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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则在家里跟被二哈本能拉低了智商的女主荆玲斗智斗勇的时候,元嘉已经开车带着宁小白回到了宁远大厦对面的公寓。
回到家里的宁小白就变得活泼多了,从元嘉怀里跳到地上,迫不及待的翻找出自己的骨头玩具,欢快的玩耍了起来。
元嘉看了一眼并没有收到女主影响的宁小白,就换鞋进了书房,打开电脑处理秘书给他发来的电子邮件。
处理完工作之后,元嘉给秘书处打了个电话,让他们在他的办公室旁边腾出一个办公室给宁远则。
虽然觉得宁远则这个男主有能力不拿来使唤浪费了,但毕竟是男主,还与他有竞争关系,还是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比较放心。
下午他依旧没有去公司,反正这一整天的行程都往后推了。
接手宁远集团对元嘉来说很轻松,比白手起家创业容易多了,并不像刚接手掌权的原主那样有点手忙脚乱的。
元嘉下午带着宁小白出去溜达,他牵着牵引绳走在路上,不可避免的因为狗狗而与其他牵着狗的狗主人产生交集,互相之间也不认识,但就狗的话题却聊得很合拍。
你夸我的狗皮毛油光水滑养得好,我夸你的狗长相威武十分帅气,商业互吹一下,也就熟悉了。
就算没有互通姓名,也没有那个必要,但狗狗之间玩得好,狗主人之间气氛也会很友好。
元嘉认识了好几个狗主人,从他们口中知道了不少关于养狗的小常识。
本以为养狗只是让狗吃好喝好睡好带出去遛一遛的元嘉,这才意识到养狗的麻烦之处。
于是元嘉沉吟一会儿,决定请个专门的宠物医生来帮他照顾宁小白。
狗子该吃什么该喝什么该打什么针,全都交给宠物医生来决定,他这个狗主人只负责陪伴狗子。
私人宠物医生的价格当然很高昂,不过没关系,有钱任性。
钱不钱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和狗子都开心就好。
元嘉打了个电话回老宅,把这事交给了万能的管家。
然后管家告诉他:“大少爷,小白的宠物医生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只是您走得急,还没来得及告诉您。您放心,我马上让他去找您。”
元嘉想了想,说道:“算了,我还是搬回老宅住吧。”
比起自己住在外面公寓,虽然距离公司近了,但处处不太方便,没有在老宅住着舒服。
最重要的是,老宅的厨师是宁爷爷请来的大厨,一手厨艺真的是让人回味无穷。
元嘉不像原主那样需要长时间待在公司忙碌学习,他时间比较多,完全可以每天回老宅居住,让司机接送他上下班。
既然决定搬回去了,元嘉就打个电话通知了一下即将搬来这栋公寓楼与他一起住的宁远则。
宁远则也决定跟他一起搬回去了。
因为他觉得自己也需要一个专业人士来帮他照顾宁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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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嘉带着宁小白回到老宅,宁母正与一个年轻女孩坐在沙发上谈笑风生,看见他回来,连忙招手道:“元嘉,快过来看看是谁回来了。”
元嘉走过去,看见了女孩的正脸,他在脑海中搜寻原主的记忆,却没有什么印象。
这时宁母说道:“这是你夏叔叔的女儿,夏语最近刚回国,对国内不怎么熟悉,你有时间陪她四处转转。”
元嘉终于想起来了,夏语,原剧情中与宁家兄弟俩小时候的玩伴,勉强称得上是青梅竹马,原剧情中夏家与宁家有意联姻,两家在某个大项目上有合作。
在原主宁元嘉已经死亡的情况下,这联姻自然就落到了宁远则的头上。
宁远则对夏语无感,但也不排斥,两人在接触培养感情期间,夏语每次去找宁远则,都会被荆玲恶意的排斥,包括但不限于挠人咬人。
自己的狗咬了人,宁远则当然要道歉,但夏语是夏家千金,自幼千娇万宠长大的,怎么受得了这个罪?当即就跟宁远则说清楚,如果他不把狗送走,他们就没可能在一起。
原剧情中荆玲附身的那只狗是宁小白,相当于是亡兄遗留下来的宠物,宁远则怎么可能答应把狗送走?
于是夏家与宁家的联姻就这么黄了。
这是女主荆玲搅黄宁远则的第一段感情。
两家联姻黄了,宁爷爷在得知事情来龙去脉后,也没责怪宁远则,但宁远则心里还是有些歉疚的,他靠自己的能力让宁远集团单独拿下那个利润丰厚的大项目,没用上夏家帮衬。
宁远则展现出来的能力让宁爷爷十分满意,也就不提什么联姻的话了。
宁远则到底是个正常男人,身边交际圈很广,不光有同性朋友也有异性朋友。
但每次来找他的异性朋友,无论是不是对他有觊觎之心,甚至不管是已婚还是未婚,都会被荆玲极度排斥,在宁远则不可能送走荆玲的情况下,他当然就只能选择疏远那些异性朋友。
渐渐的宁远则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与自己养的狗相处时间越来越长,把与朋友出去交际的时间花在了陪伴荆玲上。
当他把荆玲放在心里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上,慢慢的她就变得不可或缺了,荆玲再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宁远则不光不会害怕,还会觉得有点庆幸。
幸好她是人,她能陪自己一生,而不是一条只有十余年寿命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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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则在家里跟被二哈本能拉低了智商的女主荆玲斗智斗勇的时候,元嘉已经开车带着宁小白回到了宁远大厦对面的公寓。
回到家里的宁小白就变得活泼多了,从元嘉怀里跳到地上,迫不及待的翻找出自己的骨头玩具,欢快的玩耍了起来。
元嘉看了一眼并没有收到女主影响的宁小白,就换鞋进了书房,打开电脑处理秘书给他发来的电子邮件。
处理完工作之后,元嘉给秘书处打了个电话,让他们在他的办公室旁边腾出一个办公室给宁远则。
虽然觉得宁远则这个男主有能力不拿来使唤浪费了,但毕竟是男主,还与他有竞争关系,还是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比较放心。
下午他依旧没有去公司,反正这一整天的行程都往后推了。
接手宁远集团对元嘉来说很轻松,比白手起家创业容易多了,并不像刚接手掌权的原主那样有点手忙脚乱的。
元嘉下午带着宁小白出去溜达,他牵着牵引绳走在路上,不可避免的因为狗狗而与其他牵着狗的狗主人产生交集,互相之间也不认识,但就狗的话题却聊得很合拍。
你夸我的狗皮毛油光水滑养得好,我夸你的狗长相威武十分帅气,商业互吹一下,也就熟悉了。
就算没有互通姓名,也没有那个必要,但狗狗之间玩得好,狗主人之间气氛也会很友好。
元嘉认识了好几个狗主人,从他们口中知道了不少关于养狗的小常识。
本以为养狗只是让狗吃好喝好睡好带出去遛一遛的元嘉,这才意识到养狗的麻烦之处。
于是元嘉沉吟一会儿,决定请个专门的宠物医生来帮他照顾宁小白。
狗子该吃什么该喝什么该打什么针,全都交给宠物医生来决定,他这个狗主人只负责陪伴狗子。
私人宠物医生的价格当然很高昂,不过没关系,有钱任性。
钱不钱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和狗子都开心就好。
元嘉打了个电话回老宅,把这事交给了万能的管家。
然后管家告诉他:“大少爷,小白的宠物医生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只是您走得急,还没来得及告诉您。您放心,我马上让他去找您。”
元嘉想了想,说道:“算了,我还是搬回老宅住吧。”
比起自己住在外面公寓,虽然距离公司近了,但处处不太方便,没有在老宅住着舒服。
最重要的是,老宅的厨师是宁爷爷请来的大厨,一手厨艺真的是让人回味无穷。
元嘉不像原主那样需要长时间待在公司忙碌学习,他时间比较多,完全可以每天回老宅居住,让司机接送他上下班。
既然决定搬回去了,元嘉就打个电话通知了一下即将搬来这栋公寓楼与他一起住的宁远则。
宁远则也决定跟他一起搬回去了。
因为他觉得自己也需要一个专业人士来帮他照顾宁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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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嘉带着宁小白回到老宅,宁母正与一个年轻女孩坐在沙发上谈笑风生,看见他回来,连忙招手道:“元嘉,快过来看看是谁回来了。”
元嘉走过去,看见了女孩的正脸,他在脑海中搜寻原主的记忆,却没有什么印象。
这时宁母说道:“这是你夏叔叔的女儿,夏语最近刚回国,对国内不怎么熟悉,你有时间陪她四处转转。”
元嘉终于想起来了,夏语,原剧情中与宁家兄弟俩小时候的玩伴,勉强称得上是青梅竹马,原剧情中夏家与宁家有意联姻,两家在某个大项目上有合作。
在原主宁元嘉已经死亡的情况下,这联姻自然就落到了宁远则的头上。
宁远则对夏语无感,但也不排斥,两人在接触培养感情期间,夏语每次去找宁远则,都会被荆玲恶意的排斥,包括但不限于挠人咬人。
自己的狗咬了人,宁远则当然要道歉,但夏语是夏家千金,自幼千娇万宠长大的,怎么受得了这个罪?当即就跟宁远则说清楚,如果他不把狗送走,他们就没可能在一起。
原剧情中荆玲附身的那只狗是宁小白,相当于是亡兄遗留下来的宠物,宁远则怎么可能答应把狗送走?
于是夏家与宁家的联姻就这么黄了。
这是女主荆玲搅黄宁远则的第一段感情。
两家联姻黄了,宁爷爷在得知事情来龙去脉后,也没责怪宁远则,但宁远则心里还是有些歉疚的,他靠自己的能力让宁远集团单独拿下那个利润丰厚的大项目,没用上夏家帮衬。
宁远则展现出来的能力让宁爷爷十分满意,也就不提什么联姻的话了。
宁远则到底是个正常男人,身边交际圈很广,不光有同性朋友也有异性朋友。
但每次来找他的异性朋友,无论是不是对他有觊觎之心,甚至不管是已婚还是未婚,都会被荆玲极度排斥,在宁远则不可能送走荆玲的情况下,他当然就只能选择疏远那些异性朋友。
渐渐的宁远则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与自己养的狗相处时间越来越长,把与朋友出去交际的时间花在了陪伴荆玲上。
当他把荆玲放在心里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上,慢慢的她就变得不可或缺了,荆玲再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宁远则不光不会害怕,还会觉得有点庆幸。
幸好她是人,她能陪自己一生,而不是一条只有十余年寿命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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