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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有个好处,守信和重承诺,因为背后没有靠山,名声臭了就很难再混下去。
    在枪支弹药到手之前,戚凌还有别的事情要做,他换了一间酒吧,呆到打烊。
    凌晨四点钟,是整个城市最安静的时候,戚凌步入公共厕所,在隔间里把自己脱了个精光。
    他闭了闭眼睛,释放潜能,身体开始发热毛孔张开,筋骨扭曲变形。
    一只黑豹从公厕的通风口跃了出来,穿过无人的马路,爬上栽种在屋前的树木,跳上了房顶。它肆无忌惮的在一栋栋高低不平的屋顶奔跑跳跃,速度飞快,仿佛驰骋在辽阔的平原上,最后,弓腰纵身一跃。
    黑豹高高立在信号塔顶上,皮毛让它轻易融入了夜色里,只剩一双金色的眼睛熠熠发亮。
    而信号塔的斜对面,是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
    夜视能力极佳的眼睛,从高处望下去,周边的环境和道路一目了然。
    黑豹迎着冷清的晚风,发出一声低沉的、冗长的嗥叫。
    关门的声音惊醒了陶夏宁,他从床上坐起身,揉了揉眼睛,看着一身寒气的戚凌。
    “凌大哥,原来是你啊,吓我一大跳。”
    “吵醒你了啊。”戚凌踢掉脚上的球鞋,倒在另外一张床,闭起眼睛:“睡吧。”
    陶夏宁用力吸了两下鼻子,下床,坐到他身边问:“凌大哥,你喝酒了?”
    戚凌用鼻音应了一声,没有开口说话的欲望。
    陶夏宁往前挪了挪,借着床头灯柔和的微光看他的脸――初见这个男人时意气风发,像打不败的拳王一样屹立在擂台上,而大半年过去了,意气风发的气质犹在,只是添了几分沧桑,变得更加有男人味。
    他垂下眼帘,缓缓把手落在戚凌的肩膀:“我哥会不会有事?我很担心他。”
    “不会。”戚凌一口咬定。
    “那……”陶夏宁俯□,凑到戚凌耳边问:“你喜欢我哥什么?”
    丝丝缕缕的热气钻进耳蜗里,戚凌蓦地睁开眼,偏过头定定的审视着陶夏宁,长久无语。
    “凌大哥,告诉我吧,我真的很想知道。”陶夏宁迎着他的目光说。
    “你没必要知道。”戚凌翻了个身,用后背对着他:“回床上睡觉。”
    陶夏宁愣了愣,嘴巴张开,又合上,最后很不甘心地吐出一句:“我也喜欢你啊,为什么……”
    “那是你自己的事。”戚凌冷冷打断他。换做平时戚凌还会委婉的说些好话,或者敷衍一下,可是因为陶秋安正在局子里受苦,他一门心思都扑到这事上面,哪里还顾得了其他人。
    “凌大哥,我觉得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陶夏宁坐了一会儿,回到自己的床上,他竖起枕头靠在床头,望着戚凌的背影,一字一字地说:“你变了。”
    戚凌听到了,没吭声,他快要睡着了,懒得去管陶秋安的指责。
    他今晚必须要好好休息,才有精力应付明天的事。
    陶夏宁却怎么也睡不着了,心里很烦躁,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戚凌的刻意冷淡刺激了他,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输给谁过,除了没有父母,他样样都比别人做得好,到底有哪里比不上陶秋安?
    从前戚凌明明比较亲近他,讨厌陶秋安,可现在怎么就反过来了呢?
    他想不通,他不甘心,输得一点也不甘心。
    冬天的阳光照在身上,却一点暖意也没有。
    陶秋安身穿单薄的居家服,光着双脚,缩在警车里瑟瑟发抖,他在审讯室里熬了四十多小时,熬出一张脸青嘴唇白的死人脸。
    因为车里有暖气,他僵硬的身体渐渐放松下来,脑袋靠着座椅昏昏欲睡。他太累了,身心都极度疲惫,只想好好倒头睡上一觉,没心思管身边盯住自己的警察。
    警车正往看守所的路上开,前后一共三辆,陶秋安坐在中间的车厢里。
    这时,车身突然剧烈摇晃,撞击声震耳欲聋。有股巨大的冲力,让陶秋安整个人猛地往左边一甩,摔进了警察同志的怀抱里,而警察同志则重重撞到车门,两人跌成一团。
    有辆蓝色的三菱货车直冲过来,先撞上了警车,再把警车一直铲上人行道,顶在商铺的闸门上。
    陶秋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在疼痛中听到了枪声,有人大喊大叫,还有人拉扯着他,很用力的拉扯,仿佛要把他撕成两半。一记枪声就在他耳边响起,紧接着,鲜血溅了他满头满脸,又热又烫。
    对,是血,咸腥的味道让陶秋安精神一振,他舔了舔嘴边的血渍,咽了下口水。他感觉到更加饿了,饿得牙齿发痒,急切地想要撕咬什么东西,畅快淋漓地撕咬,才能缓解饿得灼痛的胃部,以及干得冒烟的喉咙。
    陶秋安扭过头,无法自控地向前爬过去,武警的尸体就在眼前,额头赫然一个黑洞洞的弹孔。他爬到了武警的身上,低头嗅了嗅,露出贪婪而饥渴的目光,舌尖一卷,把尸体前额的血水裹进嘴里。
    味道好极了,但不够,还远远不够……
    陶秋安意犹未尽,埋头乱拱乱嗅,鼻尖触到了武警颈部尚有余温的皮肤,瞳孔变了色,大大地张开嘴巴。
    ☆、第三十二章:喜欢你
    饥饿会令人发狂。
    陶秋安只知道自己很饿,迫切的需要填饱肚子,车子里弥漫着血的味道,最是让他疯狂的诱因。他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饿坏的他本能张开嘴,准备享用眼前血淋淋的大餐。
    可是脚踝突然被抓住了,有一股力道把他往后扯,然后一只手伸过来,箍住他的腰,硬把他扯出了车厢。
    一阵天旋地转之后,他被抱了起来,看到那双熟悉的金亮眼睛。
    陶秋安猛然惊醒,哑声叫:“戚凌?”
    抱住他的双手紧了紧,戚凌一边狂奔,一边咧嘴:“嗨,下午好。”
    戚凌奔跑的速度太快,陶秋安只感到冷风刺骨,连大脑都快冻僵了。他抬起被铐住的双手,套上男人的脖子,咬牙积攒了些许力气,搂住他,紧紧地依偎着他。
    戚凌像踩着风火轮一样的在大街小巷穿梭,尽力避开了监控摄像头,他释放潜能,整整跑了一个多小时,来到深圳蛇口码头。这时天已经黑了,陶秋安被放置在巨大的货柜里,戚凌脱下外套裹住他:“等我。”
    货柜里空荡荡的,把门关上以后漆黑一片,隐约闻到塑胶的味道。
    陶秋安蜷缩在冰冷的铁板上,按住了胃部。
    戚凌很快回来了,带着面包和水,他关好货柜的门,把陶秋安扶起来,让他靠在自己怀里,然后扭开矿泉水喂到他嘴边。陶秋安捧着水瓶咕嘟咕嘟的喝下大半,他渴坏了。
    “慢点儿,别呛着了。”戚凌擦掉他嘴角的水渍,撕下一小块肉松面包,低头,用面颊摩挲他的耳朵:“将就着吃点儿,等到半夜船有来我们就走,到了香港哥再请你吃大餐。”
    陶秋安点点头,张开想要说话,结果哇一口吐出了血来。
    “快让我看看。”戚凌连忙把他平放到地上,小心翼翼地撩起衣服。
    他释放潜能,在黑漆漆的货柜里睁大眼睛,从头到脚仔细查看陶秋安的身体,可是除了一两处擦伤以外,并没有发现严重的外伤。戚凌不放心,又轻轻地把陶秋安翻过身,在他的背部摸索着,查看有没有骨头断掉。
    “我没事……”陶秋安咳了两声,不想让男人过于担心,直接说:“他们没有把我怎么样,只是把书垫在我的胸口,然后用锤子砸了几下。”
    “这还叫没怎么样?”戚凌浅浅吸一口气,放柔了声音问:“被砸了多少下?”
    “就几下而已。”
    “几下?妈的,到底是几下?”
    陶秋安见他眼睛直勾勾盯着自己,只好说了真话:“不记得了,断断续续的,我没有去数。”
    那些警察逼他交代犯罪事实,还有同党的下落,其中包括戚凌的下落,问题一个接着一个。陶秋安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欲加之罪,也没有什么好回答的,所以很干脆的闭嘴。
    审讯室里的时间很难熬,一分一秒像把铁锯,在他的精神和肉体上反复切割,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挺过来的,他只知道自己熬过像噩梦一样的黑暗,再见到了戚凌。
    他真的熬过来了,除了每次呼吸胸口都钝痛之外,没什么大不了的。
    戚凌喂陶秋安吃下面包,背靠着货柜,把人抱在自己腿上,手在他的心口轻轻抚摸:“冷吗?”
    陶秋安摇摇头问:“小宁呢?他在哪里?”
    “我把他安置在宾馆了,等快上船的时候再把他接过来。”
    陶秋安放心了。
    戚凌摸摸他的赤脚,手感冰凉冰凉的,于是拧紧眉头。他把陶秋安放到边上,动手脱衣服。货柜的温度低,环境也不好,可他前不久杀了四个警察,现在外面一定是满城风雨,他不能带着陶秋安到处走,这样太不安全了。
    陶秋安刚开始不明白戚凌要做什么,紧接着,他听到类似野兽的嘶鸣,有个黑影靠了过来。
    豹的嗓子和人类不同,所以并没有办法说话,但戚凌用行动代替了语言。
    黑豹用鼻子蹭了蹭陶秋安的面颊,俯趴在他的跟前。
    陶秋安依偎过去,伸手圈住黑豹的颈脖,黑豹卷起身体,紧密地和他贴在一起。陶秋安摸了摸黑豹柔亮的皮毛,这种感觉很奇妙,好比被一张会发热的貂皮大衣裹住,周身都暖洋洋的,暖到了心坎里。
    此时陶秋安已经很累了,体力早已透支,疲惫到极致,可他舍不得睡,闭上眼睛喃喃自语。
    “戚凌……我喜欢你,从第一眼看到就喜欢上了,你一定不知道吧?”陶秋安翘起嘴角,有一下没一下地抚顺黑豹的皮毛,像小孩子对着心爱的毛绒公仔自言自语:“第一次见你,我记得是在东湖小区的篮球场上,你太帅了,我看着你拉起球衣擦汗的样子,心跳得倍儿快。后来我经常会去篮球场,只想着再见你一面,再后来知道你的名字,知道越来越多关于你的事……”
    “有段时间我总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喜欢上一个混蛋呢?嗯……还是混蛋兼种马,连正经的工作也没有,还没有节操,成天耍帅泡妞,你说你到底有啥好的?”说到这里陶秋安乐了。
    黑豹眨眨金亮的眼睛,为了表达不满,用尾巴挠他的下巴抗议。
    陶秋安被毛茸茸得尾巴弄得很痒,甩甩头,咯咯地笑出声来:“可我就是喜欢你啊,明知道你是混蛋我还喜欢,只是远远看着你就觉得开心……哈,别闹了,不要再让我笑了,胸口好疼……”
    “咳,咳。”一股甜腥涌上喉头,涌进了口腔里,陶秋安忍住没有吐出来,咽下。
    黑豹不闹了,舔了舔陶秋安的脸,然后又舔他的嘴唇,撬开牙关长驱直入。
    不对呀,陶秋安反应过来,推搡黑豹的脑袋,虽然他现在不怕这只野兽了,但是让它把舌头伸进自己嘴里这也太……违背天理了!
    可是他推了几下推不开,累极了,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陶秋安侧身斜卧在温热柔软的皮毛里,睡得死沉死沉的,连黑豹动了色心,把铁硬的阳/物插入他大腿间,被亵渎了一顿也不知道。
    在上渔船之前,戚凌先去找了johnny,从他手里拿到一个公文袋,里面有十万港币以及一份人物资料。戚凌把资料仔细看完,然后用打火机烧掉,接着他去宾馆里找陶夏宁,把他接到了码头。
    当陶秋安一觉醒来,已经身在香港了。
    东风之珠有多繁华,陶秋安一眼也没有看到,他醒来以后在新界偏远山边的铁皮屋,周围很荒凉,附近有几块绿油油的菜田,还要再沿着小路走很远才能看见围村。
    戚凌把他们两兄弟安置在铁皮屋以后,行踪不定,但每天都会带食物回来。
    铁皮屋里只有简陋的床和一些残旧的桌椅,勉强能住人,好在戚凌又弄了些加厚的被褥和衣服,两兄弟虽然不会挨饿受寒,但生活实在无聊又枯燥。
    因为受了内伤,陶秋安的胸口总是作痛,时不时就咳出血来,刚开始陶夏宁还会大惊小怪,后来渐渐麻木了,甚至拿他哥打趣。
    陶夏宁轻拍他哥的后背,把纸巾递过去,一脸柔情状:“林妹妹,可千万要保重身子呀,你若有个三长两短,我便当和尚去!”
    陶秋安漱了漱口,把嘴一擦,用纸巾装作拭泪:“二爷,我怕是时日无多了,你别惦记了,能忘就忘了吧。”
    陶夏宁单膝跪下,握住他的手:“好端端说什么晦气话,不许乱说。”
    陶秋安仰天长叹一声:“生死有命,可由不得你我做主。”
    陶夏宁伸手抱住他哥的大腿,把脑袋枕腿上,哀怨道:“你死了,我再也不会爱了。”
    “二爷……”陶秋安捧住弟弟的脸,低头凝视他,情深似海。
    戚凌正好在这时回来,进门就看到这匪夷所思的一幕,愣了。
    陶秋安推了推弟弟,让他起来,坐在床边笑笑看向戚凌:“你回来啦。”
    戚凌带回来一大包的东西,他统统先搁地上,从褐色的行李包里拿出一个保温瓶来,直奔到床前:“这是补气血的药膳汤,对你身体有好处,赶紧趁热喝了。”
    他站在床前弯腰,把汤倒进瓶盖里,吹了吹又自己试下温度,再送到了陶秋安唇边。旁边的陶夏宁嗅到香气扑鼻,也跟着伸过头来,想要看个究竟。
    戚凌没理他,眼睛只盯着陶秋安:“快喝,不烫的。”
    陶秋安微微张嘴,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就说:“小宁,你也喝点。”
    戚凌立刻转头说:“这汤是给你哥疗伤的,袋子里还有其他吃的,你自个拿去。”
    “我又不饿,哥,你自己喝吧。”陶夏宁讪讪一笑,不再吭声了。
    戚凌喂陶秋安喝下了半瓶药膳汤,又从行李袋里拿出一套崭新的白色西装,以及一双新的皮鞋,献宝似的捧到他面前:“来试试看,也不知道合不合身。”
    两兄弟同时纳闷看着戚凌,无缘无故的,穿西装干吗?
    “明天我们要去玩,不打扮得好看点,怎么带你出去见人。”戚凌说。
    “去哪里?”陶秋安问。
    “明天你就知道了。”戚凌故作神秘。
    陶秋安伸长脖子看了看,见行李袋还有其他衣服,他跳下木床走过去,从里面翻出了两套黑色的西装,比了比尺寸:“我穿黑色的吧,小宁穿白色的好看,肯定像个王子一样。”
    戚凌微微一挑眉,倒也没说什么。
    换衣服的时候,陶秋安把戚凌赶出屋外,他自己是无所谓,就怕陶夏宁不好意思。
    戚凌蹲在门外抽了一根烟,听到里面的人说可以了,才起身回到屋里。
    他推开门就怔住了,西装是休闲的款式,暗花底纹的衬衫领口外翻,穿在两兄弟身上既得体又光彩照人。陶夏宁真的像个王子,本来人就长得好,浓眉大眼高鼻子,换了身雪白的衣服,越发阳光帅气。
    戚凌点点头,说了句还不错,目光就粘在陶秋安身上。
    陶秋安并没有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不过深黑色的西装,倒和他低调的气质吻合,愈发衬得手脚面庞洁白如玉。戚凌上前去,帮他整了整衣领,顺便在他酒窝处亲上一口:“可好看了。”
    陶秋安又羞又恼,赏了他一嘴巴。
    戚凌虽然每天都会回铁皮屋,可是从来没有过夜,而屋子里的木床窄小,两兄弟睡都有些勉强,何况是三个大男人。所以戚凌没打算睡,他坐在了床尾,靠着床架,把陶秋安的一双脚丫搁在自己腿上,握住。
    不出他意料,陶秋安的脚果然是冰冷的,戚凌皱皱眉头,琢磨着整点什么给他补补身子――他现在见不得陶秋安不好,一丁点不好都不行,看见陶秋安吐血,心口比自己被锤子砸了还疼。
    灭灯以后,陶秋安起了玩心,故意用足尖踩住戚凌的胯/下,一下下碾压磨蹭。
    戚凌无奈地笑笑,觉得陶秋安既可恨又可爱,也就由着他闹,直到被挑逗得硬了起来,才捏捏他的脚趾当作警告。陶秋安见弟弟睡着了,就爬起身来换个姿势,一头扎到戚凌的小腹上,搂住他的腰。
    戚凌被他热乎乎的呼吸撩得发痒,□又涨大几分,知道今晚是没法睡了,不禁苦笑。
    陶夏宁在清晨的时候醒来,看到他们相依相偎的画面,先是一愣,然后两眼发直的看着,足足看了有好几分钟。看够了,他就翻过身去,背对两人把食指往嘴里放,用牙齿咬住指头。
    他们在下午时分离开了铁皮屋。
    三人衣冠楚楚,并肩走在尖沙咀星光大道的海岸边,夕阳下斜,为维多利亚港镀上一层金辉。
    蓝色的海湾,船只在水面穿梭,对面竖立着高楼大厦,陶秋安边感叹国际都市的繁华,边问:“我们到底是要去哪儿呀?”
    戚凌指了指远处的钟楼说:“前面就是天星码头了,等会我们就在那里上驳船。”
    陶夏宁也满脸好奇的看着他:“凌大哥,我们要出海咩?”
    “对,今晚我们要在赌船上过夜。”
    赌船?陶秋安眼睛发亮,光听上去就很不得了的样子,不明觉厉!
    到了天星码头,戚凌和一个身穿格仔衫的男人交谈,然后又递了三本假通行证过去,两兄弟在一边等着。这时陶夏宁扯了扯他哥的胳膊说:“我要尿尿,先去个洗手间。”
    “我陪你去。”陶秋安说。
    “不用啦,洗手间就在那边,等我下。”
    陶夏宁快步走进男厕,眼神四处飘了飘,视线落站在尿兜前拉裤链的男人身上。
    “喂。”他靠过去,拍拍男人的肩膀,当对方转过头时一拳砸到太阳穴:“借下你的手机。”
    陶夏宁把昏迷的男人拖进厕格,从他的口袋里找到了手机,拨通:“今晚七点登船,双鱼星邮轮。”
    挂断电话以后,陶夏宁从厕隔里走出来,洗手,面向镜子理了理头发,左右扭了两下脸,最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点下头:“一表人才。”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三章:命运(上)
    双鱼星号是一艘豪华邮轮,足足有十层楼高,停泊在海港像一座白色的庞然屏障。邮轮上吃喝玩乐一应俱全,但赌厅要到夜晚九点才会开放,因为届时船已经抵达公海,不受任何国家的法律规管。
    上船以后会有海关人员检查证件,并且把证件扣留,要到明天靠岸前才会归还。交了证件,在外籍服务员的安排下,他们被带到了第五层船舱的房间。
    两兄弟都是第一次坐邮轮,兴致勃勃,已经迫不及待开始参观。
    戚凌说:“我们先去餐厅,填饱肚子以后,你们自由活动,但是不准去八楼。”
    “为什么?”兄弟俩异口同声。
    戚凌左看右看,他们身材相同,轮廓也相似,又同样身穿休闲西装,看上去朝气蓬勃――他同时伸出双手来,拍上了两颗脑袋,又揉了揉两人头发,开怀大笑:“小朋友们,因为八楼是赌厅,少儿不宜。”
    陶秋安鄙视了他一眼,很想问发情的时候怎么不把我当小朋友?不过介于弟弟在场,只好生生忍住,转了个话题:“我们自由活动,你呢?你干啥去?”
    戚凌眨了下右眼:“赌厅大杀四方,不然怎么养你们?”
    他当然不能明说自己是来杀人的,估摸着,现在那位人物也该上船了。这次的任务和以往有些不同,他要杀的人有身份有地位,若今晚他成功得手,此事明天就会成为香港报纸的各大头条。
    戚凌已经计划好了,成事后立刻坐快艇离开,也因为如此,才把两兄弟带上邮轮。
    他们离开香港以后,先到澳门,再想法子出国。
    段家即使手眼通天,也通不到国外去,所以他一路南下,越来越靠近中国边境。
    反正他是有蟑螂一样适应力的人,在哪里都能活,而且活得不会差。并且戚凌也不担心陶秋安适应不了,自从逃亡以来,陶秋安从没叫过苦,必要的时候还能撑起一片天――这个男孩的内心有柔软如露珠的一面,也有坚韧如钢铁的一面。
    这些事他没有跟陶秋安说过,戚凌骨子里有点大男人主义,习惯了主宰和安排一切。
    三人来到餐厅共进晚饭。邮轮上的餐厅是自助式,以西餐为主,也有提供粥粉面饭,卖相精美味道不赖。
    他们边吃边聊,陶秋安说:“小宁,等会我们去甲板看夜景,顺便嚎两声给我听。”
    陶夏宁不干:“哥你太缺德了,别人会以为我犯疯病。”
    “才不会,我弟唱歌可好听了。”
    戚凌倍感好奇地插一句嘴:“有多好听?”
    “唔……绕梁三日,此音只应地狱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听过包你终身难忘。”
    “哥,你太可恶了!”陶夏宁在桌下踢了他一脚。
    陶秋安刚刚把炒面塞进嘴里,被他踢了一下,噎住了,放下筷子猛咳不止。
    戚凌见他咳得眼泛泪光,几乎喘不上气来,一心急,就把手伸到他嘴边,拍着他的背说:“吃个饭都能噎着的傻蛋,快把东西吐出来,然后喝点水。”
    陶秋安正堵得难受,低下头去,把嘴里的炒面吐到了他手心里。
    戚凌看见陶秋安吐出来的食物沾着血丝,拧紧了眉头,擦干净手端起水杯喂他。
    陶夏宁握住刀叉在一边看着,面无表情,认为戚凌做得太过了,而陶秋安也太娇贵了些,而自己和他们之间仿佛隔了十万八千里的距离,无论如何也融不进去――他讨厌这种感觉。
    吃过饭以后,就是自由活动的时间了。
    陶秋安独自去了甲板看了一会儿夜景,公海之上黑夜茫茫,他看得无趣,便到赌厅逛逛。他手里一个筹码也没有,纯属凑热闹,每张赌桌转一转,时而好奇这是怎么个赌法,时而围观旁人一掷千金。
    他正看得来劲,听到有人叫小子,一抬眼,便见到了熟人。
    “黄老板,你也在香港?”陶秋安惊讶了。
    “来谈生意,顺便当度假了。”刀疤黄打量了他一番:“人模人样的,不错,还以为你蹲号子了。”
    “托你鸿福,将来要进号子一定写信向你问好。”陶秋安笑着说。
    刀疤黄看起来仍旧是一副大老板的派头,虽然上了年纪两鬓发白,但身材挺拔面色红润,后边还跟着两个黑衣保镖,眉骨的刀疤让他比普通的老板多了一些些江湖气。
    关于写信陶秋安只是开玩笑,没想到刀疤黄却答:“是应该要写,我没法子把你捞出来,至少能保你在里面平安。”
    陶秋安见他神色认真,不由感动了:“黄老板,谢谢了。”
    “谢什么谢,对你这种黄毛小子说话都不算数,我也不用做人了。”
    两人又闲扯了几句,相互道别。刀疤黄进入了贵宾室的包厢,陶秋安则去表演厅找弟弟。
    表演厅里灯红酒绿,台上的兔女郎又唱又跳,好在音响开不大,并不算太嘈杂。
    他在舞台右侧的小圆桌上找到了陶夏宁,然后皱起眉头。
    陶夏宁正坐在高脚凳上,手里拿着一支啤酒,从做的姿势到喝酒的动作,压根不像是个十六岁的学生,反倒像个浪荡的不良少年。更奇怪的是,圆桌旁边站着两个人,打扮倒是非常新潮。其中一个头戴爵士帽,完全遮住了眼睛,脖子上栓着银两的颈圈,而另外一个人手里攥着锁链,在跟陶夏宁说话。
    “小宁。”陶秋安走过去,看着那俩人问:“是你刚认识的朋友?”
    陶夏宁转过脸,愣一下,随即笑了:“早就认识了,哥,我给你介绍,他是段一,他是段十二。”
    长发戴帽子的段一,像木头似的栋着,旁边的段十二欠了欠身:“秋安少爷,你好。”
    陶秋安猛地往后退一大步,心底掀起了惊涛骇浪,默默看着陶夏宁,仿佛从来不认识他。
    天上突然掉下巨石把他砸懵了,满心只有一个疑问,陶夏宁为什么要骗自己?
    为什么?
    陶夏宁连人带椅转过身来,手肘撑着桌面仰身后靠,叠起腿,欣赏他震惊得说不出话的模样,嘴角噙着一丝丝讽刺笑意。在变幻莫测的、闪烁不定的彩光下,身长玉立,眉眼生辉,他是真的好看,好看到失真的地步!
    雪白的西装,戏谑的眼神,吊儿郎当的姿态……陶秋安摇摇头,这不是他熟悉的弟弟,陌生得让他心寒。此时他的心情比麻团还乱,抓住了陶夏宁的胳膊,夺下酒瓶:“为什么骗我……不对,你为什么会和段家人一起?算了,快跟我走,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陶夏宁甩开了他的手,嗤笑一声:“我骗你?哥,你真是颠倒黑白,明明是你先骗我的。”
    “什么?”陶秋安茫然。
    “段家那些事我就不和你计较了,哥,当初是谁说过不会丢下我?又是谁说过不许我早恋?啊哈,说得真是好听,结果呢?你不但把我扔下了,还和我喜欢的人搞到一起,双宿双飞,真不愧是我的好哥哥。”
    “小宁……”陶秋安没想到他心里是这样看自己,只能说:“我是有苦衷的。”
    “好了,哥,我没兴趣听你解释,原因是什么不重要,我只知道你确确实实骗了我,抢了我的东西。”陶夏宁笑了笑,伸手从圆桌拿起一瓶啤酒,喝了一口:“算了,谁让你是我哥,戚凌不用你还,我自己会抢回来,你就乖乖的跟我回段家吧,怎么样?”
    “小宁,我不该丢下你的,对不起,但是你跟段家……”
    陶夏宁打断他:“哥,不跟我回去的话,可是会吃苦头的哦。”
    陶秋安见他根本听不进自己的话,急了,上去抓住陶夏宁的手,打算把他强行拖走。
    他不知道在陶夏宁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造成这个局面。他只知道要把陶夏宁带走,去醒一醒酒,等他脑子清醒的时候,也许才能把话说清楚。
    可是陶夏宁既没有喝晕头,也不想跟他走,一脚把陶秋安踢翻在地,从椅子跳下来。
    这一脚刚好踢中心口,陶秋安神情痛苦的摇了摇头,满嘴的血腥味,硬是忍住没吐出来。
    “哥,你好好考虑吧,不急,到天亮还有大把的时间,他们会让你考虑清楚的。”陶夏宁抬脚跨过了他哥,侧过头去对另外两人说:“我哥可娇气了,你们悠着点玩,还有,别让他坏我的事。”
    “是,夏宁少爷。”段十二毕恭毕敬答。
    “小
    恋耽美
    -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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