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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齐很生气,因为她花了九分钟才全部做出来,差一点就要去医院测试智力了。
她不相信这些题目,有人十秒钟就能做出来。
然而,埃里克只是扫了一眼,就不假思索地勾出了全部正确答案,用时不到五秒钟——还算上了用笔蘸墨水的时间。
她阴郁地瞪着他,嫉妒地想:“这种人才需要去医院看一看呢!”
但不到两秒钟,她又快乐了起来,因为天才做完题,就拿起旁边的鬃毛梳,走过来给她梳头发。
她在妇女杂志上看到,若要保持头皮健康,每天最好梳三遍头,每次梳半个小时,她对自己的头发是决不会这么有耐心的,便把这个艰巨的任务扔给了埃里克。
埃里克给她梳头之前,会给她擦一层发粉,比店里售卖的要好用太多,仅仅擦了两天,她的头发就变得浓密丰美,仿佛上等丝绸一般坚韧而光滑。不过,她的头发本来就又浓又滑。
地下什么都好,就是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她连续好几天,都是凌晨两点钟睡觉,下午一点钟起床,但她仍然过得十分快活。
在地面上,一到晚上,她要么只能睡觉,要么只能跟蠢货跳舞,但在地底下,能打发时间的花样儿就太多了。
她可以支使埃里克去做饭——松露火鸡、勃艮第炖牛肉、普罗旺斯炖菜,他做出来的菜肴不比高级餐厅的厨师差。
除了法餐,他还会印度和土著人的菜肴,只是大多都不合她的口味,她吃了两回,就不想吃了。
吃完饭,她还可以跟他打会儿牌,不过打不了多久,她就会一脸恼怒地把牌扔到他脸上——她想不明白,惠斯特桥牌玩不过他就算了,为什么连二十一点这种纯靠运气的游戏,也玩不过他。
“不玩了!”她气呼呼地说,“打牌跟傻子玩才有意思。”
“嗯。”他一本正经,声音却忍着笑,“你说得对。”
她疑心他在笑话她,但没找到证据,等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忽然反应过来——对他而言,她不就是那个傻子吗?
她忍不住生起闷气来,狠狠地踹了他一脚。
他正靠在床头柜上写曲子,冷不防被她蹬了一下,钢笔在五线谱上画出一条长长的红线。
自从那天,她发现他睡在棺材里后,就一直催促他去地面上买张新床。他却说,不用,他可以动手做一张。
她没注意到他说这句话时,神色多么古怪,掠食野兽盯猎物一般,紧紧地盯着她,似乎她再说一句去地面,他就会永远把她拴在自己的目光里。她只觉得非常气愤,立刻拧住了他的耳朵:“那你还不快去做!”
这段时间,他不时就会对她露出那种谜一般的、高深莫测的、难以揣摩的古怪神色。
一开始,她还有闲心去琢磨他那神色的含义,但出现的次数多了,她就懒得再为这种事费脑筋了,只当他爱她爱得昏了头。
而他也真的爱她爱得昏了头,这是她最快乐的一点。
一想到这点,她心里就甜滋滋的,控制不住地想要微笑。
他见报纸上古巴的情况并不危急,便把去那边的日期推迟了一个星期。
这个星期里,他一边准备需要的东西——那天准备得太仓促,这次正好查漏补缺;顺便去集市上买一些她的生活用品。
说来奇怪,他每次去地面上买东西时,都会问她要不要一起去,然后用那种冷漠、古怪、评判的眼神注视着她,不想错过她脸上任何一个细微变化。
她虽然很想去集市上逛逛,晒晒太阳,可她一看到那长长的、仿佛望不到尽头的螺旋楼梯就发怵,毅然决然地一摇头:“不!”
“……一直待在地下对身体不好。”
“哎呀,啰里啰嗦的!”她气鼓鼓地把他推走了,“我在地面上待了十几年了,在地下待几天怎么了!别再唠叨了,快去快回!”
她是真的觉得在地下住着十分舒服。在夏洛莱府邸时,即使身边一个人也没有,她也不敢暴露天性,必须摆出一副端庄恬静的模样,但在地下,她可以不梳发髻,不穿胸衣,不穿衬裤,不穿袜子,脚想放哪里就放哪里,鞋子想露出多少就露出多少。
有一天,她突发奇想,把裙子撩到膝盖上,坐在湖滨寓所的码头上,用光脚划水玩。
然而,没过多久,埃里克就疾步走来,一把拽住她的衣领,动作粗暴地把她抱了起来,面无表情地走进屋里。
他的神情僵冷而阴沉,两只金色眼睛射出极为可怕的怒火,脖颈变得像铁一样坚硬,暴起两根鞭绳似的青筋。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这副狂怒的模样,但他的呼吸和抱住她的手臂却在发抖,似乎差点就失去了这个世界上最为珍视的东西。
她只好暂时不计较他的粗暴,仰头亲了亲他的下巴:“好啦,不生气了,好不好?”虽然她并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
他冷冷地看了她一眼,急乱的呼吸平定了一些,但没有说话。
他把她放在床上,从衣橱里翻出一条干净的晨衣,对着空地扬了扬下巴,示意她站起来,准备帮她换下湿透的裙子。
她乖乖地站了起来,希望他能借此转移一下注意力,不再气得脸色发青。让她失望的是,他看也没看一眼她娇美的身体,对她洁白光滑的肌肤毫无兴趣似的,草草地把裙子往她头上一套,就在旁边坐了下来,跷起一条腿,在靴底划燃火柴,点了一支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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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相信这些题目,有人十秒钟就能做出来。
然而,埃里克只是扫了一眼,就不假思索地勾出了全部正确答案,用时不到五秒钟——还算上了用笔蘸墨水的时间。
她阴郁地瞪着他,嫉妒地想:“这种人才需要去医院看一看呢!”
但不到两秒钟,她又快乐了起来,因为天才做完题,就拿起旁边的鬃毛梳,走过来给她梳头发。
她在妇女杂志上看到,若要保持头皮健康,每天最好梳三遍头,每次梳半个小时,她对自己的头发是决不会这么有耐心的,便把这个艰巨的任务扔给了埃里克。
埃里克给她梳头之前,会给她擦一层发粉,比店里售卖的要好用太多,仅仅擦了两天,她的头发就变得浓密丰美,仿佛上等丝绸一般坚韧而光滑。不过,她的头发本来就又浓又滑。
地下什么都好,就是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她连续好几天,都是凌晨两点钟睡觉,下午一点钟起床,但她仍然过得十分快活。
在地面上,一到晚上,她要么只能睡觉,要么只能跟蠢货跳舞,但在地底下,能打发时间的花样儿就太多了。
她可以支使埃里克去做饭——松露火鸡、勃艮第炖牛肉、普罗旺斯炖菜,他做出来的菜肴不比高级餐厅的厨师差。
除了法餐,他还会印度和土著人的菜肴,只是大多都不合她的口味,她吃了两回,就不想吃了。
吃完饭,她还可以跟他打会儿牌,不过打不了多久,她就会一脸恼怒地把牌扔到他脸上——她想不明白,惠斯特桥牌玩不过他就算了,为什么连二十一点这种纯靠运气的游戏,也玩不过他。
“不玩了!”她气呼呼地说,“打牌跟傻子玩才有意思。”
“嗯。”他一本正经,声音却忍着笑,“你说得对。”
她疑心他在笑话她,但没找到证据,等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忽然反应过来——对他而言,她不就是那个傻子吗?
她忍不住生起闷气来,狠狠地踹了他一脚。
他正靠在床头柜上写曲子,冷不防被她蹬了一下,钢笔在五线谱上画出一条长长的红线。
自从那天,她发现他睡在棺材里后,就一直催促他去地面上买张新床。他却说,不用,他可以动手做一张。
她没注意到他说这句话时,神色多么古怪,掠食野兽盯猎物一般,紧紧地盯着她,似乎她再说一句去地面,他就会永远把她拴在自己的目光里。她只觉得非常气愤,立刻拧住了他的耳朵:“那你还不快去做!”
这段时间,他不时就会对她露出那种谜一般的、高深莫测的、难以揣摩的古怪神色。
一开始,她还有闲心去琢磨他那神色的含义,但出现的次数多了,她就懒得再为这种事费脑筋了,只当他爱她爱得昏了头。
而他也真的爱她爱得昏了头,这是她最快乐的一点。
一想到这点,她心里就甜滋滋的,控制不住地想要微笑。
他见报纸上古巴的情况并不危急,便把去那边的日期推迟了一个星期。
这个星期里,他一边准备需要的东西——那天准备得太仓促,这次正好查漏补缺;顺便去集市上买一些她的生活用品。
说来奇怪,他每次去地面上买东西时,都会问她要不要一起去,然后用那种冷漠、古怪、评判的眼神注视着她,不想错过她脸上任何一个细微变化。
她虽然很想去集市上逛逛,晒晒太阳,可她一看到那长长的、仿佛望不到尽头的螺旋楼梯就发怵,毅然决然地一摇头:“不!”
“……一直待在地下对身体不好。”
“哎呀,啰里啰嗦的!”她气鼓鼓地把他推走了,“我在地面上待了十几年了,在地下待几天怎么了!别再唠叨了,快去快回!”
她是真的觉得在地下住着十分舒服。在夏洛莱府邸时,即使身边一个人也没有,她也不敢暴露天性,必须摆出一副端庄恬静的模样,但在地下,她可以不梳发髻,不穿胸衣,不穿衬裤,不穿袜子,脚想放哪里就放哪里,鞋子想露出多少就露出多少。
有一天,她突发奇想,把裙子撩到膝盖上,坐在湖滨寓所的码头上,用光脚划水玩。
然而,没过多久,埃里克就疾步走来,一把拽住她的衣领,动作粗暴地把她抱了起来,面无表情地走进屋里。
他的神情僵冷而阴沉,两只金色眼睛射出极为可怕的怒火,脖颈变得像铁一样坚硬,暴起两根鞭绳似的青筋。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这副狂怒的模样,但他的呼吸和抱住她的手臂却在发抖,似乎差点就失去了这个世界上最为珍视的东西。
她只好暂时不计较他的粗暴,仰头亲了亲他的下巴:“好啦,不生气了,好不好?”虽然她并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
他冷冷地看了她一眼,急乱的呼吸平定了一些,但没有说话。
他把她放在床上,从衣橱里翻出一条干净的晨衣,对着空地扬了扬下巴,示意她站起来,准备帮她换下湿透的裙子。
她乖乖地站了起来,希望他能借此转移一下注意力,不再气得脸色发青。让她失望的是,他看也没看一眼她娇美的身体,对她洁白光滑的肌肤毫无兴趣似的,草草地把裙子往她头上一套,就在旁边坐了下来,跷起一条腿,在靴底划燃火柴,点了一支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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