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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皮笑肉不笑的渗人表情活动着手腕。
“打住打住!”一看这架势就知道她又要过肩摔了,我连忙出面儿当和事佬:“继续闹下去都该到饭点儿了。”
见我这样说,林夕看也没看我一眼,只对李虹说了句“走吧”就转过身打头阵儿朝步行街走,而洛宸和沈如清则极为默契的一起朝我耸耸肩表示他们已经尽力了。
因临近饭点儿了才去,所以我们五个人只潦草逛了几家店,饭后才把步行街全给溜达了一圈儿。
从街尾最后一家店凡人优品里走出来,正巧和约她出来吃饭时和我说没时间此刻却和男生勾着手臂走在一块儿的周晴撞了个正着。
“咦,这么巧啊?”不知道内情以为我没叫周晴的沈如清径直朝她走去。
脸上明显有着挂不住的尴尬,周晴瞟了我两眼,磕磕绊绊的说:“是,是啊,你们出来怎,怎么也不叫上我。”
“我看林栖没提叫上你,以为你今天没空儿呢。”目睹了我给周晴发微信叫她出来的洛宸看出来了这其中的幺蛾子,睁着眼睛说瞎话为我打圆场。
见我从始至终都没有开口只是静静看着周晴身后和她错开两步的青年,沈如清以堪比野兽的灵敏眼力见儿嗅出了有猫腻,也不再和周晴啰嗦打着哈哈说:“有时间再来就是了,又不差今儿个这一天。我们这都逛完了就准备回去呢,你呢?”
“噢,我,我也准备回去了。”点着头,周晴咧嘴笑笑。
“我送你回去。”两手都插-进裤子口袋,我没再看周晴身后的青年,看了她一眼说:“走吧。”
走了好几步也没见周晴跟上,我不耐烦地回过头正想开口催她,却看见林夕看了我一眼,只是那一眼浅如蜻蜓点水,淡如浮光掠影,我甚至不确定他有没有看见我就把头扭向了一边儿,所以我只来得及看到各种变幻得霓虹灯在他眼里一闪而过,最后除了幽深的黯然什么也没有留下。
那一瞬间,我胸口莫名涨得生疼,涩得揪心。
和周晴肩并肩走在大马路上,我一言不发的只埋头往前迈着步子,而想要早点儿解脱做贼心虚的周晴在快到她家小区门口时,突然开口问:“林栖,你有喜欢的人,但那个人并不是我,对不对?”
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我甚至一点儿反应都没有继续走着我的路。
“你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还和我交往?”
“……”
“不用我说你应该也知道你这样做有多混蛋!”
“……”
“你为什么不说话?你知不知道你现在有多可恨?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吗?你以为我瞎是不是?你喜欢的人明明是林夕为什么还要和我交往?!为什么你喜欢的是林夕!!”
听着周晴几乎是吼出来得最后那两句话,我依旧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停下脚步回头定定看着站在后头儿的她。
我挣扎,抗拒,否认了那么久的事实,她轻轻松松就从我筑好的铜墙铁壁中血淋淋地掏出来摆在了我眼前儿,甚至还妄想让我当着她的面儿把那道我赤着手一砖一瓦筑起来的墙砸个粉碎。她大概不知道,就算她拿着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绝不会承认。不是怕伤害她,我只是不敢承认我喜欢林夕,因为我知道,比任何人都清楚明白的知道,只要一旦开这个口承认了,我就会控制不住自己那溢满心房的独占欲把他划为我的东西管他挣扎也好顺从也罢都再也不会撒手。无论我这份儿感情为他带来的是痛苦,还是甜蜜。
我所害怕着的,是伤害林夕。?
☆、第十四章<二更>
? “你说话啊!林栖你他吗的说句话!”扯开嗓子嘶吼着,周晴眼泪唰地一下就涌了出来:“为什么要和我交往!”
她就那么想听我说喜欢过她吗?她就那么想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吗?她就那么想平衡一下喜欢我时的付出吗?女人,原来是这样麻烦的生物吗?
说实话我不认为周晴有多喜欢我,不然她就不会在我约她出来吃饭时和我说没时间却和另一个男人手臂勾着手臂逛街了,而且她明知我回答得不会是她所期待着的答案,却还是自欺欺人地紧紧攥着那早就光芒微弱的希望满心期许。
“眼睛。”双目一眨不眨地望着周晴,透过她的眼睛,我看见了一犟一笑都牵动着我心的林夕逆光朝我奔来。“你的眼睛,和林夕很像。”
听了我的回答,周晴突然就不哭了,反而咧嘴笑起来,接着伴着手掌拂过脸颊的一声脆响,周晴扇了我一巴掌,在她又哭又笑得抬手还想打我时,我一把攥住了她的手腕,平静无澜地俯视着她说:“我让你打一巴掌是让你解气也是让我不那么有罪恶感。周晴,虽然我不喜欢你可我自问没做过对不起你的事儿,而你不仅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儿还打了我,所以我们扯平了。”
恨恨盯着我喘了几口粗气,周晴最终哭着掉头跑向步行街,而我,则转身慢悠悠晃回了家。
说我喜欢林夕?不好意思我还是不会承认。说我是混蛋?这个我倒是不否认,而且对此我还很有自知之明,所以别幻想混蛋会因为罪恶感和女人的眼泪而摇身一变成治愈系暖男。
混蛋就是混蛋,哪怕死了他也是混蛋。
把单反放到鞋柜上,我站在门口正要换鞋,洛宸一通电话就把我又叫了出去:“你快来轻闲酒吧!林夕喝醉了在这儿发酒疯呢!”
气喘吁吁地跑进轻闲酒吧,就见林夕眼泪鼻涕横流抱着洛宸的双腿又哭又嚎,几乎全酒吧的人都在或直视或斜视看着他俩。
就这么直直走过去把林夕拎回家实在太丢人了,就在我犹豫着要不要上前的时候,林夕一个侧目看见了我,然后就低声呜呜着朝我走过来。
一动不动的任着林夕抱着我继续哭,我四处看了看,转头问洛宸:“沈如清和李虹呢?”
深深叹口气甩了一把额头的汗,洛宸拿起桌上的酒瓶灌了一口,说:“你和周晴走了之后我们本来说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的,可林夕突然又说要来酒吧,我们就跟着他来了。一开始他只是闷不吭声一个劲儿地喝酒,谁想到这小子喝着喝着竟然哭了起来,一边儿哭还一边儿嚷嚷着要找你,我看李虹好像有点儿被吓到了就让沈如清送她回去了。”
“哦。”
“你脸怎么了?”
“周晴打得。”
“那你俩这是……”
“掰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掰了啊?……没事儿!天涯何处无芳草,就你这条件什么样儿的
“打住打住!”一看这架势就知道她又要过肩摔了,我连忙出面儿当和事佬:“继续闹下去都该到饭点儿了。”
见我这样说,林夕看也没看我一眼,只对李虹说了句“走吧”就转过身打头阵儿朝步行街走,而洛宸和沈如清则极为默契的一起朝我耸耸肩表示他们已经尽力了。
因临近饭点儿了才去,所以我们五个人只潦草逛了几家店,饭后才把步行街全给溜达了一圈儿。
从街尾最后一家店凡人优品里走出来,正巧和约她出来吃饭时和我说没时间此刻却和男生勾着手臂走在一块儿的周晴撞了个正着。
“咦,这么巧啊?”不知道内情以为我没叫周晴的沈如清径直朝她走去。
脸上明显有着挂不住的尴尬,周晴瞟了我两眼,磕磕绊绊的说:“是,是啊,你们出来怎,怎么也不叫上我。”
“我看林栖没提叫上你,以为你今天没空儿呢。”目睹了我给周晴发微信叫她出来的洛宸看出来了这其中的幺蛾子,睁着眼睛说瞎话为我打圆场。
见我从始至终都没有开口只是静静看着周晴身后和她错开两步的青年,沈如清以堪比野兽的灵敏眼力见儿嗅出了有猫腻,也不再和周晴啰嗦打着哈哈说:“有时间再来就是了,又不差今儿个这一天。我们这都逛完了就准备回去呢,你呢?”
“噢,我,我也准备回去了。”点着头,周晴咧嘴笑笑。
“我送你回去。”两手都插-进裤子口袋,我没再看周晴身后的青年,看了她一眼说:“走吧。”
走了好几步也没见周晴跟上,我不耐烦地回过头正想开口催她,却看见林夕看了我一眼,只是那一眼浅如蜻蜓点水,淡如浮光掠影,我甚至不确定他有没有看见我就把头扭向了一边儿,所以我只来得及看到各种变幻得霓虹灯在他眼里一闪而过,最后除了幽深的黯然什么也没有留下。
那一瞬间,我胸口莫名涨得生疼,涩得揪心。
和周晴肩并肩走在大马路上,我一言不发的只埋头往前迈着步子,而想要早点儿解脱做贼心虚的周晴在快到她家小区门口时,突然开口问:“林栖,你有喜欢的人,但那个人并不是我,对不对?”
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我甚至一点儿反应都没有继续走着我的路。
“你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还和我交往?”
“……”
“不用我说你应该也知道你这样做有多混蛋!”
“……”
“你为什么不说话?你知不知道你现在有多可恨?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吗?你以为我瞎是不是?你喜欢的人明明是林夕为什么还要和我交往?!为什么你喜欢的是林夕!!”
听着周晴几乎是吼出来得最后那两句话,我依旧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停下脚步回头定定看着站在后头儿的她。
我挣扎,抗拒,否认了那么久的事实,她轻轻松松就从我筑好的铜墙铁壁中血淋淋地掏出来摆在了我眼前儿,甚至还妄想让我当着她的面儿把那道我赤着手一砖一瓦筑起来的墙砸个粉碎。她大概不知道,就算她拿着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绝不会承认。不是怕伤害她,我只是不敢承认我喜欢林夕,因为我知道,比任何人都清楚明白的知道,只要一旦开这个口承认了,我就会控制不住自己那溢满心房的独占欲把他划为我的东西管他挣扎也好顺从也罢都再也不会撒手。无论我这份儿感情为他带来的是痛苦,还是甜蜜。
我所害怕着的,是伤害林夕。?
☆、第十四章<二更>
? “你说话啊!林栖你他吗的说句话!”扯开嗓子嘶吼着,周晴眼泪唰地一下就涌了出来:“为什么要和我交往!”
她就那么想听我说喜欢过她吗?她就那么想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吗?她就那么想平衡一下喜欢我时的付出吗?女人,原来是这样麻烦的生物吗?
说实话我不认为周晴有多喜欢我,不然她就不会在我约她出来吃饭时和我说没时间却和另一个男人手臂勾着手臂逛街了,而且她明知我回答得不会是她所期待着的答案,却还是自欺欺人地紧紧攥着那早就光芒微弱的希望满心期许。
“眼睛。”双目一眨不眨地望着周晴,透过她的眼睛,我看见了一犟一笑都牵动着我心的林夕逆光朝我奔来。“你的眼睛,和林夕很像。”
听了我的回答,周晴突然就不哭了,反而咧嘴笑起来,接着伴着手掌拂过脸颊的一声脆响,周晴扇了我一巴掌,在她又哭又笑得抬手还想打我时,我一把攥住了她的手腕,平静无澜地俯视着她说:“我让你打一巴掌是让你解气也是让我不那么有罪恶感。周晴,虽然我不喜欢你可我自问没做过对不起你的事儿,而你不仅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儿还打了我,所以我们扯平了。”
恨恨盯着我喘了几口粗气,周晴最终哭着掉头跑向步行街,而我,则转身慢悠悠晃回了家。
说我喜欢林夕?不好意思我还是不会承认。说我是混蛋?这个我倒是不否认,而且对此我还很有自知之明,所以别幻想混蛋会因为罪恶感和女人的眼泪而摇身一变成治愈系暖男。
混蛋就是混蛋,哪怕死了他也是混蛋。
把单反放到鞋柜上,我站在门口正要换鞋,洛宸一通电话就把我又叫了出去:“你快来轻闲酒吧!林夕喝醉了在这儿发酒疯呢!”
气喘吁吁地跑进轻闲酒吧,就见林夕眼泪鼻涕横流抱着洛宸的双腿又哭又嚎,几乎全酒吧的人都在或直视或斜视看着他俩。
就这么直直走过去把林夕拎回家实在太丢人了,就在我犹豫着要不要上前的时候,林夕一个侧目看见了我,然后就低声呜呜着朝我走过来。
一动不动的任着林夕抱着我继续哭,我四处看了看,转头问洛宸:“沈如清和李虹呢?”
深深叹口气甩了一把额头的汗,洛宸拿起桌上的酒瓶灌了一口,说:“你和周晴走了之后我们本来说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的,可林夕突然又说要来酒吧,我们就跟着他来了。一开始他只是闷不吭声一个劲儿地喝酒,谁想到这小子喝着喝着竟然哭了起来,一边儿哭还一边儿嚷嚷着要找你,我看李虹好像有点儿被吓到了就让沈如清送她回去了。”
“哦。”
“你脸怎么了?”
“周晴打得。”
“那你俩这是……”
“掰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掰了啊?……没事儿!天涯何处无芳草,就你这条件什么样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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