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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兵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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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众人熟睡之际。
    安奠堡的东门被悄悄的打开,十辆大车在马匹的牵引下进入了军营。
    赵安领人早早就等候在这里。
    见赵金走来,缓缓开口道:
    “都在这了?”
    赵金点了点头。
    “那还等什么,快点卸货。”
    “诺。”
    等三十多个箱子都被卸了下来,赵安挥挥手,士兵们纷纷会意,撕开封条,将所有箱子打开。
    赵安的眼神迅速掠过每一个箱子,发现里面除了三箱是白银外,大多都是兵器,铠甲。
    赵安露出冷笑:
    死的不冤!
    我大明边军从来只做出口生意,什么时候会掏钱从朝鲜进货,那这批军器的买家可想而知了。
    众人却想不了这么多,自觉的算起了缴获的具体数目。
    “鸟铳三十支。”
    “山参两箱。”
    “锁子甲三十套。”
    “弓八十把。”
    “刀剑六十把。”
    “珠宝一箱”
    ……
    赵安身旁的兵房主事徐文龙飞快的在账本上做着记录。
    “统计完后通通搬到库房里。”
    “诺。”
    众人拱手领命。
    嘱咐完下属,自律的赵大人快步走回卧室,不一会儿,卧室的灯光就暗了下来。
    …………
    次日清晨。
    沉厚的战鼓声响起。
    各小旗的军士迎着晨晖在校场上排列好了队伍。
    赵安身穿细叶札甲、手扶佩剑,在两个家丁的陪同下缓缓走上点将台。
    话说这套甲还是他爹留下来的,据他爹讲还曾经穿着这甲在朝鲜杀过倭子,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这甲实在沉重,赵安估摸着得有六十斤。
    之所以穿上这身除了显示自己最高长官的身份之外,又是为了衬托自己威武的形象。
    见赵安走上点将台,三弟赵义上前一步大声喊道:
    “启禀大人,安奠旗军全体官兵三百三十六人全部到齐,请大人训话。”
    赵安双腿岔开,大马金刀地坐在了椅子上,双手拄剑,环视台下众军。
    ————————
    本来按照卫所编制,一个百户下辖两个总旗、十个小旗,合计旗军应有一百一十二人,赵安的人马却严重超标。
    深感不妥的赵安随即大把银子送入指挥使司衙门,庄远山了解情况以后,以安奠民多,寻常百户所不足以护民为由,从中千户所抽调一个总旗驻防安奠。
    这个总旗名义上归中千户所,实际归赵安节制,官兵也都是由他安排。
    什么?还多出一百六十八人?
    洪武谕令:
    “每一军户出正军一名。每一正军携户下余丁一名,在营自理,辅助正军,供给军装。”
    卫所旗军本来不只是正军,还有余丁,不过后来由于军户逃役严重,正军都凑不齐,那就更别提余丁了。
    显然赵安手下多出的这一百多人便是随军余丁。
    在身穿布面短罩甲、头戴朱红勇字盔的旗军旁,还站着两队身着长身布面甲、头戴红缨笠盔的家丁,所着甲的布面皆为红色。
    家丁军饷实际是由赵安所出,他们不属兵籍,因此不属旗军,算是赵安的私军。而赵安手下共有家丁五十六名,也是按照总旗编制的。
    此时校场上只有两个小旗的家丁,余者暂时负责安奠城防。
    位于军阵前排的是各小旗官、总旗官。
    小旗身穿红色长身布面甲,头戴钵胄,胃上还有面小旗。总旗穿戴大致与前者相同,不过是多了两边的臂甲。
    整支旗军分为刀牌手、长矛兵、骑兵、弓手、火枪手五大兵种。
    有限的火器和战马也促使赵安选择将两个兵种独自编队。
    整个安奠堡共有战马一百四十六匹,家丁队五十六人皆为堡中最骁勇者,人人有马,腰挎柳叶刀,配开元弓或朝鲜弓,长官是总旗赵先。
    在旗军的六个总旗中也有一个全员配马的,挑选骑射出众者编成,为第一总旗,长官是赵勇。
    除了骑兵外,各总旗官也都配马,余者多是种马。
    依靠东拼西凑来的火器,赵安又装备了一个总旗,为第二总旗,长官为赵义。
    余下的第三、四、五总旗都是三兵种混编,每一总旗刀牌手十人,长枪手二十人,以弓手二十人作为远程力量,值得一提的是,此处的长枪长度介于两米三、四之间的长矛。
    最后一个总旗较为特殊,除了雁翎刀,还装备长度近四米的长枪,这支队伍里的步兵被赵安称为“拒马卒”,是专门用来抵御骑兵冲击的。
    ————————
    “咳咳。”
    赵安清了清嗓子,看着台下队列整齐的众军,缓缓开口。
    在这五分钟里,赵安先是阐述了军队对于国防的重要意义,又介绍了这三个月以来军队的建设成果,接着表达了希望众将士能够奋勇杀敌、护国保民的美好意愿,最后加了句“本次额外发饷五两”作为点睛之笔。
    “万胜!”
    台下顿时爆发出阵阵欢呼。
    依据赵安的规定,安奠旗军平日普通士兵军饷为每月一两三钱,小旗官每月一两八钱,总旗官每月二两五钱。战时翻倍。
    军饷每三月发一次,每次发饷赵安都会亲自到场,为的是替士兵们加深印象:他们吃的是赵大人的饷。
    赵安一共带人抢了晋商两次,这次战斗规模比起之前一次大了许多,缴获也多了许多。
    这次赵安多发的五两军饷的来源大家也心知肚明,虽然经过赵安的引导,士兵们接受了“汉奸”的概念,然而以赵安现在的实力无法扳倒晋商这个庞然大物,这事一传出去那朝廷估计会先灭了赵安,因此众军要确保把这事烂在肚子里。
    封建时代民智未开,百姓们的国家民族意识淡薄,光靠民族大义难以激发百姓的斗志,立军功者,自然要赏。
    虽然平日里的剿匪等战斗不算“战时”,但也会根据情况发赏钱,一颗寻常强盗的人头只值十五两银子,一颗北虏或者建虏的首级值白银五十两。
    不过四年来安奠周边都未出现过成建制的建虏,最多的也就是三、五游骑,并且从不与官军缠斗,他们的首级较为难得,更别说隔着半个辽镇的蒙古人。
    作战英勇者重赏,与之相对的也有重罚。严苛的军规也是保障和维持一支合格军队的基础,为此赵安参考了本时代戚家军的军规和后世经验编出《安奠兵律》:
    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者,斩!
    二、凌虐民众,欺辱妇女者,斩!
    三、不听约束,目无长官者,斩!
    四、散布谣言,动摇军心者,斩!
    五、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者,斩!
    六、私探军机,泄露军情者,斩!
    七、行军行伍,散漫无章者,斩!
    八、蔑视禁约,驰突军门者,斩!
    九、掌管钱粮,中饱私囊者,斩!
    十、私自离营,逾期未归者,斩!
    以上十条皆为禁律,犯一条者必死。除此以外还有许多军律,例如偷窃、打架之类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笞刑、笞刑不等,最高也可以处死。
    “连坐法”也被赵安广泛应用于军中。
    《安奠兵律》规定:
    每小旗中,一人当先,余者不救,致令阵亡者,余者俱斩。
    每小旗中,一战之后,若有人阵亡却没有敌军首级,余者罚饷一月。
    每小旗中,有士卒逃跑,斩小旗官;小旗官不退,却因为士卒逃跑而阵亡的,士卒全部斩首。
    官兵有因战而死者,视级别抚恤银两;官兵有因战而残疾者,每月给予补贴;官兵有临阵脱逃者,处斩后,家人亦受罚;官兵有被俘投敌者,家人为奴;官兵有临阵哗变者,主谋凌迟,家中三代皆斩,附从者亦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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