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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哪里有不平哪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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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蒙平时最喜欢去中国盆地的大四川中餐馆吃饭。这家餐馆的规模不大,却已经营业了23年,主打川菜,天天客满。
    戴蒙几乎是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食堂,尝过了所有特色菜。他总是预定同一个位置,角落里的二人桌,很多人都认识他。
    他吃完饭要结账走人,负责接待他的年轻女服务员好奇的问:“戴蒙,你还没有找工作吗?我看你好像每天都很闲的样子。”
    “我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完全不想工作,我觉得这样混日子挺好的。”戴蒙笑道,一副暴发户的嘴脸。
    他并没有说谎,花的可不就是遗产吗?还是他亲手把人送走的呢。
    他和女人聊天时,经常隐含的表达“别喜欢我,除了帅和有钱外,我一无是处”。偏偏这些女人就像听不懂似的找他要电话号码,完全不重视人的内在美。巧了,他也不重视,一心想找个大美女做女朋友。
    戴蒙起了谈恋爱的心思,因为他在哥谭市生活的十分安逸,出乎预料。
    他刚知道这里哥谭时,心情是忐忑的,准备好了迎接残酷的挑战。他预感黑帮分子会不断的找他麻烦,更担心腐败的警察会调查他的资金来源。
    结果他把一百万美刀放进了公寓的保险柜里,需要的时候拿一些出来花,根本没有“失主”或是警察找上门。
    他发觉自己高估了哥谭的危险性,他在钻石区的高级公寓过着奢华的生活,比在不用花钱的尤曼吉还要爽。如果现在让他回到穿越前的生活,那日子简直是没法过了,这是他最害怕的事,做过噩梦。
    其实过的好和戴蒙的形象有关,火种会对他的脸进行微调,让他在这个世界毫无违和感,种族歧视的事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人们也不会怀疑他的钱来路不正,一个看上去完全不差钱的人,会是罪犯吗?
    其他华人可没这么幸运,要是哥谭那么好混,他们就不会都聚集在中国盆地报团取暖了。
    戴蒙穿越到哥谭一个月,钻石区没有任何重大案件发生。每天晚上都有富人开派对,还有很多人去夜店嗨皮。他渐渐看透了哥谭市的本质,一片歌舞升平的背后,是不断升级的社会矛盾——巨大的贫富差距!
    在电影里布鲁斯韦恩总能遇到罪犯,是因为他喜欢大半夜不睡觉出去溜达,到其他社区行侠仗义。哥谭混乱的区域罪犯是真多,多到抓不完。
    戴蒙觉得蝙蝠侠和活佛济公有许多相似之处,可以配上这个bgm:“哪里有不平哪有我,哪里有不平哪有我。”
    这不是戴蒙瞎掰,这俩人相似的地方太多了。
    他们都是富二代出身,儿时生活富足,衣食无忧。
    他们的父母都一生乐善好施,最后却没有好报,落得一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他们都因为别人的话一激动就离家出走,落魄到“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
    他们在修炼有成后,都成为了超级英雄,并且有着不杀人的原则。
    济公的母亲姓名不详,可能叫玛莎……
    虽然这个系列的电影票房取得了惊人的成功,但戴蒙觉得在三部曲里,布鲁斯这个超级英雄当的有点失败。电影很好的向观众们展现了人性,结局蝙蝠侠既像是拯救了哥谭,又像是没有拯救。
    布鲁斯让哥谭避免了被毁灭的命运。第一部忍者大师想用恐惧毒气毁灭这座城市被他阻止了,第三部贝恩和塔利亚艾尔古尔想把哥谭核平,也失败了。
    可直到布鲁斯隐退,哥谭市还是他22岁离开时那个鸟样。随便来个有能力的坏人一煽动,城里就会涌现出无数的罪犯,人数众多如同军队。城市没有毁灭却混乱依旧,只等下个领头闹事的大佬出现。
    哥谭曾经是美国极为重要的重工业城市,商业枢纽,经济中心,然而随着新时代的降临,重工业开始衰弱。哥谭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贫富差距过大,底层的哥谭市民难以依靠正常的工作获取足够的财富。
    这是大多数哥谭人所面临的困境,要么忍受这一切永远住在贫民窟,吃最差劲的食物苟且偷生。要么选择彻底加入黑暗,争取过上好日子。
    为何哥谭市总是会不断出现各种反派,甚至被称为“民风淳朴,人才辈出”?是现实强迫这些人做出选择!堕落的贫民中,做贼偷东西的人算最无害的了,他们只求财,不伤人。
    戴蒙觉得布鲁斯回来不该化身蝙蝠侠对抗那些帮派分子或罪犯,而是应该先对抗那些在这座城市上疯狂收割财富的上位者。这些人贪婪无度,一直剥削压迫平民,让他们活不下去。这些人才是蝙蝠侠真正的敌人,哥谭腐朽的根源。
    布鲁斯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对外总是以花花公子,脑残富二代的形象示人,让穷人反感。他隐藏身份就为大半夜出去胖揍黑帮分子,把他们扔进监狱,老百姓依旧找不到工作,有工作的薪水也低。
    说白了,哥谭市的本质是“反抗精神”,一种对于自由的向往,对于规则的挑战。
    蝙蝠侠认为自己可以拯救这座城市,他认为这里终将有一天没有任何无辜者死去。然而哥谭市渴望着混乱,没有人在意有多少人死去,他只能暂时拯救一部分人罢了。
    dc漫画里的反派能够得到观众的喜爱,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的疯狂和自由,一方面是因为他们那种“纯粹的恶”,比哥谭上流社会的官员来得更真实和痛快。他们大都是反抗的无产阶级,想要改变城市的既定规则。蝙蝠侠追捕堕落的穷人,最坏的人则得意地旁观着一切。
    戴蒙认为要想改变哥谭,最简单的办法是劫富济贫。蝙蝠并不是这里的救世主,侠盗罗宾汉才是。
    戴蒙没有行动,是因为他没有把钱洗白的渠道。把钱送出去救助穷人他不会心疼,反正他在这个世界不会待一辈子,有多少钱也带不走。
    直接给穷人送钱不可能,他认为最好搞个基金会,资助孤儿院、学校、以及那些急需帮助的人。这必须先把钱洗白,再找靠谱的人管理着,争取每一笔钱都用在正当处。
    戴蒙还得考虑出去做侠盗时穿什么衣服,侠盗也是盗,被人看到脸肯定是有麻烦的。他可不想被警方找上门,被官方通缉打上反派的标签,要行动就得蒙面。
    他一直觉得超级英雄们带着面罩很难受,肯定会影响视力,晚上行动对视力的影响就更大了。他得穿高级材料的衣服,戴高级眼罩,保证舒适性。
    最麻烦的是戴蒙没有团队,缺少黑客的技术支持。他在收集资料方面的能力很差,也没找到能学习黑客技术的地方。他很想找一个黑客组队,自己顺便学点技术,在其他世界应该也能用得到。
    dc电视剧里的绿箭小队在这方面做的特别好,绿箭侠奥利弗奎恩和司机侠迪哥负责外出战斗,金发女黑客菲莉西蒂斯莫克负责技术支持。这个团队总能查到坏人的信息和位置,有计划的行动。
    戴蒙没有技术支持,连下手的目标都不好选择。
    这天他又去吃中餐,还没有盯上别人,有人已经盯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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