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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疏远一些,两人之间,反倒显得比在行香阁时生分了。
    暗地里,萧悠细细思索了一回,认为目前还不宜捅破这层窗户纸,还是保持两人这种温和的挚友关系比较妥当,清弟为人纯善,可别因为此事吓坏了他,反正只要他不反对,时候一久,自然可以想办法使他情生意动,还是等两情相悦、水到渠成的为好。
    嗯,对,这就么办吧!许多事情是急不可图,缓则可解的,情之一事,最是扰人,何必为此让清弟忧烦,失了往日的欢颜呢!计议已定,萧悠待常清便又如以前一般亲切随和,光明磊落,他既然做到「君子不欺暗室」,常清自然也就放松下来,与萧悠说说笑笑,恢复了往日活泼率真的性子。
    密室之中,萧悠细细地翻看着卷宗,不时向回报的手下低低地询问几句,稍事考虑,又安排下去任务,在卷宗上批注,直忙了一个多时辰,这才告一段落,然后屏退手下,独自沉思。
    良久,他仿佛突然惊醒般抬起头来,怔怔地看了看手边堆积如山的卷宗,长叹了一口气,忽然没了办公的兴致,懒懒地舒展了一下身体,靠在椅子背上,又想起心事来。
    日前他假公济私,通过天狼社的渠道详细调查了常清的家世,知他家从曾祖开始即在朝为官,祖父曾做到了工部尚书的高位,他父亲天性散漫,中年辞官回到扬州,做起了清闲富家翁。
    常清的大哥常沛二十岁进中书省,十多年之后,升到吏部侍郎的位置,并娶了户部尚书的次女为妻,近几年正在努力钻营,希望将来能升到吏部尚书之位。
    常清的二哥常源在扬州经商,为人精明,靠着大哥在朝中为官的势力,争取到了扬州盐商的经营准证。本朝盐业属于官商控制,各省各地的盐业均由官家认可的大盐商一手操控,绝对属于暴利。
    常源经商多年,在扬州及周边地区都有生意,为人却颇恶劣,仗势欺人、欺行霸市,风评极差。不过有长兄在京中为官,他又善于钻营,官面上打点得好,所以别人也都敢怒不敢言。
    常沛已十多年未回原籍,早在京中又安排了一群妻妾,只把原配夫人留在了老家,她并无子息,闲来无事,自从家翁去世后,便专心抚育幼弟常清,管教极严,另有她娘家的一个幼弟甄湃,也因父母过世无人照顾,时常被她接来照管,所以常清一年里倒有将近一半的时间和那个甄湃同住玩耍,近几年二人分别被家人督促苦读,这才疏远了些。
    想到那个甄湃,萧悠不由得又想起常清说过经常与他同床而睡的事来,心里略微有点介意,但随即想到常清的随和与天真,微微一笑,知他懵懂无知、不谙情事,以往与他人的亲密,只不过是亲人之间的随意行为,不足为怪,自己这般介意,实在太可笑了。
    不过另有一事,却是值得重视的,那就是,常清定过亲。他十岁时,便由长嫂做主,与她娘家的一个远房侄女订了娃娃亲。如今女方已满十六岁,曾几次要求常家完婚,但都被常清推托了。
    昨天萧悠曾旁敲侧击地问过常清对婚事的看法,常清先是支支吾吾,经不住萧悠巧妙引导,便向他大吐了一番苦水。
    原来他这次逃家,不但是为了与二哥呕气,更主要的,竟是因为婚事――大嫂甄家的那个侄女儿年纪越来越大了,她家里人便提出想要为二人完婚。
    可常清素来对女人敬而远之,想想大嫂的严厉,更对成亲一事颇为畏缩,生怕娶回一个厉害的妻子,时不常作河东狮吼,那人生还有什么趣味?
    想来想去,不敢应承,前两次托病躲了过去,这一回眼看不好躲了,索性便来个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悄悄地溜之乎也了。
    说到这里,常清笑道:「不过这次溜出来能遇到悠哥,那可真是意想不到的奇遇,小弟三生有幸!」
    萧悠也笑,觉得两人的相逢颇为有趣,先前他留下常清时,并无私心,只是不想他落入朝中的黑暗而已,没想到后来会对常清这样喜爱。
    不过细想起来,二人的情意是由互知互敬而逐渐产生的,品性相近、趣味相投,感情日积月累,渐至弥深,绝非一时起意,所以应该经得起岁月考验,如能与清弟相知相伴,共度一生,那可真是人生至乐啊!
    想到这里,萧悠微微而笑,对于常清,他是志在必得,只不过他为人宽容,素不强人所难,不愿逼得太紧,希望通过长期经营,能够渐渐赢得常清的真心。
    萧悠行事谨慎,喜欢深思熟虑、布置周详,可一旦他认准了的事,定会全力以赴,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这天萧悠随意提到,此地离京师很近,问常清要不要去探访一下他的大哥,常清犹豫半晌,说还是不必了吧!上次他听萧悠的话写了家信回去报平安,结果却被大嫂冷淡。
    他大嫂绝没想到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小常清竟敢离家出走,大大触犯了她的雌威,所以连去送信的人都没接见,只令人将书信接了进去,送信的天狼社兄弟在外面等了快两个时辰,才出来一个老婆子,冷冰冰地说不必等回信了,大奶奶没空,不见他了。那兄弟念着萧悠来时曾叮嘱过,要对常家的人加倍客气,这才没有发作,愤愤地返回复命。
    萧悠听罢汇报,一笑了之,常清却惴惴不安了好久,愈发不敢回家了,反正萧悠这里管吃管住,比在自己家里还要随意自在,况且还有萧悠随时做陪,琴诗相和,更可以吃到无数美食,不免有点乐不思蜀起来。
    此时听萧悠提到去拜会大哥,他从小到大,只在小时候父亲过世时见过长兄一面,两人极为生疏。多年不见,现在可能见了面都不一定能认得呢,有什么好拜访的?
    更何况还怕大哥和大嫂一样严厉,管住了他不让出门,更有甚者,如果逼他回家完婚,那可不是更糟糕了吗?所以他一口回绝。
    萧悠也不在意,常清是他所喜爱的人,他的家人虽然将来会有一定的麻烦,但也不是不可解决,到时自有办法让常家人点头应允。
    他在暗中多方布置,常清毫不知情,只每日里高高兴兴地玩乐,感叹北方与南方真的是有很大的不同。这不,才十月下旬,居然就下了第一场大雪。
    看着纷纷扬扬的洁白雪花从天空中漫无边际地飘洒下来,真是别有一番感受。
    而且北方酷寒,衣着厚重,又多镶有皮毛,非常有趣,这天常清穿上萧悠送来的一件镶有银狐皮的长袍,兴冲冲地跑去给他看,常清身材修长,面目俊美,被这银狐皮一衬,越发显得丰神如玉,令人观之忘俗。
    「悠哥,你看,我穿这个好不好?」常清兴高采烈地闯进萧悠房里,却见萧悠正在和人谈话,忙住了口,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萧悠转过头来,眼睛一亮,那清亮明澈的凤眼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赞美之意,令常清心头一暖。
    「清弟先坐,等我安排完了这点事,陪你出去赏雪怎样?」萧悠一边放下手中的卷宗,一边含笑对常清道。
    「好啊,悠哥你忙你的,我自会找点消遣的。」常清在他房中出入惯了,一点也不拘束,自行在一边坐下,左右看看,又跳起身来,到那面巨大的铜镜前去照一照,对自己锦衣狐裘的新打扮非常满意。
    萧悠一边接着安排工作,一边不时侧过眼睛看看他,嘴角含笑,面色温和,却使他对面正在接受任务的少年好生不满。
    这少年约莫十七、八岁,生得圆润饱满,眉目俊秀,身材虽然还未成熟,但是多年习武,挺拔矫健,是个非常可爱的少年。
    「丁前,你怎么了?」萧悠见丁前不时盯着常清,一副心神不属的样子,不由有点奇怪,这孩子是从小跟着他的,几年下来越发成熟稳重,今天这个样子还真少见呢!
    「啊!没……没什么。」丁前见他发觉自己盯着常清打量,心下一慌,连忙取过桌上的卷宗,匆匆道:「萧哥,你说的话我都记下了,我先去了。」急急忙忙地告辞出去,过门槛时差点绊了一跤。
    常清哈哈大笑,道:「悠哥,你的手下多是精明强悍的人物,怎么还有这样可爱的少年,我还是头一次见哩!」
    萧悠一笑,道:「他叫丁前,五年前就跟着我们了,可以说是我看着长大的,他人品倒好,只是做事有点不够沉稳。」
    常清做了个鬼脸,笑道:「悠哥,你的要求太高了,别人要想都达到你的『稳重』标准,那这世上的人可都别活了。」
    萧悠一笑,不以为忤,人各有其长,他自然知道不能要求所有人都达到完美,但他自己,却是常常要求自己达到完美的。
    午后,两人带了几名随从,骑马出门,呼啸的北风卷着漫天的大雪扑面而来,使人几乎喘不过气,常清把皮帽压得低低的,两侧的狐尾护耳也紧紧系住,全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眼睛。
    萧悠见他如此,禁不住笑了起来:「清弟毕竟是南方人,受不得寒冷,这样的大雪,想来你是头一次见到吧?」
    常清点头,却不开口,生怕一张嘴,就被大风吹得灌满一肚子寒气、像皮球般胀了起来,心想:这样的大雪天,咱们不在家中悠闲赏雪,却跑出来做什么?
    萧悠探身过去,帮他拢好披风,笑道:「风雪冷冽,却正见北方的好风光,空旷天地中万物萧索,白雪接天,比在家中小院,另有一番趣味。」
    常清点头,随着他的指点四处观赏,果然是美不胜收,山舞银蛇、银装素裹,好一派北国风光。在城外看罢了雪景,萧悠又带众人回进城来,却不直接回分堂去,而是转入了城西一处百姓杂居之地。
    飞雪盈门,对富贵人家来说,正好围炉赏雪,平添了许多乐趣。而对于穷人来说,却是雪上加霜了。这里街道狭窄、住户拥挤,多是清贫人家,萧悠策马转了几个弯,来到一处破旧的小院之外,甩蹬离鞍,众随从都跟着下了马,有人便去叫门。
    常清在萧悠的扶持下跳下马来,跺了跺脚,一面呵着气暖暖手,一面好奇地打量眼前这处小院,不知萧悠带大家来这里做什么?
    院中有人开门,一见萧悠,惊得叫了起来,一迭声向里嚷,吵吵嚷嚷地,不多时便有老老少少七、八个人围拢了来,拥着萧悠等人进入主屋,急忙让坐,又送上几盏粗茶。
    萧悠微笑着止住要行礼的两个老人,请他们一同坐下,细细问了一下日常起居,又问家用够不够?冬日好不好度过等等……
    一个老年男子颤抖着手抹泪,叹道:「还好,多谢东家关心,我们小武这孩子很懂事,自从跟了东家,每月的月例都定时拿回家来,日子尽可以过得去,柜上的许先生也常派人来看看,这屋子前些天刚修过了,不然这么大的风雪,怕是今年难过得紧呢!」
    常清四下看看,只见这里家徒四壁,只这几张桌椅还算齐整,一对老夫妻,一个中年妇人,四、五个小孩子,最大的可能有十五、六,最小的还抱在怀里,众人衣着敝旧,看得出生活困顿。
    忽然里间传出声音,萧悠起身进了里屋,常清跟了过去,看到炕上还躺着一个中年男子,炕边有拐杖,看来竟是个跛足之人,不过他的衣着和被盖,倒明显地比其他人厚暖许多。
    萧悠含笑问道:「莫大叔,今日身子可好?我带来一些药,一会儿让孩子们给你熬了,补补身子。」
    莫大叔拉着他的手,说了不少感激的话,萧悠谦和地叫他不要放在心上,说到既然小武如今投身在自己手下,那么他的家人就都是一家人了,关心一些是应当的。一面又吩咐随从将带来的一些衣服食物及药品交给莫家人,好生安抚了几句,这才告辞出来。
    如此这般,天黑之前,大家一共转了四户人家,都是一般的问候送礼,萧悠细心观察各家的起居,不时安排随行的丁前一些事情,丁前恭恭敬敬地答应着,回说马上就办。
    常清在一旁看着,既感动,又纳闷,直到回了分堂内院,他还有点出神,天生急忙迎上来帮他更衣,又塞了一个小小的手炉给他暖手。
    「清弟,在想什么?」萧悠一边坐下来,一边问道。
    「嗯,悠哥,今天你带人去看望那些贫苦的人家,真是雪中送炭啊!」常清非常感慨。
    「没什么,那些都是天狼社里众兄弟的家人,我们关心照顾一下是应该的。」萧悠淡淡地道。常清这些日子来模模糊糊地总听说天狼社,不甚了了,这时便请萧悠解说一下,萧悠于是向他讲了讲天狼社的概况,又说明自己是这直隶堂的副堂主。
    常清大感兴味,早听说江湖上有许多的门派帮会,比如江南的运河上有漕帮,贩运私盐的有盐帮,乞丐们有丐帮等等。但这天狼社,他还是头一回听说,而且萧悠居然还是一省的堂主,呵呵,那可也是个不小的职位呢!怪不得他武功那么厉害,为人又如此有气魄。
    他兴味盎然地问东问西,萧悠也不厌烦,由着他东拉西扯、刨根问底,反正他不通世务,问也问不到什么重要的事,根本不必费心隐瞒什么。
    常清又说起今日萧悠带人去看望众兄弟的家人,好像兄弟们的家里都挺清苦啊!
    萧悠道:「天狼社重点要吸收的兄弟,大都是贫苦人家出身,因为他们吃得了苦,又肯认真做事,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命运,连带改善家人的生活。像你今天第一个看到的莫大叔家,他的大儿子莫武,是一年前进入天狼社的,那时他们一家穷困潦倒,已经快要走到绝路上了,通过小武这一年来在社中的效力,已经使家人改善了生活,目前虽然还穷一点,但相信不久就会大有起色的。
    家中遇到实际困难,可以向社里求助,我们一定会帮其度过难关,至于社中其他已经富足起来的兄弟,自然就不必这样去照顾了。」
    常清不解地道:「你想帮他们,直接给钱给东西就好了啊!干嘛还费这么大的周折?」
    萧悠看了他一眼,道:「君子不食嗟来之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如果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而使家人改善生活,幸福安康,这里面的满足和快乐,跟平白接受人家的资助,是不可相提并论的啊!」
    常清怔怔出神,心想:果然悠哥行事与众不同,既照顾了大家,又不肯以恩人自居,端的是君子之风,不由好生佩服。想了想又道:「可是你又给莫大叔好些珍贵药材,还给张家那个小孩子请大夫治病,这不也违反了你的做事标准吗?」
    萧悠道:「生活可以慢慢改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从贫苦中逐渐进入富足的人才会珍惜来之不易的好生活,可是病不等人,有了病就得马上治,不然很可能后患无穷,一旦失去了最宝贵的生命,那么艰苦的奋斗也就失去意义了。」
    常清好生感动,望着他的眼光之中,毫不掩饰地流露出尊敬和爱戴,萧悠见了,心中也是一热,两人相视而笑,默契之意,又更进了一层。
    第十四章
    丁前进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二人谈笑风生的样子,心下一阵别扭,板着脸向萧悠汇报了刚才他安排的那些事的进展情况。
    常清见萧悠才安排下去的事这就办妥了,对天狼社的办事效率更是钦佩,笑道:「悠哥,你这是强将手下无弱兵,连这个小丁前都如此干练。」
    丁前吭声道:「我才不是小孩,我已经满十八了!」
    常清一怔,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反感?想他是少年气胜,不愿人家小瞧他,于是笑了一笑,也不生气。
    萧悠脸一沉,道:「小丁,你这是怎么了?快跟常公子道歉!」丁前被他凌厉的目光盯得一缩,却愤愤地拧过了头去,抿紧嘴巴,就是不肯道歉。
    萧悠正待发作,常清忙道:「没什么,是我不对,呵呵,悠哥,你可别难为人家。」
    萧悠不肯拂他之意,没有再说什么,又交待了几句话,挥手让丁前下去,丁前临出门前,还愤愤地回头盯了常清一眼,不满之情,溢于言表。
    常清见他出了门,这才回头向萧悠笑道:「悠哥,这孩子好有趣,明明小孩子气,却不肯听人家说他小。」
    萧悠微微一笑,道:「是啊!不过他办事麻利,可也不能算小孩子了,一个人是不是小孩脾气,不能单从年龄看的。」
    常清知他又暗喻自己年纪虽然大一点,脾气却不成熟,吐了吐舌头,岔过话题,恼他轻视自己,便故意说些子曰诗云,满口之乎者也,听得天生头大不已,萧悠却处之泰然。
    过了些日子,萧悠带常清前往京西密山县的分堂马场小住,这里是几年前开辟的一处庄院,占地极广,差不多包括了一整个山头和大片的河谷,上百匹好马蓄养在这里,由一个西北来的养马好手负责照看。
    常清他们到的时候,正看到大群的马匹从山坡上狂奔下来,四蹄翻飞、鬃毛飘扬,急如奔雷的蹄声震得大地微微颤抖,天空地旷、众马奔腾的壮观景象,直看得人热血沸腾。
    伴着众马的嘶鸣,一个矫健的人影骑着一匹高大的黑马,手中挥舞着长鞭,口中大声呼喝,控制着马群的方向,从萧悠等人马前折而向东,远远地去了。
    常清看得目眩神驰,从马上欠起身来,极目张望,赞叹不绝,好半晌待马群过尽,才重新坐回马鞍上,转头向萧悠笑道:「悠哥,好漂亮的马儿,竟然匹匹都是如此神骏,真不知你是怎么调养出来的?」
    萧悠笑道:「我懂什么,这都是蒙拓的本事好,这里多亏了他在打理马群,才使得这几年来咱们的密山马场声名大振。」
    常清笑道:「悠哥不必自谦,你未必很懂马,却懂得用人,用有才能的人来管马场,这才是上策啊!」
    丁前骑马随在一旁,闻言一撇嘴,小声道:「马屁精!」
    萧悠耳力灵敏,听得真切,用眼角微微瞟了他一下,见他圆圆的小脸上一副气鼓鼓的神情,心中有点纳闷,心想:小丁素来待人和善,如今为什么处处与清弟过不去?像清弟这般温文尔雅的人,一向很有人缘,为什么偏偏不得小丁的喜爱呢?
    微一思忖,心中一动,感觉到了一丝异样,不由认真打量了丁前一会儿,心中暗暗下了决定。
    一行人纵骑奔驰,不多时来到半山腰的庄院,庄中许多人奔出来迎接,见到萧悠,都是欢喜呼叫,爱戴之情溢于言表,显见萧悠在这里也是很得人心,常清见了,也自高兴。
    人马声混乱之中,萧悠被众星捧月一般迎进庄去,他又向大家引见了常清,众人见常清玉树临风、飘逸俊雅,况且又是萧先生敬重的人,也都待他极是亲厚。
    说些闲话,萧悠安排人带常清去休息,自己便与庄中主事商议正事。
    常清换了衣服,小睡片刻,终是心中兴奋,静不下来,便又起身往前厅来,刚过里院的月洞门,抬头见萧悠从前面过来,他正要招呼,突然一道红火似的人影从一旁扑了过去,一个银铃似的清脆声音笑道:「悠哥,你可来了!这可想死我了!」
    话音未落,一个人已扑在萧悠怀里,又笑又叫,蹦蹦跳跳。
    常清吃了一惊,定睛看时,原来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穿着一身大红衣裳,款式倒不像是中原的姑娘,非常简洁俐落,她长得眉目如画,脸蛋儿红扑扑的,煞是可爱,一双大眼睛亮晶晶的,编了一头的小辫子,辫梢上系着一个个的小银珠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萧悠伸手揽住了小姑娘,笑道:「那其格,都这么大的姑娘了,还这样风风火火的!」
    那其格笑道:「人家是喜欢悠哥,别人想我这样欢迎他,还想不到哩!」伸手扯住萧悠的衣襟,将他拉得弯下了腰来,便在他脸上亲了一吻。
    萧悠一笑,携住她手,一同向后院走来,一抬头,却见常清正站在月洞门前,不由觉得有点尴尬,轻轻松开了那其格的手,微笑道:「啊!清弟你起来了,也不多休息一下。」
    常清道:「此处这样有趣,我怎么能躺得住,好想四处去看看。」
    萧悠笑道:「好啊!我这便陪你去。」
    那其格不满萧悠放开了她手,固执地伸手又拉住了他手,萧悠轻轻挣了一下没有挣脱,也不好硬甩开她,只好由她拉着,有点不安地看了看常清,常清却淡淡一笑,当先向外走去,萧悠急忙跟上,那其格吊在他手上,也跟了出来。
    天生拿着常清的狐皮围脖追了出来,埋怨道:「公子你跑那么快干什么?衣服也不穿严实了,小心着凉!」一边唠叨,一边动手给常清围上狐皮围脖,又给他拉好衣服,常清一言不发,由他给自己打理。
    那其格好奇地瞧着,笑道:「喂,赛钟馗!你什么时候变这么婆婆妈妈了,他自己没有手吗?还要你帮他做这做那!」
    常清脸一红,急忙挣脱天生的手,自己系紧围脖,他本来是一向习惯于受人服侍的,如今被这样的小姑娘轻视,好生难堪。
    天生回头一看,笑道:「哟!原来是那其格,小丫头片子,嘴巴还是这么利!」
    那其格不依,冲上来打他,天生大呼小叫,东躲西藏,故意逗着她玩,那其格银铃一般的笑声直传出老远,红红的衣裙迎风飘扬,像冬天里的一簇火焰。
    常清见天生被那其格打得抱头鼠窜,不禁笑出声来,侧头看见萧悠也嘴角含笑,望着那活泼可爱的小姑娘,眼光非常柔和。
    见他如此,常清不知为什么?心里竟然有一点点不是滋味,暗想:这样亲切柔和的目光,悠哥向来是放在我身上的,还从来没有见过他对别的人露出来这样的眼光呢!如今却在看这个小姑娘……
    他转身走到自己马前,想要上马,却因穿得太多,身子不灵便,这一下居然没骑上去,萧悠忙过来扶他,轻轻托住他腰,微一使力,将他送上了鞍去。
    那其格哈哈大笑,叫道:「羞也不羞,那么大的人了,连马都不会上!」一边还用手指在自己的脸蛋儿上刮一刮,笑嘻嘻地。
    常清脸一红,越发羞怒,一带缰绳,便欲纵马而驰,萧悠忙拉住他马缰,道:「清弟不必生气,这小孩子不懂事,爱取笑别人,可别跟她一般见识,你不熟悉这里的地形,不可贸然纵马奔跑。」
    常清觉得有理,便停下来,等他和天生一同上马,却见那其格将两根手指放在嘴上,呼哨了一声,一匹枣红马飞一般从远处跑了过来,奔到近前,也不停步,只在那其格面前稍稍放慢步伐,那其格故意卖弄,一手在马背上一搭,飞身而起,跃上马背,也不坐下,双腿夹鞍,俏生生呼叱一声,一人一马,箭一般冲了出去,眨眼间已冲下山坡,远远望去,宛如红红的一团火焰从铺满白雪的山坡上急掠而过,带起一道雪花轻烟。
    常清惊得目瞪口呆,天生哈哈大笑,萧悠也笑道:「这小姑娘,还是这般火爆的脾气。」语气中不乏宠溺之意。
    常清看了他一眼,见萧悠面色平静,自己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自嘲地道:「就只我没用,连个马都上不俐落。」
    萧悠一笑,道:「清弟不必自艾,你不知道那其格是蒙古人,她们那里的孩子几乎一出生就在马背上了,还不会走路倒先会骑马,她又是个男孩子般的脾气,自然在马术上比你强些,连我也比她不过呢!」
    天生上了马,也道:「是啊!记得我刚见她时瞧不起她是个小姑娘,跟她比赛马,结果连输了十场,那才叫一个惨呢!可怜我半年的工钱都送给她买糖吃了。」说罢连连摇头,悔不当初啊!
    常清噗哧一笑,心中的一点芥蒂顿时烟消云散,萧悠见他释怀,也是心下一松,翻身上马,三人纵马前行,四处游览。
    此后数日,常清与萧悠同在山中小住,这里的山高大险峻,一眼望去,山上树木不多,巨石嶙峋,衬着湛蓝的晴空,愈显高大。冬天整个山坡上铺满了皑皑白雪,只有向阳的地方才露出一些枯黄的草色。
    萧悠这几天被那其格缠得脱不开身,他办公,那其格便耐着性子在旁边等候,他一有空,刚想去陪常清,那其格便缠他出去骑马玩耍,如不答应,她便死缠烂打,不肯干休,更有时便使出小姑娘的当家法宝――眼泪,闹得萧悠好生头痛。
    三年多以前,那其格还是个小小姑娘,天真烂漫,活泼可爱,随着兄长蒙拓来此处帮天狼社养马,蒙拓是个不擅言词的木讷之人,爱马胜过一切,年近三十还没有娶妻,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恐怕他的下半辈子就要和马儿一同度过了。
    他的妹妹却是伶牙俐齿,学说汉话也快,不到半年已经可以跟赛钟馗对骂,再过半年,连赛钟馗也甘败下风。不过她天性纯直爽快,无甚心机,待人一片热诚,所以山庄上下,都非常喜爱她,当作掌上明珠一般宝贝着。
    萧悠每年来此几次,那其格非常喜欢他,每次都粘他,萧悠好性子,自然也顺着她一些儿,有时还觉得有这么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妹妹在身边陪伴,也是一件愉快的事。
    只是这一次,因为有了常清,那其格的热情,竟变得让人不堪忍受了。
    常清数次想找萧悠说话或出行,都不得其便,心下不快,也不好多说,闷闷地待在自己房中,想起这一个月来还没有好好温书,平先生布置的十篇赋论还没着落呢!回去不好交待,便耐下心来,令天生找出携带的书册,攻读起来。
    只不过念书写文之余,每每想到萧悠,心中便有一些牵挂,虽然近在咫尺,竟是不便相见,这种感觉,这几个月来还是头一遭体会到呢!
    这天,山庄忽然来了几个不速之客,却也都是熟人:萧同、莫离和五狼秦越,再有一个生面孔,却是萧同最小的养子小锁。这几个人一来,山庄里的清静顿时烟消云散,霎时间鸡飞狗跳,一片热闹。
    原来萧同和莫离渡假回来,得知萧悠带常清等人来了山庄巡察,他顿时想念起这里的骏马来,心痒难耐,立时动身赶来,小儿子小锁因为此次爹爹和叔叔出门竟然没有带他,哭闹个不休,非要跟来不可,便一同带来了。
    五狼秦越却是前往东北公干,回来时转了个小弯,来此与萧悠一会。明着是公务交接,私下里是好奇心作祟,想见一见萧悠的心上人,究竟是怎生一个人物?会有偌大法力,居然让天狼社里素以沉稳出名的萧悠情生意动,为他费尽心机。
    一见之下,秦越暗暗点头,心想:果然小悠好眼力,这般的人品相貌,真是万里无一。而且性情纯善,超尘脱俗,这样的人物,在这俗世之中,绝对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怪不得萧悠为他动心,想要长相厮守了。
    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常清从小淫浸在书山文海之中,加之性情随和开朗,并不是那种食古不化的书呆子,言谈举止,温文尔雅,颇有儒者之风,却又活泼随意,与人相处,总能令人轻松愉快。
    他知识广博,擅长清谈,态度诚恳,很容易博人好感,加之多年勤习书法,通身的书卷气,配着一股灵气,使他的美貌不流于凡俗,却有一种隽永的气质。
    秦越忙着跟常清套近乎,萧同却忙着跟小儿子玩闹,一大一小两个顽童,把偌大个院子搅得一片混乱。
    萧悠轻轻摇头,心想:小同这样胡闹,那里像个二十多岁的大人,最近忙着讨小儿子的欢心,倒把自己身为天狼社堂主这件事给忘到脑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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