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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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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为什么这么热衷于跑医院,那原因自然无需多言。
    程廷礼盯着小鹿,见他脸上皮肤虽然粗黑,但是粗黑在了表面一层,像是刚刚受了严酷的风吹日晒,底子还是年轻的细皮嫩肉。嘴唇上下很干净,没胡子,可喉结清楚得很,方才听他说话,声音也是男子汉的声音,并没有女性化的征兆。
    对于他的身体状况,当初的美国医生表现得很悲观,但是现在看来,似乎也还没有糟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也或许是那些趟医院没白跑。程廷礼从小鹿身上收回目光,又不动声色的吸了一口气,想要压一压自己的心乱。
    小鹿始终是不理睬大少爷。这冷淡实在是太明显了,导致大少爷有些糊涂,几乎怀疑小鹿还是在对自己赌气。
    于是他开始追着小鹿开玩笑,像先前一样,笑话小鹿黑,笑话小鹿没有自己高,笑话小鹿说话像乌鸦叫。
    他毕生都没有开过这么痛苦尴尬的玩笑,只有他一个人说,只有他一个人笑。他死乞白赖的活泼着,一边活泼一边对着小鹿察言观色。小鹿让外间的仆人拎来了自己的皮箱,程廷礼饶有兴味的坐在沙发上,看小鹿把皮箱放在茶几上开锁头――小鹿这一趟回来,给他带了一幅画做礼物。
    程廷礼等着看礼物,小鹿用钥匙去捅皮箱暗锁,大少爷在外围兜圈子,垂死挣扎的还在谈笑风生。程廷礼现在本来没兴致搭理儿子,可是儿子的笑语会自动的往他耳朵里钻。末了他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既觉得儿子聒噪、又觉得儿子可怜:“你给我安安静静的坐下来!”
    大少爷仿佛一直在等着这一句,程廷礼一发话,他立刻哑火了。
    这个时候,小鹿打开了箱盖。中等型号的皮箱里,装着小鹿的全部行李。仅有的一套西装穿在身上,其余的柔软衣物叠的叠卷的卷,井井有条的依次摆放。衣物下面摆着一副镶了框子的油画,用油纸很细致的包好了,油画旁边掖着个很旧的长条布口袋,是用一条手帕缝制成的,大少爷看得清楚,认出那是小鹿的口琴套子。
    油画是一幅风景画,配着洁白的框子。小鹿低声说道:“这是一家美术学校的学生画来卖的,不值什么钱,但是我看它很好看,就买下它带回来了。”
    程廷礼笑了,发现小鹿身上有一种爱美的天性:“的确是画得漂亮,像真的一样。”随即他环顾四周,抬手一指墙壁:“挂在那里怎么样?一进门就能看见。”
    小鹿直挺挺的站起了身,原地慢慢的转了个圈,末了弯腰拿起那幅油画,大踏步的走到了门旁的白墙上,高举油画往墙上一拍,然后回头对程廷礼说道:“这里。”
    程廷礼没想到他会如此认真,几乎感到了滑稽:“好好,那里也好。”
    小鹿弯腰,慎重的把油画靠墙放好了,紧接着转身走回了沙发前,俯身重新锁好了皮箱。大少爷冷眼旁观,见小鹿做这些动作之时,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单是一丝不苟郑重其事,简直庄严得古怪。
    ☆、第四十一章
    小鹿在程宅吃到了很精致的一顿晚饭。程家父子都是讲究享受的,所以只有山珍海味还不够,虽然做不到吃一看二眼观三,可也得别具风味、别有风格。哪怕是一碗炒青菜,厨房大师傅也得特别下功夫,调理得青菜快要不像了青菜。
    小鹿这些年难得能有这样的口福,所以吃得头都不抬。程廷礼在经济上面并没有亏待他,但是追不上他的花销。自从到了日本的第二年起,他因为摸清了周遭的环境,也认识道路了,便开始一趟一趟的往医院跑。药,他是吃了无数,后来吃得自己都有些害怕,但是舍不得戒了它,因为总希冀着会遇到灵丹,可以让自己重振雄风。
    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没有靠着吃药解馋的,军营和军校里也没有好吃好喝伺候着他,于是他从先前的斯文少年变成了个狼吞虎咽的大兵,不但能吃、而且能抢,抢着一口算一口,不抢的话,就被别人抢去了。
    大少爷看着小鹿的吃相,看得心里又诧异又难过,但是因为知道小鹿不肯搭理自己,故而扭头对父亲使了个眼色。然而程廷礼也在审视小鹿,没能接收到儿子的眼风。
    及至晚餐结束,小鹿进了程廷礼为他预备出来的卧室。关上房门又反锁了,小鹿站在门前地上,轻轻的吁出了一口气。
    多久没有独占一间屋子睡觉了?仿佛已经是很久很久。自从到了日本,他便满眼是人,吃饭在膳堂里,读书在教室里,睡觉在宿舍里,所在之处,处处有人,连到厕所蹲个坑,那坑也是狭窄局促,人在里面顾头不顾腚,首尾总要露出一样。
    偏偏小鹿又是特别的怕人看,又是特别的招人看。
    日本人似乎对于美少年抱有特殊的情愫,而小鹿初到日本之时,正是个标准的美少年模样。他当然是从未觉出过自己美,但是这种事情,他自己说了也不算。
    总有人招惹他,招惹的人自认为是在示好,可小鹿只感觉自己是受了冒犯――他已经被伤害的够了,既然程廷礼不肯杀他,他也没能一头撞死在程宅,那么既然活,就要活个新样子出来。
    于是他开始反击。情绪有多狂暴,他的拳脚就有多狠毒。在预科学校里,他的外号是“疯子”。
    好容易在预科学校里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了,他按照规矩进了军营。学校里的人员虽然是鱼龙混杂,但是和军营内的士官们一比,统一的全成了文明人。那几个月的实习期,是小鹿不肯回首的,因为实在是不曾占过上风,又总是鬼鬼祟祟,怕被人看出自己的异样。
    他拼命的抢吃抢喝,一丝不苟的训练和干活,然而并没能练出强健威武的体魄来。做贼似的,他买了几本医书,一边查字典一边偷着看,看到最后,他扔掉医书,直奔了医院。
    宛如神农尝百草一般,他试了很多种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还是注射雄激素。可总是补充这东西,对身体也有伤害。
    小鹿已经不奢望着娶妻生子了,身体的冷感,让他的心也随之降了温度。在能够动情的时候,他懵懵懂懂,当它是件丑事,拼命的压抑自己;现在好了,他没有爱情也没有欲望,绝望而又悲愤的彻底圣洁了。
    小鹿巡视了整间卧室,然后又去浴室放了一缸热水。这三年来,因为不愿意袒露身体,所以每次洗澡都是一场折磨。今天好了,小鹿侧身坐在缸沿,弯腰搅动蒸汽袅袅的热水,心中几乎有些快乐。
    正当此时,房门被人敲响了。小鹿走过去一问,来者乃是程廷礼。
    程廷礼裹着一袭睡袍,双手插兜走了进来:“在放水?”
    小鹿连忙转身去关水龙头,与此同时,程廷礼也跟着溜达进了浴室。洗脸池上方的墙壁上贴了一面大圆镜子,镜面蒙了薄薄一层水雾。程廷礼用毛巾擦亮了镜子,然后把小鹿拽到了身前。
    两个人一起照着镜子,程廷礼忽然笑了一下:“干爹是不是这几年见老了?”
    小鹿的文明礼貌像是全喂了狗,听了这话,他略一犹豫,最后竟然点了头。
    程廷礼抬起一只手,抚摸了小鹿的腰:“越是老,越羡慕你们这帮年轻的。”
    然后他又问:“小鹿,你接下来想干什么?闲有闲的活法儿,忙有忙的活法儿,反正干爹总是依着你。”
    小鹿笔直的站着,望着镜中的程廷礼答道:“我既然学了几年军事,如今回来了,就还是想从军。”
    程廷礼微微偏脸,嗅了嗅小鹿的头皮:“没问题,干爹手下几十万的兵,只要你有本事,干爹就提拔你。”
    小鹿知道自己这位干爹是个什么货色,不过干爹和程世腾又不一样。干爹没害过他,而他除了干爹之外,也真的是再无亲人了。
    “我没别的念想了。”他对着镜子开了口:“只要干爹信得过我,我就一定好好干。”
    程廷礼侧脸对着他一笑:“什么叫‘没别的念想’?”
    小鹿扭头正视了他的眼睛:“我光棍一个,没牵挂。”
    程廷礼盯着小鹿的大眼睛,世上竟真能有人长出这么美的一双眼睛,让程廷礼几乎感觉不可思议。总而言之,这是老天厚待他,让他的鹿副官重生又还了魂。
    他三十多岁的时候,分外混蛋,活活逼死了鹿副官;现在他已经年过半百,脾气秉性柔和了许多,自信不会再把小鹿也逼上绝路。
    “城外有个新兵营。”他和声说道:“我先给你放个连长,若是你能把那百八十人管好了,我再升你的官。”
    小鹿听闻此言,登时喜悦得想笑,然而太久没有笑过了,他脸发僵,一时竟是没笑出来。
    一夜过后,小鹿启程出城了。
    大少爷大大的埋怨了父亲,认为父亲不该把小鹿放到那种野蛮地方去。程廷礼不动声色,看儿子也是自己的竞争对手,若不是当初儿子一脚踢废了小鹿,自己还真是占不到上风来。
    程廷礼好色,为了“色”,他可以暂时忘记自己的年龄和身份。
    第一卷完
    【第二卷 所遇何人 】
    ☆、第四十二章
    程廷礼所说的“天津城外”,是个界限模糊的范围,因为在他看来,只要出了天津不离河北,那么除了北平之外,其余全算是天津城外。
    于是小鹿抱着出城的心启了程,一路北上又北上,差点进了察哈尔。
    在察哈尔与河北交界处的一座小县城里,小鹿以着连长的身份,给自己安了一份家。
    他这家是一座不甚地道的四合院,正房三间,东西各有一间厢房,正房后方就是后院,坐落着厨房和柴房。房子是如假包换的青砖大瓦房,放在这县城里,就算很不赖了,只比营长那一套借来的两进大院子略逊一筹,不过连长逊于营长,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虽然这连长乃是省主席的干儿子。
    在这一座清清静静的新居里,小鹿过得很快乐,是暗暗的快乐,表面还是很严肃,仿佛怕自己笑大了会引人注目一般。三间正房,中央一间做客厅,只摆了一套桌椅;东西两间,一间充当书房,另一间则是卧室。书房永远是窗明几净的,靠窗的木案子上,一边摆着整整齐齐的一摞书籍稿纸,另一侧放置了个圆滚滚的土陶罐子,罐子里面蓄着清水插着野花。两只小书架靠墙立着,不多的几本书,全是他从日本带回来的,按照书脊的颜色分类摆放。书架上房的墙壁上,挂着一把武士刀,此刀长度有限,钢口也不好,堪称是华而不实,不过因为刀鞘实在是“华”得可爱,所以也被小鹿当成了装饰品使用。
    书房是这样素净了,卧室也是同样的风格,只有床和两口衣箱,以及一副衣帽架。衣箱盖子上摆着一面镜子,此镜面积甚大,带着活动的镜脚,照理来讲是可以立着照看的,然而因为头重脚轻,立足不稳,所以大部分时间里,小鹿都让它保持着平躺的姿态。
    三间屋子,都是他的,外无敌人,内无友人。小鹿终于清净了,清净得简直恨不能关起房门狂笑一番。夜里他让人给自己预备一浴桶的热水,自己坐在水里想怎么洗就怎么洗,有时候洗得太得意了,他情不自禁,会扯着嗓子唱日本演歌。他是哑嗓子,调门很低,并且是想提高也提不起来。哼着演歌那哭唧唧的调子,他一边摇头晃脑的给自己打拍子,一边往自己身上撩那已经不大热的洗澡水。
    这个时候,鹿连长的左膀右臂,就要从东西厢房中钻出来,抱着膀子做侧耳倾听状。听着听着,左膀右臂之一低声说道:“这是学驴叫呢?”
    左膀右臂的余下之一听了这话,黑脸沉得赛似铁板:“不要乱说。”
    此言一出,先前那位就嗤之以鼻的笑了一声,那意思是骂黑脸子在拍马屁。
    黑脸子不为所动,依旧保持着端庄的神情。他和身边这位膀大腰圆的壮汉,都是小鹿从新兵之中挑出的佼佼者。鹿连长初来乍到的时候,看着也黑,是个黑里俏,然而黑了没过几天,他渐渐的白了起来,原来黑是假象,白才是本质。
    鹿连长一白,就不是一个“俏”字可以简单形容的了。
    这么漂亮的鹿连长,给自己挑的哼哈二将却是全都一点也不漂亮。黑脸子大名叫做张春生,在家乡读过好几年私塾,因此属于新兵营中的秀才;秀才旁边的彪形大汉,名叫武魁,出身于屠户世家,祖祖辈辈都是杀猪的。本来他也打算一生杀猪,然而那天他从山里收了活猪,赶着往家里走,哪知半路出了野兽,吓得猪四散奔逃,他也跟着逃,刚刚逃离险境,就被抓壮丁的队伍给围住了。
    武魁家里没老婆,只有一个爹以及一个后娘,父子两个如同仇人一般,常年的不说话。武魁进了新兵营,起初痛苦不堪,总是想逃,然而呆了几天之后,他发现丘八这一碗饭吃得很是容易,起码比杀猪轻巧得多,且可以不必面对他的亲爹和后娘,故而他心思变化,自动的不肯跑了。
    张春生二十出头,相貌平平,唯一的特点就是黑和瘦;武魁生得虎背熊腰,脸上略有几条横肉,剃个和尚头,脸和脑袋总是油光锃亮。若是从五官论,武魁算是屠夫中的美男子,出了屠夫这个界限,就不好说了。张春生算是副官,武魁算是卫士,两人分别盘踞在东西厢房之中,目前全没有正经差事,唯一的工作是给连长干杂活。
    武魁不能欣赏连长的驴叫,站在院子里又招蚊子,所以拍拍打打的很快回了屋子。张春生站着没动,因为感觉连长其实唱得也挺好,和驴叫还不完全是一回事。
    小鹿不知道自己给自己养了两名听众,自顾自的只是唱。唱完之后出了水,他摸黑将自己擦拭了一番,擦完之后趿拉着一双充当拖鞋的布鞋进入卧室,他端起衣箱上的那面大镜子,借着窗外月光审视了自己――平端着镜子,他先看了看自己的头脸。
    头是圆的,因为头发短得如同喇嘛一般,完全显露了脑袋形状。镜子缓缓的下移,他又看了看自己的胸膛和臂膀。胸膛很结实,胳膊也呈现着薄薄的肌肉线条。放好镜子弯下腰,他越过下身,直接看了看自己的双腿。他嘴唇上没有胡须,身体的汗毛也很轻。自己伸手拍了拍小腿肚子,触感是充满弹性的,是两条健康笔直的好腿。
    小鹿满意的直起腰,穿好睡衣上了床。只要别想他那一处不得见光的暗伤,他一个人也能活得挺高兴。
    小鹿一觉睡过去,清晨和公鸡同时起床。
    卧室门外有房门开开关关的轻声,是张春生在出入忙碌,给他预备洗脸水。小鹿嘴上不说,其实心里觉得张春生这人很投自己的脾气,手脚利落心思细致,天生的有眼色讲卫生。
    洗脸水倒好了,牙刷也蘸了牙粉横架在在搪瓷牙缸上了,张春生进了卧室,先是站在门口打了个立正,然后一手攥着一份报纸,一手抬起来行了个军礼:“连长早上好!”
    小鹿拥着薄被,靠着床头半躺半坐,半睁着眼睛往地上看――刚醒,他心里还迷糊着。
    张春生迈开步子,无声无息的走到床前站好了,展开报纸开始念起今日的新闻。报纸也是本县的出品,距离外界的变化总是略慢一步,导致新闻时常是不够新,但聊胜于无,比不读强。
    小鹿默然的听着,一双眼睛渐渐的睁开,整个人也有了活气。张春生见他像是醒透了,便很自觉的合拢报纸退了出去。
    小鹿穿戴洗漱,坐在书桌前吃张春生给他端进来的馒头稀粥和小菜。窗户是玻璃窗,他一抬眼就能看清院内全貌。院内的情景让他有些刺心――武魁光着膀子,正在厢房门口举石锁练力气。
    武魁太壮了,一身的腱子肉鼓鼓凸凸,因为天气热,所以只穿了一条单布裤子,裤裆里也是鼓鼓凸凸。小鹿的目光顺着武魁的胸膛往下走,走到腰间停了停,走到裤裆又停了停。他想武魁的家伙一定是温暖沉重的,也或许是青筋虬结,筋脉之中血液汩汩流动,让那东西灵敏得简直如同活物。
    想到这里,他对武魁简直是羡慕得有些恨了。
    他越是眼红,武魁练得越是来劲,裤裆里直不隆冬,颤巍巍的竟然支起了棒槌。小鹿本是坐在桌前吃馒头,见此情景,他像受了冒犯一般,下意识的双脚蹭地向后一闪,连人带椅子一起退了一尺多远。
    然后肠胃也满了,馒头也放了,小鹿忍无可忍一般起身出门,没找到马鞭子,弯腰在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抽向了武魁:“混账东西,你给我穿上!”
    武魁挨了一抽,没疼,只是吓了一跳:“连长,我、我没光屁股啊!”
    小鹿仿佛痛心疾首一般,粗着喉咙继续吼:“上衣!赤身露体、成何体统!给我穿好上衣!”
    武魁张了张嘴,一时间无话可说,放下石锁扭头逃回了厢房。而小鹿不由自主的伸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眼前还晃着一片肉色。这肉色让他觉得又温暖又污秽,他知道自己和那颜色是绝缘的了,所以格外的看不得它,一旦见了,就眼睛痛,心也痛。
    除去了院子里这位肉色大汉,小鹿感觉身心略略的清净了一点,仿佛自己以及自己周遭的一切,又重新恢复了圣洁。
    然而这圣洁没有一个好来历,他偶尔会感觉自己像是修道院里的苦修之人,为了圣洁阉割自己,血淋淋的、天愁地惨的,不是个好圣洁。
    ☆、第四十三章
    小鹿每天早上吃饱喝足之后,就前往军营去练兵。兵都是新兵,比张春生和武魁还新,而且没有张春生和武魁的聪明勤谨,并且有一部分是被队伍抓壮丁强抓过来的,心心念念的总要跑。小鹿心狠手辣,在营地操场边上立了个木头桩子,这桩子就是刑架,每天都有新兵被吊在架子上,做大鹏展翅状挨马鞭。
    小鹿自己不动手,因为有武魁,他当初把武魁挑到身边,就有这个目的。武魁杀久了猪,渐渐对于一切活物都硬了心肠,小鹿让他打人,他就真敢把人往死里打。打完之后擦擦汗,他该吃吃该喝喝,一边吃喝一边和张春生扯淡――在这个连里,他俩算是高级人物了。
    小鹿自己严肃,在军营里,也不希望看到其他人嬉皮笑脸。要笑可以私下里去笑,小鹿想,正经的时候就是要正经,否则的话,就是不尊重长官。
    小鹿在县城里住了两个月,训练出了一个整齐利落的新兵连,连里的新兵蛋子们经了他的手,不知怎的,居然变得相貌相似,仿佛是一百多个亲兄弟一般,也或许是因为他们全被剃了光头,集合时全穿着军装,神情也是统一的肃穆。
    小鹿忙小鹿的,旁人忙旁人的,他的顶头上司,一位营长,从来不管他。省主席的养子,跑来训练新兵大概只是装装样子,营长是个精明人,犯不上对着皇亲国戚使官威。
    然而在两个月后,精明的营长忽然死了。
    营长那天是喝了整整一坛子本地酿的烧酒,喝完之后晃晃荡荡的从窑子大门往外走,两只脚不听使唤,在跨门槛时绊了一下,一跤摔倒在地,再也没能起来。
    营长就这么死了,营长的上司不在本县,留下了无主的三个连。三位连长约束部下,等待上峰下达命令,然而上峰的命令未至,程廷礼却是来了。
    在这县城众人的眼中,程廷礼的身份,也就和皇帝差不多了。没根没基的两位连长十分惶恐,简直不知道应该如何接待这位从天而降的大人物。这个时候,小鹿自然是要打头阵的,这一点,两位连长不出声,小鹿自己也清楚。
    程廷礼来得威风,有一个警卫团随行,专为了保护他一个人。队伍浩浩荡荡的开进城里,县长诚惶诚恐的让出了自家宅子接驾。然而程廷礼没有在县长家中下榻,而是要到小鹿那边对付一宿。一宿过后,他还得继续上路,往张家口去。
    小鹿平时觉得自己那三间上房是很宽敞的,可程廷礼一来,这三间屋子忽然小成了蝈蝈笼,仿佛程廷礼是个巨人。程廷礼在他这屋子内外巡视了,末了停在书桌前,指着桌角陶罐里的野花笑道:“小东西,你倒是好兴致。”
    小鹿听了“小东西”三个字,有些刺耳,但是规规矩矩的站直了,他低声答道:“美丽的环境,有助于陶冶情操。”
    程廷礼笑了起来,听这话本应该是书卷气十足的,但是经了小鹿一说,就变成了生硬冰冷的科学结论。扭过头又打量了小鹿,他见小鹿把军装穿得一丝不苟,只是没系武装带――小鹿穿衣服是讲究的,然而从来不系武装带。
    “不热吗?”程廷礼笑道:“脱了吧,在干爹面前也拘束?”
    小鹿抬手一粒一粒的解纽扣,脱了上衣搭上了椅背。程廷礼又看了他一眼,发现他有一把细细的腰。腰太细了,就显得屁股很圆很有肉,不过也可能是真有肉,程廷礼收回目光,心里盘算着小鹿那一处旧伤给身体带来的影响――一定是会有影响的,本质上都不算个真正男人了,外表还能威武雄壮?
    程廷礼看过书房又看卧室。站在小鹿身后,他抄起了衣箱上的大镜子照了照。镜子里映着两个人的脸,程廷礼看了又看,末了叹道:“这半年来,脑袋上有白头发了。”
    然后他微微低了头,把嘴唇凑到了小鹿耳边:“年纪越是大,越爱想起故人。在梦里,我常能见到你爸爸。”
    小鹿听到这里,身体震了一下。
    ☆、第四十四章
    程廷礼放下镜子,伸手揽住了小鹿的腰:“我和他做了七八年的夫妻,可惜他后来娶了你娘,心里没了我。他心里没有我,我心里可是有他,他都死了,我心里还想着他。”
    小鹿第一次听程廷礼这样对自己说话,满口“你”啊“我”的,干爹不成了干爹,干儿子不成了干儿子。惊讶之余,他也有几分好奇:“我爸爸……是怎么死的?”
    程廷礼轻而慢的告诉他:“饮弹自尽。”
    小鹿听了这话,并没有大惊失色,因为对父亲实在是没感情:“为什么要自杀?”
    程廷礼沉默片刻,然后答道:“爱之深、恨之切。我对他是爱恨交织,他对我也是一样。”
    小鹿听到这里,忽然从心底里翻上一股子鄙夷:“情死?”
    不等程廷礼回答,他冷冰冰的又补了一句:“我看不起他。”
    程廷礼怔了怔,随即说道:“你不懂……”
    不等他把话说完,小鹿自顾自的又开了口:“他不但自己无能,做出卖身体的下流事情,还使他的后代为他蒙羞。这样的人,自杀也是毫不可惜的。”
    程廷礼听了这话,真感觉小鹿是把自己和鹿副官一起骂了;手臂环着小鹿的腰,那腰虽然细如蛇类,然而硬邦邦的,也毫无柔软动人的意味。
    “我和他之间,并非交易的关系。”程廷礼按捺了性子解释:“如果只是玩玩而已,我又何必要把你当成儿子抚养成人?”
    小鹿这回没言语,因为在这一件事上,他的确是欠了程廷礼的恩情。
    程廷礼很满意于小鹿的沉默,勒着他的手臂紧了紧,程廷礼压低声音,呼出的热气扑在了小鹿耳边:“宝贝儿,我还没有很老,还能再爱一次。你小的时候,我当你是个孩子,我什么都不向你要;现在你长大了,自己能做主了,我想要你,你给不给?”
    小鹿打了个冷战,不是怕,是嫌恶欲呕,肠子肚子一起向上一翻,翻得他不由自主的打激灵。
    “您是我的干爹。”小鹿背对着程廷礼说话:“我对您只有尊敬和感激。”
    程廷礼歪着脑袋,去看小鹿的侧影。两个月不见,小鹿白了,皮肤紧绷绷的反射着柔细的光,颧骨和下颌的线条是统一的很清秀。他想小鹿在十八岁那年变化最剧烈,脱了孩子皮,换了大人样,可是未等他蜕变完成,自家儿子就一脚把他踢成了半个太监。
    于是,他的变化到那为止,正在往高里窜的个子,也不窜了。
    “我不需要你的尊敬和感激。”程廷礼浮想联翩的开了口,脸上同时失控似的露出了一点笑意:“只要你肯依了我,我宁愿受你的作践。”
    说到这里,他当真是起了兴致,抬起一只手开始去摸小鹿的胸膛,同时从鼻子里哼出了缠绵的声音:“我是堂堂的省主席,手里有一省的地盘,几十万的兵,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我这样的人,现在送上门来让你作践,你没兴趣试一试吗?”
    小鹿摇了头:“我没有欲望,也没有兴趣。干爹,您换个人吧!”
    程廷礼忽然笑出了声音:“小东西,你没欲望,我给你欲望。我有的是办法让你快活……”
    一边说,他一边把手探向了小鹿的下身。可是未等手指触摸到军裤,他忽然感觉一阵天旋地转,及至反应过来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踉跄着被小鹿推到了床上。仰面朝天的被小鹿摁住了,他不明就里的睁大了眼睛――这小混蛋这么不合作,让他几乎有些恼羞成怒;但是这一推一摁的力道又让他有些心动,他喜欢这种富有侵略性的漂亮小子。
    他想挣扎,也有余力挣扎,因为他体力精力都充沛,他的身体也比小鹿高壮。小鹿也察觉到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了,当即抬腿上床,从天而降一般一屁股坐在了他的肚子上。
    双手摁住了他,双腿夹住了他,小鹿俯下身,用凶恶急切的声音说话:“你别逼我!”
    程廷礼直勾勾的睁大眼睛盯着他,保养良好的白脸上泛了红。难耐似的勉强向上挺了挺身,他真起兴了,命根子梆硬的往上挺,贴着小鹿的屁股支起了帐篷。
    小鹿察觉出了身下的异样,这点异样让他感到了一阵烦恶。恶狠狠的盯着程廷礼的眼睛,他喘着粗气继续说话:“营长死了,让我去当新营长。我要带兵,我要打仗,我会干得很好,让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我身体坏了,可我脑子没坏,精神更没坏!”
    程廷礼张开嘴喘了一口气,眼睛和脸一起红了:“小鹿,好样儿的,看来小瑞当初那一下子,真是没把你骟干净!”
    此言一出,小鹿登时瞪了眼睛,手比心思转得更快,他一把就卡住了程廷礼的脖子:“干爹,你可别让我恨你!”
    程廷礼摸索着抬起手,用拼命的力气扯开了小鹿的爪子。急促的喘了几声,他忽然笑了:“好,好!钱,权,我都可以给你,可你记住,你这个人是我的,我不要,别人也别想要。你有本事,就打一辈子光棍给我看。否则的话――”
    他伸手搭上了小鹿的大腿:“否则的话,你说怎么办?”
    小鹿居高临下的垂了睫毛看他:“没有否则。”
    程廷礼隔着一层军裤,抚摸了小鹿的大腿:“否则的话,你就要听我处置。怎么样?”
    小鹿一点头:“成交!”
    然后他后退着下了床。而程廷礼双脚拖在地上,依旧保持着仰面朝天的姿态:“小鹿,营长是你的了。”
    小鹿双手下垂贴了军裤侧缝,对着程廷礼行了个九十度的鞠躬礼:“谢干爹栽培。”
    然后他直起腰,眼珠子下意识的扫视了对方的裤裆。那裤裆里鼓鼓囊囊的,显然里面的东西还在作怪。一瞥之后收回目光,小鹿忽然厌恶了自己,因为自己的眼睛总是往男子的胯下瞟,瞟过之后,就羡慕嫉妒,就恨。
    ☆、第四十五章
    程廷礼和他儿子一样,总是不好意思对小鹿霸王硬上弓,儿子的思想,老子不是很清楚;老子纯粹只是怕小鹿会寻死,因为小鹿的爸爸当年说死就死,真是把程廷礼给吓着了。
    在小鹿这里睡了一夜过后,程廷礼带着他的警卫团启了程,小鹿也如愿以偿的升了营长。他做营长,同僚是不嫉恨的,因为他几乎就是程廷礼的养子,干儿子做营长,好比亲儿子掌管禁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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