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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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盟?”
从清水阁走出,林谟仍在反复咀嚼这两个字,脸上惊异之色一闪而逝。
秦风提到,白家之所以能搬出五尊半步次仙,竟是因为这统一江湖的界盟的缘故,说白家掌握了江湖也不完全准确,但他们却与这界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五尊准次仙也是界盟的一百零八长老中的几人,白芷能够把他们请来也侧面验证了他们与界盟关系。
“等等?!一百零八?你别告诉我那一百来号人都是次仙!”林谟险些把茶案掀开来,他眼睛瞪得浑圆,死死地盯着面如冠玉的秦风,后者拿着青色烟管轻轻敲打着自己的发冠,斜眼看向林谟。
“别这么激动~你多半也感觉到了吧。”他慢条斯理道,“我们……不,神界的崩溃给末法时代带来了巨大的好处,这点毋庸置疑,像唐朝这个时代已经不逊色于白银期的任何一个时代了,有这个数量的次仙也不奇怪吧~”
他脸色一肃,沉声道:“你可能不太懂江湖这个词的含义,他并不只描述了唐朝境内的武林重任,而是整个中原,准确来讲是几乎整个亚洲的各大势力的总称,而界盟统领了他们几乎所有人,七十二位准次仙,三十六位次仙,在我看来并不过分。”
“那白家这背后的势力也太……”林谟有些吓着了,他忍不住喃喃道,“可如果白芷想要的是势力,联合界盟里应外合打下唐朝应该不算太难吧,为什么……?”
“谁知道呢~”秦风笑着半躺下来,“或许那个满脑子鬼想法的小妮子有更大的企图吧,但我可不会再管了,我已经拿到这个时代存放的记忆了,明天一早赶完考就走,你自个儿好好努力吧~”
“赶考?”林谟愣住了,“等等?你这秀才的打扮……不是cosplay?”
“哼,小爷好歹是读遍四书五经,真真正正考到了举人的大才子,尔等乡野鄙父还不跪舔!”
……
“滚!”
站在寒风阵阵的大街上,林谟已经不知道第几次旁若无人地骂道,他看着手中的一千两银子的银票,以及一封纸质上佳的介绍信,眼中一阵复杂,也算那家伙到底还有点良心,他把林谟推荐到一位认识的将军家里混个差事,先找了个落脚的地方,这一千两算是路费。
“我只希望他不要把我介绍到人家家里刷马桶……”林谟嘴角忍不住地抽搐,对某位美男子的品行抱有巨大的怀疑。
那将军的宅邸并不在长安城内,这一点秦风的考虑还是很妥当的,在城内碰上白家的人实在难以收拾,按白芷的品行,自然不可能放过任何一个微小的纰漏。
而且……他斜着眼看向街道上来来回回侠走动客打扮的人士,竟个个修为不低,他们腰间都用红绳系着一块玉佩,四处张望,俨然一副寻找什么的样子,林谟下意识地拉了拉自己的衣领,尽可能地遮住本来的样貌,
“这么快就发檄文了吗?”林谟暗自啐了一口,他可没有触犯唐律之类的玩意儿,白家背景再怎么雄浑也不可能动用官府来檄拿他,而接下这一任务的自然只能是界盟的江湖人士,秦云先前已经交代过了,界盟中人都会佩戴用红绳系住的玉佩,玉佩上刻画的牲畜愈是凶猛,品级也就越高,三十六位天罡长老佩戴的是狮首玉,而地煞七十二位则是虎头玉,而现在街上游荡的大部分皆是狐首玉佩,小部分则是狼首玉佩,也只比地煞低上一两个层级,都是五境向上的灵修。
“都是第二梯队的狠角色吗……”林谟,看着一张张饱经风霜的中年脸颊,暗中咬着手指,喃喃道,“根本不是长安里那些个小年轻能比拟的啊,白芷还真是舍得下本钱啊……”
算了,林谟内心一松,颠了颠手中轻飘飘的银票,看向不远处的一间马房,“先找匹马骑出城外吧,走路前往八百里外也太显眼了些。”
——————
“咴——”
与对面堪称富丽堂皇的青楼不同,马房里弥散着一股烧焦稻草和马粪混合的诡异气味,马匹甩动尾巴掀起的道道灰尘着实迷得人睁不开眼,也不知是老板还是小二的抠脚大汉睡倒在藤椅上,另一只手兀自拿着蒲扇轻轻地咬着,可那一双小眼睛的光亮却是怎么也藏不住的,他贼眉鼠眼地上下打量着林谟,躲在蒲扇后的脸庞上挂着一丝诡异的微笑。
林谟被这道目光给看得浑身不舒服,但两边的马栅栏上都明码标价了所需银两的数量,想必就是被宰也不会被宰得太惨……
应该吧……
“哦对了,客人啊~”抠脚大汉眯着眼睛,对着林谟喊到,“我眼神不太好,麻烦您帮我看一下,我面前这个标码上是不是写着六百两银子啊~”
林谟愣了一下,斜眼看去,标码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六十两银子卖出,怎么到了大汉口中变成了六百两?而且整个马棚里最贵的马匹也没有六百两啊,更何况是眼前这匹明显脑袋不是很好使的,嘴角的口水可以滴到三尺地的破烂玩意儿。
“啊啊,是了,我家那逆子太贪玩了,闲得无聊把标码的价格都擦去了一个零,上次来了一个江湖人士,硬是只花了一百两银子就买了一匹千里良驹,我命苦啊,他还把刀架在我脖子上,你看现在这伤口都还没好呢……”
……
是没好,你指甲上的血迹都没来得及擦干呢……
抠脚大汉自然是想要讹人,林谟不太清楚马匹的市价是多少,但百两银子都可以把全长安最好的酒楼包下来胡吃海塞三天了(秦云介绍),怎么也不可能都买不到这里一匹劣质到飞起的破马。
“店家,你这就有点过分了吧。”林谟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这样吧,既然先前那位大侠花了百两买了你这最好的宝马,那我也花百两买你这儿最劣质的马匹,没问题吧。”毕竟林谟只需要一匹马混出城去,好马劣马对他差别不大。
“哼,小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抠脚大汉从椅子后面抽出来一把银光锃亮的马刀,“噌”得一声定在了桌子上(???),他一眼就看出林谟是哪种根本不懂马的有钱人家的小公子(完全不对啊……),不然怎么可能盯着这种二十两都不值得烂马看得津津有味呢,不好好宰上一笔实在对不起自己这积渴的身体,赶明儿去找对街青楼的小姐姐们好好热闹热闹,“一口价哦,一千两,这里最好的马匹就是你的了!”他指着左边那匹瘦得不成样子的红毛老马,一条腿兀自还佝偻着,却是怎么看怎么弱不禁风的一匹破玩意。
林谟却是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这匹老马,眼中却是一阵精光闪烁,刚想掏出那张价值不菲的银票,却听见……
“店家,上次买的你家的那匹“良种马”这不一年没到就残了,现在退个货没问题吧~”
马房那扇摇摇欲坠的破门被一脚踹了开来,刚才还嚣张跋扈的抠家大汉竟瞬间惊恐地蹲下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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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水阁走出,林谟仍在反复咀嚼这两个字,脸上惊异之色一闪而逝。
秦风提到,白家之所以能搬出五尊半步次仙,竟是因为这统一江湖的界盟的缘故,说白家掌握了江湖也不完全准确,但他们却与这界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五尊准次仙也是界盟的一百零八长老中的几人,白芷能够把他们请来也侧面验证了他们与界盟关系。
“等等?!一百零八?你别告诉我那一百来号人都是次仙!”林谟险些把茶案掀开来,他眼睛瞪得浑圆,死死地盯着面如冠玉的秦风,后者拿着青色烟管轻轻敲打着自己的发冠,斜眼看向林谟。
“别这么激动~你多半也感觉到了吧。”他慢条斯理道,“我们……不,神界的崩溃给末法时代带来了巨大的好处,这点毋庸置疑,像唐朝这个时代已经不逊色于白银期的任何一个时代了,有这个数量的次仙也不奇怪吧~”
他脸色一肃,沉声道:“你可能不太懂江湖这个词的含义,他并不只描述了唐朝境内的武林重任,而是整个中原,准确来讲是几乎整个亚洲的各大势力的总称,而界盟统领了他们几乎所有人,七十二位准次仙,三十六位次仙,在我看来并不过分。”
“那白家这背后的势力也太……”林谟有些吓着了,他忍不住喃喃道,“可如果白芷想要的是势力,联合界盟里应外合打下唐朝应该不算太难吧,为什么……?”
“谁知道呢~”秦风笑着半躺下来,“或许那个满脑子鬼想法的小妮子有更大的企图吧,但我可不会再管了,我已经拿到这个时代存放的记忆了,明天一早赶完考就走,你自个儿好好努力吧~”
“赶考?”林谟愣住了,“等等?你这秀才的打扮……不是cosplay?”
“哼,小爷好歹是读遍四书五经,真真正正考到了举人的大才子,尔等乡野鄙父还不跪舔!”
……
“滚!”
站在寒风阵阵的大街上,林谟已经不知道第几次旁若无人地骂道,他看着手中的一千两银子的银票,以及一封纸质上佳的介绍信,眼中一阵复杂,也算那家伙到底还有点良心,他把林谟推荐到一位认识的将军家里混个差事,先找了个落脚的地方,这一千两算是路费。
“我只希望他不要把我介绍到人家家里刷马桶……”林谟嘴角忍不住地抽搐,对某位美男子的品行抱有巨大的怀疑。
那将军的宅邸并不在长安城内,这一点秦风的考虑还是很妥当的,在城内碰上白家的人实在难以收拾,按白芷的品行,自然不可能放过任何一个微小的纰漏。
而且……他斜着眼看向街道上来来回回侠走动客打扮的人士,竟个个修为不低,他们腰间都用红绳系着一块玉佩,四处张望,俨然一副寻找什么的样子,林谟下意识地拉了拉自己的衣领,尽可能地遮住本来的样貌,
“这么快就发檄文了吗?”林谟暗自啐了一口,他可没有触犯唐律之类的玩意儿,白家背景再怎么雄浑也不可能动用官府来檄拿他,而接下这一任务的自然只能是界盟的江湖人士,秦云先前已经交代过了,界盟中人都会佩戴用红绳系住的玉佩,玉佩上刻画的牲畜愈是凶猛,品级也就越高,三十六位天罡长老佩戴的是狮首玉,而地煞七十二位则是虎头玉,而现在街上游荡的大部分皆是狐首玉佩,小部分则是狼首玉佩,也只比地煞低上一两个层级,都是五境向上的灵修。
“都是第二梯队的狠角色吗……”林谟,看着一张张饱经风霜的中年脸颊,暗中咬着手指,喃喃道,“根本不是长安里那些个小年轻能比拟的啊,白芷还真是舍得下本钱啊……”
算了,林谟内心一松,颠了颠手中轻飘飘的银票,看向不远处的一间马房,“先找匹马骑出城外吧,走路前往八百里外也太显眼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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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咴——”
与对面堪称富丽堂皇的青楼不同,马房里弥散着一股烧焦稻草和马粪混合的诡异气味,马匹甩动尾巴掀起的道道灰尘着实迷得人睁不开眼,也不知是老板还是小二的抠脚大汉睡倒在藤椅上,另一只手兀自拿着蒲扇轻轻地咬着,可那一双小眼睛的光亮却是怎么也藏不住的,他贼眉鼠眼地上下打量着林谟,躲在蒲扇后的脸庞上挂着一丝诡异的微笑。
林谟被这道目光给看得浑身不舒服,但两边的马栅栏上都明码标价了所需银两的数量,想必就是被宰也不会被宰得太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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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对了,客人啊~”抠脚大汉眯着眼睛,对着林谟喊到,“我眼神不太好,麻烦您帮我看一下,我面前这个标码上是不是写着六百两银子啊~”
林谟愣了一下,斜眼看去,标码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六十两银子卖出,怎么到了大汉口中变成了六百两?而且整个马棚里最贵的马匹也没有六百两啊,更何况是眼前这匹明显脑袋不是很好使的,嘴角的口水可以滴到三尺地的破烂玩意儿。
“啊啊,是了,我家那逆子太贪玩了,闲得无聊把标码的价格都擦去了一个零,上次来了一个江湖人士,硬是只花了一百两银子就买了一匹千里良驹,我命苦啊,他还把刀架在我脖子上,你看现在这伤口都还没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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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好,你指甲上的血迹都没来得及擦干呢……
抠脚大汉自然是想要讹人,林谟不太清楚马匹的市价是多少,但百两银子都可以把全长安最好的酒楼包下来胡吃海塞三天了(秦云介绍),怎么也不可能都买不到这里一匹劣质到飞起的破马。
“店家,你这就有点过分了吧。”林谟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这样吧,既然先前那位大侠花了百两买了你这最好的宝马,那我也花百两买你这儿最劣质的马匹,没问题吧。”毕竟林谟只需要一匹马混出城去,好马劣马对他差别不大。
“哼,小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抠脚大汉从椅子后面抽出来一把银光锃亮的马刀,“噌”得一声定在了桌子上(???),他一眼就看出林谟是哪种根本不懂马的有钱人家的小公子(完全不对啊……),不然怎么可能盯着这种二十两都不值得烂马看得津津有味呢,不好好宰上一笔实在对不起自己这积渴的身体,赶明儿去找对街青楼的小姐姐们好好热闹热闹,“一口价哦,一千两,这里最好的马匹就是你的了!”他指着左边那匹瘦得不成样子的红毛老马,一条腿兀自还佝偻着,却是怎么看怎么弱不禁风的一匹破玩意。
林谟却是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这匹老马,眼中却是一阵精光闪烁,刚想掏出那张价值不菲的银票,却听见……
“店家,上次买的你家的那匹“良种马”这不一年没到就残了,现在退个货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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