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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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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玉京。
    这个名字似乎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听到这个名字的每一个人,都下意识的想到居住在九天之上的仙神。
    文雅一点的,则是会想到诗仙李太白的《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误逐世间乐,颇穷理乱情。九十六圣君,浮云挂空名……
    这是李白晚年所做的一首自传体长诗,共一百六十六句,八百三十字。
    只不过江湖人流传的时候,总是会把“十二楼五城”传为“五楼十二城”,因为这样更顺口一些。
    久而久之,就连白玉京都习惯了。
    用来形容美人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也出自于这首长诗,只不过本世界没有“清水出芙蓉”的蓉儿,只有天上的白玉京。
    白玉京并不在天上,在马上。
    他的马鞍已经很陈旧,他的靴子和剑鞘同样陈旧,但他的衣服却是崭新的。
    剑鞘轻敲着马鞍,微风吹在他脸上。
    他觉得很愉快,很舒服。
    旧马鞍坐着舒服,旧靴子穿着舒服,旧剑鞘决不会损伤他的剑锋,新衣服也总是令他觉得精神抖擞,活力充沛。
    最令他感到愉悦的,还是他发现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和他非常相似的人。
    新衣服,旧靴子,只不过并没有带剑,而是背着一个剑匣。
    两人同样都很享受生活,同样都很懒散,就连胯下的宝马,也都是懒洋洋的。
    老酒今天没喝酒,没什么精气神,懒洋洋的打了个响鼻,白玉京胯下宝马回了一声,似乎是在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连马都能聊天,人自然也是要聊天的。
    “白玉京?”
    “吕云澄?”
    “没想到大名鼎鼎的白玉京,也不怎么英俊么。”
    而且和南王世子一点都不像。
    吕云澄去拜会南王府的时候,偷偷看了南王世子几眼,记住了他的样貌,就是为了前世的一个脑洞——白玉京是皇帝。
    因为皇帝是“万岁万岁万万岁”,只有皇帝才是“长生”。
    而且明朝皇帝多奇葩,万历皇帝更是有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记录——二十八年不上朝。
    不上朝,自然有很多时间在江湖上混。
    皇帝这个身份也很符合“青龙老大借了我的剑去,也一样会送回来的”的说法。
    但可惜的是,白玉京的眉眼确实很像是“龙眉凤目”,身上也有一股独特的气质,但却和南王世子一点都不像。
    吕云澄和白玉京的相似度,都比南王世子和白玉京的相似度高。
    白玉京微笑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剑魔,遇到人第一件事,竟然是比谁长得俊。”
    “咱俩刚刚见面,你的学识人品我一概不知,自然只能看脸。”
    “听说你和花满楼是好朋友,你就没学到花满楼的本事么?”
    “天下间只有一个花满楼,他的本事,别人是学不来的,再怎么天赋异禀也学不来。”
    “或许吧,你来找我做什么?比剑么?不用比了,我打不过你。”
    “我才没有那个兴趣,我是来查案的。”
    “你什么时候有了陆小凤的爱好?”
    说到陆小凤的时候,白玉京面上出现一丝异色,不过一闪而逝,连吕云澄都没有发觉。
    “不是我有了他的爱好,而是被逼无奈。”
    “天下间有人能逼迫你么?”
    “有,而且还是两个。”
    “哪两个?”
    “一个叫‘名’,一个叫‘利’。”
    “这两个人好厉害,古往今来能战胜这两个人的,屈指可数。”
    “其实我也不怎么在乎这两个人,主要是这件事非常的有趣。”
    “愿闻其详。”
    “距离这里不远有家‘风云客栈’,店老板是青龙会某一分堂的堂主,名叫公孙静,他要卖一件很厉害的东西,偏偏那东西还丢了。”
    “既然是很贵重的东西,那一定保存的很严密。”
    “三道铁栅栏门,十三道机关,外加十七把锁。”
    “天下间能无声无息通过这些的,不超过七个。”
    “方圆三百里内,有这个能力的,只有咱们两个。”
    “确实是很有趣的事情,但那件事不是我做的,我不喜欢偷东西。”
    “我也不喜欢,如果我非常想要一样东西,我一般会与人交易。”
    “如果对方不交易呢?”
    “那就和他摆事实讲道理。”
    “如果说不通呢?”
    “你理解错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我的剑匣叫做‘事实’,我的剑道就是我的‘道理’。”
    “陆小凤说的没错,你果然不是什么好人。”
    “你认识陆小凤?”
    “很久以前就认识。”
    白玉京在江湖上混了很久,认识很多人。
    有叱咤关外的红胡子,有驰骋在大沙漠上的铁骑兵,有瞪眼杀人的绿林好汉,有意气风发的江湖侠少,认识陆小凤并不奇怪。
    “既然你认识陆小凤,那你一定不介意和一个不好不坏的人去喝两杯。”
    “我有一个朋友,在这里不远处开了一家客栈。”
    白玉京那个开客栈的朋友叫做“方龙香”,青龙会十二青龙之一,是凌胜男那个对头的支持者。
    昏死过去的公孙静、假扮保镖的卫天鹰,全部都是凌胜男的对头的支持者。
    “方龙香”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温柔,实际上不仅不温柔,还一看就让人觉得恐惧。
    至少看到他右手上的铁钩,没几个人会觉得舒服。
    幸好,青龙会里关于吕云澄的资料非常详细,方龙香看过很多遍,绝不会没事找事。
    吕云澄和白玉京选了一个二楼靠窗的位置,点了几个小菜,一坛杜康,边吃边聊。
    “你看看外面的那些人,是不是很有趣?”
    吕云澄伸手指了指一个头上戴着顶破毡帽,身上穿着破衣烂衫,倚靠着墙壁打瞌睡的驼子。
    “我只看得出他是个驼子。”
    “你把他的帽子摘下来,就知道是谁了。”
    “河东赤发帮的?”
    “没错,你再看看巷口树下的那个人。”
    巷口有棵大白杨树,树下有个推着车子卖藕粉的小贩,正将一壶滚水冲入碗中的藕粉里。
    壶很大,很重,他用一只手提着,却好像并不费力。
    “这人的腕力倒还不错。”
    “腕力若是不足,也用不了二十七斤重的大刀。”
    “二十七斤?莫不是太行刀客?赵一刀的弟兄?”
    “他就是赵一刀。”
    “那个吃藕粉的总不会有什么意外了吧?”
    “赵一刀的小车里有两把刀,一把是赵一刀的,另一把就是他的,他是白马帮的白马张三。”
    “刀都给了人,说明他们的关系不错啊。”
    “毕竟要虎口夺食,总要多结交几个盟友才是。”
    “他们加起来,也不可能挡得住你一剑,究竟是什么东西,值得他们如此拼命?”
    “如果一个人练武资质不好,又想称霸江湖,应该怎么做?”
    “最好的方式,就是研究出精良的机关器械,比如朱停,就是靠手艺吃饭的。”
    “对,他们想要夺取的,就是天下第一暗器。”
    白玉京惊道:“孔雀翎?”
    天下的暗器共有三百六十余种,其中最成功、最可怕的就是“孔雀翎”。
    从外表看来,“孔雀翎”是个由纯金铸成、闪闪发光的圆筒,上面有两道枢纽。
    按下枢纽,筒里的暗器便飞射而出。
    这些暗器发出来时,美丽得就像孔雀开屏一样,辉煌灿烂,举世无双。
    然而,就在你因这种惊人的美感而目瞪神迷时,它已经要了你的性命。
    据说孔雀翎刚刚完工的时候,三十六位黑道高手联手进攻孔雀山庄,结果尽数死在孔雀翎之下。
    孔雀山庄凭孔雀翎立足江湖三百年,哪怕是少林武当,也不敢随意招惹。
    惊呼一声后,白玉京反应了过来,道:“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任何一个势力得到了孔雀翎,都绝不可能拿去卖。”
    “卖的不是孔雀翎,而是孔雀翎的图纸。”
    “那就更不可能了,以青龙会的实力,完全可以根据图纸大量制造孔雀翎,称霸江湖轻而易举,怎么会卖出去?”
    “说的没错,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可惜那些家伙都想不明白。”
    “因为他们希望这是真的,然后咱们两个为争夺图纸打起来,他们好渔翁得利,真是好算盘。”
    “这说明,他们全部都被两个人打倒了。”
    “一个叫‘名’,一个叫‘利’,好厉害的两个人。”
    “索性咱们两个还能支撑。”
    “为还能支撑干一杯。”
    看着举杯喝酒的两人,晒太阳的,卖藕粉的,吃藕粉的,面色全部都不好看。
    就连面具之下的卫天鹰脸色也很难看。
    此次事情就是卫天鹰搞出来的。
    卫天鹰嗜赌,不仅挪用了青龙会的钱,还欠了一屁股债,便设计引得一群有钱人上钩,妄图用他们的钱填补窟窿。
    孔雀翎的图纸是卫天鹰伪造的,故意让公孙静去卖。
    公孙静是他的下属,不敢不从,而卫天鹰则是可以借助职务之便,提前拿走图纸。
    朱大少等人原本还怀疑真假,图纸被偷走,自然也就不怀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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