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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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我的智商拉到跟你一样低的地步!”
昂热压抑着愤怒,“神经病总是把别人也搞成神经病然后战胜他,因为在神经病的领域他们经验丰富。”
“淡定,淡定。”守夜人显然不是安慰他,下一句便接上了,“现在先别急,还有更糟糕的。”
的确, 当开阔的岩洞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他们看到了成片倒伏的珍贵林木,几棵直立着的树还在熊熊燃烧。原本如茵的绿草和灌木更是被彻底翻烂了,地面上深入泥层的黑色痕迹纵横交错,每道痕迹都有宽近百米长,就像被燃烧的巨犁翻了一遍。
最具冲击力的,无疑是那座黑色砾岩建造的金字塔,此刻被轰塌了一小半。
昂热阴沉着脸,终于到达了湮没之井的底部, 潮水般的喧嚣登时涌来。
没有炼金领域之后,那堆从世界各地搜集来的神头鬼脸的东西好像正在开一场狂欢派对,炼金八音盒在兴冲冲地演奏,波斯风格的铜盒子间歇地喷吐熊熊烈焰,一个表面镀银的骷髅头骨正冲着他们张嘴大笑,保存完好的牙齿‘咔咔’地扣合着。
昂热的心情坏到了极点,一脚把它踢飞。这一脚显然有十几年的苦功,当年他在剑桥曾经是足球队的主力后卫之一。
守夜人惊叫一声,鱼跃而出。虽然已经长出了肚腩,但他居然以橄榄球运动员扑球的高难度动作,凌空接住了那个大笑的骷髅头。
“别拿藏品出气。”他小心翼翼地把骷髅放在一旁,“来看来看,还是有惊喜的。”
他领着昂热走上中央的金属祭坛,这里是破坏最严重的区域。
坚硬的青铜地表彻底龟裂,熔化后又冷凝的金属渣滓散落满地,地面上纵横切出了无数道狰狞的痕迹, 走在这个祭坛上难免觉得它随时会粉化。
守夜人变魔术似的揭开黑色的蒙布,眉飞色舞, “开心不开心,意外不意外?虽然其他东西都完了,可你最宝贝的龙骨还在喔!”
古铜色的龙骨静静地站在那里,完好无损,呈十字状的骨骸,充满殉道者的神圣意味。只不过,被人在脑门上贴了一张黄色的便签纸。
昂热惊呆了,老实说,在下到这里之前,他就已经准备好接受龙骨被盗的结局了。
这是全世界混血种都觊觎的圣物,就像信教的贼潜入大教堂,看见了刺死耶稣的朗基努斯之枪,没有理由不顺走,即便他最初来的目的不是这玩意儿。中国有句古话,叫‘搂草打兔子’...
何况,如果不是为了龙骨,谁会冒那么大的险花那么大的精力潜入湮没之井?
昂热摘下那张便签纸,便签纸上是懒散潦草的字体。
--建议贵校加强安保力量,下次再有人潜进来偷它,我可未必恰好在场呦。
没有落款。
“就是说有人帮你保住了你的藏品。”守夜人拍了拍沉思中老友的肩膀,“这是个好消息,也是个坏消息。”
他指了指已经彻底干涸的水池,“这是世界上第二大的以汞溶液为驱动力的炼金领域,我在这里面至少注入了1200吨汞溶液,但好像有什么剧烈的高温把它们全部蒸发掉了。”
昂热一愣,“我以为我们这个就是第一大了。”
“第一大的那个还没有挖出来,是中国第一位皇帝秦始皇的陵墓。”守夜人说道:“要想瞬间摧毁我设置的炼金领域,需要接近初代种的实力。毫无疑问,侵入者中有初代种,但他居然被人阻止了,也就是说,有另外一个接近初代种的人存在。”
他表情严肃起来,“也许,我们很难称之为‘人’。因为很少有混血种能逼近初代种,把冰窖损坏得那么严重,昨夜这里可能是两个龙类在战斗。”
昂热沉吟道:“有龙类苏醒,而且不止一个,并且能力逼近初代种,即使帮助我们的那个,也不能确定他是敌是友,对吗?”
守夜人摊摊手,“按照你的逻辑,所有龙类,都是我们的敌人。”
昂热缓缓点头。
“别想这么多了,龙骨我会转移到新的仓库中保管。我们现在要应付的首要难题,还是调查组。”守夜人说道:“他们今早下发了通知,虽然有意外发生,但听证还是会按原计划举行。他们真的是急不可耐地要扳倒你啊,老伙计。”
……
1992年的bj,赵孟华瘫软在地铁的座椅上。
他摸出手机,眼前一阵阵发黑,昨天晚上他忘记给手机充电,电量耗尽,自动关机了。
这个要命的时候,赵孟华脑海里忽然闪过陈雯雯的身影。她太敏感,总是要求他时刻保持手机畅通,这样她总能找到他。每晚临睡前,陈雯雯都会发短信说‘晚安,记得把电充上。’
你跟一个人分手,也是跟和她相关的一切告别。
你再也不去她最喜欢的那个饭馆吃东西;关掉两人一起开的博客主页;曾有一部电影的一个桥段让她莫名其妙地哭起来,在你肩上蹭来蹭去,以后再看到这桥段时你会下意识地扭头闪开,并把肩膀收起来。
当然你也不再等着她那些小敏感的短信,‘你在哪里?’、‘我做梦了。’、‘天黑得好快,你在干什么?’等等。
其实这都算不了什么,会有更漂亮的女孩陪你去更好吃的馆子吃饭;你改混微博认识了每天都放低胸靓照的自拍达人;世上永远都会有新的午夜电影让各种各样多愁善感的妞儿用眼泪擦洗你的衬衣。
你仍然会过得饱满充实,过去的一切就这样过去了,只是偶尔才会想起那一抹白色的身影,却已经变得朦胧。
赵孟华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子,忽然想起关机后电池总会自己蓄一点点电,再开机还能坚持几分钟。
他用颤抖的手按下开机键,智能手机的启动时间长的叫人心惊胆战,信号很微弱,而列车过站只有区区十几秒钟,他必须抓紧时间拨号,电池可能只能撑这一站!
赵孟华手指停在拨号界面,整个人傻了。
他的手机坏了,联系人名单调不出来,而他脑海里空空如也。他不记得爹妈的电话,不记得那些兄弟的,也不记得柳淼淼的,赵大少爷从不留心这些小事。
他唯一记得的是那些紧急拨号,可这时候管用吗?
只有十几秒,必须打给一个会相信他的人,没有原则地相信他的人!
赵孟华忽然愣住了,他记起了一个号码,记得的原因是她曾逼着他一遍遍地背,背不下来就不能搂着她的腰继续在路灯下散步。
她的理由是,这样无论他是丢了手机还是跋涉在手机信号覆盖不到的荒野里,都能凭着这个号码找到她。
“看,只要记着11个数字就能找到一个人,一辈子都能找到。因为我不会换号,也不会关机。”
很天真,很幼稚,她说的那种情况人一辈子恐怕都不会发生一次,可现在的确发生了。那个记忆中的女孩笑着说过的话,穿过空无一人的黑暗,从过去而来。
那串没有规律的数字随着赵孟华嘴唇的翕动一一蹦出,他木然地按着手机屏幕,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
电话接通了,对面一片安静,只有隐隐约约的呼吸声。
“雯雯,救我...”话一出口,赵孟华的眼泪鼻涕就哗哗地流。
他的气息就像是即将冻死的人,在寒夜深处吐出微弱颤抖的白汽。
- 肉肉屋
昂热压抑着愤怒,“神经病总是把别人也搞成神经病然后战胜他,因为在神经病的领域他们经验丰富。”
“淡定,淡定。”守夜人显然不是安慰他,下一句便接上了,“现在先别急,还有更糟糕的。”
的确, 当开阔的岩洞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他们看到了成片倒伏的珍贵林木,几棵直立着的树还在熊熊燃烧。原本如茵的绿草和灌木更是被彻底翻烂了,地面上深入泥层的黑色痕迹纵横交错,每道痕迹都有宽近百米长,就像被燃烧的巨犁翻了一遍。
最具冲击力的,无疑是那座黑色砾岩建造的金字塔,此刻被轰塌了一小半。
昂热阴沉着脸,终于到达了湮没之井的底部, 潮水般的喧嚣登时涌来。
没有炼金领域之后,那堆从世界各地搜集来的神头鬼脸的东西好像正在开一场狂欢派对,炼金八音盒在兴冲冲地演奏,波斯风格的铜盒子间歇地喷吐熊熊烈焰,一个表面镀银的骷髅头骨正冲着他们张嘴大笑,保存完好的牙齿‘咔咔’地扣合着。
昂热的心情坏到了极点,一脚把它踢飞。这一脚显然有十几年的苦功,当年他在剑桥曾经是足球队的主力后卫之一。
守夜人惊叫一声,鱼跃而出。虽然已经长出了肚腩,但他居然以橄榄球运动员扑球的高难度动作,凌空接住了那个大笑的骷髅头。
“别拿藏品出气。”他小心翼翼地把骷髅放在一旁,“来看来看,还是有惊喜的。”
他领着昂热走上中央的金属祭坛,这里是破坏最严重的区域。
坚硬的青铜地表彻底龟裂,熔化后又冷凝的金属渣滓散落满地,地面上纵横切出了无数道狰狞的痕迹, 走在这个祭坛上难免觉得它随时会粉化。
守夜人变魔术似的揭开黑色的蒙布,眉飞色舞, “开心不开心,意外不意外?虽然其他东西都完了,可你最宝贝的龙骨还在喔!”
古铜色的龙骨静静地站在那里,完好无损,呈十字状的骨骸,充满殉道者的神圣意味。只不过,被人在脑门上贴了一张黄色的便签纸。
昂热惊呆了,老实说,在下到这里之前,他就已经准备好接受龙骨被盗的结局了。
这是全世界混血种都觊觎的圣物,就像信教的贼潜入大教堂,看见了刺死耶稣的朗基努斯之枪,没有理由不顺走,即便他最初来的目的不是这玩意儿。中国有句古话,叫‘搂草打兔子’...
何况,如果不是为了龙骨,谁会冒那么大的险花那么大的精力潜入湮没之井?
昂热摘下那张便签纸,便签纸上是懒散潦草的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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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有人帮你保住了你的藏品。”守夜人拍了拍沉思中老友的肩膀,“这是个好消息,也是个坏消息。”
他指了指已经彻底干涸的水池,“这是世界上第二大的以汞溶液为驱动力的炼金领域,我在这里面至少注入了1200吨汞溶液,但好像有什么剧烈的高温把它们全部蒸发掉了。”
昂热一愣,“我以为我们这个就是第一大了。”
“第一大的那个还没有挖出来,是中国第一位皇帝秦始皇的陵墓。”守夜人说道:“要想瞬间摧毁我设置的炼金领域,需要接近初代种的实力。毫无疑问,侵入者中有初代种,但他居然被人阻止了,也就是说,有另外一个接近初代种的人存在。”
他表情严肃起来,“也许,我们很难称之为‘人’。因为很少有混血种能逼近初代种,把冰窖损坏得那么严重,昨夜这里可能是两个龙类在战斗。”
昂热沉吟道:“有龙类苏醒,而且不止一个,并且能力逼近初代种,即使帮助我们的那个,也不能确定他是敌是友,对吗?”
守夜人摊摊手,“按照你的逻辑,所有龙类,都是我们的敌人。”
昂热缓缓点头。
“别想这么多了,龙骨我会转移到新的仓库中保管。我们现在要应付的首要难题,还是调查组。”守夜人说道:“他们今早下发了通知,虽然有意外发生,但听证还是会按原计划举行。他们真的是急不可耐地要扳倒你啊,老伙计。”
……
1992年的bj,赵孟华瘫软在地铁的座椅上。
他摸出手机,眼前一阵阵发黑,昨天晚上他忘记给手机充电,电量耗尽,自动关机了。
这个要命的时候,赵孟华脑海里忽然闪过陈雯雯的身影。她太敏感,总是要求他时刻保持手机畅通,这样她总能找到他。每晚临睡前,陈雯雯都会发短信说‘晚安,记得把电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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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也不去她最喜欢的那个饭馆吃东西;关掉两人一起开的博客主页;曾有一部电影的一个桥段让她莫名其妙地哭起来,在你肩上蹭来蹭去,以后再看到这桥段时你会下意识地扭头闪开,并把肩膀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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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孟华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子,忽然想起关机后电池总会自己蓄一点点电,再开机还能坚持几分钟。
他用颤抖的手按下开机键,智能手机的启动时间长的叫人心惊胆战,信号很微弱,而列车过站只有区区十几秒钟,他必须抓紧时间拨号,电池可能只能撑这一站!
赵孟华手指停在拨号界面,整个人傻了。
他的手机坏了,联系人名单调不出来,而他脑海里空空如也。他不记得爹妈的电话,不记得那些兄弟的,也不记得柳淼淼的,赵大少爷从不留心这些小事。
他唯一记得的是那些紧急拨号,可这时候管用吗?
只有十几秒,必须打给一个会相信他的人,没有原则地相信他的人!
赵孟华忽然愣住了,他记起了一个号码,记得的原因是她曾逼着他一遍遍地背,背不下来就不能搂着她的腰继续在路灯下散步。
她的理由是,这样无论他是丢了手机还是跋涉在手机信号覆盖不到的荒野里,都能凭着这个号码找到她。
“看,只要记着11个数字就能找到一个人,一辈子都能找到。因为我不会换号,也不会关机。”
很天真,很幼稚,她说的那种情况人一辈子恐怕都不会发生一次,可现在的确发生了。那个记忆中的女孩笑着说过的话,穿过空无一人的黑暗,从过去而来。
那串没有规律的数字随着赵孟华嘴唇的翕动一一蹦出,他木然地按着手机屏幕,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
电话接通了,对面一片安静,只有隐隐约约的呼吸声。
“雯雯,救我...”话一出口,赵孟华的眼泪鼻涕就哗哗地流。
他的气息就像是即将冻死的人,在寒夜深处吐出微弱颤抖的白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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