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人傻钱多(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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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宇~”
有求于人,当然得低声下气一些滴。在心里骂了林宇不下一百遍大傻蛋之后,白小雪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灿烂,紧紧抱住林宇地手,左右摇晃,不让他喝茶。
她只要林宇愿意离开就行,现在酒楼已经装修得差不多,但主要的几个关键点,还是需要林宇指导。要不是因为这个原因,白小雪早就露出小虎牙,使出失传已久的绝技——咬人!
眼神干巴巴的瞥了一眼白小雪,这小丫头正处于发育的年龄,一段时间一个样,前段时间她的小胸脯还处于“一”的形状,至于现在…恩,总算是有点小“凸”了。
林宇的手臂被她紧紧抱住,不断的左右摇晃摩擦,根据能量守恒定律,摩擦生热的原理,这是由于动能转化为热能的关系,所以当林宇碰到某些柔软触感时,他将自己丹田之下那一股神秘的涨热之感,全部归咎到白小雪身上。
林宇是处男…呸,确切的说这一世傻瓜林宇还是一个处男。
所以血气方刚,热血上涌,身体燥热,精…力旺盛也是理所当然的,最后无奈道:“行!行!行!我去还不行,你先别摇晃,再摇下去可就是犯罪动机了。”
“你答应了?”白小雪水汪汪大眼睛一亮,满是欣喜问道。
再不答应可就是死刑,林宇点了头。
白小雪这才将小手放下,整理自己的衣衫,忽然注意到林语手臂的衣服也非常凌乱,似乎意识到什么,小脸顿时泛出羞红之色,模样煞是可爱。
三年起步,死刑嘢!
夭寿哦!
林宇甩了甩脑袋,平稳气场,平稳气场。
话说回来,这白富贵不会把自己当做打白工的吧,呼之则来挥之则去,怎么说也是个官二代,身份摆着那里,银子什么的,也得来一些吧。
这整天跑去当营销策划,没银子可赚就算了,还得跟他一起与独孤家作商业斗争,任谁心里都有些小九九。
等下!
…独孤家?!
林宇脑海里想起姓氏图谱里边的几个备注,独孤家,老牌世家,乾朝第一富豪,拥有的资产都足够让赵姓皇帝眼红几下。
这些年,跟赵姓皇帝可是有着深厚的密切合作关系,地位水涨船高,这别的官员见到独孤家的人那都得点头哈腰。
虽然白家也算是财宝殷实,但跟独孤家比起来还是有些差距的,白家从事船商,货物运载,酒楼营销,跟独孤家在生意上面可没少硬碰硬过,就比如这次酒楼抢生意,就是独孤家蓄谋已久的经营战略。
这敌人的敌人不就是就是发展深厚革命友谊的战友。
林宇双眼微眯,嘴角上扬,搓了搓手掌,像是在准备做什么坏事,嘿嘿笑道:“小雪…”
白小雪被林宇那个坏笑的样子看得头皮发麻,紧张问道:“怎么啦?”
林宇这样子看起来好奸诈哦,不会是因为本姑娘太可爱的关系,这家伙兽性大…不行!他要是敢过来,自己就咬死他!
“白叔叔一直对我照顾有加,我反思了一下,我刚才那样的态度是不对滴!再加上你我二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你现在如此烦心,作为你的朋友自然是当仁不让的站出来替你分担一些烦恼!你放心,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咱酒楼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林宇正色说道:“你暂且先走,我先准备一下,等会就过去!”
小姑娘在那里警惕了半天,听到林宇说的话一愣,而后点了点头。
只是怎么感觉林宇这话怪怪的?
白小雪也没多想,既然林宇已经答应了,便叫林宇动作快点别磨蹭,说完转身走出房间。
看着小姑娘屁颠屁颠的离开,林宇嘴角勾起一个弧度。
这第一滴血就从独孤家身上开始吧?
嘿嘿嘿…
……
……
将原来的锦衣玉服换掉,穿上稍显低调一点的粗陋布衣,便朝着白家酒楼方向去,这刚一走到街上,林宇就被震惊到了,整个条街,两边都张贴着各种宣传横幅,不止如此还有各种吆喝宣传,手里拿着各种宣传单。
恩?宣传单?
林宇好奇的从地上捡起一张看了看,这宣传单制作拙劣,只是简单的用墨水印上去,字迹模糊。
上边大体内容是关于宣传冬季游园赏诗大会,除了简单介绍,还有画了一条游园的路线图。
原本上次听白小雪介绍林宇还不觉得怎么样,这会儿见到各个客栈都是人员爆满,小二忙前忙后,这大冬天汗水狂流。就连远处的怡红院也是人满为患,就差在外边再多安排几十张床铺了。
还有才子都提前到来,摆着摊在画画,也有诗人用毛笔挥洒泼墨,还有一些书生将收藏已久的字画摆出买,也不招呼客人,自己坐在旁边拿着一本书摇头晃脑念着之乎者也。
显然,这些提前到来的书生才子都是为了游园赏诗大会提前来的,毕竟不管是现代人还是古代人,大家都有着一个梦想,那就是“一举成名天下知”。
林宇走到一进买首饰的商铺里,这商铺上边摆满各种笄、簪、钗、环,均都是固定发髻或者装饰之用的,模样新颖,千奇百怪。
林宇想着,小娘子姐姐好像很少用首饰装点,自己到可以买个礼物送给她一下,毕竟都跟人家定下终生,啥东西都不表示一下,也说不过去。
此时商铺旁边正站着几位妙龄姑娘,见到林宇粗布扮相,装扮简陋,却偏偏生着一张文弱书生的样子,不由得掩嘴偷笑,当然这笑自然是笑话了。
商铺的主人见林宇走到自己面前,愣了一下,他们这种买首饰的商铺可是很少有男人上门光顾。
仔细的打量了林宇一番,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客气问道:“这位客官,要买点什么?”
要买什么,这倒是把林宇难住了,他对女孩子的首饰根本一窍不通啊。
不过女孩貌似都喜欢漂亮一点的首饰,想到这林宇便笑道:“老板,能麻烦把你们店里最好看的首饰拿出来看一下吗。”
最好看的,那可都是值钱的东西。
老板眉头紧皱,眼神怪异的看了一眼林宇,这客人看起来也不像是有钱人的样子,不会是来捣乱的吧。
旁边几个姑娘原本掩嘴偷笑,听到林宇的话,直接毫不掩饰的笑出了声音。
这买东西也不是这样子说话的,这不是要让人宰割吗,这是哪里跑来的下巴老,也太没见过世面了吧。
砰!
林宇将钱袋砸在桌子上,这钱袋少说也有十几两银锭,看得一旁的老板还有妙龄姑娘眼睛都直了。
林宇嘴角微弯,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人傻钱多就是我,现在老板你可以拿出首饰了吧。”
却不知,林宇这一扮猪吃老虎的行径,直接让街道外边一个正好路过的年轻人停住了脚步,看到他放在桌子上的钱袋,露出贪婪的笑容。
“人傻钱多…我喜欢。”
有求于人,当然得低声下气一些滴。在心里骂了林宇不下一百遍大傻蛋之后,白小雪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灿烂,紧紧抱住林宇地手,左右摇晃,不让他喝茶。
她只要林宇愿意离开就行,现在酒楼已经装修得差不多,但主要的几个关键点,还是需要林宇指导。要不是因为这个原因,白小雪早就露出小虎牙,使出失传已久的绝技——咬人!
眼神干巴巴的瞥了一眼白小雪,这小丫头正处于发育的年龄,一段时间一个样,前段时间她的小胸脯还处于“一”的形状,至于现在…恩,总算是有点小“凸”了。
林宇的手臂被她紧紧抱住,不断的左右摇晃摩擦,根据能量守恒定律,摩擦生热的原理,这是由于动能转化为热能的关系,所以当林宇碰到某些柔软触感时,他将自己丹田之下那一股神秘的涨热之感,全部归咎到白小雪身上。
林宇是处男…呸,确切的说这一世傻瓜林宇还是一个处男。
所以血气方刚,热血上涌,身体燥热,精…力旺盛也是理所当然的,最后无奈道:“行!行!行!我去还不行,你先别摇晃,再摇下去可就是犯罪动机了。”
“你答应了?”白小雪水汪汪大眼睛一亮,满是欣喜问道。
再不答应可就是死刑,林宇点了头。
白小雪这才将小手放下,整理自己的衣衫,忽然注意到林语手臂的衣服也非常凌乱,似乎意识到什么,小脸顿时泛出羞红之色,模样煞是可爱。
三年起步,死刑嘢!
夭寿哦!
林宇甩了甩脑袋,平稳气场,平稳气场。
话说回来,这白富贵不会把自己当做打白工的吧,呼之则来挥之则去,怎么说也是个官二代,身份摆着那里,银子什么的,也得来一些吧。
这整天跑去当营销策划,没银子可赚就算了,还得跟他一起与独孤家作商业斗争,任谁心里都有些小九九。
等下!
…独孤家?!
林宇脑海里想起姓氏图谱里边的几个备注,独孤家,老牌世家,乾朝第一富豪,拥有的资产都足够让赵姓皇帝眼红几下。
这些年,跟赵姓皇帝可是有着深厚的密切合作关系,地位水涨船高,这别的官员见到独孤家的人那都得点头哈腰。
虽然白家也算是财宝殷实,但跟独孤家比起来还是有些差距的,白家从事船商,货物运载,酒楼营销,跟独孤家在生意上面可没少硬碰硬过,就比如这次酒楼抢生意,就是独孤家蓄谋已久的经营战略。
这敌人的敌人不就是就是发展深厚革命友谊的战友。
林宇双眼微眯,嘴角上扬,搓了搓手掌,像是在准备做什么坏事,嘿嘿笑道:“小雪…”
白小雪被林宇那个坏笑的样子看得头皮发麻,紧张问道:“怎么啦?”
林宇这样子看起来好奸诈哦,不会是因为本姑娘太可爱的关系,这家伙兽性大…不行!他要是敢过来,自己就咬死他!
“白叔叔一直对我照顾有加,我反思了一下,我刚才那样的态度是不对滴!再加上你我二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你现在如此烦心,作为你的朋友自然是当仁不让的站出来替你分担一些烦恼!你放心,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咱酒楼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林宇正色说道:“你暂且先走,我先准备一下,等会就过去!”
小姑娘在那里警惕了半天,听到林宇说的话一愣,而后点了点头。
只是怎么感觉林宇这话怪怪的?
白小雪也没多想,既然林宇已经答应了,便叫林宇动作快点别磨蹭,说完转身走出房间。
看着小姑娘屁颠屁颠的离开,林宇嘴角勾起一个弧度。
这第一滴血就从独孤家身上开始吧?
嘿嘿嘿…
……
……
将原来的锦衣玉服换掉,穿上稍显低调一点的粗陋布衣,便朝着白家酒楼方向去,这刚一走到街上,林宇就被震惊到了,整个条街,两边都张贴着各种宣传横幅,不止如此还有各种吆喝宣传,手里拿着各种宣传单。
恩?宣传单?
林宇好奇的从地上捡起一张看了看,这宣传单制作拙劣,只是简单的用墨水印上去,字迹模糊。
上边大体内容是关于宣传冬季游园赏诗大会,除了简单介绍,还有画了一条游园的路线图。
原本上次听白小雪介绍林宇还不觉得怎么样,这会儿见到各个客栈都是人员爆满,小二忙前忙后,这大冬天汗水狂流。就连远处的怡红院也是人满为患,就差在外边再多安排几十张床铺了。
还有才子都提前到来,摆着摊在画画,也有诗人用毛笔挥洒泼墨,还有一些书生将收藏已久的字画摆出买,也不招呼客人,自己坐在旁边拿着一本书摇头晃脑念着之乎者也。
显然,这些提前到来的书生才子都是为了游园赏诗大会提前来的,毕竟不管是现代人还是古代人,大家都有着一个梦想,那就是“一举成名天下知”。
林宇走到一进买首饰的商铺里,这商铺上边摆满各种笄、簪、钗、环,均都是固定发髻或者装饰之用的,模样新颖,千奇百怪。
林宇想着,小娘子姐姐好像很少用首饰装点,自己到可以买个礼物送给她一下,毕竟都跟人家定下终生,啥东西都不表示一下,也说不过去。
此时商铺旁边正站着几位妙龄姑娘,见到林宇粗布扮相,装扮简陋,却偏偏生着一张文弱书生的样子,不由得掩嘴偷笑,当然这笑自然是笑话了。
商铺的主人见林宇走到自己面前,愣了一下,他们这种买首饰的商铺可是很少有男人上门光顾。
仔细的打量了林宇一番,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客气问道:“这位客官,要买点什么?”
要买什么,这倒是把林宇难住了,他对女孩子的首饰根本一窍不通啊。
不过女孩貌似都喜欢漂亮一点的首饰,想到这林宇便笑道:“老板,能麻烦把你们店里最好看的首饰拿出来看一下吗。”
最好看的,那可都是值钱的东西。
老板眉头紧皱,眼神怪异的看了一眼林宇,这客人看起来也不像是有钱人的样子,不会是来捣乱的吧。
旁边几个姑娘原本掩嘴偷笑,听到林宇的话,直接毫不掩饰的笑出了声音。
这买东西也不是这样子说话的,这不是要让人宰割吗,这是哪里跑来的下巴老,也太没见过世面了吧。
砰!
林宇将钱袋砸在桌子上,这钱袋少说也有十几两银锭,看得一旁的老板还有妙龄姑娘眼睛都直了。
林宇嘴角微弯,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人傻钱多就是我,现在老板你可以拿出首饰了吧。”
却不知,林宇这一扮猪吃老虎的行径,直接让街道外边一个正好路过的年轻人停住了脚步,看到他放在桌子上的钱袋,露出贪婪的笑容。
“人傻钱多…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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