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凛少的白月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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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上传来的陌生气息让许茉云有一瞬间的懵比,然而在她还没反应过来时,双手就用力的推开了宋凛,并侧身弯腰捂着心口剧烈的干呕起来。
呕得脸颊通红。
宋凛脸都黑了。
这样子...讲真,要不是他连许茉云的手都没碰过,他都要以为这人肚子里揣着他的崽子了。
不然,恶心啥?
恶心他的碰触吗?
拜托这更让他尴尬好不好,分明是被嫌弃了。
堂堂凛少,这一片区响当当的人物,蛇虎堂的颜值担当实力选手,手底下小弟云集,多少少女哭着喊着要嫁的老公,被人践踏如斯。
想想都是气。
可,对方是他放在心里喜欢了六年的女孩纸啊。
天上的云看不起地里的泥不是很正常吗。
他这么安慰自己。
但表情依旧很难看。
许茉云可不觉得自个儿夸张,从她喜欢穿棉布纯色裙子就能看出她是个注重舒适感的人。
她有洁癖。
还有整理强迫症。
家里开小超市的嘛,从小妈妈陈花就教她爱干净整洁。
多年来都习惯了。
今天措不及防收到一份表白,然后就被突袭了。
她...赶紧呸呸呸。
嘴唇刺痛,幸好反应及时,没有吃到不该吃的。
也脸黑。
这让她觉得自己被强迫用了别人用过的牙刷一样,嗯,还是一个臭烟鬼刚刚刷过牙的。
脏!
心里超级介意。
脱口而出,“你怎么这样,你不知道你有口气吗!”
手背使劲的擦着嘴。
宋凛本就不好的脸色顿时阴沉得仿佛要滴水。
“对不起。”
道歉道得特憋屈。
能不憋吗?
明明是一件浪漫甜蜜的事,他都打算趁此机会顺理成章让许茉云成为自己的女盆友了。
呵。
泡汤。
许茉云的嘴唇越发红艳,还疼,火辣辣的,她冷着脸,“你别再找我了,我们不可能的。”
就走了。
走得毫不留情。
留下宋凛一个人低着头站在小巷,他双手紧握,像一棵孤独的树,好一会儿才面无表情离开。
不可能吗?
不可能!
既然已经招惹了我,那就由不得你按下停止键。
你,属于我!
宋凛是个领地意识很强的人,他认定了许茉云,就一定要得到她,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自那次小巷中的不愉快后,他深刻反省了自己,最后得出结论,对方应该是嫌他抽烟。
作为一个老烟民,要戒掉可不容易。
为了女神,戒!
口袋里随时准备得有薄荷糖,熬不住了就往肚子里灌汽水。
每日跟在许茉云身后,送她上班,接她下班,一句话不说,默默的守护,眼中饱含深情。
许茉云的心不是石头做的。
俗话说,烈女怕缠郎,时间久了,她心软了。
宋凛还特别帅。
气质独特。
站在人群中就一种鹤立鸡群超凡脱俗的感觉。
关键,不大男子主义,愿意为了她而改变。
这很难得。
经过思考,她答应给对方一个机会。
先试试。
合则聚,不合则分。
两人在一起了,每一天都过得十分甜。
吃饭,逛街,看电影,去游乐园坐摩天轮,去欢乐田园喂小鹿,参加客家人的泼水大会...
满满都是美好的回忆。
估计是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太糟糕,两人最多也就拉拉手,更近一步的动作却是没有的。
宋凛想又怕。
他产生心理阴影了。
但这种事,急不来。
两个月时间一闪而过,许茉云要回学校了,临行前,宋凛抱着她,说还没走就开始想她了。
很不舍。
许茉云摸了摸他的脸,开玩笑道,“那我毕业后留在顺城工作怎么办?”
宋凛把她圈紧:“那我就把酒吧卖了,去顺城找个班儿上,守着你。”说得特别恋爱脑。
许茉云笑得不行。
分别的日子很快来临。
相比起大学生活多姿多彩忙得不可开交的许茉云,酒吧老板之一的宋凛就要不适应得多。
他太闲了。
恋了多年的明月终于入怀,这还没抱够就异地了。
饱受相思之苦。
实在熬得受不了,就飞去顺城看女盆友。
甜蜜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
一晃一年过去。
许茉云大三,找到了实习的单位,不出意外的话,她度过实习期,就会留在那个乐团。
随团巡演。
满世界的飞。
宋凛却很纠结。
女盆友这么优秀,出类拔萃,即将要登上世界大舞台,而他呢,连大学的门都没进过。
对比之强烈。
差太远!
自豪的同时又深感自卑跟恐慌,怕天上的云看到更广阔的天地会觉得他太low要分手。
这种失控的感觉太糟糕了。
还心焦。
还有一点,他所从事的行业,也是硬伤。
见不得光被人不齿的。
就盘算着干脆金盆洗手搬家转行彻底洗白了。
底下的兄弟自然不愿意。
没几天,又传来女盆友的手指被打断的消息。
他:...
心力交瘁。
可不得瘁吗。
几乎没用怎么调查就知道了做这件事的人是谁。
谁?
他堂里元老级人物,也是他亲梅竹马从小一块儿长大感情深厚胜似亲兄妹的邻家小妹王小刁。
一方是爱情,一方是亲情跟友情。
不需要放在公平秤上就能知道孰轻孰重了。
许茉云几乎崩溃。
她指骨完全断裂,可见下这命令的人有多心狠,是铁了心的要让她再也无法弹奏钢琴了。
她恨王小刁。
很恨。
偏偏宋凛还想着帮王小刁狡辩,说那三个人乱说的,说他们只是在替王小刁抱不平,说已经惩罚了他们。
“那我手呢?我手怎么办!你就这样算了!”
许茉云歇斯底里眼眶红肿的朝他吼。
宋凛嘴唇绷紧,面对着女友含泪的质问,他眼里闪过几分伤痛,好一会儿才转过脸回答:“我会请最好的医生帮你治疗,会治好的。”
“最好的医生?呵。”许茉云面色惨白的一笑,她放在白色被子上的双手都缠上了厚厚的绷带,连动弹都不能,眼泪一滴一滴砸下来,“治不好呢?如果无法恢复到原样呢?”
她马上要去乐团了啊!
她怎么去!
梦想被生生砸碎,嘴上说着最爱她的男盆友不说为她讨回公道还一下一下的往她心口扎刀子。
这个恋爱谈得扎心了。
损失惨烈。
“呵呵...”
许茉云低下头,纤长浓密的睫毛根根分明,脸色苍白,唇色浅淡,整个人像是褪了色。
“我们不要在一起了。”
“我们分手吧。”
“你这样的男盆友,我要不起,也不敢要。”
她声音平静得让宋凛害怕。
“不!我不同意!”穿着黑色衬衣的男人面目冷峻,他目光死死的盯着许茉云,“你是我的,这辈子都是。分手,你想都不要想!”
一脚踢开椅子,走出病房,大力的摔上门。
屋内传出许茉云压抑的哭声。
宋凛一拳打在墙上,手骨出血,他浑然不觉。
- 肉肉屋
呕得脸颊通红。
宋凛脸都黑了。
这样子...讲真,要不是他连许茉云的手都没碰过,他都要以为这人肚子里揣着他的崽子了。
不然,恶心啥?
恶心他的碰触吗?
拜托这更让他尴尬好不好,分明是被嫌弃了。
堂堂凛少,这一片区响当当的人物,蛇虎堂的颜值担当实力选手,手底下小弟云集,多少少女哭着喊着要嫁的老公,被人践踏如斯。
想想都是气。
可,对方是他放在心里喜欢了六年的女孩纸啊。
天上的云看不起地里的泥不是很正常吗。
他这么安慰自己。
但表情依旧很难看。
许茉云可不觉得自个儿夸张,从她喜欢穿棉布纯色裙子就能看出她是个注重舒适感的人。
她有洁癖。
还有整理强迫症。
家里开小超市的嘛,从小妈妈陈花就教她爱干净整洁。
多年来都习惯了。
今天措不及防收到一份表白,然后就被突袭了。
她...赶紧呸呸呸。
嘴唇刺痛,幸好反应及时,没有吃到不该吃的。
也脸黑。
这让她觉得自己被强迫用了别人用过的牙刷一样,嗯,还是一个臭烟鬼刚刚刷过牙的。
脏!
心里超级介意。
脱口而出,“你怎么这样,你不知道你有口气吗!”
手背使劲的擦着嘴。
宋凛本就不好的脸色顿时阴沉得仿佛要滴水。
“对不起。”
道歉道得特憋屈。
能不憋吗?
明明是一件浪漫甜蜜的事,他都打算趁此机会顺理成章让许茉云成为自己的女盆友了。
呵。
泡汤。
许茉云的嘴唇越发红艳,还疼,火辣辣的,她冷着脸,“你别再找我了,我们不可能的。”
就走了。
走得毫不留情。
留下宋凛一个人低着头站在小巷,他双手紧握,像一棵孤独的树,好一会儿才面无表情离开。
不可能吗?
不可能!
既然已经招惹了我,那就由不得你按下停止键。
你,属于我!
宋凛是个领地意识很强的人,他认定了许茉云,就一定要得到她,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自那次小巷中的不愉快后,他深刻反省了自己,最后得出结论,对方应该是嫌他抽烟。
作为一个老烟民,要戒掉可不容易。
为了女神,戒!
口袋里随时准备得有薄荷糖,熬不住了就往肚子里灌汽水。
每日跟在许茉云身后,送她上班,接她下班,一句话不说,默默的守护,眼中饱含深情。
许茉云的心不是石头做的。
俗话说,烈女怕缠郎,时间久了,她心软了。
宋凛还特别帅。
气质独特。
站在人群中就一种鹤立鸡群超凡脱俗的感觉。
关键,不大男子主义,愿意为了她而改变。
这很难得。
经过思考,她答应给对方一个机会。
先试试。
合则聚,不合则分。
两人在一起了,每一天都过得十分甜。
吃饭,逛街,看电影,去游乐园坐摩天轮,去欢乐田园喂小鹿,参加客家人的泼水大会...
满满都是美好的回忆。
估计是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太糟糕,两人最多也就拉拉手,更近一步的动作却是没有的。
宋凛想又怕。
他产生心理阴影了。
但这种事,急不来。
两个月时间一闪而过,许茉云要回学校了,临行前,宋凛抱着她,说还没走就开始想她了。
很不舍。
许茉云摸了摸他的脸,开玩笑道,“那我毕业后留在顺城工作怎么办?”
宋凛把她圈紧:“那我就把酒吧卖了,去顺城找个班儿上,守着你。”说得特别恋爱脑。
许茉云笑得不行。
分别的日子很快来临。
相比起大学生活多姿多彩忙得不可开交的许茉云,酒吧老板之一的宋凛就要不适应得多。
他太闲了。
恋了多年的明月终于入怀,这还没抱够就异地了。
饱受相思之苦。
实在熬得受不了,就飞去顺城看女盆友。
甜蜜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
一晃一年过去。
许茉云大三,找到了实习的单位,不出意外的话,她度过实习期,就会留在那个乐团。
随团巡演。
满世界的飞。
宋凛却很纠结。
女盆友这么优秀,出类拔萃,即将要登上世界大舞台,而他呢,连大学的门都没进过。
对比之强烈。
差太远!
自豪的同时又深感自卑跟恐慌,怕天上的云看到更广阔的天地会觉得他太low要分手。
这种失控的感觉太糟糕了。
还心焦。
还有一点,他所从事的行业,也是硬伤。
见不得光被人不齿的。
就盘算着干脆金盆洗手搬家转行彻底洗白了。
底下的兄弟自然不愿意。
没几天,又传来女盆友的手指被打断的消息。
他:...
心力交瘁。
可不得瘁吗。
几乎没用怎么调查就知道了做这件事的人是谁。
谁?
他堂里元老级人物,也是他亲梅竹马从小一块儿长大感情深厚胜似亲兄妹的邻家小妹王小刁。
一方是爱情,一方是亲情跟友情。
不需要放在公平秤上就能知道孰轻孰重了。
许茉云几乎崩溃。
她指骨完全断裂,可见下这命令的人有多心狠,是铁了心的要让她再也无法弹奏钢琴了。
她恨王小刁。
很恨。
偏偏宋凛还想着帮王小刁狡辩,说那三个人乱说的,说他们只是在替王小刁抱不平,说已经惩罚了他们。
“那我手呢?我手怎么办!你就这样算了!”
许茉云歇斯底里眼眶红肿的朝他吼。
宋凛嘴唇绷紧,面对着女友含泪的质问,他眼里闪过几分伤痛,好一会儿才转过脸回答:“我会请最好的医生帮你治疗,会治好的。”
“最好的医生?呵。”许茉云面色惨白的一笑,她放在白色被子上的双手都缠上了厚厚的绷带,连动弹都不能,眼泪一滴一滴砸下来,“治不好呢?如果无法恢复到原样呢?”
她马上要去乐团了啊!
她怎么去!
梦想被生生砸碎,嘴上说着最爱她的男盆友不说为她讨回公道还一下一下的往她心口扎刀子。
这个恋爱谈得扎心了。
损失惨烈。
“呵呵...”
许茉云低下头,纤长浓密的睫毛根根分明,脸色苍白,唇色浅淡,整个人像是褪了色。
“我们不要在一起了。”
“我们分手吧。”
“你这样的男盆友,我要不起,也不敢要。”
她声音平静得让宋凛害怕。
“不!我不同意!”穿着黑色衬衣的男人面目冷峻,他目光死死的盯着许茉云,“你是我的,这辈子都是。分手,你想都不要想!”
一脚踢开椅子,走出病房,大力的摔上门。
屋内传出许茉云压抑的哭声。
宋凛一拳打在墙上,手骨出血,他浑然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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