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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如何不让他感动不安。
为此,言非离更加希望身体能够早日康复,以不辜负北堂傲的这番深情。
“回去吧,月儿、辰儿已经醒了。”
北堂傲道。
“好。”
言非离收弓拾箭,与北堂傲一起携手返回小屋。
清风徐来,带着泥土与花草的气息,舒爽而宁静。
北堂傲忽然道:“柳冥说你的身体已经没有大碍,从下个月开始不用再服药了,以后只要仔细将养,适当练功,当可完全康复。”
“真的?”言非离惊喜,却突然想起一事,神情微黯,斟酌了片刻,道:“谦之,从我昏迷醒来,已经过了一年多。你……不回去看看吗?”
“回去?回哪里?”北堂傲明知故问道。
言非离蹙眉。
北堂傲微微一笑,道:“这一年多来我也想明白了。天门和朝堂固然重要,却并非我愿。只有与你在一起,逍遥自在,闲云野鹤,才是我朝思暮想的东西。”
“非离,无论是天门还是朝堂,我都不想回去了,现在天下已定,百姓安居,我也没什么好操心的。与你历经了这番生离死别,深感人生苦短,如白驹过隙,弹指一瞬,我们何不趁现在放开手脚,过我们自己的日子去。”
“谦之?”言非离神色微茫地望着他。
他是什么意思?难道……言非离不敢置信,紧紧地盯着北堂傲。
北堂傲轻轻一笑,“非离,你知不知道,每次看见你这样的眼神我就觉得异常满足,似乎这天下间最重要最真实的,不过就在你这双眼里。十几年来,它从未变过。”
“谦之……”言非离心中滚烫,双颊飞红,北堂傲这样突如其来的话语,让他一时间失了方寸,如同情窦初开的小子般手足无措。
北堂傲又是一笑,靠近他,将额头抵在他额上,轻声道:“我们不要回去了,你若是喜欢这里,我们便一直住在这,若是厌了,我们就换个别的地方隐居。然后一年中挑最好的时节去想去的地方看看,游于大江之间,尽览山湖之色,岂不逍遥快活。”
言非离紧紧与他相靠,半晌不能出声。
过了良久,嘴角勾起笑意,低声道:“好。不过你忘了一件事。”
“什么事?”
“孩子们怎么办?”
“管他们做什么?”北堂傲轻笑,不以为意地道:“儿孙自有儿孙福,等月儿、辰儿再大点,我会把他们送回王府。离儿已经懂事了,这个孩子有胆有识,聪颖明慧,我十二岁继承王府,以他的修为来看,恐怕比我还能早上两年,完全不必担心。
“你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赶紧养好身子,然后与我一起逍遥江湖,你看如何?”
言非离想了想,深觉有理,不由得轻笑,低低应了声:“好。”
北堂傲闻言,握住他的手,满腔轻松与欣喜,笑道:“等我们老了,逍遥够了,就去找个清静的地方避世隐居,平平淡淡地过完此生。”
“这是我心中所愿,只怕谦之你到时会觉得寂寞无聊了。”
“有你在,怎会寂寞无聊。若真无聊了,我们就再生一个孩儿,承欢膝下如何?”
言非离立刻白他一眼,“你作梦。”
北堂傲伸手抱住他,低笑道:“开玩笑的,我怎么再舍得你受苦。”
忽然想起一事,笑容一变,神情邪魅起来,“非离,柳冥说你的身体已无大碍,我们也可以……恢复房事了,反正你现在已不用再服药,不如我们今晚就……”
“闭嘴!”言非离已经知道他要说什么,羞恼地低吼。
远处夕阳缓缓沉下,初升的淡月渐渐升起。
言非离羞恼的话语被山岭间淡淡的清风吹散。
脚下碧草如茵,直漫山坡,两个相携相伴的身影,向着竹屋慢慢踱去。
此生此世,此情不断!
——正文完——
番外1
年底将近,匆匆回乡过年的人也异常多。北方官道上,时时出现一些赶路的马匹或车辆,暂时兴隆了这家客栈的生意。不过这日已是二十九,明天便是大年三十,热闹了一阵的官道终於又沈寂了下来。
店小二正在打扫厅堂,按照往年的经验,到了今日傍晚,应该不会有什麽客人了。正想著,已听见远处的马蹄声传来。早已练得炉火纯青的耳朵动了动,连忙放下手里的笤帚迎了出去。
果见前方渐渐驰来的两匹骏马,如愿地停在客栈门口。
店小二还从没见过这麽俊的马。
为首这匹高大健硕,通体全黑,如墨一般,四只蹄子却是雪白如银。在马首前额处,还有著一道白色的道痕。
凭著多年牵马的经验,店小二再白痴也知道这是匹难得的千里宝马。再凭著多年牵这种宝马的经验,店小二又确定能骑它们的主人也是不可小觑的人物。
想到此处,店小二连忙扬起他最职业、最讨好、最‘真诚’的笑容,说道:“客官是要住宿还是……”
熟练流利的话嘎然而止,店小二生平第一次差点砸掉了自己最佳模范店小二的招牌。只因从马上跨下的那个人,实在让他震撼。
那人一身白色锦袍,外面罩著华贵罕有的白裘。面容大半被掩在柔软华丽的裘毛中,只露出一双修长明的双眸。
店小二做店小二这麽多年,什麽样的人没见过。此时让他愣住的不是眼前这个人冷的容貌,而是他凛冽的气质。明明是双秋水明眸,却在向他瞥来之际,射出冰一般的寒气,让他出口的话霎时冻住一半。
乖乖地隆地冬!这绝对不是个好惹的主儿!
店小二愣了瞬间,心下立刻做出判断。
“小二,我们要住宿。”
一个温和低沉的声音响起,顿时将刚才的寒气化的无影无踪。
店小二连忙回过头去,见是骑那匹枣红色骏马的客人。这位客人大概四十来岁年纪,披著一袭黑色大裘,面目英俊,温文而笑,让人一见便生好感。两鬓的淡淡霜白和眼角的皱纹,也让他凭添一股令人信任的感觉。
“是,是,客官里面请。”店小二立刻拿出专业素质,再次堆上刚才被冻结了的笑容。
将两匹马牵到後院,交给专人打理,小二又回到前堂招呼客人。刚才不知钻到哪里去数钱的掌柜,也突然冒了出来,正在殷勤地招呼。
两位客人都已脱下了皮裘,那位冷的客人更是随手将之扔在一旁的凳子上,长长的白色袍摆垂到了地面。
店小二偷偷窥了一眼,这才看清了他的面貌。果然是个清冷丽的美人,不过好似上了点年纪,但却看不大出来。因为他皮肤光洁柔亮,脸上没有一丝皱纹,但是眼底却氤氲著一股经过时间锤炼的沧桑,让人感觉他的年纪已经不轻了。
“不用报菜了,把你们这里最上等的好菜上几个来,快一点!”那人冷冷地打断掌柜的,吩咐道。
“是。是。”掌柜的咧开嘴,点头哈腰地应道,知道在这年底时候遇到了贵客。不说这白衣人往那一坐,一举手,
为此,言非离更加希望身体能够早日康复,以不辜负北堂傲的这番深情。
“回去吧,月儿、辰儿已经醒了。”
北堂傲道。
“好。”
言非离收弓拾箭,与北堂傲一起携手返回小屋。
清风徐来,带着泥土与花草的气息,舒爽而宁静。
北堂傲忽然道:“柳冥说你的身体已经没有大碍,从下个月开始不用再服药了,以后只要仔细将养,适当练功,当可完全康复。”
“真的?”言非离惊喜,却突然想起一事,神情微黯,斟酌了片刻,道:“谦之,从我昏迷醒来,已经过了一年多。你……不回去看看吗?”
“回去?回哪里?”北堂傲明知故问道。
言非离蹙眉。
北堂傲微微一笑,道:“这一年多来我也想明白了。天门和朝堂固然重要,却并非我愿。只有与你在一起,逍遥自在,闲云野鹤,才是我朝思暮想的东西。”
“非离,无论是天门还是朝堂,我都不想回去了,现在天下已定,百姓安居,我也没什么好操心的。与你历经了这番生离死别,深感人生苦短,如白驹过隙,弹指一瞬,我们何不趁现在放开手脚,过我们自己的日子去。”
“谦之?”言非离神色微茫地望着他。
他是什么意思?难道……言非离不敢置信,紧紧地盯着北堂傲。
北堂傲轻轻一笑,“非离,你知不知道,每次看见你这样的眼神我就觉得异常满足,似乎这天下间最重要最真实的,不过就在你这双眼里。十几年来,它从未变过。”
“谦之……”言非离心中滚烫,双颊飞红,北堂傲这样突如其来的话语,让他一时间失了方寸,如同情窦初开的小子般手足无措。
北堂傲又是一笑,靠近他,将额头抵在他额上,轻声道:“我们不要回去了,你若是喜欢这里,我们便一直住在这,若是厌了,我们就换个别的地方隐居。然后一年中挑最好的时节去想去的地方看看,游于大江之间,尽览山湖之色,岂不逍遥快活。”
言非离紧紧与他相靠,半晌不能出声。
过了良久,嘴角勾起笑意,低声道:“好。不过你忘了一件事。”
“什么事?”
“孩子们怎么办?”
“管他们做什么?”北堂傲轻笑,不以为意地道:“儿孙自有儿孙福,等月儿、辰儿再大点,我会把他们送回王府。离儿已经懂事了,这个孩子有胆有识,聪颖明慧,我十二岁继承王府,以他的修为来看,恐怕比我还能早上两年,完全不必担心。
“你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赶紧养好身子,然后与我一起逍遥江湖,你看如何?”
言非离想了想,深觉有理,不由得轻笑,低低应了声:“好。”
北堂傲闻言,握住他的手,满腔轻松与欣喜,笑道:“等我们老了,逍遥够了,就去找个清静的地方避世隐居,平平淡淡地过完此生。”
“这是我心中所愿,只怕谦之你到时会觉得寂寞无聊了。”
“有你在,怎会寂寞无聊。若真无聊了,我们就再生一个孩儿,承欢膝下如何?”
言非离立刻白他一眼,“你作梦。”
北堂傲伸手抱住他,低笑道:“开玩笑的,我怎么再舍得你受苦。”
忽然想起一事,笑容一变,神情邪魅起来,“非离,柳冥说你的身体已无大碍,我们也可以……恢复房事了,反正你现在已不用再服药,不如我们今晚就……”
“闭嘴!”言非离已经知道他要说什么,羞恼地低吼。
远处夕阳缓缓沉下,初升的淡月渐渐升起。
言非离羞恼的话语被山岭间淡淡的清风吹散。
脚下碧草如茵,直漫山坡,两个相携相伴的身影,向着竹屋慢慢踱去。
此生此世,此情不断!
——正文完——
番外1
年底将近,匆匆回乡过年的人也异常多。北方官道上,时时出现一些赶路的马匹或车辆,暂时兴隆了这家客栈的生意。不过这日已是二十九,明天便是大年三十,热闹了一阵的官道终於又沈寂了下来。
店小二正在打扫厅堂,按照往年的经验,到了今日傍晚,应该不会有什麽客人了。正想著,已听见远处的马蹄声传来。早已练得炉火纯青的耳朵动了动,连忙放下手里的笤帚迎了出去。
果见前方渐渐驰来的两匹骏马,如愿地停在客栈门口。
店小二还从没见过这麽俊的马。
为首这匹高大健硕,通体全黑,如墨一般,四只蹄子却是雪白如银。在马首前额处,还有著一道白色的道痕。
凭著多年牵马的经验,店小二再白痴也知道这是匹难得的千里宝马。再凭著多年牵这种宝马的经验,店小二又确定能骑它们的主人也是不可小觑的人物。
想到此处,店小二连忙扬起他最职业、最讨好、最‘真诚’的笑容,说道:“客官是要住宿还是……”
熟练流利的话嘎然而止,店小二生平第一次差点砸掉了自己最佳模范店小二的招牌。只因从马上跨下的那个人,实在让他震撼。
那人一身白色锦袍,外面罩著华贵罕有的白裘。面容大半被掩在柔软华丽的裘毛中,只露出一双修长明的双眸。
店小二做店小二这麽多年,什麽样的人没见过。此时让他愣住的不是眼前这个人冷的容貌,而是他凛冽的气质。明明是双秋水明眸,却在向他瞥来之际,射出冰一般的寒气,让他出口的话霎时冻住一半。
乖乖地隆地冬!这绝对不是个好惹的主儿!
店小二愣了瞬间,心下立刻做出判断。
“小二,我们要住宿。”
一个温和低沉的声音响起,顿时将刚才的寒气化的无影无踪。
店小二连忙回过头去,见是骑那匹枣红色骏马的客人。这位客人大概四十来岁年纪,披著一袭黑色大裘,面目英俊,温文而笑,让人一见便生好感。两鬓的淡淡霜白和眼角的皱纹,也让他凭添一股令人信任的感觉。
“是,是,客官里面请。”店小二立刻拿出专业素质,再次堆上刚才被冻结了的笑容。
将两匹马牵到後院,交给专人打理,小二又回到前堂招呼客人。刚才不知钻到哪里去数钱的掌柜,也突然冒了出来,正在殷勤地招呼。
两位客人都已脱下了皮裘,那位冷的客人更是随手将之扔在一旁的凳子上,长长的白色袍摆垂到了地面。
店小二偷偷窥了一眼,这才看清了他的面貌。果然是个清冷丽的美人,不过好似上了点年纪,但却看不大出来。因为他皮肤光洁柔亮,脸上没有一丝皱纹,但是眼底却氤氲著一股经过时间锤炼的沧桑,让人感觉他的年纪已经不轻了。
“不用报菜了,把你们这里最上等的好菜上几个来,快一点!”那人冷冷地打断掌柜的,吩咐道。
“是。是。”掌柜的咧开嘴,点头哈腰地应道,知道在这年底时候遇到了贵客。不说这白衣人往那一坐,一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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