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奈何为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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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屋内,太史慈有些尴尬看了眼张茉,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母亲前脚刚离开,他后脚便跟着走,似乎有点欲盖弥彰,可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他真觉得很不合适。
这几日,他闲暇时多在谷中溜达,无论男女老少,说起阿茉无不崇敬爱戴,能让所有人都喜欢,可见她人品之贵重。
他也听说了去年发生在谷口之事,为救万余老弱,亲自领兵出寨杀敌,差点命丧麴义箭下,还有杀匈奴、鲜卑,救回众多汉民,这一桩桩一件件,足可说明,阿茉之仁义胆识,远胜当世多数为官为将者。
还有她捣腾的英格兰长弓、甚至马蹄铁,皆是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甚至于对阵型,她也懂得一些,最近又开始让辅卒试着操练什么鸳鸯阵。
以十一人为阵,最前一个举旗队长,后方对称列有一长牌、一藤牌、二狼筅、二长枪、二镗钯和二弓弩。
鸳鸯阵的士兵不需要像斩马刀手和长弓手那样,必须要有十分强壮的体魄才能入选,寨中辅卒即可操练,各种兵器分工明确,每人只要精熟自己那一种操作,熟练配合,对付三四倍多的敌人,也可轻易取胜。
金鹰卫骑兵、长弓手、鸳鸯阵队,他觉得,如果能把这些人数扩到五万左右,几乎可无敌于天下。
这般忠义礼智信齐全的明主,天下少有,若是男子,他定肝脑涂地效忠,可惜为女子,又挂名黑山贼寇之下,要让他为贼,实是为难。
太史慈轻叹口气,又瞧了眼阿茉,自家母亲心里打的什么主意,他其实是知道的,但他有自知之明,这样优秀的女子,绝不是他能肖想的。
正想找什么借口离开,张茉先站了起来,“子义兄,你坐会儿,我去帮阿母摘菜,晚上把安仁他们也喊来一起吃饭。”
张茉又不是傻的,知道方氏的意思。自己是想留住太史慈,但绝不能用感情来欺骗,这是她的底线。
“阿茉……”
张茉刚走到门口,太史慈在后面叫住她。
他走近两步,犹豫了一瞬,开口道:“阿茉待我母之心,慈甚为感激,只是……我本为避祸而来,待时过境迁,还是要离开。你待我母如寨中其他妇人一样即可,不必特殊照顾,等新屋舍起好,便让母亲搬出蓦然居。”
阿茉想招揽自己,他是知道的,既然不可能留下为贼,还是先把话说清楚,省得将来要走的时候她难过。
“我知道,子义兄能帮我训练弓手,我已感激不尽,不敢强求其他,来日你若有更好去处,自去就是,现在只当我们是雇佣关系,你为我训练长弓手,我付你酬劳。”
她停顿了一会儿又道,“至于我待阿母好,开始诚然有几分拉拢你之意,但数日相处下来,她把我当女儿疼爱,我也是打心底里喜欢她。不怕你笑话,我其实最想做个寻常人家的小女儿,腻在母亲怀里撒娇……”
能做个无忧无虑、快快乐乐的小女子,谁还愿意过刀口舔血的日子?去年麹义兵临城下,月前关口抵御胡人,她是真的怕得要死。
太史慈不解地看着她,“你其实不必如此,我听安仁说,王家待你如亲生,却为何要在此招纳贼寇?回家好好做个世家女不好吗?”
她沉默,不说太史慈,便是安仁、许褚他们也不太理解她为何要这样辛苦。
她这人其实很懒很没志向的,否则前世也不会报个最冷门的考古专业,她只想毕业后去博物馆安安分分当个解说员。
大学寒暑假时,大家都是拼命往社会上兼职混经验,她却跑去学校图书馆兼职个图书管理员,每天整一整书,滴一滴借书的、还书的,其他时间就是埋头看书。
这一世,她若快快乐乐做个小女儿,不做不管任历史按照既定轨迹发展下去,王家是要被灭门的。
王允待她如亲生女儿,王家三位兄长也是真心疼爱她,就连两位新入门的嫂嫂也对她极好,她如何能看这么好的一家人他日命丧叛军刀下?
招兵买马的真正理由,她无法对任何人说,想到这儿,张茉突然觉得有点难过,说阿米娜孤身一人在这陌生的地方,自己又何尝不是?
午夜梦回,她以为自己还是校园里那个无忧无虑的张茉,每天三点一线,没有任何烦恼忧愁,可醒来却发现一切都只是梦……
梦醒了,她还是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在这个乱世挣扎求生!
“我必须做这些,没理由。”她勉强笑了笑,转身走出厅门。
这一抹无奈又酸涩的笑刺痛了太史慈眼眸,虽不知她为何必须这样,但他能感觉,她此刻的心情很沉重,甚至……很失落。
看着她走远的背影,太史慈有些自责,自己方才是不是太过分了?阿茉或许只是觉得跟母亲投缘,只是想有个长辈关怀,可他却提出让母亲搬出去,说出如此生分的话惹她难过。
梅香八卦地看了看有些懊恼的太史慈,再看看往田埂走去的阿茉,终于放下心,看来阿茉心里还是记着吕恩公的。
这时,管亥提着两坛酒进来,见太史慈呆呆站在门口,朝他挥了挥手,笑道:“发什么呆呢?”
太史慈回过神,有些不自然道:“没什么,想事情。”
管亥递给他一坛酒,“天冷,喝点暖暖身。”
见管亥过来,梅香立即眼冒爱心,三两下把衣服洗完,又兴高采烈跑去厨房张罗下酒菜。
二人回到堂屋,席地而坐,管亥拍开酒坛木塞,一股醇厚酒香扑鼻而来,太史慈忍不住吸了吸鼻子,“这酒好香!”
管亥朝他举了举坛子,“尝尝看!”
太史慈迫不及待打开自己手上酒坛,浅浅抿了一口,双眼一亮,“好,好酒!”
“岁首将至,这是阿茉发的年终福利之一,我把你的那份一并领来了。”
太史慈神色怪异看着手中坛子,“难不成这也是她酿的?”
“可不是,那年我被马贼砍伤,九死一生,便是她提纯出酒精,又配了什么生理盐水用来清洗伤口,才捡回一条命。”
话匣子打开,管亥便停不下来,灌了口酒,继续道:“还有,她挖石炭的资金,也是靠卖这酒攒的,市面上这一坛要卖一金呢。那年她石炭刚起步,又招了许多流民,连妇人、孤儿也收留,手头吃紧,却宁愿典卖首饰衣物也不肯多卖酒,她说过多酿酒势必造成粮价上涨,那样会有更多百姓沦为难民。”
“这就是你甘愿留在她身边的原因?”
管亥笑了笑,“救我一命算什么,她要救的是更多人的命。留在她身边帮她,我这条命才有价值。”
“安仁可是来为她当说客的?”
“非也,只是让你更清楚的了解她。”
太史慈苦笑:“我已了解很清楚,她确是奇才,奈何为女子。”
管亥摇头,“不,你永远也不会完全明白她,便是我跟了她三年余,也有许多想不明白的地方,比如……你……”
“我?”太史慈不明所以。
“我日前问过她,为何会识得远在青州名声不显的你,甚至还知道阿母,你猜她如何回答。”
太史慈忙问:“对啊,她如何说的?”
回寨子后,他被这里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吸引,都忘了问这茬了。
“她只说天机不可泄露!其余再不肯多言。”
太史慈惊疑,“难道她还会巫卜之术?”
“这个……不太可能,我从未见过她身边有用于巫卜的物件,大概是多智近妖吧,她小时候曾遇一白发老者,言她乃兵圣转世,教她三年兵法,在雒阳时又拜卢植为师,跟着学了两三个月,便已会多数经义典籍,甚至山川地理、天气水文,她亦知之甚多。天下十三州地图,试问有谁能画得出来?她却可以。”
“兵圣转世?”太史慈眼中满是疑色,可若非如此,一个小女娃,如何能懂得这许多?
管亥笑道:“我开始亦不信。”
太史慈抿了口酒,脑中浮现方才那抹无奈酸涩的笑,问道,“安仁可知她为何要在此养兵?”
管亥道:“那年我等在回晋阳路上遭遇贼寇,一家人差点丧命,她也差点叫贼寇掳去,后来回了晋阳便开始张罗要养兵,她说是为了自保。”
“自保?”
太史慈面带疑色,自保需要养一支这么强悍的兵马?边塞数千胡人非她对手,哪支贼寇敢来送死?而且,看她让人往各处招纳流民,显然还想继续扩军。
想不通,索性也不想了,只待等一两年风声过了,他便带母亲回去,现在只当她是雇主就是。
- 肉肉屋
这几日,他闲暇时多在谷中溜达,无论男女老少,说起阿茉无不崇敬爱戴,能让所有人都喜欢,可见她人品之贵重。
他也听说了去年发生在谷口之事,为救万余老弱,亲自领兵出寨杀敌,差点命丧麴义箭下,还有杀匈奴、鲜卑,救回众多汉民,这一桩桩一件件,足可说明,阿茉之仁义胆识,远胜当世多数为官为将者。
还有她捣腾的英格兰长弓、甚至马蹄铁,皆是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甚至于对阵型,她也懂得一些,最近又开始让辅卒试着操练什么鸳鸯阵。
以十一人为阵,最前一个举旗队长,后方对称列有一长牌、一藤牌、二狼筅、二长枪、二镗钯和二弓弩。
鸳鸯阵的士兵不需要像斩马刀手和长弓手那样,必须要有十分强壮的体魄才能入选,寨中辅卒即可操练,各种兵器分工明确,每人只要精熟自己那一种操作,熟练配合,对付三四倍多的敌人,也可轻易取胜。
金鹰卫骑兵、长弓手、鸳鸯阵队,他觉得,如果能把这些人数扩到五万左右,几乎可无敌于天下。
这般忠义礼智信齐全的明主,天下少有,若是男子,他定肝脑涂地效忠,可惜为女子,又挂名黑山贼寇之下,要让他为贼,实是为难。
太史慈轻叹口气,又瞧了眼阿茉,自家母亲心里打的什么主意,他其实是知道的,但他有自知之明,这样优秀的女子,绝不是他能肖想的。
正想找什么借口离开,张茉先站了起来,“子义兄,你坐会儿,我去帮阿母摘菜,晚上把安仁他们也喊来一起吃饭。”
张茉又不是傻的,知道方氏的意思。自己是想留住太史慈,但绝不能用感情来欺骗,这是她的底线。
“阿茉……”
张茉刚走到门口,太史慈在后面叫住她。
他走近两步,犹豫了一瞬,开口道:“阿茉待我母之心,慈甚为感激,只是……我本为避祸而来,待时过境迁,还是要离开。你待我母如寨中其他妇人一样即可,不必特殊照顾,等新屋舍起好,便让母亲搬出蓦然居。”
阿茉想招揽自己,他是知道的,既然不可能留下为贼,还是先把话说清楚,省得将来要走的时候她难过。
“我知道,子义兄能帮我训练弓手,我已感激不尽,不敢强求其他,来日你若有更好去处,自去就是,现在只当我们是雇佣关系,你为我训练长弓手,我付你酬劳。”
她停顿了一会儿又道,“至于我待阿母好,开始诚然有几分拉拢你之意,但数日相处下来,她把我当女儿疼爱,我也是打心底里喜欢她。不怕你笑话,我其实最想做个寻常人家的小女儿,腻在母亲怀里撒娇……”
能做个无忧无虑、快快乐乐的小女子,谁还愿意过刀口舔血的日子?去年麹义兵临城下,月前关口抵御胡人,她是真的怕得要死。
太史慈不解地看着她,“你其实不必如此,我听安仁说,王家待你如亲生,却为何要在此招纳贼寇?回家好好做个世家女不好吗?”
她沉默,不说太史慈,便是安仁、许褚他们也不太理解她为何要这样辛苦。
她这人其实很懒很没志向的,否则前世也不会报个最冷门的考古专业,她只想毕业后去博物馆安安分分当个解说员。
大学寒暑假时,大家都是拼命往社会上兼职混经验,她却跑去学校图书馆兼职个图书管理员,每天整一整书,滴一滴借书的、还书的,其他时间就是埋头看书。
这一世,她若快快乐乐做个小女儿,不做不管任历史按照既定轨迹发展下去,王家是要被灭门的。
王允待她如亲生女儿,王家三位兄长也是真心疼爱她,就连两位新入门的嫂嫂也对她极好,她如何能看这么好的一家人他日命丧叛军刀下?
招兵买马的真正理由,她无法对任何人说,想到这儿,张茉突然觉得有点难过,说阿米娜孤身一人在这陌生的地方,自己又何尝不是?
午夜梦回,她以为自己还是校园里那个无忧无虑的张茉,每天三点一线,没有任何烦恼忧愁,可醒来却发现一切都只是梦……
梦醒了,她还是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在这个乱世挣扎求生!
“我必须做这些,没理由。”她勉强笑了笑,转身走出厅门。
这一抹无奈又酸涩的笑刺痛了太史慈眼眸,虽不知她为何必须这样,但他能感觉,她此刻的心情很沉重,甚至……很失落。
看着她走远的背影,太史慈有些自责,自己方才是不是太过分了?阿茉或许只是觉得跟母亲投缘,只是想有个长辈关怀,可他却提出让母亲搬出去,说出如此生分的话惹她难过。
梅香八卦地看了看有些懊恼的太史慈,再看看往田埂走去的阿茉,终于放下心,看来阿茉心里还是记着吕恩公的。
这时,管亥提着两坛酒进来,见太史慈呆呆站在门口,朝他挥了挥手,笑道:“发什么呆呢?”
太史慈回过神,有些不自然道:“没什么,想事情。”
管亥递给他一坛酒,“天冷,喝点暖暖身。”
见管亥过来,梅香立即眼冒爱心,三两下把衣服洗完,又兴高采烈跑去厨房张罗下酒菜。
二人回到堂屋,席地而坐,管亥拍开酒坛木塞,一股醇厚酒香扑鼻而来,太史慈忍不住吸了吸鼻子,“这酒好香!”
管亥朝他举了举坛子,“尝尝看!”
太史慈迫不及待打开自己手上酒坛,浅浅抿了一口,双眼一亮,“好,好酒!”
“岁首将至,这是阿茉发的年终福利之一,我把你的那份一并领来了。”
太史慈神色怪异看着手中坛子,“难不成这也是她酿的?”
“可不是,那年我被马贼砍伤,九死一生,便是她提纯出酒精,又配了什么生理盐水用来清洗伤口,才捡回一条命。”
话匣子打开,管亥便停不下来,灌了口酒,继续道:“还有,她挖石炭的资金,也是靠卖这酒攒的,市面上这一坛要卖一金呢。那年她石炭刚起步,又招了许多流民,连妇人、孤儿也收留,手头吃紧,却宁愿典卖首饰衣物也不肯多卖酒,她说过多酿酒势必造成粮价上涨,那样会有更多百姓沦为难民。”
“这就是你甘愿留在她身边的原因?”
管亥笑了笑,“救我一命算什么,她要救的是更多人的命。留在她身边帮她,我这条命才有价值。”
“安仁可是来为她当说客的?”
“非也,只是让你更清楚的了解她。”
太史慈苦笑:“我已了解很清楚,她确是奇才,奈何为女子。”
管亥摇头,“不,你永远也不会完全明白她,便是我跟了她三年余,也有许多想不明白的地方,比如……你……”
“我?”太史慈不明所以。
“我日前问过她,为何会识得远在青州名声不显的你,甚至还知道阿母,你猜她如何回答。”
太史慈忙问:“对啊,她如何说的?”
回寨子后,他被这里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吸引,都忘了问这茬了。
“她只说天机不可泄露!其余再不肯多言。”
太史慈惊疑,“难道她还会巫卜之术?”
“这个……不太可能,我从未见过她身边有用于巫卜的物件,大概是多智近妖吧,她小时候曾遇一白发老者,言她乃兵圣转世,教她三年兵法,在雒阳时又拜卢植为师,跟着学了两三个月,便已会多数经义典籍,甚至山川地理、天气水文,她亦知之甚多。天下十三州地图,试问有谁能画得出来?她却可以。”
“兵圣转世?”太史慈眼中满是疑色,可若非如此,一个小女娃,如何能懂得这许多?
管亥笑道:“我开始亦不信。”
太史慈抿了口酒,脑中浮现方才那抹无奈酸涩的笑,问道,“安仁可知她为何要在此养兵?”
管亥道:“那年我等在回晋阳路上遭遇贼寇,一家人差点丧命,她也差点叫贼寇掳去,后来回了晋阳便开始张罗要养兵,她说是为了自保。”
“自保?”
太史慈面带疑色,自保需要养一支这么强悍的兵马?边塞数千胡人非她对手,哪支贼寇敢来送死?而且,看她让人往各处招纳流民,显然还想继续扩军。
想不通,索性也不想了,只待等一两年风声过了,他便带母亲回去,现在只当她是雇主就是。
-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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