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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青欲雨》作者:巫羽
文案:
木有文案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龙云沁李_ ┃ 配角: ┃ 其它:
==================
☆、云青欲雨 楔子
“宅前种的白萝卜,纤瘦柔弱,雨季也不能够让它成长,这地是多么贫瘠。我且还记得年幼时,母亲种的青菜总是矮小的可怜,绿叶耷拉,炎夏的风甚至烧枯了小瓜的藤叶。然而山野上种的豇豆,长得再不成模样,也仍是会收来腌制,我已忘记它的味道,是酸是苦,再难记起。我离开这里有十余年之久,归来,满目荒芜。”
在一个午后更新了一条微博,他老式的笔记本电脑因风扇故障嗡嗡叫,他却习以为常,他在屏幕前坐了会,刷新了下,这条微博仍是零阅览零评语零赞。
他的互相关注里有三位好友,他的粉丝有三位,微博二条。这是新注册的微博。
起身,朝门后走去,他取下挂在墙上的彩藤篮。即使离开有十余年之久,他还认识荒野上长的野菜。他们从来不擅长种蔬菜,因为野菜丰富,因为遭遇的坏事不够多。
棠梨花的季节很短,摘取它们时,要挑选花苞盛开的,这样才不会苦涩。它们开在进村的路口,三五成群,粉白飞舞。鱼腥草,在屋后的水沟旁疯长,长久没人摘采,根茎又老又硬,需细心挑选。
走过长满杂草的小径,荒草残屋,构成了这村中的景致,龙云沁仿佛是这个古老村子的最后一位住户,这个族落最后一员。
其实还有几户人家居住,住得很散,这些老弱的住户,他们也许见过龙云沁小时候的样貌,却已认不出成年后的他来。
站在老棠梨前,先脱掉运动鞋,弯身将牛仔裤筒挽起,衬衣袖口扎高,龙云沁抱树攀爬。他心情愉悦,即使爬得十分艰难,手腕和脚板都蹭出了血。
傍晚的风吹拂他过长的刘海,他将一只手臂挂在树枝上,仰头眺望西面的斜阳,披上一身金色的霞光。
远处的山丘,荒废的梯田斑斓涌动,昨夜,初春的一场大雨,洗刷了这个僻远,被遗忘蒙尘的世界。
☆、云青欲雨 第一章 (上)
棠梨花搅拌剁碎的生猪肉,敲入颗鸡蛋,下锅翻炒;鱼腥草摘取根茎,和木耳凉拌,加入酸辣酌料。简单的两样菜,半荤一素。
家常菜弄不出什么花来,却也还要在两只盘碟上摆放上装饰用一小束棠梨花,看着粉嫩翠绿。
昏暗灯光下,一张矮桌一张凳子,默默端碗米饭,慢慢吃下。
夹动鱼腥草时,想到那人不吃鱼腥草,而自己是极爱吃的。那人又何曾吃过棠梨花?他肯定也不曾见过。他们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无关乎鱼和熊掌。
半碗米饭,几乎是数着颗粒捡完,要是外婆还在时,看他这样吃饭,是要骂他的。外婆是个文盲,没读过什么粒粒皆幸苦的诗句。但她心中有很多道理,她对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见解。反倒是自诩受过高等教育的自己,很多事情他都看不明白,看不透彻。
哗哗洗着碗碟,剩菜剩饭倒在一只破钵里,搁在门口,朝屋内喊了声:“黄胖”。一只瘦弱的狗崽从矮桌下蹦出,划动小短腿,欢跃跑来。
黄胖是一窝狗崽里最瘦弱的一只,也因此其它狗崽都被邻里讨走,就只剩它趴在母狗身旁呜咽。
一周前,龙云沁从县城姨妈家将它带来。装在一个小布包里。蓝红的刺绣包里,探出只狗头,一路迎得小孩围观。
姨妈出来送行,送到车站,执着他的手说:“真不去看你哥?”又说:“老村都成荒村了,大家都搬出来,你回去作什么?”
回去作什么?
厌恶喋喋不休的人群,厌恶嘈杂的车流,厌恶装腔作势的男人女人,厌恶蝇营狗苟,谄谀献媚,奸诈阴险的百态众生。
“汪汪”
黄胖吃着冷饭,不时抬头叫唤两声,摇动尾巴。
龙云沁蹲下身,抚摸它的小脑袋瓜,手腕上的贯珠手链蹭过黄胖毛茸茸的耳朵。黄胖歪着头,似乎很享受。
“吃吧,明日下溪抓点小鱼,给你改善伙食。”
仿佛听懂人话般,黄胖低头将钵中不多的饭粒舔扫干净。
身份卑微,价格低廉的土狗,易养活,不挑食,无需花费什么时间去照料。黄胖没有狗粮,好在有个温暖整洁的狗窝,一身干净的毛,看着挺健康。
早早将木门拴上,此时还不到9点。已经习惯了都市夜晚生活的人,很难熬过乡村夜间的无趣。
旧桌上的笔记本电脑,闪着蓝光,风扇照旧嗡嗡叫唤。龙云沁登上网,刷开微博,提示一条评语。点开,是秦启明的评语,写着:“就看不惯你装文艺装忧郁,搬回深山老林,活还做吗?打算找死吗?”莞尔,这家伙总是这样,从不说好话,非常讨人嫌。“你不也没饿死。”刚刷新,就看到回复了。“我这种不可复制,我是为了避免饿死才搬去乡下减少消耗。”龙云沁回:“我也是。”
我也是啊,秦启明,我是为了不在那庞大繁杂,如同迷宫般的大城市里绝望死去,而躲到这荒山野地里。你是求生,我何尝不是?
刷新了两次,秦启明不再回复。
沉默的秦启明,穿着身吊袋牛仔裤,袖子挽得老高,衣身上下,从衣领到鞋子,都是斑斓的颜料残迹。他有张消瘦英俊的脸庞,一副宽大运动员般的骨架。
☆、云青欲雨 第一章 (中)
是什么时候认识秦启明的,仔细盘算起来,时间不长。那是在一次当代油画拍卖会上,刚进拍卖会大门,秦启明便迎上来,递过名片。那人没接,与他并肩的龙云沁抬手接过。当时的秦启明西装革履,意气风发,张扬狂妄。
第一次相逢,龙云沁无疑对秦启明的印象不好,但他本身专业与美术息息相关,他看得到秦启明的才华――在他那两幅无人竞价流拍的画作中。才华,这是当时在场的那堆爆发富们,最不在乎的东西。
才华?何等微弱,没用的东西,没有媒介,它就是空气般虚无。即使有了媒介,破琴数百,牛也还是牛。而没有名气,没有人脉,得不到重视,缺乏机遇,纵使伯乐在场,也要失之交臂。
那人花费数百万,拍下一幅先锋大作,画家大名鼎鼎,国内外获奖,众人趋之若鹜。龙云沁欣赏不来它,他知道那人也是看不懂它有什么超绝处,而且压根对绘画没有兴趣。那人看到的是画家的名气,这样一幅当代名家的画作,悬挂在大厅,足以彰显主人的身份。因名气而尊贵,因尊贵而价值不菲。
在旗族服装工作室里,龙云沁当着助手,说是助手,不如说是跑腿。这间著名工作室里的设计师要么有海外镀金的学历,要么在业界有名气。龙云沁只是个学历平庸,不起眼,没有任何人脉,无人赏识的后生。他能一眼辨认出时代服饰的错误设计,却没有话语权去纠正“大师”的荒谬处。他熟悉各种古代现代纺织品,却只能沉默无言在旁观看。他敏感细腻,他知道在别人眼中自己性情太过温和,看着有些傻气,但他并不是个蠢笨的人。他也有能力攀爬,也有能力将他人践踏于脚下,这取决在于他愿不愿意使出心机,取决于他是否会丢弃自幼否决的勾心斗角。
人不总是正直的,这取决于诱惑有多大。
那个雨后的傍晚,当李_带着女友步入旗族服装工作室的那刻,龙云沁二十四岁的人生,和魔鬼签了一纸契约,堕入黑暗。
在电脑桌前沉思着,身上的披肩划落,用力扯起,指甲挂在披肩纤维上,硬是扯裂了指甲,撕出了血。
李_,只要想到这人,心绪就无法平静。
痛恨着自己,远胜于痛恨他。
在s市里,自己曾堕落到何等可怕的地步,曾不择手段到丧心病狂。那样的自己,已完全是另外一个人,那一年的时光里,是另一个灵魂占据了同一具身躯。
呵呵,那终究是自己。
摊出双手,是自己的欲念与所为。
一个熟悉声响,聊天工具跳出一个提示,有人拍下商品。
龙云沁点开订单,有买家定制一套民国三十年代风格的旗袍。他制作的衣服,材料考究,做工细腻,当然售价也不低。
轻巧的手指在键盘上敲动,和买家交谈,核实。
他的店铺营业二年,之前因为工作繁重,经常没空接订单,而后来,自然不屑。
一月就算只有两个订单,在这里已足够维持生活,何况他也卖些其他的织物,他手很巧,自学过刺绣和传统织造,他会制造团扇,会做扇袋,各种考究纹样心随意动,拈手而来。一件织品或说一尺绣花,递到他手里,他便能分解出它的织法,甚至刺绣的针式。这并非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而是后天勤奋学成。
他有位刺绣极其出色的外婆,而他的族群,擅长织布,染印。虽然那是以前的事情,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旧村几乎无人居住,在于营建了旅游新村。衣食住行,都是展品,而他们也是观览物之一。
然而更多人在更早前,便搬去有现代化设施的县城,龙云泽家是最早搬走的一批。
“大概要一月左右的制作时间,您要的这种面料比较少见,我需花费几日时间去外地采购。”
敲下这行字,龙云沁手指上的血迹,沾染在键盘上,他似乎没有痛觉般。
买家并没有任何意见,很干脆付了钱。毕竟需要定制服饰,对衣服特别讲究的人,不会在意这么一点钱。
接下这单生意,龙云沁想着工具箱还没拆包,他吃饭的工具,细细码放在一口大木箱里。这个时代,仍有旧时扯布量身定制的裁缝,只要有市场有需求。
住在这里,不便是难免的,距离采购市场太远,更别谈衣服制作好,需到县城寄出。不如将易耗品多进些,囤积在家中。
住乡下也有住乡下的好处,自从搬回来,整个心都沉寂下来。安澜得像村南那一面蓝潭。
☆、云青欲雨 第一章 (下)
清早,将牛仔裤,衬衣用晾衣绳穿挂在屋外,拉得平直,晨风阵阵刮过,水份快速蒸发,午时便能收衣。
蓝裤白衣在身后飞舞,龙云沁一手提着一只空木桶,一手拿着自制的简陋鱼网,他身后紧紧跟随着黄胖,一人一犬,走向杂草杂花茂盛的小径。小径弯曲,通往村南的小溪。
他小时候在这条溪里抓过鱼。
抓鱼,是极欢愉的事情,男女老少都会参与,尤其新稻熟鲤鱼肥的时节,漫山遍野的欢语声,孩童们在葱翠的水稻田里扑腾,追逮着鲤鱼,他们不似大人那般使用古老且效率极高的捕鱼工具,他们的天性是玩戏。
空寂无人的溪畔,野茶花暗自盛开,红彤彤一簇。龙云沁踏进齐膝的荒草丛,采撷一支红茶花,摘下草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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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青欲雨 楔子
“宅前种的白萝卜,纤瘦柔弱,雨季也不能够让它成长,这地是多么贫瘠。我且还记得年幼时,母亲种的青菜总是矮小的可怜,绿叶耷拉,炎夏的风甚至烧枯了小瓜的藤叶。然而山野上种的豇豆,长得再不成模样,也仍是会收来腌制,我已忘记它的味道,是酸是苦,再难记起。我离开这里有十余年之久,归来,满目荒芜。”
在一个午后更新了一条微博,他老式的笔记本电脑因风扇故障嗡嗡叫,他却习以为常,他在屏幕前坐了会,刷新了下,这条微博仍是零阅览零评语零赞。
他的互相关注里有三位好友,他的粉丝有三位,微博二条。这是新注册的微博。
起身,朝门后走去,他取下挂在墙上的彩藤篮。即使离开有十余年之久,他还认识荒野上长的野菜。他们从来不擅长种蔬菜,因为野菜丰富,因为遭遇的坏事不够多。
棠梨花的季节很短,摘取它们时,要挑选花苞盛开的,这样才不会苦涩。它们开在进村的路口,三五成群,粉白飞舞。鱼腥草,在屋后的水沟旁疯长,长久没人摘采,根茎又老又硬,需细心挑选。
走过长满杂草的小径,荒草残屋,构成了这村中的景致,龙云沁仿佛是这个古老村子的最后一位住户,这个族落最后一员。
其实还有几户人家居住,住得很散,这些老弱的住户,他们也许见过龙云沁小时候的样貌,却已认不出成年后的他来。
站在老棠梨前,先脱掉运动鞋,弯身将牛仔裤筒挽起,衬衣袖口扎高,龙云沁抱树攀爬。他心情愉悦,即使爬得十分艰难,手腕和脚板都蹭出了血。
傍晚的风吹拂他过长的刘海,他将一只手臂挂在树枝上,仰头眺望西面的斜阳,披上一身金色的霞光。
远处的山丘,荒废的梯田斑斓涌动,昨夜,初春的一场大雨,洗刷了这个僻远,被遗忘蒙尘的世界。
☆、云青欲雨 第一章 (上)
棠梨花搅拌剁碎的生猪肉,敲入颗鸡蛋,下锅翻炒;鱼腥草摘取根茎,和木耳凉拌,加入酸辣酌料。简单的两样菜,半荤一素。
家常菜弄不出什么花来,却也还要在两只盘碟上摆放上装饰用一小束棠梨花,看着粉嫩翠绿。
昏暗灯光下,一张矮桌一张凳子,默默端碗米饭,慢慢吃下。
夹动鱼腥草时,想到那人不吃鱼腥草,而自己是极爱吃的。那人又何曾吃过棠梨花?他肯定也不曾见过。他们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无关乎鱼和熊掌。
半碗米饭,几乎是数着颗粒捡完,要是外婆还在时,看他这样吃饭,是要骂他的。外婆是个文盲,没读过什么粒粒皆幸苦的诗句。但她心中有很多道理,她对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见解。反倒是自诩受过高等教育的自己,很多事情他都看不明白,看不透彻。
哗哗洗着碗碟,剩菜剩饭倒在一只破钵里,搁在门口,朝屋内喊了声:“黄胖”。一只瘦弱的狗崽从矮桌下蹦出,划动小短腿,欢跃跑来。
黄胖是一窝狗崽里最瘦弱的一只,也因此其它狗崽都被邻里讨走,就只剩它趴在母狗身旁呜咽。
一周前,龙云沁从县城姨妈家将它带来。装在一个小布包里。蓝红的刺绣包里,探出只狗头,一路迎得小孩围观。
姨妈出来送行,送到车站,执着他的手说:“真不去看你哥?”又说:“老村都成荒村了,大家都搬出来,你回去作什么?”
回去作什么?
厌恶喋喋不休的人群,厌恶嘈杂的车流,厌恶装腔作势的男人女人,厌恶蝇营狗苟,谄谀献媚,奸诈阴险的百态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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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胖吃着冷饭,不时抬头叫唤两声,摇动尾巴。
龙云沁蹲下身,抚摸它的小脑袋瓜,手腕上的贯珠手链蹭过黄胖毛茸茸的耳朵。黄胖歪着头,似乎很享受。
“吃吧,明日下溪抓点小鱼,给你改善伙食。”
仿佛听懂人话般,黄胖低头将钵中不多的饭粒舔扫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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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将木门拴上,此时还不到9点。已经习惯了都市夜晚生活的人,很难熬过乡村夜间的无趣。
旧桌上的笔记本电脑,闪着蓝光,风扇照旧嗡嗡叫唤。龙云沁登上网,刷开微博,提示一条评语。点开,是秦启明的评语,写着:“就看不惯你装文艺装忧郁,搬回深山老林,活还做吗?打算找死吗?”莞尔,这家伙总是这样,从不说好话,非常讨人嫌。“你不也没饿死。”刚刷新,就看到回复了。“我这种不可复制,我是为了避免饿死才搬去乡下减少消耗。”龙云沁回:“我也是。”
我也是啊,秦启明,我是为了不在那庞大繁杂,如同迷宫般的大城市里绝望死去,而躲到这荒山野地里。你是求生,我何尝不是?
刷新了两次,秦启明不再回复。
沉默的秦启明,穿着身吊袋牛仔裤,袖子挽得老高,衣身上下,从衣领到鞋子,都是斑斓的颜料残迹。他有张消瘦英俊的脸庞,一副宽大运动员般的骨架。
☆、云青欲雨 第一章 (中)
是什么时候认识秦启明的,仔细盘算起来,时间不长。那是在一次当代油画拍卖会上,刚进拍卖会大门,秦启明便迎上来,递过名片。那人没接,与他并肩的龙云沁抬手接过。当时的秦启明西装革履,意气风发,张扬狂妄。
第一次相逢,龙云沁无疑对秦启明的印象不好,但他本身专业与美术息息相关,他看得到秦启明的才华――在他那两幅无人竞价流拍的画作中。才华,这是当时在场的那堆爆发富们,最不在乎的东西。
才华?何等微弱,没用的东西,没有媒介,它就是空气般虚无。即使有了媒介,破琴数百,牛也还是牛。而没有名气,没有人脉,得不到重视,缺乏机遇,纵使伯乐在场,也要失之交臂。
那人花费数百万,拍下一幅先锋大作,画家大名鼎鼎,国内外获奖,众人趋之若鹜。龙云沁欣赏不来它,他知道那人也是看不懂它有什么超绝处,而且压根对绘画没有兴趣。那人看到的是画家的名气,这样一幅当代名家的画作,悬挂在大厅,足以彰显主人的身份。因名气而尊贵,因尊贵而价值不菲。
在旗族服装工作室里,龙云沁当着助手,说是助手,不如说是跑腿。这间著名工作室里的设计师要么有海外镀金的学历,要么在业界有名气。龙云沁只是个学历平庸,不起眼,没有任何人脉,无人赏识的后生。他能一眼辨认出时代服饰的错误设计,却没有话语权去纠正“大师”的荒谬处。他熟悉各种古代现代纺织品,却只能沉默无言在旁观看。他敏感细腻,他知道在别人眼中自己性情太过温和,看着有些傻气,但他并不是个蠢笨的人。他也有能力攀爬,也有能力将他人践踏于脚下,这取决在于他愿不愿意使出心机,取决于他是否会丢弃自幼否决的勾心斗角。
人不总是正直的,这取决于诱惑有多大。
那个雨后的傍晚,当李_带着女友步入旗族服装工作室的那刻,龙云沁二十四岁的人生,和魔鬼签了一纸契约,堕入黑暗。
在电脑桌前沉思着,身上的披肩划落,用力扯起,指甲挂在披肩纤维上,硬是扯裂了指甲,撕出了血。
李_,只要想到这人,心绪就无法平静。
痛恨着自己,远胜于痛恨他。
在s市里,自己曾堕落到何等可怕的地步,曾不择手段到丧心病狂。那样的自己,已完全是另外一个人,那一年的时光里,是另一个灵魂占据了同一具身躯。
呵呵,那终究是自己。
摊出双手,是自己的欲念与所为。
一个熟悉声响,聊天工具跳出一个提示,有人拍下商品。
龙云沁点开订单,有买家定制一套民国三十年代风格的旗袍。他制作的衣服,材料考究,做工细腻,当然售价也不低。
轻巧的手指在键盘上敲动,和买家交谈,核实。
他的店铺营业二年,之前因为工作繁重,经常没空接订单,而后来,自然不屑。
一月就算只有两个订单,在这里已足够维持生活,何况他也卖些其他的织物,他手很巧,自学过刺绣和传统织造,他会制造团扇,会做扇袋,各种考究纹样心随意动,拈手而来。一件织品或说一尺绣花,递到他手里,他便能分解出它的织法,甚至刺绣的针式。这并非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而是后天勤奋学成。
他有位刺绣极其出色的外婆,而他的族群,擅长织布,染印。虽然那是以前的事情,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旧村几乎无人居住,在于营建了旅游新村。衣食住行,都是展品,而他们也是观览物之一。
然而更多人在更早前,便搬去有现代化设施的县城,龙云泽家是最早搬走的一批。
“大概要一月左右的制作时间,您要的这种面料比较少见,我需花费几日时间去外地采购。”
敲下这行字,龙云沁手指上的血迹,沾染在键盘上,他似乎没有痛觉般。
买家并没有任何意见,很干脆付了钱。毕竟需要定制服饰,对衣服特别讲究的人,不会在意这么一点钱。
接下这单生意,龙云沁想着工具箱还没拆包,他吃饭的工具,细细码放在一口大木箱里。这个时代,仍有旧时扯布量身定制的裁缝,只要有市场有需求。
住在这里,不便是难免的,距离采购市场太远,更别谈衣服制作好,需到县城寄出。不如将易耗品多进些,囤积在家中。
住乡下也有住乡下的好处,自从搬回来,整个心都沉寂下来。安澜得像村南那一面蓝潭。
☆、云青欲雨 第一章 (下)
清早,将牛仔裤,衬衣用晾衣绳穿挂在屋外,拉得平直,晨风阵阵刮过,水份快速蒸发,午时便能收衣。
蓝裤白衣在身后飞舞,龙云沁一手提着一只空木桶,一手拿着自制的简陋鱼网,他身后紧紧跟随着黄胖,一人一犬,走向杂草杂花茂盛的小径。小径弯曲,通往村南的小溪。
他小时候在这条溪里抓过鱼。
抓鱼,是极欢愉的事情,男女老少都会参与,尤其新稻熟鲤鱼肥的时节,漫山遍野的欢语声,孩童们在葱翠的水稻田里扑腾,追逮着鲤鱼,他们不似大人那般使用古老且效率极高的捕鱼工具,他们的天性是玩戏。
空寂无人的溪畔,野茶花暗自盛开,红彤彤一簇。龙云沁踏进齐膝的荒草丛,采撷一支红茶花,摘下草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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