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不用再装什么正人君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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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蒙很快清点了自己的财产,把屋子翻个遍也花不了多少时间。他住的地方就是一间破屋,家具少的可怜连台电视机都没有。
现金一共36美刀,他不像是有存款的,钱包里也没发现银行卡。就这点家当,他混几天就要没钱吃饭了。如果他像在尤曼吉时那样顿顿大鱼大肉,天天品尝美食,一顿饭就能把钱花光。
接下来,他要做点什么呢?
找份日薄西山的工作,挣着微不足道的工资?过着波澜不惊的日子直到下一次穿越?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美国的犯罪率那么高,他一个中国人如果老实本分,岂不是寸步难行?
他也不打算接受现有的设定当小偷,那实在太low了。哪怕在这座城市里他成为了一名传奇大盗,不还是个贼?比起当贼,他更想成为一名超级英雄去打击罪犯,顺便拿走罪犯身上的钱。
戴蒙认为身为一个穿越者,无论到了什么世界,都不是非得遵守规则。很明显错的不是他,是这个世界。以前那些进局子的破事,根本就不是他做的啊!
既然世界(火种)让我在警方那里有案底,那我也不用再装什么正人君子了。
戴蒙把屋里值钱的东西带上,立即出门。除了现金外,在他看来只有驾照还算有用,在美国驾照起到身份证的作用。神奇的是,他连手机都没有,也没有手表,所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惨的一批。
戴蒙并不是一个喜欢熬夜的人,恶劣的形势却逼的他不得不在夜晚外出。
他想尽快搞清楚这是什么世界,顺便选一个好住处。他必须花钱住酒店,绝不会在这个鬼地方过夜,味道令他无法忍受。
而且他刚穿来,一点都不困,找个网吧通宵上网也比待在这里强。只要有网络,他很容易确定是什么世界。
他住的地方一看就是平民窟,这栋房子破到仿佛随时会塌掉,不知道多少年了。他出门听到有邻居大声争吵,还看到有间屋子没有房门,里面空着没人住。这里的环境差到让他怀疑自己穿到了印度,或许明天邻居会来和他讨论喝牛尿的心得。
这种地方的治安自然不会好,幸好他随时可以锻造出武器,底气很足敢夜间出门。
走在没有路灯的漆黑巷子里,他觉得天气有点凉。
出门时他外衣穿的是黑色翻领工装上衣和灰色休闲裤,里面只有秋衣,没穿秋裤。他意识到穿少了,却没打算回去找衣服,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尽快发财,然后去买高档衣服穿。
又或者他可以潜入某家已经关门的百货商场,直接穿戴整齐了走人。有火种赋予的超能力,潜入商场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他可以把门锁、玻璃当材料吸入火种,只需用手触碰物体一会儿。
现在不太方便,火种的容量已经达到了饱和。所以他正考虑要不要锻造两把枪和几个弹匣出来,让火种有容量吸收其他材料。
尴尬的是他现在没有固定的住所,无处存放武器。如果他夜里走在街上手里拿着枪……不管是手枪还是冲锋枪,怎么看都像是要拦路抢劫,路人看到肯定会报警吧?
贫民窟的房子密集如蜂窝,不知道住了多少人。戴蒙在巷子里绕了一会儿才找到一条较为宽敞的路。大部分地方都漆黑一片,这里有路灯。
他想先找辆车,离开这里到繁华的地方去,然后确定现在是什么时间和什么年代。忽然,一个人从侧面阴影中迈着丧尸一样的步伐,缓慢的朝他走了过来。
沃特法克?结果还是有丧尸的世界吗!
在路灯下看到这么一个头发稀疏、面无血色、穿着破烂、步履蹒跚的中年男人,戴蒙整个人都不好了。喜欢享受生活的他受不了末日背景,哪怕只待一个月对他而言也是地狱,待一年他就疯了。
“钱!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走到距离戴蒙三米远时,“丧尸”竟然开口说话了,并掏出了一把小手枪。
戴蒙顿时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是抢劫的啊。看样子这货只是喝多了或毒瘾犯了,形象和动作看起来像丧尸,有点恶心。
他一句废话都没说,忽然爆发,冲上前半转身一脚把这人踹飞了四米多远。抢劫犯不是脚下打滑贴地摔出四米,而是双脚离地被踹飞了出去,趴在地上不知死活。
虽然这家伙看起来挺迟钝,但戴蒙不敢赌对方不会开枪,更不认为自己能近距离躲避子弹。要是他被这样的货色打死了,那简直就是蠢死的。对方挨一脚会不会死他没多想,面对抢劫的人,他明显是正当防卫啊。
他没去查看对方的伤情,只想尽快离开这里。
只要有摩托车或汽车停在路边,他靠火种吸收材料和锻造的能力,可以轻松把锁搞定,不愁没有载具用。只是锻造一把钥匙,火种不需要多少材料和容量。
他走出一百多米远,还没发现有车,听到了前方传来的枪声和惨叫声。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我擦,太离谱了吧?真不愧是快乐美利坚,枪击每一天!
戴蒙是真的服气了,他才刚穿过来就遇到了一次抢劫,一次枪战。他听声音猜测是两帮人在激情对射,不死不休。他们使用的武器有手枪,还有微冲。
戴蒙刚到这个世界,对战的双方不可能有人是他的朋友,当然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听到枪响,他也感到有点紧张。离开尤曼吉后,他手腕上的三道杠纹身已经消失不见,现在只有一条命了。尤曼吉没有防弹衣,如果有,他在遇到枪战时肯定要穿上一件。
戴蒙不想惹麻烦,立即藏在了小巷的暗处,麻烦却主动找上了他。
双方打了一分多钟,枪声停了。
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长发杂乱如同尼古拉斯凯奇的白人瘦子和一个身高一米九左右,一身嘻哈装的黑人壮汉跑进了戴蒙所在的小巷。瘦子一手拿手枪一手拿电话,黑壮汉则左手提着个运动包,右手拉着一个拉杆箱。
戴蒙不知道对方的底细,屏住呼吸藏在垃圾箱后面,想要等两人离开。
这时瘦子拨通了电话。“老大,我们拿到了货,把钱也抢回来了。不过他们安排了一些人接应……我们打了起来,除了我和贾马尔,其他人都挂了。”
戴蒙心说有事做了,他遇到了一场黑帮谋杀案。火种翻译英语后他听清楚了大体情况,这肯定是黑吃黑,只是不知道交易的是什么货。
他不会错过这种做“超级英雄”的机会,如果钱很多的话,他马上就翻身了。
戴蒙以前不知道怎么才能发大财,幻想过有人身受重伤带着很多钱被他在胡同里遇到。然后这个人就挂了,他刚好幸运的捡走了钱。对于不爱上班,不懂创业的他来说,想发财似乎只能靠这种奇遇。
如今他居然真的遇到了这种事,只不过对方还没有挂掉。没关系,他会让这俩人走的很安详。
戴蒙悄无声息的用火种将一把手枪锻造了出来。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在打电话,他太容易偷袭成功了。
现金一共36美刀,他不像是有存款的,钱包里也没发现银行卡。就这点家当,他混几天就要没钱吃饭了。如果他像在尤曼吉时那样顿顿大鱼大肉,天天品尝美食,一顿饭就能把钱花光。
接下来,他要做点什么呢?
找份日薄西山的工作,挣着微不足道的工资?过着波澜不惊的日子直到下一次穿越?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美国的犯罪率那么高,他一个中国人如果老实本分,岂不是寸步难行?
他也不打算接受现有的设定当小偷,那实在太low了。哪怕在这座城市里他成为了一名传奇大盗,不还是个贼?比起当贼,他更想成为一名超级英雄去打击罪犯,顺便拿走罪犯身上的钱。
戴蒙认为身为一个穿越者,无论到了什么世界,都不是非得遵守规则。很明显错的不是他,是这个世界。以前那些进局子的破事,根本就不是他做的啊!
既然世界(火种)让我在警方那里有案底,那我也不用再装什么正人君子了。
戴蒙把屋里值钱的东西带上,立即出门。除了现金外,在他看来只有驾照还算有用,在美国驾照起到身份证的作用。神奇的是,他连手机都没有,也没有手表,所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惨的一批。
戴蒙并不是一个喜欢熬夜的人,恶劣的形势却逼的他不得不在夜晚外出。
他想尽快搞清楚这是什么世界,顺便选一个好住处。他必须花钱住酒店,绝不会在这个鬼地方过夜,味道令他无法忍受。
而且他刚穿来,一点都不困,找个网吧通宵上网也比待在这里强。只要有网络,他很容易确定是什么世界。
他住的地方一看就是平民窟,这栋房子破到仿佛随时会塌掉,不知道多少年了。他出门听到有邻居大声争吵,还看到有间屋子没有房门,里面空着没人住。这里的环境差到让他怀疑自己穿到了印度,或许明天邻居会来和他讨论喝牛尿的心得。
这种地方的治安自然不会好,幸好他随时可以锻造出武器,底气很足敢夜间出门。
走在没有路灯的漆黑巷子里,他觉得天气有点凉。
出门时他外衣穿的是黑色翻领工装上衣和灰色休闲裤,里面只有秋衣,没穿秋裤。他意识到穿少了,却没打算回去找衣服,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尽快发财,然后去买高档衣服穿。
又或者他可以潜入某家已经关门的百货商场,直接穿戴整齐了走人。有火种赋予的超能力,潜入商场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他可以把门锁、玻璃当材料吸入火种,只需用手触碰物体一会儿。
现在不太方便,火种的容量已经达到了饱和。所以他正考虑要不要锻造两把枪和几个弹匣出来,让火种有容量吸收其他材料。
尴尬的是他现在没有固定的住所,无处存放武器。如果他夜里走在街上手里拿着枪……不管是手枪还是冲锋枪,怎么看都像是要拦路抢劫,路人看到肯定会报警吧?
贫民窟的房子密集如蜂窝,不知道住了多少人。戴蒙在巷子里绕了一会儿才找到一条较为宽敞的路。大部分地方都漆黑一片,这里有路灯。
他想先找辆车,离开这里到繁华的地方去,然后确定现在是什么时间和什么年代。忽然,一个人从侧面阴影中迈着丧尸一样的步伐,缓慢的朝他走了过来。
沃特法克?结果还是有丧尸的世界吗!
在路灯下看到这么一个头发稀疏、面无血色、穿着破烂、步履蹒跚的中年男人,戴蒙整个人都不好了。喜欢享受生活的他受不了末日背景,哪怕只待一个月对他而言也是地狱,待一年他就疯了。
“钱!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走到距离戴蒙三米远时,“丧尸”竟然开口说话了,并掏出了一把小手枪。
戴蒙顿时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是抢劫的啊。看样子这货只是喝多了或毒瘾犯了,形象和动作看起来像丧尸,有点恶心。
他一句废话都没说,忽然爆发,冲上前半转身一脚把这人踹飞了四米多远。抢劫犯不是脚下打滑贴地摔出四米,而是双脚离地被踹飞了出去,趴在地上不知死活。
虽然这家伙看起来挺迟钝,但戴蒙不敢赌对方不会开枪,更不认为自己能近距离躲避子弹。要是他被这样的货色打死了,那简直就是蠢死的。对方挨一脚会不会死他没多想,面对抢劫的人,他明显是正当防卫啊。
他没去查看对方的伤情,只想尽快离开这里。
只要有摩托车或汽车停在路边,他靠火种吸收材料和锻造的能力,可以轻松把锁搞定,不愁没有载具用。只是锻造一把钥匙,火种不需要多少材料和容量。
他走出一百多米远,还没发现有车,听到了前方传来的枪声和惨叫声。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我擦,太离谱了吧?真不愧是快乐美利坚,枪击每一天!
戴蒙是真的服气了,他才刚穿过来就遇到了一次抢劫,一次枪战。他听声音猜测是两帮人在激情对射,不死不休。他们使用的武器有手枪,还有微冲。
戴蒙刚到这个世界,对战的双方不可能有人是他的朋友,当然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听到枪响,他也感到有点紧张。离开尤曼吉后,他手腕上的三道杠纹身已经消失不见,现在只有一条命了。尤曼吉没有防弹衣,如果有,他在遇到枪战时肯定要穿上一件。
戴蒙不想惹麻烦,立即藏在了小巷的暗处,麻烦却主动找上了他。
双方打了一分多钟,枪声停了。
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长发杂乱如同尼古拉斯凯奇的白人瘦子和一个身高一米九左右,一身嘻哈装的黑人壮汉跑进了戴蒙所在的小巷。瘦子一手拿手枪一手拿电话,黑壮汉则左手提着个运动包,右手拉着一个拉杆箱。
戴蒙不知道对方的底细,屏住呼吸藏在垃圾箱后面,想要等两人离开。
这时瘦子拨通了电话。“老大,我们拿到了货,把钱也抢回来了。不过他们安排了一些人接应……我们打了起来,除了我和贾马尔,其他人都挂了。”
戴蒙心说有事做了,他遇到了一场黑帮谋杀案。火种翻译英语后他听清楚了大体情况,这肯定是黑吃黑,只是不知道交易的是什么货。
他不会错过这种做“超级英雄”的机会,如果钱很多的话,他马上就翻身了。
戴蒙以前不知道怎么才能发大财,幻想过有人身受重伤带着很多钱被他在胡同里遇到。然后这个人就挂了,他刚好幸运的捡走了钱。对于不爱上班,不懂创业的他来说,想发财似乎只能靠这种奇遇。
如今他居然真的遇到了这种事,只不过对方还没有挂掉。没关系,他会让这俩人走的很安详。
戴蒙悄无声息的用火种将一把手枪锻造了出来。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在打电话,他太容易偷袭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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