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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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凌第二天早起去奶茶店的路上,又收到了白煮蛋和牛奶。
很简单的东西,放在透明的小塑料袋里,忽然出现在她的视线中。
庄凌接过后,一边走一边吃。
不知道今天老板会分给她们什么水果。
店里的水果都是定量的,为了防止店员私下克扣水果故意剩下来,发水果都是老板自己在做。
庄凌总能得到最多的那份,因为她会利用午后空闲的时间给老板三年级的女儿补课。
她的午餐和晚餐也是老板提供的。
城中村的确混乱,但是也不乏好人,愿意冒着违法的风险给她一个工作。
同事们也都是好人。
其实庄凌没父没母一路走到现在,多亏了很多很多的好人。
她算了算自己的钱,下午的时候向老板买了一个麒麟瓜。
老板娘对她摇摇头:“凌凌,那个男孩子是你男朋友吗?你现在还小,不能交男朋友的。”
庄凌严肃地点头:“我知道的,但是昨晚他救了我。”
她把昨天的事言简意赅地一说,老板娘若有所思,转头又给她拿了两个大橙子,“这么说他也没看起来那么混?这个也给他,记得不能谈恋爱!”
老板娘的敦敦教诲犹言在耳,庄凌拎着西瓜和橙子去隔壁的旅店找人。
守店的旅店老板懒洋洋地扫她一眼,什么也没说。
303号房。
庄凌敲了敲门,稍等片刻,就见陈旧的房门从里打开,赤裸着上身的姜呈出现在眼前。
他的体格很好,结实有力,每一块肌肉都清晰可见,微白的肌肤充满了纯男色的诱惑感。
庄凌的脸一下子红了,迅速抬手举高袋子挡在自己眼前,“你……你吃西瓜吗?”
她有些结巴地脱口而出,说完就是懊恼,她为什么表现得这么紧张?
“嗯。”
她听到他发出一声类似应答的鼻音,然后稍微让开了点路,说道:“进来吧。”
他还站在门边,让出来的路很窄,庄凌走进去时,手臂不经意之间擦过他的手臂,顿时传来热烫的温度。
像是外面的烈日。
庄凌有些口干舌燥,下意识咽了咽唾液。
背后传来关门的声音,她一呆,忽然意识到,这是她第一次和一个异性共处一个房间。
私人旅店的房间很小,一张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有一个电视。
虽然是他一个人在住,但是并不凌乱。
庄凌不敢乱看,默默把袋子放在了桌子上,随即就开始思考,要怎么开口辞别。
姜呈看着她还微微泛红的耳朵,手指微微动了动。
他用舌尖抵住齿根,勉强控制住自己的冲动,说道:“坐吧。”
她坐了下来。
脊背笔直,双手放在膝上,像是个课堂上听讲的小学生。
“你请假了吗?”姜呈每天最大的活动就是观察她,自然知道这个时间她应该在店里工作。
“请了一个小时。”庄凌回答,有些心疼自己的工钱,八块钱能吃一餐了。
姜呈看着她微皱的眉头,拖过椅子坐在她面前,果然又看到她好像又紧张了一点。
真奇怪,她之前都不会紧张的,是因为原来根本就对他没有任何感觉吗?
“你今年多大?”姜呈忽然问道。
庄凌诧异地抬头看他,想了想说道:“十五岁半,你呢?”
“十七岁半。”姜呈学着她给了一个相似的回答。
十七岁?
庄凌有些惊讶,她以为这人估计二十往上了。
毕竟,他身上一点也没有学校里那些男同学会有的天真的稚气。
如果是要比喻的话,学校里的男同学更像是精力旺盛的拆家狗,而他像是一只习惯黑暗中行走的野狼。
她有些好奇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但是觉得交浅言深不太好。
姜呈却没她这个顾虑,直接问道:“你为什么要在这里打工?”
这个问题其实在预料之中,庄凌打算老老实实回答,顺便打消他找女朋友的主意。
“我父母都不要我了,奶奶也去世了,叔叔是我的监护人,但是我不能占他家的便宜,所以出来打工。”
她很平静地说着这些话语,然后抬头看着他,笑了笑,眼眸里却好像没什么开心的意思。
“谢谢你救了我,但是我的确不能当你的女朋友。”
“我没有救你。”姜呈看着她,想要拥抱她的心情与日俱增。
“你当时已经翻墙过去了,我只是想揍人而已。”
其实,她并不需要自己去拯救,她聪明勇敢,能够自己过得很好。
是他想要她。
“你上几年级了?”姜呈又问道。
“开学高二。”庄凌回答道。
“上学挺早?”姜呈微微挑眉。
庄凌唇边有着小小的弧度:“跳了一级,比较省钱。”
“你呢?”她又反问。
“开学高二。”姜呈眼睛都不眨地说道。
他忽然有了一个主意,既然她家里都没人关心她,为什么不能让他来养她?
这个主意实行起来并不难,以他家的条件,很容易能够搞定她的监护权问题。
唯一的问题大概是,她会不会接受。
要不先问问。
姜呈向来直接,于是开口道:“你要不要去京市上学?”
话题跳跃太快,庄凌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
她略微迟疑后问道:“你的意思是……要资助我?”
这个事她并不陌生。
作为一个留守儿童,周围的小伙伴们被资助的也很多。
而姜呈,虽然住着这么一个简陋的旅店,但是也是肉眼可见的,有钱。
没钱的人会直接找短租和合租房。
她不知道他有多少钱,但是总归是比她有钱的。
“不是。”
姜呈却否定了,那双黝黑深邃的眼睛看着她。
“我想带你回家。”
庄凌的大脑有些短路,她沉默片刻,又重申了一次:“我不能当你的女朋友的。”
“嗯,我知道。”姜呈点头,“我是想让我的母亲当你的监护人。”
“我家在京市,比这里教育资源好。你也不用那么辛苦。”
他说话的语气非常轻描淡写,不像是要带个人回家,更像是要收留一个流浪猫。
庄凌声音艰涩,好一会儿才说道:“为什么是我?”
姜呈用指背撑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她:“大概因为你很努力,很上进,很乐观,很开朗。”
他唇角弯了弯,“我有很多夸你的句子,要继续吗?”
庄凌有些恍惚,他说了很多,但是没有一个原因是,他喜欢她。
但是,她知道他是喜欢她的。
“你可以好好考虑。”
姜呈并没有逼她立刻下决定,只是这样说道,“这对你而言,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机会。”
庄凌看着他的眼眸,里面有碎星般的光辉,点点闪耀。
像是童话故事里,引领人进入梦境的星桥。
她慌乱地点头说会考虑,然后急匆匆地离开了。
要拒绝吗?
她工作的时候,难免有些心不在焉。
但是,她很清楚,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对于像她这样长大的孩子们来说,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向上几乎是本能。
镇里的女孩子从来早熟。
李大婶家的大女儿青青姐,十九岁就被换了二十万彩礼,她不情不愿地嫁了过去,隔年生了孩子却还被丈夫殴打,然后她就跑了,去粤省打工赚钱,从此了无音讯。
这不是个例,而是一个普遍的情况。
重男轻女的镇子男女比例越来越糟糕,能够出去的女孩子们,会用一切办法留在外面,绝对不会再回来。
甚至连她的妈妈也是这样的。
庄凌不怪自己的妈妈,她抛弃她离开了,但是不用再被父亲打骂,挺好的。
妈妈在她七岁时离开后,父亲很快又找了一个离过婚生过儿子的女人,两人一起去了其他地方,从此了无音讯。
奶奶年老体迈却脾气暴躁刻薄尖酸,虽然说是收留了她,但是该做的活一样也不少。
两年前,因为镇里新修路,奶奶的房子拆迁,叔叔终于松口让奶奶和她住到他家——其实庄凌很清楚,叔叔是为了奶奶的那点拆迁款。
叔叔家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现在才三岁。家里里里外外的家务都理所应当地丢给了她,叔叔还觉得让她上学费钱,一度想让她辍学嫁人。
如果不是庄凌胆大心细,一路闹到了镇里的妇联主任门口,估计叔叔的盘算就成功了。
婶婶说她是白眼狼,心狠手辣。
其实她只不过想要做自己想做的事。
现在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她却开始犹豫了。
如果换个其他靠谱点的人忽然说要收养她,估计她会立刻开开心心收拾东西跟人走。
但是姜呈……
他是因为被拒绝了,所以要迂回接近她吗?
——如果是,她又要怎么样?
庄凌看着冰沙从嗡嗡作响的机器中落下。
最终的结论是,就算他只是单纯的想要她,她好像也能从他身上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邻居家的芳芳姐说,就算卖身也要卖个好价钱,于是她嫁了镇里开着两家超市的老板家大儿子。
那个男的蠢笨如猪,长得也如猪。
然后,芳芳姐待了两年,一口气取了二十万直接跑了。
那家人还不能报警,因为存钱的卡是芳芳姐的名字办的,只是被他家拿在手里。
庄凌看着金属容器上自己的倒影。
她知道自己可能是漂亮的,所以叔叔才一直谋划如何让她卖个更好的价钱。
但是,比起姜呈而言,她应该是比较青涩和稚嫩的。
姜呈比同桌喜欢的明星都好看了很多倍,只是看起来比较凶而已。
姜呈至少比那个猪头长得好。
脾气很挺好。
庄凌下意识忽视了昨晚黑巷子里一地哀嚎。
她一直拒绝他,他也不生气。
所以……赌一次?
-
然后凌妹赌赢了一个男朋友2333
很简单的东西,放在透明的小塑料袋里,忽然出现在她的视线中。
庄凌接过后,一边走一边吃。
不知道今天老板会分给她们什么水果。
店里的水果都是定量的,为了防止店员私下克扣水果故意剩下来,发水果都是老板自己在做。
庄凌总能得到最多的那份,因为她会利用午后空闲的时间给老板三年级的女儿补课。
她的午餐和晚餐也是老板提供的。
城中村的确混乱,但是也不乏好人,愿意冒着违法的风险给她一个工作。
同事们也都是好人。
其实庄凌没父没母一路走到现在,多亏了很多很多的好人。
她算了算自己的钱,下午的时候向老板买了一个麒麟瓜。
老板娘对她摇摇头:“凌凌,那个男孩子是你男朋友吗?你现在还小,不能交男朋友的。”
庄凌严肃地点头:“我知道的,但是昨晚他救了我。”
她把昨天的事言简意赅地一说,老板娘若有所思,转头又给她拿了两个大橙子,“这么说他也没看起来那么混?这个也给他,记得不能谈恋爱!”
老板娘的敦敦教诲犹言在耳,庄凌拎着西瓜和橙子去隔壁的旅店找人。
守店的旅店老板懒洋洋地扫她一眼,什么也没说。
303号房。
庄凌敲了敲门,稍等片刻,就见陈旧的房门从里打开,赤裸着上身的姜呈出现在眼前。
他的体格很好,结实有力,每一块肌肉都清晰可见,微白的肌肤充满了纯男色的诱惑感。
庄凌的脸一下子红了,迅速抬手举高袋子挡在自己眼前,“你……你吃西瓜吗?”
她有些结巴地脱口而出,说完就是懊恼,她为什么表现得这么紧张?
“嗯。”
她听到他发出一声类似应答的鼻音,然后稍微让开了点路,说道:“进来吧。”
他还站在门边,让出来的路很窄,庄凌走进去时,手臂不经意之间擦过他的手臂,顿时传来热烫的温度。
像是外面的烈日。
庄凌有些口干舌燥,下意识咽了咽唾液。
背后传来关门的声音,她一呆,忽然意识到,这是她第一次和一个异性共处一个房间。
私人旅店的房间很小,一张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有一个电视。
虽然是他一个人在住,但是并不凌乱。
庄凌不敢乱看,默默把袋子放在了桌子上,随即就开始思考,要怎么开口辞别。
姜呈看着她还微微泛红的耳朵,手指微微动了动。
他用舌尖抵住齿根,勉强控制住自己的冲动,说道:“坐吧。”
她坐了下来。
脊背笔直,双手放在膝上,像是个课堂上听讲的小学生。
“你请假了吗?”姜呈每天最大的活动就是观察她,自然知道这个时间她应该在店里工作。
“请了一个小时。”庄凌回答,有些心疼自己的工钱,八块钱能吃一餐了。
姜呈看着她微皱的眉头,拖过椅子坐在她面前,果然又看到她好像又紧张了一点。
真奇怪,她之前都不会紧张的,是因为原来根本就对他没有任何感觉吗?
“你今年多大?”姜呈忽然问道。
庄凌诧异地抬头看他,想了想说道:“十五岁半,你呢?”
“十七岁半。”姜呈学着她给了一个相似的回答。
十七岁?
庄凌有些惊讶,她以为这人估计二十往上了。
毕竟,他身上一点也没有学校里那些男同学会有的天真的稚气。
如果是要比喻的话,学校里的男同学更像是精力旺盛的拆家狗,而他像是一只习惯黑暗中行走的野狼。
她有些好奇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但是觉得交浅言深不太好。
姜呈却没她这个顾虑,直接问道:“你为什么要在这里打工?”
这个问题其实在预料之中,庄凌打算老老实实回答,顺便打消他找女朋友的主意。
“我父母都不要我了,奶奶也去世了,叔叔是我的监护人,但是我不能占他家的便宜,所以出来打工。”
她很平静地说着这些话语,然后抬头看着他,笑了笑,眼眸里却好像没什么开心的意思。
“谢谢你救了我,但是我的确不能当你的女朋友。”
“我没有救你。”姜呈看着她,想要拥抱她的心情与日俱增。
“你当时已经翻墙过去了,我只是想揍人而已。”
其实,她并不需要自己去拯救,她聪明勇敢,能够自己过得很好。
是他想要她。
“你上几年级了?”姜呈又问道。
“开学高二。”庄凌回答道。
“上学挺早?”姜呈微微挑眉。
庄凌唇边有着小小的弧度:“跳了一级,比较省钱。”
“你呢?”她又反问。
“开学高二。”姜呈眼睛都不眨地说道。
他忽然有了一个主意,既然她家里都没人关心她,为什么不能让他来养她?
这个主意实行起来并不难,以他家的条件,很容易能够搞定她的监护权问题。
唯一的问题大概是,她会不会接受。
要不先问问。
姜呈向来直接,于是开口道:“你要不要去京市上学?”
话题跳跃太快,庄凌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
她略微迟疑后问道:“你的意思是……要资助我?”
这个事她并不陌生。
作为一个留守儿童,周围的小伙伴们被资助的也很多。
而姜呈,虽然住着这么一个简陋的旅店,但是也是肉眼可见的,有钱。
没钱的人会直接找短租和合租房。
她不知道他有多少钱,但是总归是比她有钱的。
“不是。”
姜呈却否定了,那双黝黑深邃的眼睛看着她。
“我想带你回家。”
庄凌的大脑有些短路,她沉默片刻,又重申了一次:“我不能当你的女朋友的。”
“嗯,我知道。”姜呈点头,“我是想让我的母亲当你的监护人。”
“我家在京市,比这里教育资源好。你也不用那么辛苦。”
他说话的语气非常轻描淡写,不像是要带个人回家,更像是要收留一个流浪猫。
庄凌声音艰涩,好一会儿才说道:“为什么是我?”
姜呈用指背撑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她:“大概因为你很努力,很上进,很乐观,很开朗。”
他唇角弯了弯,“我有很多夸你的句子,要继续吗?”
庄凌有些恍惚,他说了很多,但是没有一个原因是,他喜欢她。
但是,她知道他是喜欢她的。
“你可以好好考虑。”
姜呈并没有逼她立刻下决定,只是这样说道,“这对你而言,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机会。”
庄凌看着他的眼眸,里面有碎星般的光辉,点点闪耀。
像是童话故事里,引领人进入梦境的星桥。
她慌乱地点头说会考虑,然后急匆匆地离开了。
要拒绝吗?
她工作的时候,难免有些心不在焉。
但是,她很清楚,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对于像她这样长大的孩子们来说,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向上几乎是本能。
镇里的女孩子从来早熟。
李大婶家的大女儿青青姐,十九岁就被换了二十万彩礼,她不情不愿地嫁了过去,隔年生了孩子却还被丈夫殴打,然后她就跑了,去粤省打工赚钱,从此了无音讯。
这不是个例,而是一个普遍的情况。
重男轻女的镇子男女比例越来越糟糕,能够出去的女孩子们,会用一切办法留在外面,绝对不会再回来。
甚至连她的妈妈也是这样的。
庄凌不怪自己的妈妈,她抛弃她离开了,但是不用再被父亲打骂,挺好的。
妈妈在她七岁时离开后,父亲很快又找了一个离过婚生过儿子的女人,两人一起去了其他地方,从此了无音讯。
奶奶年老体迈却脾气暴躁刻薄尖酸,虽然说是收留了她,但是该做的活一样也不少。
两年前,因为镇里新修路,奶奶的房子拆迁,叔叔终于松口让奶奶和她住到他家——其实庄凌很清楚,叔叔是为了奶奶的那点拆迁款。
叔叔家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现在才三岁。家里里里外外的家务都理所应当地丢给了她,叔叔还觉得让她上学费钱,一度想让她辍学嫁人。
如果不是庄凌胆大心细,一路闹到了镇里的妇联主任门口,估计叔叔的盘算就成功了。
婶婶说她是白眼狼,心狠手辣。
其实她只不过想要做自己想做的事。
现在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她却开始犹豫了。
如果换个其他靠谱点的人忽然说要收养她,估计她会立刻开开心心收拾东西跟人走。
但是姜呈……
他是因为被拒绝了,所以要迂回接近她吗?
——如果是,她又要怎么样?
庄凌看着冰沙从嗡嗡作响的机器中落下。
最终的结论是,就算他只是单纯的想要她,她好像也能从他身上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邻居家的芳芳姐说,就算卖身也要卖个好价钱,于是她嫁了镇里开着两家超市的老板家大儿子。
那个男的蠢笨如猪,长得也如猪。
然后,芳芳姐待了两年,一口气取了二十万直接跑了。
那家人还不能报警,因为存钱的卡是芳芳姐的名字办的,只是被他家拿在手里。
庄凌看着金属容器上自己的倒影。
她知道自己可能是漂亮的,所以叔叔才一直谋划如何让她卖个更好的价钱。
但是,比起姜呈而言,她应该是比较青涩和稚嫩的。
姜呈比同桌喜欢的明星都好看了很多倍,只是看起来比较凶而已。
姜呈至少比那个猪头长得好。
脾气很挺好。
庄凌下意识忽视了昨晚黑巷子里一地哀嚎。
她一直拒绝他,他也不生气。
所以……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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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凌妹赌赢了一个男朋友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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