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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里,没有陌生人来打扰。程归待满两个小时后,九点多才从ktv出来。嚎得太用力,肚子都觉得有些空了,便去早安馒头铺里买两个燕麦窝头。
馒头铺的生意主要在早晨,这会儿老板很闲。程归忽然有种冲动,冒昧地问老板:“你知不知道那个sportbar是干什么的?”
老板听到后,眉毛立刻皱起来,像看怪物一样看程归。
程归被看得心虚,莫非那个bar不是什么正当的场所?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失足少女的报道来。
“你说啥?”老板手里拿着零钱,不解道:“啥叫丝暴特吧?”
噢——程归明白了,原来老板不会英文啊。自己真是糊涂。就随手指了指几十米外的sportbar店面。
老板这回懂了,不高兴地摇摇头,“我没去过,那里的人也没在我这买过馒头。”
也是。程归觉得自己真是犯傻了。收起零钱,拎着窝头转身,却冷不防在不远处的街道上看到一个眼熟的身影。
光线有些暗,程归看第一眼时觉得像,可仔细瞧瞧,又叫不准了。
程归看着那人在sportbar门前徘徊了几步,似在等谁,然后就朝巷口走去。
到底是不是谷梁呢?等人影走远,程归才走上街,边走边咬着窝头。经过sportbar门口时,目光不得不在那个明晃晃的粗体s上停留几眼。店面招牌上画着简单的图案,就是棒球篮球之类的运动简笔,并没什么特别之处。
程归忽然想到secret。莫非是一个倾吐秘密的主题吧?又觉得不可能,谷梁不像是那种爱吐露心声的人。况且,他只是在门前徘徊几秒,也许只是经过。
无论如何,程归一边看着招牌,一边吃掉一个窝头,也没打算进门去一探究竟。自己身上的现金少得可怜。万一有最低消费怎么办?
于是,继续啃着另一个窝头,程归走出了巷口。沿着马路往家走。前天和今天都碰到了s的问题,让他习惯解题的脑筋活跃起来,像试钥匙一样,不停地在头脑里搜寻着s开头的单词。
回到家,程归随手发送条信息给李丛木:“你觉得s可能代表什么含义?”
李丛木很快回复过来:“sex。”
程归握着手机坐在床上,情不自禁地“噢”了一声。自己居然把这么意味丰富的一个单词给漏下了,似乎大脑选择性地把它给屏蔽掉了一样。
然而,这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转瞬即逝。因为,sex应该是件很普通的事情。而昨天那个陌生人为什么要单独跟自己提起呢?仿佛是对特定一类人才会有意义的样子。不过李丛木这家伙,果然火力很旺盛啊。
程归邪恶地问:“你是不是想郝姝了。”
李丛木只回复过来一个没什么意义的图标。
没成想在夜里,程归居然梦到了那家sportbar。梦到那个健硕的洋人拉开木门之后,就把自己拽了进去。
程归被拉入门内,差点摔倒,只觉得屋内浑浊如汤,烟味浓重。有一只吊在棚顶的球形灯缓慢旋转,灯光扫过的地方,会照亮一些狰狞的脸。
程归呆愣愣地往里走,仿佛黑暗深处有什么吸引着他。膝盖不时磕碰到桌子椅子,又痛又麻,突然间,他撞到了一个人身上。被撞的人把脸凑近程归,鼻息间喷薄出温热的酒气,有种淡淡的熟悉,程归马上就要认出这个人时,却忽然听到黑暗中响起一声尖叫——“别亲我!”
猛然惊醒。
程归后背冒出一袭薄薄的冷汗。他已经很久没做过这种诡异的梦了。
程归不算迷信,但对于梦却有几分在意。因为他年幼时,曾经有过一次特殊的经历。有一天晚上,他梦到太爷爷对自己说:我要走了,你一个人不要怕黑哦。而第二天早晨,他才知道,太爷爷在夜里过世了。
于是,程归很想把昨晚的怪梦说给别人听,说破它,但小夕还没醒。程归就把梦境编辑成一条短信,发给他。这个梦似乎把霍霍的婚宴和sportbar拼凑在了一起,而小夕常常泡吧,又知道程归在婚宴上的奇遇,加之他若有若无的文化底蕴,说不定能分析出个什么。
程归在班上已经待了一会儿,夕大仙人才回复过来:“这个梦势必跟你在酒席上被亲有关,你心中对那个吻你的人存留好奇,所以当再次遇到好奇的事情时,旧的记忆就被唤醒了。也许,你自己都没意识到,你的心灵深处,其实是很在意那个吻的。”
一分钟之后,小夕又补发过来一个“信我”的表情。
第52章 givemeasign
把维c泡腾片丢进玻璃杯里,小夕抻起一个猫咪一样的懒腰。一大早(实则九点多)就可以诲人不倦,人生真是美好。
再刷一下节目的主页,棒先生又有新的留言,句句都是那么懂自己。小夕觉得自己此时已经爬上了人生巅峰。他甚至可以看到,在不久的将来,他这档卓尔不凡的网络节目,就会在鱼龙混杂的圈里脱颖而出,随即被芒果台或者番茄台相中,然后斥巨资买断,从而登上卫星飞往大街小巷,成为千万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啊~小夕抱着嘶嘶啦啦作响的水杯,琢磨着自己年纪轻轻,也算事业有成了,可是,爱情又在何方呢?他不想等到自己成为媒体大佬时才遇到爱情,那他会分不清对方到底是看上自己哪一样的。要爱就趁现在,他好能清清楚楚知道对方爱的就是他的颜啊。
要不要去庙里求根姻缘签呢?但是静安寺好像蛮远的样子哦。不如日行一善,牵根红线,替自己积攒点儿人品吧。于是,小夕给李丛木发送一条信息:“本仙刚刚给程归催过眠,他已经相信虽然自己嘴上不承认但身体很诚实地意识到,他很在乎那个吻,你不如趁热打铁吧。”
李丛木只回复过来一个问号。
小夕撇撇嘴,敲击屏幕:“还跟我装,当我是瞎的吗?你待在程归边上,那种随时要扑上来的表情,早已经被我阅人无数的眼神看穿了。”
李丛木:“我是问什么吻?”
“就是你偷偷给他的吻呗。”
自己给程归的吻?李丛木不禁皱眉。要不是身在例行晨会中,肯定要直接拨电话过去。但此时,只能耐着性子敲击键盘:“你怎么知道?”
小夕最爱别人这么问自己了,这才说明自己消息灵通,是个杰出的媒体人啊。不过呢,纵然心潮澎湃,装得依旧云淡风轻:“他自己跟我说的呀。”其实明明是他死惨烂
馒头铺的生意主要在早晨,这会儿老板很闲。程归忽然有种冲动,冒昧地问老板:“你知不知道那个sportbar是干什么的?”
老板听到后,眉毛立刻皱起来,像看怪物一样看程归。
程归被看得心虚,莫非那个bar不是什么正当的场所?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失足少女的报道来。
“你说啥?”老板手里拿着零钱,不解道:“啥叫丝暴特吧?”
噢——程归明白了,原来老板不会英文啊。自己真是糊涂。就随手指了指几十米外的sportbar店面。
老板这回懂了,不高兴地摇摇头,“我没去过,那里的人也没在我这买过馒头。”
也是。程归觉得自己真是犯傻了。收起零钱,拎着窝头转身,却冷不防在不远处的街道上看到一个眼熟的身影。
光线有些暗,程归看第一眼时觉得像,可仔细瞧瞧,又叫不准了。
程归看着那人在sportbar门前徘徊了几步,似在等谁,然后就朝巷口走去。
到底是不是谷梁呢?等人影走远,程归才走上街,边走边咬着窝头。经过sportbar门口时,目光不得不在那个明晃晃的粗体s上停留几眼。店面招牌上画着简单的图案,就是棒球篮球之类的运动简笔,并没什么特别之处。
程归忽然想到secret。莫非是一个倾吐秘密的主题吧?又觉得不可能,谷梁不像是那种爱吐露心声的人。况且,他只是在门前徘徊几秒,也许只是经过。
无论如何,程归一边看着招牌,一边吃掉一个窝头,也没打算进门去一探究竟。自己身上的现金少得可怜。万一有最低消费怎么办?
于是,继续啃着另一个窝头,程归走出了巷口。沿着马路往家走。前天和今天都碰到了s的问题,让他习惯解题的脑筋活跃起来,像试钥匙一样,不停地在头脑里搜寻着s开头的单词。
回到家,程归随手发送条信息给李丛木:“你觉得s可能代表什么含义?”
李丛木很快回复过来:“sex。”
程归握着手机坐在床上,情不自禁地“噢”了一声。自己居然把这么意味丰富的一个单词给漏下了,似乎大脑选择性地把它给屏蔽掉了一样。
然而,这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转瞬即逝。因为,sex应该是件很普通的事情。而昨天那个陌生人为什么要单独跟自己提起呢?仿佛是对特定一类人才会有意义的样子。不过李丛木这家伙,果然火力很旺盛啊。
程归邪恶地问:“你是不是想郝姝了。”
李丛木只回复过来一个没什么意义的图标。
没成想在夜里,程归居然梦到了那家sportbar。梦到那个健硕的洋人拉开木门之后,就把自己拽了进去。
程归被拉入门内,差点摔倒,只觉得屋内浑浊如汤,烟味浓重。有一只吊在棚顶的球形灯缓慢旋转,灯光扫过的地方,会照亮一些狰狞的脸。
程归呆愣愣地往里走,仿佛黑暗深处有什么吸引着他。膝盖不时磕碰到桌子椅子,又痛又麻,突然间,他撞到了一个人身上。被撞的人把脸凑近程归,鼻息间喷薄出温热的酒气,有种淡淡的熟悉,程归马上就要认出这个人时,却忽然听到黑暗中响起一声尖叫——“别亲我!”
猛然惊醒。
程归后背冒出一袭薄薄的冷汗。他已经很久没做过这种诡异的梦了。
程归不算迷信,但对于梦却有几分在意。因为他年幼时,曾经有过一次特殊的经历。有一天晚上,他梦到太爷爷对自己说:我要走了,你一个人不要怕黑哦。而第二天早晨,他才知道,太爷爷在夜里过世了。
于是,程归很想把昨晚的怪梦说给别人听,说破它,但小夕还没醒。程归就把梦境编辑成一条短信,发给他。这个梦似乎把霍霍的婚宴和sportbar拼凑在了一起,而小夕常常泡吧,又知道程归在婚宴上的奇遇,加之他若有若无的文化底蕴,说不定能分析出个什么。
程归在班上已经待了一会儿,夕大仙人才回复过来:“这个梦势必跟你在酒席上被亲有关,你心中对那个吻你的人存留好奇,所以当再次遇到好奇的事情时,旧的记忆就被唤醒了。也许,你自己都没意识到,你的心灵深处,其实是很在意那个吻的。”
一分钟之后,小夕又补发过来一个“信我”的表情。
第52章 givemeasign
把维c泡腾片丢进玻璃杯里,小夕抻起一个猫咪一样的懒腰。一大早(实则九点多)就可以诲人不倦,人生真是美好。
再刷一下节目的主页,棒先生又有新的留言,句句都是那么懂自己。小夕觉得自己此时已经爬上了人生巅峰。他甚至可以看到,在不久的将来,他这档卓尔不凡的网络节目,就会在鱼龙混杂的圈里脱颖而出,随即被芒果台或者番茄台相中,然后斥巨资买断,从而登上卫星飞往大街小巷,成为千万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啊~小夕抱着嘶嘶啦啦作响的水杯,琢磨着自己年纪轻轻,也算事业有成了,可是,爱情又在何方呢?他不想等到自己成为媒体大佬时才遇到爱情,那他会分不清对方到底是看上自己哪一样的。要爱就趁现在,他好能清清楚楚知道对方爱的就是他的颜啊。
要不要去庙里求根姻缘签呢?但是静安寺好像蛮远的样子哦。不如日行一善,牵根红线,替自己积攒点儿人品吧。于是,小夕给李丛木发送一条信息:“本仙刚刚给程归催过眠,他已经相信虽然自己嘴上不承认但身体很诚实地意识到,他很在乎那个吻,你不如趁热打铁吧。”
李丛木只回复过来一个问号。
小夕撇撇嘴,敲击屏幕:“还跟我装,当我是瞎的吗?你待在程归边上,那种随时要扑上来的表情,早已经被我阅人无数的眼神看穿了。”
李丛木:“我是问什么吻?”
“就是你偷偷给他的吻呗。”
自己给程归的吻?李丛木不禁皱眉。要不是身在例行晨会中,肯定要直接拨电话过去。但此时,只能耐着性子敲击键盘:“你怎么知道?”
小夕最爱别人这么问自己了,这才说明自己消息灵通,是个杰出的媒体人啊。不过呢,纵然心潮澎湃,装得依旧云淡风轻:“他自己跟我说的呀。”其实明明是他死惨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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