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伥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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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江南道苏州府,要途径淮南道数座大城。
其中极负盛名的,要属扬州城。
此刻。
孟川便现身于此城之外。
距离茱萸现身,已经过去足足十日左右了。
他有修为在身,走烦的时候,便带着胡媚娘和孙小易御空飞行,速度倒也称得上快。
可惜。
到了扬州城。
已经亥时三刻。
城中已然宵禁。
无法进城了。
若是冒然飞过城头,肯定会引来些许麻烦。
索性,只好在就近的山林中,找来一家破败的山神庙宇暂住一宿。
这年头,道观、佛寺、庙宇乃至各大仙宗门派,都有可能会衰落。
但是,书院就绝对不会。
因为,这个世界的百姓,对读书都有着一种近乎病态的追求。
一位具有着修为的游方道人,和一名秀才站在一起。
那么百姓们,肯定会对秀才尊重。
至于那个道人,往往会被忽视。
走了大半天,孙小易和胡媚娘明显是累了,来到破庙之后,也不管庙中有多脏,便早早休息了。
胡媚娘本来很爱干净。
一天必须要洗一次澡。
睡觉的时候,不愿睡在脏兮兮的地面。
但是跟随孟川出来这么久...
这些很好的习惯,都被它自主性的抛在脑后。
也变得邋里邋遢了起来。
本来是一只白狐,可是现在却变得黑白参半了。
孟川睡在它们身旁。
没过一会儿,孙小易和胡媚娘都挤在了他的怀里,相互依靠起来。
这一幕,极为温馨。
约莫过去几个时辰。
突然有三四人闯入庙中。
这自然是惊动了孟川。
不过他并未理会。
“真是没想到,这破庙居然有人。”
“看起来好像是一个乞丐。”
“喂,叫花子,你知不知道这里有大虫,会吃人的!你居然还敢睡在这里?”
“...”
听到他们的声音,孟川并未理会,继续闭上双眼睡觉。
“行了,一个叫花子而已,理他作甚,咱们也赶紧休息吧,明日找到那大虫,杀了它,为民造福。”
说这话的是个女子。
他们三人议论纷纷。
同时,也有一个存在,一直在庙外偷听。
翌日清晨。
孟川幽幽醒来。
孙小易和胡媚娘仍在熟睡。
孟川拿出干粮,吃了起来。
咀嚼的声音,将昨夜来到破庙的三人惊醒。
其中有一人瞧向孟川,突然笑道:“你这叫花子,居然有白面吃,不会是偷来的吧?”
闻声。
他不作理会。
等孙小易和胡媚娘醒来的时候,孟川缓缓起身,向它们笑道:“饿了没有?”
它们点了点头。
孟川将一些水果拿了出来,分给它们去吃。
见到这一幕,三人中的女子有些好奇,走上前来,蹲在孟川身旁,道:“这是你养的?”
这时。
胡媚娘突然向她龇牙咧嘴。
将她吓了一跳。
很快,孟川瞪了它一眼,“赶紧吃,吃完还要赶路。”
胡媚娘点了点头,拿着一些葡萄放入嘴中。
女子觉得有趣,“它们能听懂你说话?”
孟川笑道:“它们跟随我很久了,所以对我很熟悉,我是生气还是高兴,它们都能看出来。”
“原来如此。”
女子点了点头,“不过它们看起来倒是挺有灵气的。”
“小姐,您若是喜欢,我便将这一猴一狐买下来送给您。”
一名粗壮汉子顿时开口道。
孟川道:“抱歉,它们不卖。”
“不卖?小叫花子,你还不知道我开的价格,就说不卖?”他继续开口。
孟川不作回应。
“嗯?无视我?喂,叫花子!十两银子,你卖不卖!拿着这笔钱,你到乡下去,可以讨个婆姨了。”
“我说了不卖!”
“你这小子,敬酒不吃...”
“住口!”
突然,那名女子厉声喝道。
随后向孟川说道:“他一直都是这个样子,不要见怪。今日见到你也算有缘,我又很喜欢它们,这是一两银子,你拿着吧,就当我为它们改善一下伙食了。”
见状,那两名男子都未说什么。
孟川看着她手中的银子,笑道:“你叫什么名字?”
“大胆!小姐的名字,也是...”那壮汉话还未说完,便被女子打断道:“住嘴!”
随后,她又看向孟川,笑道:“我叫田蓁,这银子你先收下吧,将来若是改了主意,想将它们卖给我,你可以去扬州城里找我,稍微打听一下就知道了。”
能看出来,这名叫田蓁的女子,是很喜欢孙小易和胡媚娘。
孟川没有去接那一两银子,只是宠溺的摸着白狐的脑袋,笑道:“慢点吃,又没人给你抢。”
顿了顿,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情。
也不知为何,最近这几天,孙小易进步极快。
愈发的有灵性了。
就连吃东西,都学会了细嚼慢咽。
而且比以前也守礼了。
倒是很让人宽心。
只不过就是觉得有点怪。
不知是哪里出了问题。
与此同时,一名猎户打扮的男子走进庙宇。
看到这么多人在破庙中,神情很是平淡。
田蓁看到他的打扮,问道:“你是这山中猎户?”
闻声,那人摇了摇头,“并不是,我一直在别处打猎,听说这里闹大虫,咬死了不少人了,便想着来碰碰运气,看看能否将那只大虫猎杀掉。
我来这儿已经三四天了,也算是皇天不负有心人,让我找到了那大虫的所在之地!”
“此话当真?”有一名男子激动问道。
“小姐,这还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另外一男子也开口道。
“方兴、李寅,你们收拾东西,这位猎户,我可以给你银子,不知你能否带我们前去大虫住处?我们此行,就是要为了斩杀大虫,为民除害!”田蓁开口道。
“给我银子?”
猎户心中一喜,“不知你们能给我多少?”
“你要多少?尽管开价!”田蓁毫不在意道。
方兴附和道:“我们有的是钱,我们只是想要那个大虫的命而已!”
猎户狮子大开口道:“十两,如何?”
田蓁想都没想便答应了,“好!十两,一言为定!”
她拿放在地面的长剑,便跟随猎户走出庙宇。
方兴与李寅将杀大虫所准备的各种弓弩暗器备好,旋即紧紧跟随了过去。
孟川望着放在自己身前的一两银子,颇为无奈,心道:“还是年轻啊。”
他并未走出破庙,只是朗声说道:“田小姐,你有东西掉在庙中了。”
闻声。
已经走到庙外的田蓁突然停下脚步,皱眉问道:“东西?什么东西?”
她看向方兴,“帮我取一下。”
后者点了点头。
折返庙宇中。
“叫花子,我家小姐她,落了什么东西?”方兴问道。
孟川道:“就是这一两银子。”
方兴顿时笑道:“你这叫花子还真是迂腐,我家小姐都说了,这一两银子送给你了。”
孟川唉声叹道:“你们是第一次行走江湖么?那猎户明显有问题,你们还跟他去?这是送死。”
“你个破叫花子,懂什么?”方兴道。
孟川摇了摇头,说道:“那猎户是邪祟,昨日你们谈话之时,他一直在庙外偷听,知道你们想杀大虫,所以今日以大虫住处引诱你们上钩,言尽于此,你们爱信不信。”
闻声。
方兴深深皱起眉头,大声道:“小姐,您过来一下。”
“什么事?”
田蓁回应了句,又走进破庙。
猎户的脸色顿时有些阴沉。
“这叫花子说,那猎户不是人。”
方兴小声说道。
对他来讲,田蓁的命高于一切。
由不得他不去重视。
田蓁笑道:“邪祟?听这乞丐所言?大白天的,那猎户怎么可能是邪祟?”
方兴道:“小姐,即使不是邪祟,我也觉得那猎户不简单啊。
他都已经知道大虫的住处了,不去猎杀,为何还要跑到庙里?即使是要休息,也不该在大清早休息啊!
除非他找大虫找了一夜,可是这过去整整一夜,我看他还是有些精神抖擞,您说...这是不是太巧了?”
刚才孟川那么一点拨。
这方兴算是开窍了。
“你倒是不笨,还算聪明。”
孟川罕见地夸赞了方兴一句。
田蓁看向庙外的猎户。
对方已经急不可耐,“你们还走不走啊?要是不走,我可就自己去了。”
就是这句话,让田蓁顿感诧异。
还有,眼前这个看似平平无奇的乞丐,是怎么意识到这一点的?
还说那猎户是邪祟?
骗人的?
还是说有点本事?
既然有本事,为什么会是乞丐?
孟川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向他们说道:“我比较赶时间,你们现在可以向我说说那大虫的情况了,它到现在,到底害了多少人了?”
如若是一般大虫。
没有灵识。
杀人也就杀人了。
毕竟这就是自然法则。
但如果有了灵识就不一样了。
人贵为万物灵长。
兽一旦有了灵识,就必须以人为主。
不可枉造杀孽。
这是大魏朝的规矩。
有灵识还随意杀生,绝不能容忍此等情况发生。
孟川之所以判断那大虫已经有了灵识,是因为看到了那名已经死了的猎户。
他怀疑...
这可能是伥鬼!
- 肉肉屋
其中极负盛名的,要属扬州城。
此刻。
孟川便现身于此城之外。
距离茱萸现身,已经过去足足十日左右了。
他有修为在身,走烦的时候,便带着胡媚娘和孙小易御空飞行,速度倒也称得上快。
可惜。
到了扬州城。
已经亥时三刻。
城中已然宵禁。
无法进城了。
若是冒然飞过城头,肯定会引来些许麻烦。
索性,只好在就近的山林中,找来一家破败的山神庙宇暂住一宿。
这年头,道观、佛寺、庙宇乃至各大仙宗门派,都有可能会衰落。
但是,书院就绝对不会。
因为,这个世界的百姓,对读书都有着一种近乎病态的追求。
一位具有着修为的游方道人,和一名秀才站在一起。
那么百姓们,肯定会对秀才尊重。
至于那个道人,往往会被忽视。
走了大半天,孙小易和胡媚娘明显是累了,来到破庙之后,也不管庙中有多脏,便早早休息了。
胡媚娘本来很爱干净。
一天必须要洗一次澡。
睡觉的时候,不愿睡在脏兮兮的地面。
但是跟随孟川出来这么久...
这些很好的习惯,都被它自主性的抛在脑后。
也变得邋里邋遢了起来。
本来是一只白狐,可是现在却变得黑白参半了。
孟川睡在它们身旁。
没过一会儿,孙小易和胡媚娘都挤在了他的怀里,相互依靠起来。
这一幕,极为温馨。
约莫过去几个时辰。
突然有三四人闯入庙中。
这自然是惊动了孟川。
不过他并未理会。
“真是没想到,这破庙居然有人。”
“看起来好像是一个乞丐。”
“喂,叫花子,你知不知道这里有大虫,会吃人的!你居然还敢睡在这里?”
“...”
听到他们的声音,孟川并未理会,继续闭上双眼睡觉。
“行了,一个叫花子而已,理他作甚,咱们也赶紧休息吧,明日找到那大虫,杀了它,为民造福。”
说这话的是个女子。
他们三人议论纷纷。
同时,也有一个存在,一直在庙外偷听。
翌日清晨。
孟川幽幽醒来。
孙小易和胡媚娘仍在熟睡。
孟川拿出干粮,吃了起来。
咀嚼的声音,将昨夜来到破庙的三人惊醒。
其中有一人瞧向孟川,突然笑道:“你这叫花子,居然有白面吃,不会是偷来的吧?”
闻声。
他不作理会。
等孙小易和胡媚娘醒来的时候,孟川缓缓起身,向它们笑道:“饿了没有?”
它们点了点头。
孟川将一些水果拿了出来,分给它们去吃。
见到这一幕,三人中的女子有些好奇,走上前来,蹲在孟川身旁,道:“这是你养的?”
这时。
胡媚娘突然向她龇牙咧嘴。
将她吓了一跳。
很快,孟川瞪了它一眼,“赶紧吃,吃完还要赶路。”
胡媚娘点了点头,拿着一些葡萄放入嘴中。
女子觉得有趣,“它们能听懂你说话?”
孟川笑道:“它们跟随我很久了,所以对我很熟悉,我是生气还是高兴,它们都能看出来。”
“原来如此。”
女子点了点头,“不过它们看起来倒是挺有灵气的。”
“小姐,您若是喜欢,我便将这一猴一狐买下来送给您。”
一名粗壮汉子顿时开口道。
孟川道:“抱歉,它们不卖。”
“不卖?小叫花子,你还不知道我开的价格,就说不卖?”他继续开口。
孟川不作回应。
“嗯?无视我?喂,叫花子!十两银子,你卖不卖!拿着这笔钱,你到乡下去,可以讨个婆姨了。”
“我说了不卖!”
“你这小子,敬酒不吃...”
“住口!”
突然,那名女子厉声喝道。
随后向孟川说道:“他一直都是这个样子,不要见怪。今日见到你也算有缘,我又很喜欢它们,这是一两银子,你拿着吧,就当我为它们改善一下伙食了。”
见状,那两名男子都未说什么。
孟川看着她手中的银子,笑道:“你叫什么名字?”
“大胆!小姐的名字,也是...”那壮汉话还未说完,便被女子打断道:“住嘴!”
随后,她又看向孟川,笑道:“我叫田蓁,这银子你先收下吧,将来若是改了主意,想将它们卖给我,你可以去扬州城里找我,稍微打听一下就知道了。”
能看出来,这名叫田蓁的女子,是很喜欢孙小易和胡媚娘。
孟川没有去接那一两银子,只是宠溺的摸着白狐的脑袋,笑道:“慢点吃,又没人给你抢。”
顿了顿,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情。
也不知为何,最近这几天,孙小易进步极快。
愈发的有灵性了。
就连吃东西,都学会了细嚼慢咽。
而且比以前也守礼了。
倒是很让人宽心。
只不过就是觉得有点怪。
不知是哪里出了问题。
与此同时,一名猎户打扮的男子走进庙宇。
看到这么多人在破庙中,神情很是平淡。
田蓁看到他的打扮,问道:“你是这山中猎户?”
闻声,那人摇了摇头,“并不是,我一直在别处打猎,听说这里闹大虫,咬死了不少人了,便想着来碰碰运气,看看能否将那只大虫猎杀掉。
我来这儿已经三四天了,也算是皇天不负有心人,让我找到了那大虫的所在之地!”
“此话当真?”有一名男子激动问道。
“小姐,这还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另外一男子也开口道。
“方兴、李寅,你们收拾东西,这位猎户,我可以给你银子,不知你能否带我们前去大虫住处?我们此行,就是要为了斩杀大虫,为民除害!”田蓁开口道。
“给我银子?”
猎户心中一喜,“不知你们能给我多少?”
“你要多少?尽管开价!”田蓁毫不在意道。
方兴附和道:“我们有的是钱,我们只是想要那个大虫的命而已!”
猎户狮子大开口道:“十两,如何?”
田蓁想都没想便答应了,“好!十两,一言为定!”
她拿放在地面的长剑,便跟随猎户走出庙宇。
方兴与李寅将杀大虫所准备的各种弓弩暗器备好,旋即紧紧跟随了过去。
孟川望着放在自己身前的一两银子,颇为无奈,心道:“还是年轻啊。”
他并未走出破庙,只是朗声说道:“田小姐,你有东西掉在庙中了。”
闻声。
已经走到庙外的田蓁突然停下脚步,皱眉问道:“东西?什么东西?”
她看向方兴,“帮我取一下。”
后者点了点头。
折返庙宇中。
“叫花子,我家小姐她,落了什么东西?”方兴问道。
孟川道:“就是这一两银子。”
方兴顿时笑道:“你这叫花子还真是迂腐,我家小姐都说了,这一两银子送给你了。”
孟川唉声叹道:“你们是第一次行走江湖么?那猎户明显有问题,你们还跟他去?这是送死。”
“你个破叫花子,懂什么?”方兴道。
孟川摇了摇头,说道:“那猎户是邪祟,昨日你们谈话之时,他一直在庙外偷听,知道你们想杀大虫,所以今日以大虫住处引诱你们上钩,言尽于此,你们爱信不信。”
闻声。
方兴深深皱起眉头,大声道:“小姐,您过来一下。”
“什么事?”
田蓁回应了句,又走进破庙。
猎户的脸色顿时有些阴沉。
“这叫花子说,那猎户不是人。”
方兴小声说道。
对他来讲,田蓁的命高于一切。
由不得他不去重视。
田蓁笑道:“邪祟?听这乞丐所言?大白天的,那猎户怎么可能是邪祟?”
方兴道:“小姐,即使不是邪祟,我也觉得那猎户不简单啊。
他都已经知道大虫的住处了,不去猎杀,为何还要跑到庙里?即使是要休息,也不该在大清早休息啊!
除非他找大虫找了一夜,可是这过去整整一夜,我看他还是有些精神抖擞,您说...这是不是太巧了?”
刚才孟川那么一点拨。
这方兴算是开窍了。
“你倒是不笨,还算聪明。”
孟川罕见地夸赞了方兴一句。
田蓁看向庙外的猎户。
对方已经急不可耐,“你们还走不走啊?要是不走,我可就自己去了。”
就是这句话,让田蓁顿感诧异。
还有,眼前这个看似平平无奇的乞丐,是怎么意识到这一点的?
还说那猎户是邪祟?
骗人的?
还是说有点本事?
既然有本事,为什么会是乞丐?
孟川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向他们说道:“我比较赶时间,你们现在可以向我说说那大虫的情况了,它到现在,到底害了多少人了?”
如若是一般大虫。
没有灵识。
杀人也就杀人了。
毕竟这就是自然法则。
但如果有了灵识就不一样了。
人贵为万物灵长。
兽一旦有了灵识,就必须以人为主。
不可枉造杀孽。
这是大魏朝的规矩。
有灵识还随意杀生,绝不能容忍此等情况发生。
孟川之所以判断那大虫已经有了灵识,是因为看到了那名已经死了的猎户。
他怀疑...
这可能是伥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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