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论心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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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论心定罪
“夏侯兰?哦,此人持有申屠蟠的推荐信,你看看!”
刘云问起夏侯兰,蔡文姬就从公文中抽出一封信件交给刘云。
“申屠先生?”
刘云忽然想起来,申屠蟠当时就隐居在芒砀山,此时虽然失去了踪迹,但应该还是隐居在梁郡境内。
“想不到申屠蟠先生一直在关注我!”
“师弟!你识得申屠先生?”蔡文姬倒是没想到,刘云跟这位大儒还有渊源,但为何又不请他来掌管官学?
“我的确与申屠先生有过一些私交,不过此时却也找不到先生的隐居地点,兴许就在梁郡。”
刘云看着介绍信,原来这夏侯兰的父亲是申屠蟠的故交好友。
而这个夏侯兰也的确就是常山郡赵云的发小。
刘云让人请来了夏侯兰,二人年龄相仿,不过地位却有天壤之别。
太守秩2000石,这在任何的时代,都已经是属于达官,甚至是一些读书人毕生梦想。
夏侯兰此时却连官身都不是,再加上刘云现在是梁郡主官,见到刘云,夏侯兰未免有些拘谨。
“夏侯兰见过府君!”
“夏侯从事无须多礼,请坐!”
刘云隐隐知道,夏侯兰应该是属于法家,有这样的人才,有些东西就可以开始操作了。
汉承秦制,但随着战乱的逐渐平息,统治者冷静下来认真总结秦朝兴亡之得失,开始对治国之策作出许多重大调整,使得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得到确立和巩固。
因此,汉朝法律制度既有继承秦朝的一面,也有进行重大改革的方面,使其封建法制日趋成熟。
汉代法典总称《汉律》。萧何作《九章律》,益以叔孙通《傍章》十八篇及张汤《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是为《汉律》。
刘云与夏侯兰聊了一些汉律的典章内容,夏侯兰对答如流,如数家珍,且还做了自己的解释,刘云大为满意,夏侯兰也就放松许多。
最后刘云问道:“若遇疑难缺证,无法下定论的案件,该如何解决?”
夏侯兰对答道:“以《春秋》“微言大义”为依据。论心定罪,以犯罪者的主观动机是否符合儒家忠、孝!”
夏侯兰对答如流,符合此时的社会主流,但是刘云却面色古怪,不置可否。
蔡文姬也觉得夏侯兰回答的没毛病。
因为《春秋》是汉代的“宪法”,具有凌驾于各种法律形式之上的最高法律效力。
《春秋》是圣人孔子所编,其上的微言大义,是儒家的圣经,刘云身处这个时代,不可能去品评春秋的权威性。但是这中间就有一个巨大的问题——论心定罪!
不是论证据定罪,而是论心定罪。
一个罪犯,如果你的行为符合春秋大义,比如行侠仗义,比如劫富济贫,就能够随意杀人?甚至可以免刑?
刘云决定要改变夏侯兰的法律观念!要给他灌输论证定罪!
不过,思想的改变是最难的,刘云打算多与夏侯兰接触,重新制定梁郡的司法程序和众多法律令条。
别的地方他管不到,但是梁郡一定要按自己的来。当然,刘云也不会傻到直接去推翻封建律法的根源,他只是对汉律进行调整修改,然后依法行事,提升法律的权威性。
经过这几年,刘云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现象级问题,那就是宗法与国法的冲突问题。
他发现宗族拥有一个极大的权利,那就是他们的族内法律可以凌驾于国法之上。一个家族的族规,怎么能够越过国法!
这就是私刑私法,宗族不仅掌控着族人的资源分配,竟然还掌握着族人的生死,让宗族之人先有族再有国。
刘云要想树立法律的权威,第一件事,就是要让国法高于宗族私法,任何宗族族规的制定,都要在不违背汉律的基础上施行。
这一点相当难,这几乎是在与整个社会体系对抗,但没办法,这是与宗族抢夺权利,让社会提前进入法治社会。也就是说,刘云会被挂上法家的标签,从此成为天下儒门的死敌。
现在刘云还没有这个实力,他得有一个志同道合的同盟,能够对抗宗族力量的同盟。
目前他还找不到这个同盟,西方是用资本,他不知道现在的大汉用什么可以与宗族对抗,但光凭武力,目前还不行。
夏侯兰不知道刘云的忧虑,刘云也不敢跟他说。
离开了官学区,刘云便开始视察南城商业区和西区的住宅区,这两个地方基础建筑已经基本完备,刘云要在商业区进行官方商业行为,带动和规范私营商业,这也不能一蹴而就。
商业区建两条街道,从北到南平行排列,街道两旁各种空置的房屋门面,目前没有任何人过问,人们的生活还都是在老城区。
刘云规划的东街和西街各有不同功能,同一条街道,也有不同行业划分,在东街北第一栋房屋,上书“郡营农产”几个大字,这大字是由刘云亲书。
老城区那些街铺,大部分掌握在本地家族手中,这是他们通过哄抬物价、囤货居奇来掠夺百姓的窗口,刘云打算通过这个农产品店来稳定物价,规范市场。
在郡营农产品店,一列列的货架上,所有此时的农产品,定价由官方进行。此时小麦还未成熟,兖州的小麦已经涨到二十万钱一石,但是这里只有三百钱。
当然,这里不收董卓的小五铢钱,目前只接受以物换物或者白银和黄金交易。
兖州小麦二十万钱一石,那是粗制滥造的钱币,尽管如此,还有价无市,根本买不到粮。
但在梁郡,不仅能买到低价的粮食,还可以买到低价的猪肉、羊肉、鸡肉和鸡蛋。刘云的农场,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现在已经日产鸡蛋四万枚,端的是恐怖。
梁郡能稳定物价,目前是全靠郡府。
在郡营农产品店开业半个月后,这里已经吸引了几乎整个砀县所有的消费能力,老城区的百姓消费,基本上是来这里了。
二此时有人开始咨询如何搬入新城区居住。
因为新城区的西城,此时建起来足足上千栋房屋,却一直空在那里。
一些豪族地主,早在开发之前,就已经在打这里的主意了,他们目光深远,一眼就看出来,扩大的城区,才是以后的梁郡中心。
但三月郡府传出消息,西城新屋有五百套为抚恤房,用于给战死沙场的战士家属。
三月份,战士家属搬迁之事便开始了,五百户搬入,同时,这五百户战士家属,皆有见官不拜,犯法不邢,官学免费之权。
不仅是砀县,还有蒙县、己氏县也同时也在发生这样的事情。
整个梁郡沸腾了!
而轰动的消息还不仅如此,就在今年,等麦收之后,梁郡其他所有城池,都要扩建,而且都会发生相同的情况。
事实上,剩下的所有房区,刘云也早有规划,死难家属房区只是第一批,第二批则是有功战士和郡县属吏分配房区。
至于往外卖的房舍,刘云压根儿就还没有开始开发。
他要在整个梁郡,打造出一个绝对拥护他统治的新型势力,这个势力的实力,将来一定要超过现在的宗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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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侯兰?哦,此人持有申屠蟠的推荐信,你看看!”
刘云问起夏侯兰,蔡文姬就从公文中抽出一封信件交给刘云。
“申屠先生?”
刘云忽然想起来,申屠蟠当时就隐居在芒砀山,此时虽然失去了踪迹,但应该还是隐居在梁郡境内。
“想不到申屠蟠先生一直在关注我!”
“师弟!你识得申屠先生?”蔡文姬倒是没想到,刘云跟这位大儒还有渊源,但为何又不请他来掌管官学?
“我的确与申屠先生有过一些私交,不过此时却也找不到先生的隐居地点,兴许就在梁郡。”
刘云看着介绍信,原来这夏侯兰的父亲是申屠蟠的故交好友。
而这个夏侯兰也的确就是常山郡赵云的发小。
刘云让人请来了夏侯兰,二人年龄相仿,不过地位却有天壤之别。
太守秩2000石,这在任何的时代,都已经是属于达官,甚至是一些读书人毕生梦想。
夏侯兰此时却连官身都不是,再加上刘云现在是梁郡主官,见到刘云,夏侯兰未免有些拘谨。
“夏侯兰见过府君!”
“夏侯从事无须多礼,请坐!”
刘云隐隐知道,夏侯兰应该是属于法家,有这样的人才,有些东西就可以开始操作了。
汉承秦制,但随着战乱的逐渐平息,统治者冷静下来认真总结秦朝兴亡之得失,开始对治国之策作出许多重大调整,使得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得到确立和巩固。
因此,汉朝法律制度既有继承秦朝的一面,也有进行重大改革的方面,使其封建法制日趋成熟。
汉代法典总称《汉律》。萧何作《九章律》,益以叔孙通《傍章》十八篇及张汤《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是为《汉律》。
刘云与夏侯兰聊了一些汉律的典章内容,夏侯兰对答如流,如数家珍,且还做了自己的解释,刘云大为满意,夏侯兰也就放松许多。
最后刘云问道:“若遇疑难缺证,无法下定论的案件,该如何解决?”
夏侯兰对答道:“以《春秋》“微言大义”为依据。论心定罪,以犯罪者的主观动机是否符合儒家忠、孝!”
夏侯兰对答如流,符合此时的社会主流,但是刘云却面色古怪,不置可否。
蔡文姬也觉得夏侯兰回答的没毛病。
因为《春秋》是汉代的“宪法”,具有凌驾于各种法律形式之上的最高法律效力。
《春秋》是圣人孔子所编,其上的微言大义,是儒家的圣经,刘云身处这个时代,不可能去品评春秋的权威性。但是这中间就有一个巨大的问题——论心定罪!
不是论证据定罪,而是论心定罪。
一个罪犯,如果你的行为符合春秋大义,比如行侠仗义,比如劫富济贫,就能够随意杀人?甚至可以免刑?
刘云决定要改变夏侯兰的法律观念!要给他灌输论证定罪!
不过,思想的改变是最难的,刘云打算多与夏侯兰接触,重新制定梁郡的司法程序和众多法律令条。
别的地方他管不到,但是梁郡一定要按自己的来。当然,刘云也不会傻到直接去推翻封建律法的根源,他只是对汉律进行调整修改,然后依法行事,提升法律的权威性。
经过这几年,刘云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现象级问题,那就是宗法与国法的冲突问题。
他发现宗族拥有一个极大的权利,那就是他们的族内法律可以凌驾于国法之上。一个家族的族规,怎么能够越过国法!
这就是私刑私法,宗族不仅掌控着族人的资源分配,竟然还掌握着族人的生死,让宗族之人先有族再有国。
刘云要想树立法律的权威,第一件事,就是要让国法高于宗族私法,任何宗族族规的制定,都要在不违背汉律的基础上施行。
这一点相当难,这几乎是在与整个社会体系对抗,但没办法,这是与宗族抢夺权利,让社会提前进入法治社会。也就是说,刘云会被挂上法家的标签,从此成为天下儒门的死敌。
现在刘云还没有这个实力,他得有一个志同道合的同盟,能够对抗宗族力量的同盟。
目前他还找不到这个同盟,西方是用资本,他不知道现在的大汉用什么可以与宗族对抗,但光凭武力,目前还不行。
夏侯兰不知道刘云的忧虑,刘云也不敢跟他说。
离开了官学区,刘云便开始视察南城商业区和西区的住宅区,这两个地方基础建筑已经基本完备,刘云要在商业区进行官方商业行为,带动和规范私营商业,这也不能一蹴而就。
商业区建两条街道,从北到南平行排列,街道两旁各种空置的房屋门面,目前没有任何人过问,人们的生活还都是在老城区。
刘云规划的东街和西街各有不同功能,同一条街道,也有不同行业划分,在东街北第一栋房屋,上书“郡营农产”几个大字,这大字是由刘云亲书。
老城区那些街铺,大部分掌握在本地家族手中,这是他们通过哄抬物价、囤货居奇来掠夺百姓的窗口,刘云打算通过这个农产品店来稳定物价,规范市场。
在郡营农产品店,一列列的货架上,所有此时的农产品,定价由官方进行。此时小麦还未成熟,兖州的小麦已经涨到二十万钱一石,但是这里只有三百钱。
当然,这里不收董卓的小五铢钱,目前只接受以物换物或者白银和黄金交易。
兖州小麦二十万钱一石,那是粗制滥造的钱币,尽管如此,还有价无市,根本买不到粮。
但在梁郡,不仅能买到低价的粮食,还可以买到低价的猪肉、羊肉、鸡肉和鸡蛋。刘云的农场,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现在已经日产鸡蛋四万枚,端的是恐怖。
梁郡能稳定物价,目前是全靠郡府。
在郡营农产品店开业半个月后,这里已经吸引了几乎整个砀县所有的消费能力,老城区的百姓消费,基本上是来这里了。
二此时有人开始咨询如何搬入新城区居住。
因为新城区的西城,此时建起来足足上千栋房屋,却一直空在那里。
一些豪族地主,早在开发之前,就已经在打这里的主意了,他们目光深远,一眼就看出来,扩大的城区,才是以后的梁郡中心。
但三月郡府传出消息,西城新屋有五百套为抚恤房,用于给战死沙场的战士家属。
三月份,战士家属搬迁之事便开始了,五百户搬入,同时,这五百户战士家属,皆有见官不拜,犯法不邢,官学免费之权。
不仅是砀县,还有蒙县、己氏县也同时也在发生这样的事情。
整个梁郡沸腾了!
而轰动的消息还不仅如此,就在今年,等麦收之后,梁郡其他所有城池,都要扩建,而且都会发生相同的情况。
事实上,剩下的所有房区,刘云也早有规划,死难家属房区只是第一批,第二批则是有功战士和郡县属吏分配房区。
至于往外卖的房舍,刘云压根儿就还没有开始开发。
他要在整个梁郡,打造出一个绝对拥护他统治的新型势力,这个势力的实力,将来一定要超过现在的宗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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