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二章 林子初,你还我粮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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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是一个以五谷为主食的时代。
所谓五谷,是指稻、黍、稷、麦、菽。
当然,对此也有人有不同的看法,比如林朝的老师郑玄曾为《周礼》注释,在里面写上了他认为的五谷——麻、黍、稷、麦、豆。
之所以会发生这种分歧,林朝猜测可是跟古人的见识有关。
这个时代交通不便,而华夏大地又地大物博, 物产丰盛,不同的地域适合播种不同的谷物粮食,所以五谷在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叫法和侧重,从而导致了差异化。
这当然是林朝的个人看法,不过眼下的徐州,还是以黍、菽、粟、和小麦作为主食。
前三者其实同属一科,在后世皆被看作为小米的不同种类。诸如粟米, 在后世就是小米, 多用作熬粥和做稀饭,已不再当做主食。
但眼下显然没有这种条件,所以这些产量不高的粗粮,也是能果腹的好东西。
要说水稻这玩意,其实也是极好的粮食,且对土壤要求不高。
但唯独有一点,水稻对气温和湿度都有颇为严格的要求,时常灌溉不说,若遇到气温骤降,那可真就颗粒无收了。
娇贵的玩意,自然不适合天灾频发的乱世。再者徐州大部分地区的气温和水源,也不足以支撑水稻的茁壮成长。
所以眼下徐州的主食里面,还是以小麦和三种小米为主。
眼下正是五月仲夏,已经到了小麦成熟的季节, 农忙正式到来。而等收割完小麦后,便会播种这三种小米, 秋天时候再收一季。
收完等一场好雨,再把麦种播种下去,静待来年盛夏继续收获。
周而复始,循环不息。
农耕文明是当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文明,因为不必时刻面对种族灭绝的危机,所以人体内的野性就逐渐被收敛了起来。
后千年有圣人出,以礼法匡正人心,教导人们仁义道德,农耕文明也就升级成了礼乐文明。
人性中狂野残暴的部分被束缚,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林朝说不清楚。
但林朝深信,知识、礼仪、道德之类的精神传承,才是文明的基石,也是一个文明能存续的根本。
野性得到限制后,军队战斗力比之游牧民族自然下降了不少,但充足的精神文明建设,却能使得人的精神层面得到升华,最后上升到国家军队层面。
这就是为什么汉初时,太祖刘邦面对强盛的匈奴, 一直以和亲来笼络这个外敌。
而一旦积蓄了足够的力量之后,恰巧又来一波天降猛男, 武帝刘彻配合文景之治给他留下的家底, 直接就将匈奴人干得亡族灭种!
纵观古今中外,没有精神传承的文明在被灭之后,从未有过能被重建的先例。
唯有华夏文明,历经数千年战火,数度沦丧于异族之手,却总能复兴昌盛,依旧屹立在世界之巅!
坐着牛车赶回郯县的路上,林长史望着官道两旁开始收割小麦的农忙景象,如是感慨道。
可很快,他就无法继续感慨了。
因为,要干活了!
往常林朝外出公干回来,刘备都会亲自出城迎接,最起码也要走到城门口。
所以林朝一回来,往往未见刘备其人,便听到一阵爽朗的大笑声,继而就看到一個缩小版的人猿泰山向自己跑过来,最后非常热情的握住自己双手。
子初不必多言,先跟某去吃席!
可今日,城门口却静悄悄的,刘备非但自己没来,甚至都没派个人迎接自己。
林朝扭过头,好奇问道:“君明,玄德公不是说有大事相商吗?”
典韦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也罢,咱们直接进城吧。”
林朝不是什么矫情之人,不一定非要等人迎接自己。只是受惯了这种待遇,一时间有些不习惯而已。
正等众人刚要入城之时,荀彧从城内走了出来。
林朝笑了,下了牛车就赶紧挥手道:“文若!”
虽说娶了荀彧、荀谌的堂妹,但林朝也不好意思张口闭口就荀彧喊兄长,再者以他现在的身份也不合适这么做,所以几人一直表字相称。
今日的荀彧看上去有些匆忙,因为他的衣角竟有些脏污,身上那股熟悉的香薰味也不在了。
要知道像荀彧这么注重仪态的人,若非情况紧急,是不可能会出现这种疏忽的。
荀彧拱手笑道,脸上显现一丝疲惫:“子初,主公命某前来迎你,走吧。”
“去哪?”
“下地劳作。”
荀彧很干脆地回答道。
林朝:“……”
去年屯田之初,林朝就挑选了郯县周边的荒田作为试验田,由官府组织人手,帮助流民在此安家耕种。等他们熬过一季粮食后,便不会再去做流民,而成为刘太尉治下的良家子。
这个办法很好,尤其是林朝采用的是对半分的田租法,更是免除了百姓的后顾之忧。
你的收成是一石,那州府只取走半石,你的收成是一百石,州府便取走五十石。就算遇到灾年,也绝不会出现全部粮食加一块都不够交税的情况,这很公平。
初行之后,此法得到了百姓的拥戴,刘备于今年年初下令,扩大屯田范围。
自接收徐州以来,刘备也算是顺风顺水。
地盘逐渐扩大,兵力逐渐增长。
至于人才方面,有人才收割机林长史在,自然也是不愁的……
唯一让刘备不自在的,就是手中的粮食年年都只是勉强够吃,而剩不了多少。
谷歄
去年讨董如此,今年发兵冀州如此,若是夏收过后曹袁有异动,恐怕还要再打一场。到时候还是剩不下粮食,明年还会捉襟见肘。
对此,刘备是深恶痛绝,却又无可奈何。
毕竟粮食这玩意是地里长出来的,任你再怎么神机妙算,也不可能凭空变出来。
吃够了粮食的亏,所以刘备非常在意这次夏收。
为此,他不惜让州府停止运转,亲自带着徐州百官,一起扛着镰刀下地劳作。
望着田中金黄色的麦穗,刘备喜不自胜,整个人乐得像个人猿泰山……
当然,刘备去的是屯田的地方,毕竟这里收上来的粮食有一半是自己的,交给别人是肯定不放心的。
至于曹袁异动之事……
笑话,天塌下来也得穿衣吃饭,没有什么比收粮食更为重要!
当荀彧领着林朝来到试验田的时候,林朝发现地头坐着几个农夫,看样子应该是刚刚劳作了一阵,停下来喘口气。
不,不对!
林朝脸上满是震惊之色,因为他发现这几个农夫,居然就是刘备和几个内府从事,还有关羽等武将。
好家伙,刘大耳这是真把自己当农夫了!
“拜见玄德公!”
林朝走了上去,拱手一礼道。
见林朝来到,刘备放下了手中的粗瓷大碗,咧嘴一笑道:“子初回来了!”
林朝注意到,此时刘备脸上满是汗渍,皮肤也被晒得黝黑发亮,看上去应该在田里劳作了好几天。
“玄德公何必亲自下地干这些粗活?”林朝苦笑道。
刘备摇了摇头,表示不认同林朝的说法。
“我等衣食,皆出于此处,子初你怎么能说这是粗活呢!”
好吧,你说得对!
其实历朝历代,都有皇帝带头耕田的事迹,甚至是成例。用以表示天子心系农事,怜悯百姓,还能起到带头作用。
可那些事迹,政治作秀的成分比较高。
像刘备这样真的下地干活,还是一连干好几天,也算是蝎子拉屎——独一份了!
最最最重要的是……刘备都带头下地干活了,林朝身为长史,总不能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吧。
下地劳作这种事,想想很美好,但真干起来还是很累人的。
林朝其实很想拒绝,可刘备只休息了片刻之后,就又拎起了镰刀,一头扎进麦田中,疯狂收割着这些成熟的庄稼。
这下,众人的目光全都看向了刚来的林朝。
长史,到你了!
甚至三舅哥荀谌还很贴心的递上了一把镰刀,脸上露出灿烂的微笑。
林朝:“……”
好吧,那就干活吧。
无奈之下,林长史拎着镰刀,开始跟地里的庄稼进行殊死搏斗。
这一顿劳作,一直持续到了傍晚才结束。当林朝直起身子,轻锤酸痛的脊背时,却发现田丰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自己身后。
而且此时的田丰,眼神中明显带着一丝不善,手中的镰刀也跟着颤抖,看样子随时都有可能给林朝来一下。
“呵呵……”
林朝心中顿觉不妙,急忙往后退了两步,口中发出尴尬的笑声。
“元皓兄,有什么事吗?”
田丰幽幽道:“林子初,听说你为泰山郡减免了今年三成田租?”
不好,这事果然还是被田丰这狗东西知道了!
“呵呵……事出有因,元皓兄你听某狡……你听某解释!”
田丰高举手中镰刀,口中冷声道:“莫要废话,某只问你,是也不是?”
林朝看了一眼田丰手中的镰刀,在夕阳的照耀下正发出血色的光芒,是那么的锋利且令人心悸,他不禁身躯一阵,连忙点了点头。
“是,但某方才已经说了,事出有因……”
“林子初,你太过分了!
伱可知某这两年为了筹措粮草,费了多少力气,吃了多少苦!
你可倒好,上下嘴唇一碰,就为整个泰山郡免去了三成田租,你知道那是多少粮食吗!
你知道能供给多少军队吗……”
田丰越说越气,最后面孔都开始扭曲起来,整个人也失去了理智,挥舞着镰刀就像林朝冲了过来。
“林子初,你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狗东西,还我粮食来!”
“元皓兄,有话好说!似你这般狂躁,如何能成大事,且放下农具,咱们再商议一番,你看如何……”
夕阳西下,林长史在麦田里疯狂飞奔着,根本停不下来。
身后,田丰挥舞着镰刀紧追不舍,誓要让他知道粮食的重要性……
- 肉肉屋
所谓五谷,是指稻、黍、稷、麦、菽。
当然,对此也有人有不同的看法,比如林朝的老师郑玄曾为《周礼》注释,在里面写上了他认为的五谷——麻、黍、稷、麦、豆。
之所以会发生这种分歧,林朝猜测可是跟古人的见识有关。
这个时代交通不便,而华夏大地又地大物博, 物产丰盛,不同的地域适合播种不同的谷物粮食,所以五谷在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叫法和侧重,从而导致了差异化。
这当然是林朝的个人看法,不过眼下的徐州,还是以黍、菽、粟、和小麦作为主食。
前三者其实同属一科,在后世皆被看作为小米的不同种类。诸如粟米, 在后世就是小米, 多用作熬粥和做稀饭,已不再当做主食。
但眼下显然没有这种条件,所以这些产量不高的粗粮,也是能果腹的好东西。
要说水稻这玩意,其实也是极好的粮食,且对土壤要求不高。
但唯独有一点,水稻对气温和湿度都有颇为严格的要求,时常灌溉不说,若遇到气温骤降,那可真就颗粒无收了。
娇贵的玩意,自然不适合天灾频发的乱世。再者徐州大部分地区的气温和水源,也不足以支撑水稻的茁壮成长。
所以眼下徐州的主食里面,还是以小麦和三种小米为主。
眼下正是五月仲夏,已经到了小麦成熟的季节, 农忙正式到来。而等收割完小麦后,便会播种这三种小米, 秋天时候再收一季。
收完等一场好雨,再把麦种播种下去,静待来年盛夏继续收获。
周而复始,循环不息。
农耕文明是当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文明,因为不必时刻面对种族灭绝的危机,所以人体内的野性就逐渐被收敛了起来。
后千年有圣人出,以礼法匡正人心,教导人们仁义道德,农耕文明也就升级成了礼乐文明。
人性中狂野残暴的部分被束缚,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林朝说不清楚。
但林朝深信,知识、礼仪、道德之类的精神传承,才是文明的基石,也是一个文明能存续的根本。
野性得到限制后,军队战斗力比之游牧民族自然下降了不少,但充足的精神文明建设,却能使得人的精神层面得到升华,最后上升到国家军队层面。
这就是为什么汉初时,太祖刘邦面对强盛的匈奴, 一直以和亲来笼络这个外敌。
而一旦积蓄了足够的力量之后,恰巧又来一波天降猛男, 武帝刘彻配合文景之治给他留下的家底, 直接就将匈奴人干得亡族灭种!
纵观古今中外,没有精神传承的文明在被灭之后,从未有过能被重建的先例。
唯有华夏文明,历经数千年战火,数度沦丧于异族之手,却总能复兴昌盛,依旧屹立在世界之巅!
坐着牛车赶回郯县的路上,林长史望着官道两旁开始收割小麦的农忙景象,如是感慨道。
可很快,他就无法继续感慨了。
因为,要干活了!
往常林朝外出公干回来,刘备都会亲自出城迎接,最起码也要走到城门口。
所以林朝一回来,往往未见刘备其人,便听到一阵爽朗的大笑声,继而就看到一個缩小版的人猿泰山向自己跑过来,最后非常热情的握住自己双手。
子初不必多言,先跟某去吃席!
可今日,城门口却静悄悄的,刘备非但自己没来,甚至都没派个人迎接自己。
林朝扭过头,好奇问道:“君明,玄德公不是说有大事相商吗?”
典韦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也罢,咱们直接进城吧。”
林朝不是什么矫情之人,不一定非要等人迎接自己。只是受惯了这种待遇,一时间有些不习惯而已。
正等众人刚要入城之时,荀彧从城内走了出来。
林朝笑了,下了牛车就赶紧挥手道:“文若!”
虽说娶了荀彧、荀谌的堂妹,但林朝也不好意思张口闭口就荀彧喊兄长,再者以他现在的身份也不合适这么做,所以几人一直表字相称。
今日的荀彧看上去有些匆忙,因为他的衣角竟有些脏污,身上那股熟悉的香薰味也不在了。
要知道像荀彧这么注重仪态的人,若非情况紧急,是不可能会出现这种疏忽的。
荀彧拱手笑道,脸上显现一丝疲惫:“子初,主公命某前来迎你,走吧。”
“去哪?”
“下地劳作。”
荀彧很干脆地回答道。
林朝:“……”
去年屯田之初,林朝就挑选了郯县周边的荒田作为试验田,由官府组织人手,帮助流民在此安家耕种。等他们熬过一季粮食后,便不会再去做流民,而成为刘太尉治下的良家子。
这个办法很好,尤其是林朝采用的是对半分的田租法,更是免除了百姓的后顾之忧。
你的收成是一石,那州府只取走半石,你的收成是一百石,州府便取走五十石。就算遇到灾年,也绝不会出现全部粮食加一块都不够交税的情况,这很公平。
初行之后,此法得到了百姓的拥戴,刘备于今年年初下令,扩大屯田范围。
自接收徐州以来,刘备也算是顺风顺水。
地盘逐渐扩大,兵力逐渐增长。
至于人才方面,有人才收割机林长史在,自然也是不愁的……
唯一让刘备不自在的,就是手中的粮食年年都只是勉强够吃,而剩不了多少。
谷歄
去年讨董如此,今年发兵冀州如此,若是夏收过后曹袁有异动,恐怕还要再打一场。到时候还是剩不下粮食,明年还会捉襟见肘。
对此,刘备是深恶痛绝,却又无可奈何。
毕竟粮食这玩意是地里长出来的,任你再怎么神机妙算,也不可能凭空变出来。
吃够了粮食的亏,所以刘备非常在意这次夏收。
为此,他不惜让州府停止运转,亲自带着徐州百官,一起扛着镰刀下地劳作。
望着田中金黄色的麦穗,刘备喜不自胜,整个人乐得像个人猿泰山……
当然,刘备去的是屯田的地方,毕竟这里收上来的粮食有一半是自己的,交给别人是肯定不放心的。
至于曹袁异动之事……
笑话,天塌下来也得穿衣吃饭,没有什么比收粮食更为重要!
当荀彧领着林朝来到试验田的时候,林朝发现地头坐着几个农夫,看样子应该是刚刚劳作了一阵,停下来喘口气。
不,不对!
林朝脸上满是震惊之色,因为他发现这几个农夫,居然就是刘备和几个内府从事,还有关羽等武将。
好家伙,刘大耳这是真把自己当农夫了!
“拜见玄德公!”
林朝走了上去,拱手一礼道。
见林朝来到,刘备放下了手中的粗瓷大碗,咧嘴一笑道:“子初回来了!”
林朝注意到,此时刘备脸上满是汗渍,皮肤也被晒得黝黑发亮,看上去应该在田里劳作了好几天。
“玄德公何必亲自下地干这些粗活?”林朝苦笑道。
刘备摇了摇头,表示不认同林朝的说法。
“我等衣食,皆出于此处,子初你怎么能说这是粗活呢!”
好吧,你说得对!
其实历朝历代,都有皇帝带头耕田的事迹,甚至是成例。用以表示天子心系农事,怜悯百姓,还能起到带头作用。
可那些事迹,政治作秀的成分比较高。
像刘备这样真的下地干活,还是一连干好几天,也算是蝎子拉屎——独一份了!
最最最重要的是……刘备都带头下地干活了,林朝身为长史,总不能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吧。
下地劳作这种事,想想很美好,但真干起来还是很累人的。
林朝其实很想拒绝,可刘备只休息了片刻之后,就又拎起了镰刀,一头扎进麦田中,疯狂收割着这些成熟的庄稼。
这下,众人的目光全都看向了刚来的林朝。
长史,到你了!
甚至三舅哥荀谌还很贴心的递上了一把镰刀,脸上露出灿烂的微笑。
林朝:“……”
好吧,那就干活吧。
无奈之下,林长史拎着镰刀,开始跟地里的庄稼进行殊死搏斗。
这一顿劳作,一直持续到了傍晚才结束。当林朝直起身子,轻锤酸痛的脊背时,却发现田丰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自己身后。
而且此时的田丰,眼神中明显带着一丝不善,手中的镰刀也跟着颤抖,看样子随时都有可能给林朝来一下。
“呵呵……”
林朝心中顿觉不妙,急忙往后退了两步,口中发出尴尬的笑声。
“元皓兄,有什么事吗?”
田丰幽幽道:“林子初,听说你为泰山郡减免了今年三成田租?”
不好,这事果然还是被田丰这狗东西知道了!
“呵呵……事出有因,元皓兄你听某狡……你听某解释!”
田丰高举手中镰刀,口中冷声道:“莫要废话,某只问你,是也不是?”
林朝看了一眼田丰手中的镰刀,在夕阳的照耀下正发出血色的光芒,是那么的锋利且令人心悸,他不禁身躯一阵,连忙点了点头。
“是,但某方才已经说了,事出有因……”
“林子初,你太过分了!
伱可知某这两年为了筹措粮草,费了多少力气,吃了多少苦!
你可倒好,上下嘴唇一碰,就为整个泰山郡免去了三成田租,你知道那是多少粮食吗!
你知道能供给多少军队吗……”
田丰越说越气,最后面孔都开始扭曲起来,整个人也失去了理智,挥舞着镰刀就像林朝冲了过来。
“林子初,你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狗东西,还我粮食来!”
“元皓兄,有话好说!似你这般狂躁,如何能成大事,且放下农具,咱们再商议一番,你看如何……”
夕阳西下,林长史在麦田里疯狂飞奔着,根本停不下来。
身后,田丰挥舞着镰刀紧追不舍,誓要让他知道粮食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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