这件事,我还真未必是最上心的那个。
十一月,连着下了几天秋雨,空气里渐渐有了寒意,饭店的生意每天都持续要很晚,有时候客人不是那么多,我便会让小疯子和花花先走,然后我收钱邹姐和阿秀跑堂,厨房留王勇一个人应付。
这天更特殊,真乃天降暴雨,商业区几乎没什么逛街的人,饭店里更是冷清了,我看新闻联播说暴雨会持续到晚上,便干脆趁着午后雨不那么大的时候让花花和小疯子先回去,免得晚上天黑雨大,更不方便。小疯子二话不说欣然接受,这很正常,但花花没有坚持要留下则让我有些意外了。两个人走后,我们又坚持到了天黑,眼见着不太可能有生意上门了,我便决定提前给大家下班。王勇邹姐他们都住一起,所以我嘱咐王勇路上小心,然后自己打了个出租车回家。
结果一推开家门,我就呆住了,原本空旷的客厅里忽然多了一张弹簧床,花花坐在床边儿上看电视,小疯子坐在床正中颠儿啊颠儿的俨然当蹦床玩儿呢。
“同志们,啥情况?”我故意问,但其实心里已经隐隐有了答案。
“花花嫌跟你睡太挤,决定搬到客厅啦。”等不及花花打字,小疯子直接帮忙答了。
我看向花花,四目相对,他冲我笑了笑,像一只很乖的大狗。
心里某个地方忽然有点儿酸,我想也没想就说:“不是讲好了我搬出来嘛,你赶紧回屋儿,这地儿归我了。”
花花低下头,在手机上写了个几个字,写完后抬头看我,等了一会儿,见我没走过去的意思,眼里闪过一丝黯然。
最后手机被递到小疯子手里,后者直接大声朗读:“床很舒服,我不换。”
那之后,花花再没说什么,甚至没再看我,好像电视剧比我有吸引力百倍千倍。
我故作自然地挂好外衣,又给自己倒了杯水,直到喝到胃里发胀,终于确认花花不准备再交流了,才悻悻回卧室。
整个晚上,我的胸口都闷闷的。事情是我挑起来的,现在如愿以偿了,我却一点儿松口气的感觉都没有。说不上原因,只是感觉自己好像做了件坏事,比如偷了一辆车,或者……欺负了谁家孩子。
第 71 章
不得不说,人真的是一种忘性很大的动物,要不老话怎么总讲记吃不记打呢,选择性忽略掉不好的,古往今来都是人的本性。所以当川菜馆的生意蒸蒸日上,每天的生活被流水账本填塞得满满当当,我便在这充实中渐渐淡忘对花花的那一丝微妙的愧疚,甚至习惯了客厅中多出一张床,一个人。
冬至那天,我们几个大老爷们儿也搞搞气氛,把阿秀邹姐还有王勇都招呼到家里来包饺子,弄得气氛和和乐乐,一家人似的。临近傍晚,饺子刚出锅,外头就有人敲门,邹姐热心肠地帮忙去开,结果我还没见到来人呢倒先听着了她的叫唤,老板,你家的新电视好气派噻!
我不关心邹姐怎么隔着那么厚的纸箱就能看出电视气派,我关心的是收货人——尼玛小疯子又乱花钱!死孩子还振振有词,真正生活在于质量,要知道攒下的都是纸,花出去的才是钱。听听还有比这更扯淡的么,要不是周铖拦着并且透露近期家电市场尤其是电视价格一泻千里所以买了也不算吃亏,我真有心踹小疯子两脚。
花花倒是不理我们这一团乱,专注地看着送货人拆箱,安装,调试,并认真听取对方所传达的使用注意事项,待人走后,他就成了专业的,调台,锁定,排序,玩儿越来越通,不亦乐乎。
其实花花很聪明,不论是领悟能力动手能力还是反应等等,他唯一也是最致命的软肋就在于没受过正规的教育。虽然我也是个半吊子,但起码也算把义务教育稀稀拉拉的读完了,知道写字一笔一划的顺序,知道英文有二十六个字幕,知道《友邦惊诧论》出自鲁迅,知道什么是黄赤交角,知道植物有细胞壁而人只有细胞膜,知道水能分解成氢和氧,知道中国是从什么时候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知道拥有一个进水口和一个排水口的游泳池同时进水和排水要多久才能蓄满……这不是掉书袋子,也不是显摆知道这些有多优越,只是一个人的成就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所处的高度。我在底层,花花比我还低,我很羡慕过小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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