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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程归走下楼梯时,头脑中回忆起那晚在黑暗中奇妙的经历,鼻间似乎还依稀残留着酒意。那个恶作剧的人到底是谁呢?原本已经把他当做一次性的经历,在头脑中归类为仅供回忆,今日却又被霍霍提起。莫名觉得,这件事情像是一只没被收服的妖怪,说不定哪日定会卷土重来。
心不在焉地来到活动室,见彩衣飘飘的各位正演得起兴。几位历来拔尖的mt边演边导,指挥着其余的角色,调动大伙的热情。程归观赏一会儿,瞄了几眼台本,舞台剧的情节大概是说武媚娘穿越到现代来当售楼小姐,并融入平行空间等流行元素。
这才刚刚起步,细节要边演边丰富。大家不时冒出一些机灵的点子,有的点子很棒立刻被采纳,有的则很囧被嗤之以鼻,有的很一般但因为提出者善于争辩最后也被采纳。总之,大家都要提出点儿什么,才能证明自己在台上的价值。
那么,是要做个被人否决的人?还是做个否决别人的人呢?
舞台上如此。职场上亦如此。
程归坐在角落里静静看着,想起谷梁给自己的提议。如果不想接受,他肯定当场就会明说。正因为想接受,所以才会考虑。自己究竟是在担心什么呢?无外乎别人的看法吧。
程归记得七八年前,程爸辞去稳定的工作,刚开始经营自己的小生计时,亲朋好友都不看好。有几家走得近的亲戚,说不动程爸,就去说程归,想通过程归让程爸意识到四十多岁的人不应该再折腾。但当时,程爸说,不要听别人的,别人的话永远言不由衷,要听就听自己的。
听自己的。
“快看啊!外面下雪啦!”忽而有人叫起一声,引动大家都去看向窗外。隐隐约约的,似有白色碎屑正从铅灰色的天空飘落。
第一次在上海过冬,看见上海的雪天。程归情不自禁跑到窗边,似乎要把鼻尖碰到玻璃上,看着白色的雪绒飘落、粘到玻璃表面、独自消融。雪下得不大,往远处看,才觉得缥缈如雾,有一座摩天楼的顶端已经插入雪云之中,不知道那里面的人会是一种怎样感受。
大伙看了几秒,新鲜劲就过了,只有程归还愣在窗边。裘致揶揄道:“你怎么跟没见过雪似的?你家不是东北的吗?”
大伙听了跟着哈哈笑,又想起春梦的事,笑得更欢。
程归的心思仍在窗外,看着越来越清晰的雪花,漫不经心地说:“我只是有点儿想家了。”
声音清清凉凉。正与雪天相配。
大伙的笑声渐渐稀落。有的整理彩衣,有的翻翻手机,看起来只是寻常休息,不知为什么,却偏偏有种思乡之意。
程归从雪中回过神来,转头看到谷梁正站在门口。想起自己楼上的事情还没做完,需要跟印刷公司的人联系,还要核对清单,没再留意活动室的氛围,径直走了出去。
和谷梁上楼的时候,程归说自己想试试派奖主持的任务。
谷梁质疑道:“如果只是想想,那还不够,一旦决定就要坚持到底。”
“我会坚持到把最后一个奖派完。”程归笑。
“还有一点,”谷梁说:“身为派奖主持人,是不能够参加抽奖的。”
“啊?那我岂不是亏大了?”
“逗你玩的。”
“……”
第45章 givemeasign
外面的雪断断续续。程归几度看向窗外,都以为它就要停了,或者终究转化成雨。然而,外面潮湿的地面却渐渐覆满一层白茫。
临近傍晚时分,温度下降,雪势渐长,天色比往日早些暗沉下来。程归打算回家,谷梁好意要提供一段顺风车,但程归摇摇头谢绝,不好意思地说就想在雪里走走。
谷梁说:“雪很脏。”
“下过这么久,应该不脏了,反正回家也要洗澡。”
“洗澡?”谷梁嘀咕一声,脸色有些许微妙的不被程归所察觉的变化。
程归把资料规整好,放到谷梁桌角,抓起外套,“那我先走了。”
谷梁随意摆摆手,似乎无所谓。程归就迫不及待地下楼去,在楼梯间里跑得咚咚响,穿过空旷的大堂时简直想一路滑着步子。
终于打开大门时,清冽的寒气一瞬间铺面而来,打透大片衣襟,深入到肌肤的各个角落,让程归舒服地“哼”了一声。走下台阶,面前是一大片平整的薄雪。程归一脚踩上去,听到轻微的“吱呀”声响,心情跟着飞扬起来。
在老家的雪天,程归最爱做的事,就是找到一片平整的雪地在上面“吱呀吱呀”地踩着。这个寻常的小举动能莫名刺激他身体里的快乐神经,让他怎么都玩不厌。
所以,回家的路上,程归专挑没被人踩过的地方走,步履间捎带着平日掩藏起来的雀跃。鞋面裤脚全被雪水粘湿,发丝间藏着亮晶晶的小水滴,脸上潮湿而红润。如果地上的雪再厚些再硬实些,那脚感就更棒了。而路上其他的行人则打着雨伞行色匆匆,一脸对雪天的不耐烦。
你说,会不会是因为雪在这里被人厌烦,所以才举家搬往北方呢?
程归脑袋里的小天使和小恶魔不着边际地聊着天。
走在商业街上,经过雪中炭韩料的店面时,程归忽然听到玻璃窗发出“咚咚咚”的响声。转头一看,是老板的小女儿在用小拳头敲着玻璃窗吸引自己的注意。而在她身后的位置上,握着杯子喝茶的男人,正是穿着灰色毛衣的李丛木。
程归推门进来,一脸开心,“我刚才还想着要不要来这里吃晚饭。”
李丛木从茶杯上抬起眼,“那怎么不打电话叫我?”
“我以为你和郝姝在一起啊。”程归坐到李丛木对面,不客气地拿个空杯子倒茶。
小女孩黏在李丛木身上扒拉着他的口袋,“快点儿把手机给我呀!”
店老板见女儿不像话,在吧台那边吼一声。小女儿指着李丛木的脑袋说:“他说好的嘛,让我在窗户边看着,把程叔叔叫进来,就给我玩手机,我白等了好久的!”
程归眨眨眼,“你居然非法雇佣童工,还拖欠工钱。”说着把自己的手机递给小女孩。
小女孩却不接,揪着李丛木的毛衣晃来晃去,“我要他的!就要他的嘛!”
在眼泪就要掉下来之前,恶趣味的李丛木终于把手机掏出来放到小女孩手里,还很有道理地教训她:“看到没?以后要是再有人让你帮忙叫程叔叔,你可别相信哦。”
程归腹诽:以为谁都像你这
程归走下楼梯时,头脑中回忆起那晚在黑暗中奇妙的经历,鼻间似乎还依稀残留着酒意。那个恶作剧的人到底是谁呢?原本已经把他当做一次性的经历,在头脑中归类为仅供回忆,今日却又被霍霍提起。莫名觉得,这件事情像是一只没被收服的妖怪,说不定哪日定会卷土重来。
心不在焉地来到活动室,见彩衣飘飘的各位正演得起兴。几位历来拔尖的mt边演边导,指挥着其余的角色,调动大伙的热情。程归观赏一会儿,瞄了几眼台本,舞台剧的情节大概是说武媚娘穿越到现代来当售楼小姐,并融入平行空间等流行元素。
这才刚刚起步,细节要边演边丰富。大家不时冒出一些机灵的点子,有的点子很棒立刻被采纳,有的则很囧被嗤之以鼻,有的很一般但因为提出者善于争辩最后也被采纳。总之,大家都要提出点儿什么,才能证明自己在台上的价值。
那么,是要做个被人否决的人?还是做个否决别人的人呢?
舞台上如此。职场上亦如此。
程归坐在角落里静静看着,想起谷梁给自己的提议。如果不想接受,他肯定当场就会明说。正因为想接受,所以才会考虑。自己究竟是在担心什么呢?无外乎别人的看法吧。
程归记得七八年前,程爸辞去稳定的工作,刚开始经营自己的小生计时,亲朋好友都不看好。有几家走得近的亲戚,说不动程爸,就去说程归,想通过程归让程爸意识到四十多岁的人不应该再折腾。但当时,程爸说,不要听别人的,别人的话永远言不由衷,要听就听自己的。
听自己的。
“快看啊!外面下雪啦!”忽而有人叫起一声,引动大家都去看向窗外。隐隐约约的,似有白色碎屑正从铅灰色的天空飘落。
第一次在上海过冬,看见上海的雪天。程归情不自禁跑到窗边,似乎要把鼻尖碰到玻璃上,看着白色的雪绒飘落、粘到玻璃表面、独自消融。雪下得不大,往远处看,才觉得缥缈如雾,有一座摩天楼的顶端已经插入雪云之中,不知道那里面的人会是一种怎样感受。
大伙看了几秒,新鲜劲就过了,只有程归还愣在窗边。裘致揶揄道:“你怎么跟没见过雪似的?你家不是东北的吗?”
大伙听了跟着哈哈笑,又想起春梦的事,笑得更欢。
程归的心思仍在窗外,看着越来越清晰的雪花,漫不经心地说:“我只是有点儿想家了。”
声音清清凉凉。正与雪天相配。
大伙的笑声渐渐稀落。有的整理彩衣,有的翻翻手机,看起来只是寻常休息,不知为什么,却偏偏有种思乡之意。
程归从雪中回过神来,转头看到谷梁正站在门口。想起自己楼上的事情还没做完,需要跟印刷公司的人联系,还要核对清单,没再留意活动室的氛围,径直走了出去。
和谷梁上楼的时候,程归说自己想试试派奖主持的任务。
谷梁质疑道:“如果只是想想,那还不够,一旦决定就要坚持到底。”
“我会坚持到把最后一个奖派完。”程归笑。
“还有一点,”谷梁说:“身为派奖主持人,是不能够参加抽奖的。”
“啊?那我岂不是亏大了?”
“逗你玩的。”
“……”
第45章 givemeasign
外面的雪断断续续。程归几度看向窗外,都以为它就要停了,或者终究转化成雨。然而,外面潮湿的地面却渐渐覆满一层白茫。
临近傍晚时分,温度下降,雪势渐长,天色比往日早些暗沉下来。程归打算回家,谷梁好意要提供一段顺风车,但程归摇摇头谢绝,不好意思地说就想在雪里走走。
谷梁说:“雪很脏。”
“下过这么久,应该不脏了,反正回家也要洗澡。”
“洗澡?”谷梁嘀咕一声,脸色有些许微妙的不被程归所察觉的变化。
程归把资料规整好,放到谷梁桌角,抓起外套,“那我先走了。”
谷梁随意摆摆手,似乎无所谓。程归就迫不及待地下楼去,在楼梯间里跑得咚咚响,穿过空旷的大堂时简直想一路滑着步子。
终于打开大门时,清冽的寒气一瞬间铺面而来,打透大片衣襟,深入到肌肤的各个角落,让程归舒服地“哼”了一声。走下台阶,面前是一大片平整的薄雪。程归一脚踩上去,听到轻微的“吱呀”声响,心情跟着飞扬起来。
在老家的雪天,程归最爱做的事,就是找到一片平整的雪地在上面“吱呀吱呀”地踩着。这个寻常的小举动能莫名刺激他身体里的快乐神经,让他怎么都玩不厌。
所以,回家的路上,程归专挑没被人踩过的地方走,步履间捎带着平日掩藏起来的雀跃。鞋面裤脚全被雪水粘湿,发丝间藏着亮晶晶的小水滴,脸上潮湿而红润。如果地上的雪再厚些再硬实些,那脚感就更棒了。而路上其他的行人则打着雨伞行色匆匆,一脸对雪天的不耐烦。
你说,会不会是因为雪在这里被人厌烦,所以才举家搬往北方呢?
程归脑袋里的小天使和小恶魔不着边际地聊着天。
走在商业街上,经过雪中炭韩料的店面时,程归忽然听到玻璃窗发出“咚咚咚”的响声。转头一看,是老板的小女儿在用小拳头敲着玻璃窗吸引自己的注意。而在她身后的位置上,握着杯子喝茶的男人,正是穿着灰色毛衣的李丛木。
程归推门进来,一脸开心,“我刚才还想着要不要来这里吃晚饭。”
李丛木从茶杯上抬起眼,“那怎么不打电话叫我?”
“我以为你和郝姝在一起啊。”程归坐到李丛木对面,不客气地拿个空杯子倒茶。
小女孩黏在李丛木身上扒拉着他的口袋,“快点儿把手机给我呀!”
店老板见女儿不像话,在吧台那边吼一声。小女儿指着李丛木的脑袋说:“他说好的嘛,让我在窗户边看着,把程叔叔叫进来,就给我玩手机,我白等了好久的!”
程归眨眨眼,“你居然非法雇佣童工,还拖欠工钱。”说着把自己的手机递给小女孩。
小女孩却不接,揪着李丛木的毛衣晃来晃去,“我要他的!就要他的嘛!”
在眼泪就要掉下来之前,恶趣味的李丛木终于把手机掏出来放到小女孩手里,还很有道理地教训她:“看到没?以后要是再有人让你帮忙叫程叔叔,你可别相信哦。”
程归腹诽:以为谁都像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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