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章 踏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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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到许小闲作诗词,朱重举苏平安和安荷花都曾在竹林书院端午文会上亲眼见过。
那时的许小闲站在文台之上,距离他们颇有些距离。
自那以后,许小闲似乎再也未曾作诗词,此刻他们听云十三娘这么一提起,便都看向了许小闲,都希望他能在这里再作出一首诗词来。
铃儿站在琴旁,她看着小姐的背影,眼里隐隐有些担忧。
小姐可从未曾向别人求过诗词,哪怕是江南四大才子,她也没有开口,反而是他们主动作了送给小姐的。
许小闲是小姐要杀之人,但小姐此刻却要向许小闲求一首诗词……她这是想要留着纪念的么?
难道小姐还真被许小闲的这些事感动了?
小丫头简春夏这时候也看着许小闲,季月儿总是在她面前夸耀许小闲的诗词多厉害,她也看过几首,确实厉害,但她也还没有亲眼瞧见许小闲作诗词文章呀。
她晃荡着那双小短腿,也是一脸的期盼,心里想的是要作出诗词文章可没那么容易,云十三娘如此仓促的提出来……莫非她是要难为许小闲?
不对,应该说是考教比较合适,她想称一称许小闲的斤两,看看他这凉浥县大才子的名头究竟是不是名副其实。
小姑娘笑了起来,一番幸灾乐祸的模样。
云十三娘将酒杯递给了许小闲,“许公子,奴家先敬你一杯!”
许小闲能怎么办呢?
没理由拒绝这么个楚楚动人的美人儿呀!
他微微一笑,接过酒杯,和云十三娘喝了一杯,他长身而起,顿时豪气干云——不就是装比么?老子得装得豪迈一些才行!
“笔墨侍候!”
咦,这家伙真的要作诗词呀?
简春夏眼睛扑闪扑闪,朱重举等人顿时兴奋了起来,“大哥威武,我等也敬大哥一杯,为大哥助兴!”
铃儿取来了笔墨纸砚,许小闲又几杯酒下肚。
他走到了书案前,提起了笔,却转过了身,“明儿我三弟即将远行,经此一别,不知何年再聚。我这便做一首送别的词,赠于我三弟,希望来日再见之时,你已飞黄腾达,但三弟你要切记,莫忘初心!”
所以许小闲要作的这首送别的词是要给苏平安的?
苏平安顿时激动了起来,云十三年脸上的神色有些暗淡……我明儿也要走了,这离别,可惜不是给我的。
他真的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作出一首送别的词来么?
他的词,真的会比罗三变所作的更好么?
无论如何,云十三娘也有些期待,因为,这将是许小闲此生的最后一首词了。
它将是绝唱,希望这首词配得上绝唱二字。
“多谢大哥,三弟我以后无论是在繁华京都,还是在荒凉天涯,这初心,永世不忘!”
“好,大哥这就作一首《踏莎行、祖席离歌》送给你!”
许小闲饱蘸笔墨,泼墨挥毫间,一笔漂亮的行书落在了纸上:
《踏莎行、祖席离歌》
“祖席离歌,长亭别宴。
香尘已隔犹回面。
居人匹马映林嘶,行人去棹依波转。
画阁魂消,高楼目断。
夕阳只送平波远。
无穷无尽是离愁,天涯地角寻思遍。”
搁笔,许小闲徐徐转身,此间一片寂静,落针可闻。
苏平安热泪盈眶,他感受到了许小闲的深沉情感,他仿佛看见了一副丹青所绘的离别画卷!
大哥在这饯行的宴席上唱着这首离别的歌,在那亭子里散了离别的宴,他正在离去,渐行渐远,回首时,香尘已阻断了视线。
马嘶棹转间,彼此不见。
大哥在那画阁上黯然神伤,他登上了高楼,望断了天涯,只能看见夕阳下的江波万里,只能让这份愁绪随着江波而去,去到天涯海角,只为寻我踪迹!
他闭上了眼,泪流满面。
云十三娘早已惊呆,她对诗词的造诣比苏平安还要高,她自然明白了许小闲的这首词所表达的离别意。
这是离别,也是牵挂,更是他的依依不舍!
香尘、马嘶、棹转、画阁、高楼,夕阳……短短一首词,说尽了他心里的离愁别恨和无可奈何。
她怔怔的看着许小闲傲然而立的背影,在这一瞬间,她看见的是一个重情重义,还多愁善感的少年。
她的心里微微一叹,她也闭上了眼睛,深吸了一口气……为什么他就非得要死呢?
究竟是谁这么急迫的想要他死呢?
这首送别之词,若是传唱出去,必然成为经典!
若是将这首词送去文峰阁,它极有可能得到大儒们的赞赏而进入文峰阁。
他是当之无愧的大才子!
不仅仅是这凉浥县,而是整个大辰!
可惜了,那就再多敬他两杯酒。
云十三娘睁开了眼睛,苏平安已经拧着酒壶拿着酒杯走了过去。
“大哥,你是我永远的大哥!”苏平安咽了一口唾沫,有些哽咽,“大哥之情,我苏平安铭记在心,我向大哥保证,此去长安,定活出个人样儿来!”
“只为不给大哥丢脸!”
“三弟敬大哥三杯!”
许小闲没有料到这苏平安如此多愁善感啊!
我不过是抄了一首相对应景的词而已,我真没想那么多呀!
可这话不能说,说了就不仅仅是大煞风景那么简单。
此刻的他也饱含深情的举起了酒杯,语气豪迈:“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三弟,待再见时,希望你依旧是那个豪情满怀的少年!干!”
三杯酒下肚,朱重举也走了过来,他是不太明白这首词有多好的,他就是觉得这样的气氛感人,就是觉得这就是坦坦荡荡的兄弟之情。
“老二我是个粗人,就知道银子,这辈子最大的理想曾经是养狗,现在是做最大的商人。”
“大哥,在你的熏陶之下,我爹再也没有揍我了,甚至我已经能够为家里的生意拿主意,我爹居然还会听我的。”
“我爹说了,叫我以后就跟着大哥你混,好好混,混出个人样儿来!”
“所以大哥啊,”朱重举咧嘴一笑,“三杯!”
安荷花同样被许小闲的这首词震惊,他才明白自己拍马也赶不上许小闲,他也敬了许小闲三杯,心里有了一些别的念想,只是这时候他并没说出来。
如是今岁乡试不中,不如就跟着许小闲去给他当一个账房。
九杯酒下肚,许小闲没啥醉意,他正要去坐下,云十三娘却走了过来,也拿着酒杯拧着酒壶。?
那时的许小闲站在文台之上,距离他们颇有些距离。
自那以后,许小闲似乎再也未曾作诗词,此刻他们听云十三娘这么一提起,便都看向了许小闲,都希望他能在这里再作出一首诗词来。
铃儿站在琴旁,她看着小姐的背影,眼里隐隐有些担忧。
小姐可从未曾向别人求过诗词,哪怕是江南四大才子,她也没有开口,反而是他们主动作了送给小姐的。
许小闲是小姐要杀之人,但小姐此刻却要向许小闲求一首诗词……她这是想要留着纪念的么?
难道小姐还真被许小闲的这些事感动了?
小丫头简春夏这时候也看着许小闲,季月儿总是在她面前夸耀许小闲的诗词多厉害,她也看过几首,确实厉害,但她也还没有亲眼瞧见许小闲作诗词文章呀。
她晃荡着那双小短腿,也是一脸的期盼,心里想的是要作出诗词文章可没那么容易,云十三娘如此仓促的提出来……莫非她是要难为许小闲?
不对,应该说是考教比较合适,她想称一称许小闲的斤两,看看他这凉浥县大才子的名头究竟是不是名副其实。
小姑娘笑了起来,一番幸灾乐祸的模样。
云十三娘将酒杯递给了许小闲,“许公子,奴家先敬你一杯!”
许小闲能怎么办呢?
没理由拒绝这么个楚楚动人的美人儿呀!
他微微一笑,接过酒杯,和云十三娘喝了一杯,他长身而起,顿时豪气干云——不就是装比么?老子得装得豪迈一些才行!
“笔墨侍候!”
咦,这家伙真的要作诗词呀?
简春夏眼睛扑闪扑闪,朱重举等人顿时兴奋了起来,“大哥威武,我等也敬大哥一杯,为大哥助兴!”
铃儿取来了笔墨纸砚,许小闲又几杯酒下肚。
他走到了书案前,提起了笔,却转过了身,“明儿我三弟即将远行,经此一别,不知何年再聚。我这便做一首送别的词,赠于我三弟,希望来日再见之时,你已飞黄腾达,但三弟你要切记,莫忘初心!”
所以许小闲要作的这首送别的词是要给苏平安的?
苏平安顿时激动了起来,云十三年脸上的神色有些暗淡……我明儿也要走了,这离别,可惜不是给我的。
他真的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作出一首送别的词来么?
他的词,真的会比罗三变所作的更好么?
无论如何,云十三娘也有些期待,因为,这将是许小闲此生的最后一首词了。
它将是绝唱,希望这首词配得上绝唱二字。
“多谢大哥,三弟我以后无论是在繁华京都,还是在荒凉天涯,这初心,永世不忘!”
“好,大哥这就作一首《踏莎行、祖席离歌》送给你!”
许小闲饱蘸笔墨,泼墨挥毫间,一笔漂亮的行书落在了纸上:
《踏莎行、祖席离歌》
“祖席离歌,长亭别宴。
香尘已隔犹回面。
居人匹马映林嘶,行人去棹依波转。
画阁魂消,高楼目断。
夕阳只送平波远。
无穷无尽是离愁,天涯地角寻思遍。”
搁笔,许小闲徐徐转身,此间一片寂静,落针可闻。
苏平安热泪盈眶,他感受到了许小闲的深沉情感,他仿佛看见了一副丹青所绘的离别画卷!
大哥在这饯行的宴席上唱着这首离别的歌,在那亭子里散了离别的宴,他正在离去,渐行渐远,回首时,香尘已阻断了视线。
马嘶棹转间,彼此不见。
大哥在那画阁上黯然神伤,他登上了高楼,望断了天涯,只能看见夕阳下的江波万里,只能让这份愁绪随着江波而去,去到天涯海角,只为寻我踪迹!
他闭上了眼,泪流满面。
云十三娘早已惊呆,她对诗词的造诣比苏平安还要高,她自然明白了许小闲的这首词所表达的离别意。
这是离别,也是牵挂,更是他的依依不舍!
香尘、马嘶、棹转、画阁、高楼,夕阳……短短一首词,说尽了他心里的离愁别恨和无可奈何。
她怔怔的看着许小闲傲然而立的背影,在这一瞬间,她看见的是一个重情重义,还多愁善感的少年。
她的心里微微一叹,她也闭上了眼睛,深吸了一口气……为什么他就非得要死呢?
究竟是谁这么急迫的想要他死呢?
这首送别之词,若是传唱出去,必然成为经典!
若是将这首词送去文峰阁,它极有可能得到大儒们的赞赏而进入文峰阁。
他是当之无愧的大才子!
不仅仅是这凉浥县,而是整个大辰!
可惜了,那就再多敬他两杯酒。
云十三娘睁开了眼睛,苏平安已经拧着酒壶拿着酒杯走了过去。
“大哥,你是我永远的大哥!”苏平安咽了一口唾沫,有些哽咽,“大哥之情,我苏平安铭记在心,我向大哥保证,此去长安,定活出个人样儿来!”
“只为不给大哥丢脸!”
“三弟敬大哥三杯!”
许小闲没有料到这苏平安如此多愁善感啊!
我不过是抄了一首相对应景的词而已,我真没想那么多呀!
可这话不能说,说了就不仅仅是大煞风景那么简单。
此刻的他也饱含深情的举起了酒杯,语气豪迈:“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三弟,待再见时,希望你依旧是那个豪情满怀的少年!干!”
三杯酒下肚,朱重举也走了过来,他是不太明白这首词有多好的,他就是觉得这样的气氛感人,就是觉得这就是坦坦荡荡的兄弟之情。
“老二我是个粗人,就知道银子,这辈子最大的理想曾经是养狗,现在是做最大的商人。”
“大哥,在你的熏陶之下,我爹再也没有揍我了,甚至我已经能够为家里的生意拿主意,我爹居然还会听我的。”
“我爹说了,叫我以后就跟着大哥你混,好好混,混出个人样儿来!”
“所以大哥啊,”朱重举咧嘴一笑,“三杯!”
安荷花同样被许小闲的这首词震惊,他才明白自己拍马也赶不上许小闲,他也敬了许小闲三杯,心里有了一些别的念想,只是这时候他并没说出来。
如是今岁乡试不中,不如就跟着许小闲去给他当一个账房。
九杯酒下肚,许小闲没啥醉意,他正要去坐下,云十三娘却走了过来,也拿着酒杯拧着酒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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