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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少年有些狼狈,他手上什么东西都没有,镇静的看着野猪。
野猪是黑色的,不大,对着少年,虎视眈眈。
简达随看到那少年虽然脸色有些潮红,应该是走了不少路。
或许是跑。
野猪大概看眼前之人着实不凡,一直跟在那少年身后,蹑手蹑脚,结果还是被那少年发现了,少年跑,它也跑,最后少年实在是跑不动了,就和它对视起来。
黑色的野猪一挺身一个哼哼,那少年往后谨慎的退了两步。
然后……
他就摔了下去。
不好!
简达随看那少年看的入神了,长得很好看,比村里最漂亮的闫静还要好看好几分。
简达随也上过学,小时候三个村子里合办过一个学校,一共两个老师,每一个教三个年级,全校加起来也就九十多个人。
这已经很多了,村里的年轻人有能力的,都外出打工,在外边混得好的,把自己的孩子接过去,混得不好的,就让孩子留在家里,给家中的老人。
叫此刻没什么文化的简达随说,那少年和闫静比起来,闫静就像是萤火虫,那少年就跟月亮一样,一个发光体。
当然这时候的他还不懂月亮不会发光,只是一个媒介。
当然这时候他也没有想过什么,“萤火虫之光与皓月之辉”这样的话。
他只是觉得那少年很好看,结果忘记了人家正在危险的境地,他却在这里远目,看着别人的脸发呆。
他急忙从树上滑下来,拎着手上的镰刀,往那边跑去。
那少年爬起来,上身的白衣服沾了灰,有点脏了,他一脸愠怒,显然没想到野猪也如此“色|胆包天”,这让他很……尴尬。
然后就有一个身影跑过来。
元轩那时候着实吓了一跳,以为第二条野猪也跑来了,那他今天可够倒霉的。
他走错路了,指南针也坏掉了,所以在树林里乱晃荡,元轩不太喜欢和人一起搭伴,经常一个人独自出行,只要不像驴友那样去危险的地方就好。
他也没想到只是出来散个心,结果还出现被野猪追这样的景象。
随着城市的开发,很多农村早已经不像是从前那样了。从前还会出现的野生动物,早就销声匿迹了。
所以显然一个拿着镰刀的少年出现在他面前,把野猪赶走,元轩心里还是有些惊讶也有些高兴的。
但是脑海中不由自主的就想到了……
闰土。
他刚才滚下来的时候,腰碰上了半坡的一棵树才停了下来,脚踝扭到了,腰和小腹都痛的要命。
白净的脸上沾了一点灰尘。
但在简达随眼中,元轩还是很好看的。
所以后来哪怕跟着元轩到了城市里,见到过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简达随心里也没有什么人比元轩更好看,第一感官让他的心中最漂亮的永远是元轩。
但自从他夸过一句后,元轩的脸色就很……
当然简达随不知道,夸人家漂亮最好夸女生,你夸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漂亮”,其实没多少男生会喜欢的。
又不是小女生。
简达随赶猪跑之后往元轩这边走,心扑腾扑腾的跳。
走到元轩面前他终于蓄积了所有的勇气,“你,还好吧?”
元轩一挑眉头,对方声音意外的好听,虽然远看上去有些黑,但仔细一看就会觉出,眼前这人肤色是蜜色的,眼睛是琥珀色中带着蓝,十分纯净的感觉。
“你再说一遍。”元轩忽然开口。
他刚才只顾着听别人声音了,因为蜜色少年的话有些奇怪,一时听起来却是没有懂其中的意思。
简达随倒是吓了一跳,心里咀嚼了一遍自己刚才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吧。
于是他又忐忑的,不安的,把刚才那句话说了一遍,说话语速放慢。
倒是之前去镇上,有人嘲笑过他的口音问题,因为这个村落有着自己说话发音的方式,从小在这里长大的简达随也是这么发音的,他的名字也是一种音译化而得来的。
这话的原意,是幸运。
他离开村落,和一个富家少爷,大家确实觉得他很幸运。
他那时候也觉得,自己是个很有福气的。
哪怕从小就没有了父母,但他依然很幸运。
简达随一句话说完,元轩总算是听懂了他的意思。
他暗暗脚上用力,觉得虽然疼,也不是不能忍受,遂回答,“还能走,你知道这边怎么到xx村吗?”
xx村有车,他虽然游荡了半天,但应该没有走多远。
简达随看了看天色,很快就要下雨了,xx村离这里还很远,天黑之前绝对走不完。
而且说实话,这雨势估摸着会有些大,他所在的这个村和少年口中提到的那个村之间每次下雨,都会出一条河,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简达随艰难的给漂亮少年说了一下情况,还暗暗强调了一下下雨后的山里是很危险的。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比较随性,喜欢自取。
☆、第54章 缘起缘灭
“你到那边做什么呢?”简达随装作无意间问了一句。
“我在那边租了一套农家乐的小院。”元轩道,“如果不回去,我今天没有地方可以住下了。”
他本性就不喜欢打扰别人。
简达随冲口而出,“不然你去我家?!”
他眼神亮晶晶,让元轩生出一丝警惕,但那副淳朴的模样实在是太有说服性了,元轩也学简达随刚才那样看了一下天,发现确实乌云滚滚。
“好,”他说完觉得不对,少了些什么,又加了一句,“麻烦你了。”
其实话出口简达随就有些后悔,因为他家里,除了姆妈的床,就只有他那个小床了。
但话已经出口了,就不能后悔。
他心里很忐忑,害怕少年的拒绝。村里不少女生都对他隐隐约约示好,他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但都谨慎的拒绝了。
但面对元轩,真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生出好感。
后来简达随深刻反思了这个问题,想想大概是因为元轩那张脸,好看。
当然他再也不敢开口这么说,元轩会脸黑的。
他不知道自己的长相,不说在村里,就是在荣海市也是出挑的,切石掘玉,元轩首先发现了他的这个特点。
当然也把他藏得好好地,本能如此。
元轩极少喜欢过什么东西,他不缺,多少人示好,都只是因为他爹元训,他不知道,那些人到底怀揣着什么样的目的接近他。
除了小时候一起长大的,还有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帮助他的简达随,他其实算是再无朋友了。
对于简达随的占有|欲,应该就是那时候发现简达随的好,就起了心思的。
怕简达随恃宠而骄,就在私下里替他铺垫,黎菲林后来不让简达随住在元宅,他也顺势直接在外边入手了一套公寓,让简住在这里。
黎菲林总是喜欢邀请各种各样的人在元宅,父亲偶尔也会在那里会客,所以与其让简达随在那边,他其实更愿意自己偷偷藏着简。
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背叛,那种感觉像是一道安全符,贴在元轩心中。
而在外人面前,他一向表现的简达随可有可无,这样也是为了他的安全。
他这样的人尚且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可能随时被元父的对手起了黑手,这个圈子里绑架被绑架被撕票的虽然极少,但一旦遇上了,就几乎没有活路了。
元轩不想。
保护一个人,就要远离他,这是他的悲哀。
此话在后,暂且不表。
且说简达随见元轩点头,也没好意思说我背你吧,他在前面扛着几捆草,后边跟着一瘸一瘸的元轩,这情形看起来颇有几分好笑。
简达随就这么偷偷摸摸的瞄几眼身后的元轩,见他走了一段路之后脸色反而苍白起来,有几滴豆大的汗顺着白皙的脸颊流下,愣了一下。
他一定很痛吧,都憋到这时候还不说。
简达随停下,把背上的草给扔到地上,眼睛看着那少年,“你是不是受伤了?”
元轩愣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全身无一处不痛,在这之前他几乎不停的走路,然后又被野猪追着跑,最后又摔了一跤,滚了半个山坡,被树撞了一下,脚踝崴着了。
靠着意志强忍着,他才撑到现在,但已经快要撑不住了,脚踝刚才应该不仅仅是崴着了,应该是不知道哪里碎骨了,现在简直要把他疼的崩溃。
“我背着你吧。”简达随终于大胆的把这句话说出来了。
元轩看了眼地上的几捆草,又看了看自己背上的背包。
背包里是一些必须用品。
算了,都到了这种境地还干嘛要干净啊。
于是……
简达随背着元轩,元轩手里扯着一根绳子,把自己的背包扔在那堆草上,捆到一起,拿绳子,拖着。
幸好身边没有人,不然真的是……
“忘了问,你叫什么名字?”元轩在简达随的耳边问。
简达随的耳朵简直要红了,他自己的感觉是烫烫的。
“简达随。”简达随这时候忽然觉得自己这个名字好难听。
“什么?”元轩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打谁?”
简达随于是说了好几遍,每一遍慢到一定程度,而且努力的吐字清楚。
元轩这才明白是简达随。
这名字念起来真的很饶舌。
但莫名其妙的,他又觉得很好听。
“名字很好听。”元轩低声在简达随的耳边夸他。
幸好他看不到自己的脸色,简达随心想。
简达随虽然背着元轩,但并不觉得累,一来是元轩长得好看(说了好多遍了,儿子你没救了),二来他从小背的东西,没有比元轩轻的,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元轩体重这时候也一百二,身高已经一米七五,说起来还可以长。
简达随和他差不多,看起来很瘦,但没想到力气这么大,背了一路,走了大约十多公里,看到了一处村落。
这时候已经有了炊烟,天也有黑了的趋势。
进了村口,很多房子门口都坐着老人,看到简达随还笑着打招呼,说着元轩听不懂的话。
这回是彻底听不懂了。
他这才知道简达随会的那两分像的普通话,也是老师教的,老师教了一年觉得太辛苦了就跑路了,和简达随有眼缘,留给简达随一本字典,几本书,就离开了这个落后的山村。
所以简达随只上了那一年学,之后的东西很多都是他自学的。
姆妈的身体也不是很好,他接过家里的活,每天都勤劳的去割草种地,只是偶尔会发呆,想着外边的世界。
听镇上的人说了很多,每每看着他都带着鄙夷。
那时候城镇对于山村的优越感,是真的存在的。
越是落后的地方,越是存在,还越是露|骨。
他穿过村落,在最北头一个很破很破的房子面前停下来,声音中带着喜悦,“这是我家。”
没有大门,正中间的门进去,就是堂屋,左边有一个房间,右边有一个房间。
进去左边的房间就是姆妈睡的床,再往里还有一间小屋子,是个粮仓,里面是屯的小麦。
简达随说着,往后边走,没有把元轩放下来。
后边的房间门口只有一道布帘,掀开之后,元轩看到了里面的风景。
一张一米多宽的床,没有桌子,只有一个小板凳,看上去是大型的树被砍了,直接锯出来的木桩子,被拿来当板凳。
上面有个窗户,幸好现在是夏天,这样的瓦片房说起来也算是不算热,但对于元轩来说有些难以忍受,但他这时候没有丝毫的抱怨。
带他过来,还背了他一路,走这么远的距离,没有丝毫的怨言。
简达随已经很好了。
他不是不识抬举的人,虽然性格说不上好,但还是很懂事的。
床头放着两本书。
简达随把元轩放到床上,掳上去他的裤子,看到他脚踝处已经红肿了。
元轩有些羞赧,他洗澡都不会有人看的,干嘛这种眼神看着他!
很尴尬很尴尬,是那种尴尬,不是那种尴尬。
因为简达随的眼神很像是驯鹿……很温柔那种。
元轩被他看得心也老跳,快要跳出来嗓子眼了。
实际上简达随只是在心里感慨,元轩的脚很白,小腿也很白。
虽然也有腿毛(作者和腿毛杠上了)。
但在简达随眼里这也是优点,毕竟没腿毛也会在他心里形成优点。
元轩想要自己去脱鞋子,还没有弯腰,就闷哼了一声,嘴角不由自主的一声痛苦的呻|吟。
简达随吓了一跳,动手去掀开元轩的衣服。
元轩眼疾手快,阻止了他的手。
简达随看着元轩,眼神很诚恳,“你受伤了。”
言简意赅。
元轩有些讪讪,“我自己来吧。”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简达随的眼神,他总是会莫名的生出一种情愫。
连他自己都分不清那到底是什么,但就是不想对方看到自己什么不好的地方。
其实就是跟孔雀开屏一个道理。
简达随虽然停手,却没有收回去他自己的手,坚持的重复了一遍,“你受伤了。”
他是不看不行了。
元轩放开了自己的手,简达随看到了自己觉得好惨烈的一副景象。
元轩的下|腹那边一片青肿,表面上还有摩擦的红印,如果印在他身上他肯定觉得没什么,但元轩真的是太,细皮嫩肉了。
所以看上去简直惨烈。
元轩觉得自己的小腹简直要被简达随盯得烧起来了。
但受过的伤多了就会知道,这种表皮的伤,休息两天就会好了,之后就活蹦乱跳了。
“这两天你好好休息吧。”简达随轻手轻脚的放下了衣服,元轩的脸刚才简直要烧起来,但他面冷,所以没有红,还是一派镇定。
元轩松了一口气,没有受重伤就好。
但他的脚还是很疼,感觉自己走了一天全身臭烘烘的。
“这里,有浴室吗?”元轩迟疑了一下,还是问出了这句话。
浴室是什么东西?简达随眨眨眼睛,摇摇头。
元轩虽然有些失望,但也知道在这种地方找到浴室,必然没什么可能。
其实简达随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浴室。
“哪里可以洗澡?”元轩觉得不洗澡会死。
洁癖星人真是龟毛龟毛死了。
“洗澡?”简达随扫了一下元轩,他这种状态怎么洗澡?“我们都是去河里。”
元轩脸要抽了,他这样别说是去河里了,脚还没下去自己会滑倒了。
他也做不出什么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衣服赤|条条的跳进去,当浪里白条的举动。
见他轻轻蹙起眉头,简达随心道这人的毛病真多啊,但他还是想要帮助对方。
“我去给你烧水吧。”简达随起身,“你现在的样子不能洗凉水澡。”
元轩笑了。
简达随看到那个笑惊呆了,有种转身就跑的冲动。
“谢谢你。”元轩真诚的看着简达随的眼睛。
被他这么一道谢,简达随有种手脚无处放的感觉。
“你,不用道谢。”简达随嗫嚅道。
元轩这才想起来他还没有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叫我元轩就好。”
很少有人会直接称呼他的名字,很多人都直接叫元少,虽然他并不喜欢那个名字。
除了他父亲,没有其他人直接称呼过他的名字。
“元,元轩。”简达随结结巴巴的念出来。
元轩心里忽然放松了下来,外边已经开始打雷了,看样子很快就要下雨了。
简达随决定老老实实去烧水,他感觉自己要缩进地里,然后开花了。
这种感觉很微妙。
烧水的时候顺便做饭和煎药,姆妈估计还有一会儿才会醒来,这几天姆妈睡过去的时间越来越久,医生说姆妈的时间不多了。
简达随知道这种时间不多了的意思,他心中一直在惶恐,怕世界上最后一个牵挂他的人离开。
那时候他就真的是孤苦无依了,前路也不知道在哪里。
其实把元轩带回家,也不是什么麻烦,至少简达随可以有事做,不会成天有空自怜自艾,陷入一种惶恐中。
闲暇,是老人和富贵人独有的权利,简达随觉得这真是太奢侈了。
家里没有煤球,直接烧的木柴,点火的时候都是用的去年留下来的玉米棒,还有一些细柴火。
大的木桩可以烧很久,冬天里很冷的时候他就会在屋子里生一会,但其实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自己取暖,因为真的很奢侈。
幸好现在是夏天,不会太冷,不然真的很麻烦,屋子里的那位客人会冻坏的。
简达随看到元轩的气度就明白两个人不是一个世界的,元轩会是他生命里的过客。
他没有什么奢求,心中想着的是元轩养伤,他这段时间能有人陪着说说话,已经很好了。
元轩坐在床边,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小心翼翼的下地,然后脱去裤子,上衣也褪去,因为都脏了,全身上下只剩一条内|裤。
他从包里拿出来自己的睡袍,放在床上。鞋子刚才还是被简达随脱下,脚上磨得茧子和水泡,也不想再穿了,就光|着脚,看到了那本新华词典。
哦,还是盗版的。
盗版真是害死了全中国的人民。
新华词典的身下居然是一本名着,《基督山伯爵》。
这本倒是正版的,经典套装红皮书,商务印刷馆出版的,里面还有字迹做笔记。
从书的边角的触感来看,一定是看了很多遍。
里面的字体很公正,虽然在元轩看来,有些幼稚,但看得出写的人用心。
扉页上是一行潇洒的字。
致简达随:
世上没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境况的比较,唯有经历苦难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必须经历过死亡才能感受到生的欢乐。活下去并且生活美满,我心灵珍视的孩子。永远不要忘记,直至上帝向人揭示出未来之日,人类全部智慧就包含在两个词中:等待和希望。
最后五个字被故意放大了写,看得出来这个赠送的人对简达随的无限祝福。
简达随一定很珍惜这本书。
作者有话要说:额,蠢作者在回学校的车上了。
之后到31号的章节都在存稿箱里,蠢作者因为上学期不好好学习顺带不好好复习,挂了三科,苦逼复习中。
一周三科啊么么哒!
新文还是在28号开,也存稿了……
我真是业界良心楷模啊萌哒哒!
抹泪,一周不见小天使们记得爱我……开学大家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臣妾告退了!
☆、第55章 起承转合
他手机剩余了电量不多,之前关机了,这时候开机就是一顿乱震,元轩漫不经心的打开,发现全都是来自一个人,自己的父亲。
除了他,自己丢了也不会有人找的。
元轩不知道为什么一阵怅惘。
简达随拿着一个搪瓷盆,水不温不热,刚好。
他的脸沾了点灰,让他的眼睛显得更亮了。虽然室内有点暗,但还是可以看出来他那种渴望。
元轩放下了手中的书,一瘸一拐的从包里翻出来毛巾,睡袍在床上扔着,因为身上的汗水,他也就没穿,等着擦完身子再穿上,现在只穿着一条四角裤,皮肤白皙,腰很细,肩膀很宽,腿很长,纤细却有肌肉覆盖。
简达随又看傻眼了。
元轩在他这种眼神的轰炸中已经被视|奸了一天了,颇有种熟视无睹的感觉,也越来越淡定了。
环境让人的适应能力真的是不断地变化啊。
“你,方便吗?”简达随声音涩涩的问他,他看元轩就是美+二级伤残的合|体。
元轩停下自己的手,确实不方便。
手一动背疼,也不知道背上到底哪里伤到了。
他自己就是容易受伤的体质,这一次算是完全遭罪了。
“我帮你吧。”简达随初步伪装自然,元轩听得出来其中的不自然,但也没戳穿他。
“谢谢。”他声音有些沙哑。
十六岁的少年其实就是美的初步体现,力量并没有完全展示,简达随替他擦背的时候小心的绕过那些受伤的地方。
其实还是有些疼了,不过元轩都忍下了。
因为小腹的伤,他是宁愿站着也不想坐着,来来回回会扯到伤口,内伤总是让你闷不哼就疼。
幸好两人身高相抵,所以没有丝毫不方便的。
元轩看到简达随脸上的灰,还有隔着虽然旧却洗的很干净的衣服,看到了简达随的锁骨,不知道为什么,咽了一口口水。
他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
“你也一起吧。”元轩试图让自己的声音显得不是那么的有企图,“你今天也流了不少汗吧。”
简达随手顿了一下,以为他是嫌自己身上的汗臭,元轩身上没有什么味道,他倒是一天没洗澡了,“我一会自己吧,你先洗。”
元轩没有再开口说这样的要求。
简达随替他擦腿的时候元轩想要拿手遮住脸,大|腿|根是他的敏|感|带,简达随身上带着那种野性的森林的味道,不知道为什么直接触发了他的兴奋点。
但他自来有些冷感,现在突兀的让人停手,万一被看出来些什么,就不好了。
好不容易用尽了全部的自制力,没有让小元轩抬头,元轩找到了自己的腿,让后坐在床边。
简达随开始自顾自的脱衣服。
元轩这回也装作很自然的样子坐着,熟练的穿上自己的睡袍,两根带子系错了也没看出来,硬是系成了x状。
不过这些都是小事情。
简达随的身高虽然比元轩矮了一两厘米,但身体比他发育的要好,加上从小就是体力活出来的,全身呈现蜜色。
皮肤也没有农作人的那种粗粝,看起来很细腻,在灯光下会发光一般。
这应该是怎么都晒不黑的缘故,不然就是看村里坐在门口吞云吐雾的那些老人,就知道会黑的跟焦炭差不多了。
元轩心中忽然有了一些小庆幸。
但简达随的标准倒三角让元轩有些不甘示弱,心想回去一定要努力锻炼肌肉。
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简达随也没有换水,毕竟烧一次水有些麻烦,刚才虽然元轩擦过一遍,但水是很干净的。城里人据说天天都洗澡,简达随心想那得多浪费。
不过夏天的时候村里人会往房顶弄个水罐,然后把外边涂黑,用一根管子当放水口,白天晒一天,傍晚的时候还可以洗。
但他家里没有这个条件,还是用的老习惯。
对了,院子里那口水缸放着水!
简达随眼前一亮。
反正最差也就明天再去打一次水,给大娘说再给她背一次柴火好了。
他们家里没有井,当初几家共用一口井,后来别人家盖房子,把井给圈走了,姆妈那时候开始病,他又不大,那家人塞了钱,他用来给姆妈看病了。
后来的水都是用劳动力换回来的,但现在也不妨奢侈一下?
元轩的样子看起来还是有些发愁的,应该是没有洗头发的缘故?
“元轩,我有个办法。”简达随忽然笑着朝元轩道。
然后就是简达随扶着元轩走到院子内,这时候天色也黑了,大家都不会出门了。
但只穿着四角裤走到蓝天之下(虽然已经是晚上)的感觉,还是很羞耻。
要不是简达随说,元轩绝对不会这么出门的。
现在还没有下雨,但云已经是墨色了。
简达随给元轩人工降雨,拿水瓢舀水从元轩头顶浇下去。
跟浇花一样。
元轩被简达随这么一弄先是僵了,原来他的办法就是这个吗?
元轩愣了三秒终于回到人间,然后一个小擒拿手从简达随手中夺取了水瓢,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水瓢舀水浇到简达随的头上。
简达随显然没想到他还有这手,水珠从他脸上滴落的样子简直不要更美。
那水滴很有福气,先从眼角流到下巴,然后居然从简达随的下巴沿着下去,停留在了锁骨处。
在元轩眼里,简直是一道艳|景。
这么一泼果然比刚才干擦的感觉要好很多,元轩也从来没有这么玩过,性子显得跳脱了一些。
后来简达随去看药,那之前还是先把他扶回了自己的屋子。
元轩走路还是能走一段,不过很享受简达随这么贴心的服务就是了。
简达随手掌中间很多茧子,贴在皮肤上有些沙沙的感觉。
现在如果换个人这么对他,元轩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直接把人踹走。
反正不会如简达随这么近身就对了。
实际上对于自己和简达随这种微妙的距离微妙的感觉,元轩心中有种不好的感觉。
他心中对自己还是有度的,这不像是正常的感情。
但元轩不想去具体知道这是什么,他心中放纵自己。
因为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
简达随倒是穿的跟他的名字一样随便,元轩先把他拉进房间,硬是塞给他一套衣服逼他换上才算完。
他不想简达随被别人看,就是这种感情。
简达随是有些赧然,一见面就要塞衣服什么的……
元轩却很严肃,很正色的告诉他,“虽然姆妈是你妈妈,但你已经十六岁了,是不能再那个样子到她面前的,这很不礼貌。”
他从前从来没有这样,但衣服是他上山之前才洗了的,现在没干,他的衣服又被元轩扔到了盆里。
他不得不这么做啊。
元轩塞给他的衣服九成九新,自己这次出来为了方便,带着的都是轻便的衣服,质量没的说。
简达随在又是不好意思,又是忐忑中把衣服套上。
元轩看到他换衣服前是未成年型男,换衣服后带着的优质男的气息,觉得那句人靠衣装果然是金玉良言。
拉着简达随去他家,让他坐在那边不开口,不会有人对他的身份起什么怀疑。
简达随的骨子简直好的不像是这里的人。
他看着简达随的背影沉思。
姆妈这回睡得时间更久了,药快成温的才睁眼,他们的屋子只有一处有灯光,被放在了这里。
简达随看到姆妈还会醒来真的很高兴,这世界上他只有姆妈一个亲人了。
元轩在那屋子里也智能发呆,还不如过来,看着简达随细心的伺候他姆妈喝药,愈发觉得简达随好。
简达随介绍他妈妈的时候很温柔,“这是我姆妈。”
他的姆妈看上去和他一点都不像,眼睛很小,但看着简达随的眼神很温柔,隐隐带着泪光。
她声音很虚弱,说的话元轩听不懂,但看到简达随摇头,嘴上说着什么话反驳,很坚定。
简阿妈也没有吃什么东西,喝过药之后不多久就睡了过去,简达随看着她的眼神很哀伤,像是一只被遗弃的小动物。
“怎么了?”回到简达随的屋子里,元轩忍不住问道。
“姆妈说让我不要浪费钱管她。”简达随说的时候声音都有哽咽,“阿妈说她时间剩的也不多了,她放心不下我……”
元轩忍不住抱住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大抵是简达随和他年龄明明相似,命运却如此坎坷。
但简达随比他坚强的多,换到他身上,他不一定能做这么好。
简达随很快控制好了自己的情绪,从元轩的肩膀上移开,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见他状况好了,元轩才算放心,试图把气氛调节开,半开玩笑道,“你和你姆妈长得一点都不像。”
谁知道接下来的话倒是让他吃了一惊,“我不是姆妈亲生的。”
这时候他和元轩已经在床上躺下,床有些小,两人挨得很近。
简达随觉得元轩身上总带着一股淡淡的味道,很好闻,他往这边靠了靠。
雨水打在头顶的瓦片上,滴滴答答。
“我是弃婴。”简达随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闷闷,“那时候姆妈赶集市的时候看到的我,一个男人把襁褓放到了一个角落,然后离开。姆妈觉得他的行为有些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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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野猪是黑色的,不大,对着少年,虎视眈眈。
简达随看到那少年虽然脸色有些潮红,应该是走了不少路。
或许是跑。
野猪大概看眼前之人着实不凡,一直跟在那少年身后,蹑手蹑脚,结果还是被那少年发现了,少年跑,它也跑,最后少年实在是跑不动了,就和它对视起来。
黑色的野猪一挺身一个哼哼,那少年往后谨慎的退了两步。
然后……
他就摔了下去。
不好!
简达随看那少年看的入神了,长得很好看,比村里最漂亮的闫静还要好看好几分。
简达随也上过学,小时候三个村子里合办过一个学校,一共两个老师,每一个教三个年级,全校加起来也就九十多个人。
这已经很多了,村里的年轻人有能力的,都外出打工,在外边混得好的,把自己的孩子接过去,混得不好的,就让孩子留在家里,给家中的老人。
叫此刻没什么文化的简达随说,那少年和闫静比起来,闫静就像是萤火虫,那少年就跟月亮一样,一个发光体。
当然这时候的他还不懂月亮不会发光,只是一个媒介。
当然这时候他也没有想过什么,“萤火虫之光与皓月之辉”这样的话。
他只是觉得那少年很好看,结果忘记了人家正在危险的境地,他却在这里远目,看着别人的脸发呆。
他急忙从树上滑下来,拎着手上的镰刀,往那边跑去。
那少年爬起来,上身的白衣服沾了灰,有点脏了,他一脸愠怒,显然没想到野猪也如此“色|胆包天”,这让他很……尴尬。
然后就有一个身影跑过来。
元轩那时候着实吓了一跳,以为第二条野猪也跑来了,那他今天可够倒霉的。
他走错路了,指南针也坏掉了,所以在树林里乱晃荡,元轩不太喜欢和人一起搭伴,经常一个人独自出行,只要不像驴友那样去危险的地方就好。
他也没想到只是出来散个心,结果还出现被野猪追这样的景象。
随着城市的开发,很多农村早已经不像是从前那样了。从前还会出现的野生动物,早就销声匿迹了。
所以显然一个拿着镰刀的少年出现在他面前,把野猪赶走,元轩心里还是有些惊讶也有些高兴的。
但是脑海中不由自主的就想到了……
闰土。
他刚才滚下来的时候,腰碰上了半坡的一棵树才停了下来,脚踝扭到了,腰和小腹都痛的要命。
白净的脸上沾了一点灰尘。
但在简达随眼中,元轩还是很好看的。
所以后来哪怕跟着元轩到了城市里,见到过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简达随心里也没有什么人比元轩更好看,第一感官让他的心中最漂亮的永远是元轩。
但自从他夸过一句后,元轩的脸色就很……
当然简达随不知道,夸人家漂亮最好夸女生,你夸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漂亮”,其实没多少男生会喜欢的。
又不是小女生。
简达随赶猪跑之后往元轩这边走,心扑腾扑腾的跳。
走到元轩面前他终于蓄积了所有的勇气,“你,还好吧?”
元轩一挑眉头,对方声音意外的好听,虽然远看上去有些黑,但仔细一看就会觉出,眼前这人肤色是蜜色的,眼睛是琥珀色中带着蓝,十分纯净的感觉。
“你再说一遍。”元轩忽然开口。
他刚才只顾着听别人声音了,因为蜜色少年的话有些奇怪,一时听起来却是没有懂其中的意思。
简达随倒是吓了一跳,心里咀嚼了一遍自己刚才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吧。
于是他又忐忑的,不安的,把刚才那句话说了一遍,说话语速放慢。
倒是之前去镇上,有人嘲笑过他的口音问题,因为这个村落有着自己说话发音的方式,从小在这里长大的简达随也是这么发音的,他的名字也是一种音译化而得来的。
这话的原意,是幸运。
他离开村落,和一个富家少爷,大家确实觉得他很幸运。
他那时候也觉得,自己是个很有福气的。
哪怕从小就没有了父母,但他依然很幸运。
简达随一句话说完,元轩总算是听懂了他的意思。
他暗暗脚上用力,觉得虽然疼,也不是不能忍受,遂回答,“还能走,你知道这边怎么到xx村吗?”
xx村有车,他虽然游荡了半天,但应该没有走多远。
简达随看了看天色,很快就要下雨了,xx村离这里还很远,天黑之前绝对走不完。
而且说实话,这雨势估摸着会有些大,他所在的这个村和少年口中提到的那个村之间每次下雨,都会出一条河,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简达随艰难的给漂亮少年说了一下情况,还暗暗强调了一下下雨后的山里是很危险的。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比较随性,喜欢自取。
☆、第54章 缘起缘灭
“你到那边做什么呢?”简达随装作无意间问了一句。
“我在那边租了一套农家乐的小院。”元轩道,“如果不回去,我今天没有地方可以住下了。”
他本性就不喜欢打扰别人。
简达随冲口而出,“不然你去我家?!”
他眼神亮晶晶,让元轩生出一丝警惕,但那副淳朴的模样实在是太有说服性了,元轩也学简达随刚才那样看了一下天,发现确实乌云滚滚。
“好,”他说完觉得不对,少了些什么,又加了一句,“麻烦你了。”
其实话出口简达随就有些后悔,因为他家里,除了姆妈的床,就只有他那个小床了。
但话已经出口了,就不能后悔。
他心里很忐忑,害怕少年的拒绝。村里不少女生都对他隐隐约约示好,他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但都谨慎的拒绝了。
但面对元轩,真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生出好感。
后来简达随深刻反思了这个问题,想想大概是因为元轩那张脸,好看。
当然他再也不敢开口这么说,元轩会脸黑的。
他不知道自己的长相,不说在村里,就是在荣海市也是出挑的,切石掘玉,元轩首先发现了他的这个特点。
当然也把他藏得好好地,本能如此。
元轩极少喜欢过什么东西,他不缺,多少人示好,都只是因为他爹元训,他不知道,那些人到底怀揣着什么样的目的接近他。
除了小时候一起长大的,还有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帮助他的简达随,他其实算是再无朋友了。
对于简达随的占有|欲,应该就是那时候发现简达随的好,就起了心思的。
怕简达随恃宠而骄,就在私下里替他铺垫,黎菲林后来不让简达随住在元宅,他也顺势直接在外边入手了一套公寓,让简住在这里。
黎菲林总是喜欢邀请各种各样的人在元宅,父亲偶尔也会在那里会客,所以与其让简达随在那边,他其实更愿意自己偷偷藏着简。
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背叛,那种感觉像是一道安全符,贴在元轩心中。
而在外人面前,他一向表现的简达随可有可无,这样也是为了他的安全。
他这样的人尚且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可能随时被元父的对手起了黑手,这个圈子里绑架被绑架被撕票的虽然极少,但一旦遇上了,就几乎没有活路了。
元轩不想。
保护一个人,就要远离他,这是他的悲哀。
此话在后,暂且不表。
且说简达随见元轩点头,也没好意思说我背你吧,他在前面扛着几捆草,后边跟着一瘸一瘸的元轩,这情形看起来颇有几分好笑。
简达随就这么偷偷摸摸的瞄几眼身后的元轩,见他走了一段路之后脸色反而苍白起来,有几滴豆大的汗顺着白皙的脸颊流下,愣了一下。
他一定很痛吧,都憋到这时候还不说。
简达随停下,把背上的草给扔到地上,眼睛看着那少年,“你是不是受伤了?”
元轩愣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全身无一处不痛,在这之前他几乎不停的走路,然后又被野猪追着跑,最后又摔了一跤,滚了半个山坡,被树撞了一下,脚踝崴着了。
靠着意志强忍着,他才撑到现在,但已经快要撑不住了,脚踝刚才应该不仅仅是崴着了,应该是不知道哪里碎骨了,现在简直要把他疼的崩溃。
“我背着你吧。”简达随终于大胆的把这句话说出来了。
元轩看了眼地上的几捆草,又看了看自己背上的背包。
背包里是一些必须用品。
算了,都到了这种境地还干嘛要干净啊。
于是……
简达随背着元轩,元轩手里扯着一根绳子,把自己的背包扔在那堆草上,捆到一起,拿绳子,拖着。
幸好身边没有人,不然真的是……
“忘了问,你叫什么名字?”元轩在简达随的耳边问。
简达随的耳朵简直要红了,他自己的感觉是烫烫的。
“简达随。”简达随这时候忽然觉得自己这个名字好难听。
“什么?”元轩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打谁?”
简达随于是说了好几遍,每一遍慢到一定程度,而且努力的吐字清楚。
元轩这才明白是简达随。
这名字念起来真的很饶舌。
但莫名其妙的,他又觉得很好听。
“名字很好听。”元轩低声在简达随的耳边夸他。
幸好他看不到自己的脸色,简达随心想。
简达随虽然背着元轩,但并不觉得累,一来是元轩长得好看(说了好多遍了,儿子你没救了),二来他从小背的东西,没有比元轩轻的,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元轩体重这时候也一百二,身高已经一米七五,说起来还可以长。
简达随和他差不多,看起来很瘦,但没想到力气这么大,背了一路,走了大约十多公里,看到了一处村落。
这时候已经有了炊烟,天也有黑了的趋势。
进了村口,很多房子门口都坐着老人,看到简达随还笑着打招呼,说着元轩听不懂的话。
这回是彻底听不懂了。
他这才知道简达随会的那两分像的普通话,也是老师教的,老师教了一年觉得太辛苦了就跑路了,和简达随有眼缘,留给简达随一本字典,几本书,就离开了这个落后的山村。
所以简达随只上了那一年学,之后的东西很多都是他自学的。
姆妈的身体也不是很好,他接过家里的活,每天都勤劳的去割草种地,只是偶尔会发呆,想着外边的世界。
听镇上的人说了很多,每每看着他都带着鄙夷。
那时候城镇对于山村的优越感,是真的存在的。
越是落后的地方,越是存在,还越是露|骨。
他穿过村落,在最北头一个很破很破的房子面前停下来,声音中带着喜悦,“这是我家。”
没有大门,正中间的门进去,就是堂屋,左边有一个房间,右边有一个房间。
进去左边的房间就是姆妈睡的床,再往里还有一间小屋子,是个粮仓,里面是屯的小麦。
简达随说着,往后边走,没有把元轩放下来。
后边的房间门口只有一道布帘,掀开之后,元轩看到了里面的风景。
一张一米多宽的床,没有桌子,只有一个小板凳,看上去是大型的树被砍了,直接锯出来的木桩子,被拿来当板凳。
上面有个窗户,幸好现在是夏天,这样的瓦片房说起来也算是不算热,但对于元轩来说有些难以忍受,但他这时候没有丝毫的抱怨。
带他过来,还背了他一路,走这么远的距离,没有丝毫的怨言。
简达随已经很好了。
他不是不识抬举的人,虽然性格说不上好,但还是很懂事的。
床头放着两本书。
简达随把元轩放到床上,掳上去他的裤子,看到他脚踝处已经红肿了。
元轩有些羞赧,他洗澡都不会有人看的,干嘛这种眼神看着他!
很尴尬很尴尬,是那种尴尬,不是那种尴尬。
因为简达随的眼神很像是驯鹿……很温柔那种。
元轩被他看得心也老跳,快要跳出来嗓子眼了。
实际上简达随只是在心里感慨,元轩的脚很白,小腿也很白。
虽然也有腿毛(作者和腿毛杠上了)。
但在简达随眼里这也是优点,毕竟没腿毛也会在他心里形成优点。
元轩想要自己去脱鞋子,还没有弯腰,就闷哼了一声,嘴角不由自主的一声痛苦的呻|吟。
简达随吓了一跳,动手去掀开元轩的衣服。
元轩眼疾手快,阻止了他的手。
简达随看着元轩,眼神很诚恳,“你受伤了。”
言简意赅。
元轩有些讪讪,“我自己来吧。”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简达随的眼神,他总是会莫名的生出一种情愫。
连他自己都分不清那到底是什么,但就是不想对方看到自己什么不好的地方。
其实就是跟孔雀开屏一个道理。
简达随虽然停手,却没有收回去他自己的手,坚持的重复了一遍,“你受伤了。”
他是不看不行了。
元轩放开了自己的手,简达随看到了自己觉得好惨烈的一副景象。
元轩的下|腹那边一片青肿,表面上还有摩擦的红印,如果印在他身上他肯定觉得没什么,但元轩真的是太,细皮嫩肉了。
所以看上去简直惨烈。
元轩觉得自己的小腹简直要被简达随盯得烧起来了。
但受过的伤多了就会知道,这种表皮的伤,休息两天就会好了,之后就活蹦乱跳了。
“这两天你好好休息吧。”简达随轻手轻脚的放下了衣服,元轩的脸刚才简直要烧起来,但他面冷,所以没有红,还是一派镇定。
元轩松了一口气,没有受重伤就好。
但他的脚还是很疼,感觉自己走了一天全身臭烘烘的。
“这里,有浴室吗?”元轩迟疑了一下,还是问出了这句话。
浴室是什么东西?简达随眨眨眼睛,摇摇头。
元轩虽然有些失望,但也知道在这种地方找到浴室,必然没什么可能。
其实简达随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浴室。
“哪里可以洗澡?”元轩觉得不洗澡会死。
洁癖星人真是龟毛龟毛死了。
“洗澡?”简达随扫了一下元轩,他这种状态怎么洗澡?“我们都是去河里。”
元轩脸要抽了,他这样别说是去河里了,脚还没下去自己会滑倒了。
他也做不出什么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衣服赤|条条的跳进去,当浪里白条的举动。
见他轻轻蹙起眉头,简达随心道这人的毛病真多啊,但他还是想要帮助对方。
“我去给你烧水吧。”简达随起身,“你现在的样子不能洗凉水澡。”
元轩笑了。
简达随看到那个笑惊呆了,有种转身就跑的冲动。
“谢谢你。”元轩真诚的看着简达随的眼睛。
被他这么一道谢,简达随有种手脚无处放的感觉。
“你,不用道谢。”简达随嗫嚅道。
元轩这才想起来他还没有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叫我元轩就好。”
很少有人会直接称呼他的名字,很多人都直接叫元少,虽然他并不喜欢那个名字。
除了他父亲,没有其他人直接称呼过他的名字。
“元,元轩。”简达随结结巴巴的念出来。
元轩心里忽然放松了下来,外边已经开始打雷了,看样子很快就要下雨了。
简达随决定老老实实去烧水,他感觉自己要缩进地里,然后开花了。
这种感觉很微妙。
烧水的时候顺便做饭和煎药,姆妈估计还有一会儿才会醒来,这几天姆妈睡过去的时间越来越久,医生说姆妈的时间不多了。
简达随知道这种时间不多了的意思,他心中一直在惶恐,怕世界上最后一个牵挂他的人离开。
那时候他就真的是孤苦无依了,前路也不知道在哪里。
其实把元轩带回家,也不是什么麻烦,至少简达随可以有事做,不会成天有空自怜自艾,陷入一种惶恐中。
闲暇,是老人和富贵人独有的权利,简达随觉得这真是太奢侈了。
家里没有煤球,直接烧的木柴,点火的时候都是用的去年留下来的玉米棒,还有一些细柴火。
大的木桩可以烧很久,冬天里很冷的时候他就会在屋子里生一会,但其实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自己取暖,因为真的很奢侈。
幸好现在是夏天,不会太冷,不然真的很麻烦,屋子里的那位客人会冻坏的。
简达随看到元轩的气度就明白两个人不是一个世界的,元轩会是他生命里的过客。
他没有什么奢求,心中想着的是元轩养伤,他这段时间能有人陪着说说话,已经很好了。
元轩坐在床边,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小心翼翼的下地,然后脱去裤子,上衣也褪去,因为都脏了,全身上下只剩一条内|裤。
他从包里拿出来自己的睡袍,放在床上。鞋子刚才还是被简达随脱下,脚上磨得茧子和水泡,也不想再穿了,就光|着脚,看到了那本新华词典。
哦,还是盗版的。
盗版真是害死了全中国的人民。
新华词典的身下居然是一本名着,《基督山伯爵》。
这本倒是正版的,经典套装红皮书,商务印刷馆出版的,里面还有字迹做笔记。
从书的边角的触感来看,一定是看了很多遍。
里面的字体很公正,虽然在元轩看来,有些幼稚,但看得出写的人用心。
扉页上是一行潇洒的字。
致简达随:
世上没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境况的比较,唯有经历苦难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必须经历过死亡才能感受到生的欢乐。活下去并且生活美满,我心灵珍视的孩子。永远不要忘记,直至上帝向人揭示出未来之日,人类全部智慧就包含在两个词中:等待和希望。
最后五个字被故意放大了写,看得出来这个赠送的人对简达随的无限祝福。
简达随一定很珍惜这本书。
作者有话要说:额,蠢作者在回学校的车上了。
之后到31号的章节都在存稿箱里,蠢作者因为上学期不好好学习顺带不好好复习,挂了三科,苦逼复习中。
一周三科啊么么哒!
新文还是在28号开,也存稿了……
我真是业界良心楷模啊萌哒哒!
抹泪,一周不见小天使们记得爱我……开学大家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臣妾告退了!
☆、第55章 起承转合
他手机剩余了电量不多,之前关机了,这时候开机就是一顿乱震,元轩漫不经心的打开,发现全都是来自一个人,自己的父亲。
除了他,自己丢了也不会有人找的。
元轩不知道为什么一阵怅惘。
简达随拿着一个搪瓷盆,水不温不热,刚好。
他的脸沾了点灰,让他的眼睛显得更亮了。虽然室内有点暗,但还是可以看出来他那种渴望。
元轩放下了手中的书,一瘸一拐的从包里翻出来毛巾,睡袍在床上扔着,因为身上的汗水,他也就没穿,等着擦完身子再穿上,现在只穿着一条四角裤,皮肤白皙,腰很细,肩膀很宽,腿很长,纤细却有肌肉覆盖。
简达随又看傻眼了。
元轩在他这种眼神的轰炸中已经被视|奸了一天了,颇有种熟视无睹的感觉,也越来越淡定了。
环境让人的适应能力真的是不断地变化啊。
“你,方便吗?”简达随声音涩涩的问他,他看元轩就是美+二级伤残的合|体。
元轩停下自己的手,确实不方便。
手一动背疼,也不知道背上到底哪里伤到了。
他自己就是容易受伤的体质,这一次算是完全遭罪了。
“我帮你吧。”简达随初步伪装自然,元轩听得出来其中的不自然,但也没戳穿他。
“谢谢。”他声音有些沙哑。
十六岁的少年其实就是美的初步体现,力量并没有完全展示,简达随替他擦背的时候小心的绕过那些受伤的地方。
其实还是有些疼了,不过元轩都忍下了。
因为小腹的伤,他是宁愿站着也不想坐着,来来回回会扯到伤口,内伤总是让你闷不哼就疼。
幸好两人身高相抵,所以没有丝毫不方便的。
元轩看到简达随脸上的灰,还有隔着虽然旧却洗的很干净的衣服,看到了简达随的锁骨,不知道为什么,咽了一口口水。
他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
“你也一起吧。”元轩试图让自己的声音显得不是那么的有企图,“你今天也流了不少汗吧。”
简达随手顿了一下,以为他是嫌自己身上的汗臭,元轩身上没有什么味道,他倒是一天没洗澡了,“我一会自己吧,你先洗。”
元轩没有再开口说这样的要求。
简达随替他擦腿的时候元轩想要拿手遮住脸,大|腿|根是他的敏|感|带,简达随身上带着那种野性的森林的味道,不知道为什么直接触发了他的兴奋点。
但他自来有些冷感,现在突兀的让人停手,万一被看出来些什么,就不好了。
好不容易用尽了全部的自制力,没有让小元轩抬头,元轩找到了自己的腿,让后坐在床边。
简达随开始自顾自的脱衣服。
元轩这回也装作很自然的样子坐着,熟练的穿上自己的睡袍,两根带子系错了也没看出来,硬是系成了x状。
不过这些都是小事情。
简达随的身高虽然比元轩矮了一两厘米,但身体比他发育的要好,加上从小就是体力活出来的,全身呈现蜜色。
皮肤也没有农作人的那种粗粝,看起来很细腻,在灯光下会发光一般。
这应该是怎么都晒不黑的缘故,不然就是看村里坐在门口吞云吐雾的那些老人,就知道会黑的跟焦炭差不多了。
元轩心中忽然有了一些小庆幸。
但简达随的标准倒三角让元轩有些不甘示弱,心想回去一定要努力锻炼肌肉。
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简达随也没有换水,毕竟烧一次水有些麻烦,刚才虽然元轩擦过一遍,但水是很干净的。城里人据说天天都洗澡,简达随心想那得多浪费。
不过夏天的时候村里人会往房顶弄个水罐,然后把外边涂黑,用一根管子当放水口,白天晒一天,傍晚的时候还可以洗。
但他家里没有这个条件,还是用的老习惯。
对了,院子里那口水缸放着水!
简达随眼前一亮。
反正最差也就明天再去打一次水,给大娘说再给她背一次柴火好了。
他们家里没有井,当初几家共用一口井,后来别人家盖房子,把井给圈走了,姆妈那时候开始病,他又不大,那家人塞了钱,他用来给姆妈看病了。
后来的水都是用劳动力换回来的,但现在也不妨奢侈一下?
元轩的样子看起来还是有些发愁的,应该是没有洗头发的缘故?
“元轩,我有个办法。”简达随忽然笑着朝元轩道。
然后就是简达随扶着元轩走到院子内,这时候天色也黑了,大家都不会出门了。
但只穿着四角裤走到蓝天之下(虽然已经是晚上)的感觉,还是很羞耻。
要不是简达随说,元轩绝对不会这么出门的。
现在还没有下雨,但云已经是墨色了。
简达随给元轩人工降雨,拿水瓢舀水从元轩头顶浇下去。
跟浇花一样。
元轩被简达随这么一弄先是僵了,原来他的办法就是这个吗?
元轩愣了三秒终于回到人间,然后一个小擒拿手从简达随手中夺取了水瓢,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水瓢舀水浇到简达随的头上。
简达随显然没想到他还有这手,水珠从他脸上滴落的样子简直不要更美。
那水滴很有福气,先从眼角流到下巴,然后居然从简达随的下巴沿着下去,停留在了锁骨处。
在元轩眼里,简直是一道艳|景。
这么一泼果然比刚才干擦的感觉要好很多,元轩也从来没有这么玩过,性子显得跳脱了一些。
后来简达随去看药,那之前还是先把他扶回了自己的屋子。
元轩走路还是能走一段,不过很享受简达随这么贴心的服务就是了。
简达随手掌中间很多茧子,贴在皮肤上有些沙沙的感觉。
现在如果换个人这么对他,元轩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直接把人踹走。
反正不会如简达随这么近身就对了。
实际上对于自己和简达随这种微妙的距离微妙的感觉,元轩心中有种不好的感觉。
他心中对自己还是有度的,这不像是正常的感情。
但元轩不想去具体知道这是什么,他心中放纵自己。
因为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
简达随倒是穿的跟他的名字一样随便,元轩先把他拉进房间,硬是塞给他一套衣服逼他换上才算完。
他不想简达随被别人看,就是这种感情。
简达随是有些赧然,一见面就要塞衣服什么的……
元轩却很严肃,很正色的告诉他,“虽然姆妈是你妈妈,但你已经十六岁了,是不能再那个样子到她面前的,这很不礼貌。”
他从前从来没有这样,但衣服是他上山之前才洗了的,现在没干,他的衣服又被元轩扔到了盆里。
他不得不这么做啊。
元轩塞给他的衣服九成九新,自己这次出来为了方便,带着的都是轻便的衣服,质量没的说。
简达随在又是不好意思,又是忐忑中把衣服套上。
元轩看到他换衣服前是未成年型男,换衣服后带着的优质男的气息,觉得那句人靠衣装果然是金玉良言。
拉着简达随去他家,让他坐在那边不开口,不会有人对他的身份起什么怀疑。
简达随的骨子简直好的不像是这里的人。
他看着简达随的背影沉思。
姆妈这回睡得时间更久了,药快成温的才睁眼,他们的屋子只有一处有灯光,被放在了这里。
简达随看到姆妈还会醒来真的很高兴,这世界上他只有姆妈一个亲人了。
元轩在那屋子里也智能发呆,还不如过来,看着简达随细心的伺候他姆妈喝药,愈发觉得简达随好。
简达随介绍他妈妈的时候很温柔,“这是我姆妈。”
他的姆妈看上去和他一点都不像,眼睛很小,但看着简达随的眼神很温柔,隐隐带着泪光。
她声音很虚弱,说的话元轩听不懂,但看到简达随摇头,嘴上说着什么话反驳,很坚定。
简阿妈也没有吃什么东西,喝过药之后不多久就睡了过去,简达随看着她的眼神很哀伤,像是一只被遗弃的小动物。
“怎么了?”回到简达随的屋子里,元轩忍不住问道。
“姆妈说让我不要浪费钱管她。”简达随说的时候声音都有哽咽,“阿妈说她时间剩的也不多了,她放心不下我……”
元轩忍不住抱住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大抵是简达随和他年龄明明相似,命运却如此坎坷。
但简达随比他坚强的多,换到他身上,他不一定能做这么好。
简达随很快控制好了自己的情绪,从元轩的肩膀上移开,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见他状况好了,元轩才算放心,试图把气氛调节开,半开玩笑道,“你和你姆妈长得一点都不像。”
谁知道接下来的话倒是让他吃了一惊,“我不是姆妈亲生的。”
这时候他和元轩已经在床上躺下,床有些小,两人挨得很近。
简达随觉得元轩身上总带着一股淡淡的味道,很好闻,他往这边靠了靠。
雨水打在头顶的瓦片上,滴滴答答。
“我是弃婴。”简达随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闷闷,“那时候姆妈赶集市的时候看到的我,一个男人把襁褓放到了一个角落,然后离开。姆妈觉得他的行为有些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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