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的前妻后疯狂洗白 第2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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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娘娘果真看重陆姑娘。
宁王夫妻,真是有福之人。
待红宝石头面拿了过来,福春也忍不住上前讨个热闹。
翠冠上的红宝石几乎有小半个手掌心那么大,周遭缠起的金色丝线,镶嵌着不同大小的红宝石珠子一点点向上累积,并不显的笨重,最后堆砌出极致的华丽。
“这套头面是当年哀家嫁给先帝时的嫁妆,堆在库房里许多年了,留着落灰也是可惜,就送你了,与你十分相配。”
红艳艳的宝石珠子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尽管只是端放在首饰盒中,看着少女绝丽的容颜,也能想象到她戴上头面时的画面。
陆惜月在看到这套头面的时候,脑海里只有一句话。
——好多银子!
她并非是财迷,只是做生意做久了,难免留下一些习性。
鄙如看到某个贵重东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它的价格。
她屈了屈膝,笑意盛满整张脸:“太后如此厚爱,臣妇感激不尽。”
见她不曾有半点客气,太后忍不住笑了:“你倒是实在。”
换做旁人,说不得要客套两句。
陆惜月不敢客套,她这是学的萧云珩,他在惠帝面前给自己伪装成一副耿直没心眼的人设,她这个宁王妃,自然是有样学样。
“皇祖母待堂嫂可真好,看的福春心里都有些吃味了。”小姑娘嘟囔着嘴巴,话是这么说,面上没有半点妒色。
身为一个公主,她从小锦衣玉食,首饰自然不缺,再者,她也挺喜欢陆惜月,见她得太后喜欢,自然就更加欢喜。
小姑娘没那么多心思,纯粹就是对着太后撒娇。
太后睨她一眼:“你若是成亲了,哀家自然也是要赏你的,听说皇帝与皇后最近在物色人选了,如何,可有中意的。”
提到此处,福春公主就红了脸。
“皇祖母莫要取笑福春,福春连人都没见过呢,何谈中意只说。”
“那就尽快让皇帝带人见见,哀家瞧你,心思都飞了。”
“哪有,福春还想在宫里多侍奉皇祖母呢。”福春捏着帕子,深怕太后再继续这个话题,迅速转了话锋:“听母后说,苗疆的使臣已经来了。”
苗疆。
陆惜月竖起了耳朵。
“不错,已经在鸿泸寺歇下,这两日应当要进宫来,你与福欢可要安分一些,不许闯祸。”太后认真叮嘱着。
才躲过一劫,又挨了一声训,福春闷声应了句,随后又问:“听说苗疆人与我们大夏人长的有些不一样,都是大眼睛高鼻梁,福春还未见过呢。”
“模样俊些的不都是大眼睛高鼻梁。”
福春一想也是,顿时没了兴致,还是堂嫂说的点心和冰饮更吸引人。
为了不打扰太后休息,扎完针,陆惜月与福春来到殿外。
迎着那双殷切的眸子,陆惜月叹口气,“实在抱歉,公主,我将这件事忘了。”
她没给自己的失误找借口。
“啊。”少女怅然垂下眸子,眉眼耷拉,难掩失落。
“不过你放心,明日我定然将这些东西带来,顺便再带一份四季春的香露给你和福欢,如何?”
“是堂嫂和天下商行老板合开的四季春吗?”福春眼睛亮起来。
自从那日秦知嫣在四季春闹事儿之后被赶出去,这件事很快就疯传开,连久居深宫的福春也听了一耳朵。
瞥见小姑娘眨眼恢复的神采,她轻笑:“不错,就是那间铺子。”
福春顿时开心了,搂住她胳膊:“那堂嫂可不要再忘了,我可记着呢。”
“一定不会忘了。”
与往常一样,陆惜月在太后宫里用了膳,陪着太后散了一会儿步就准备离宫。
出宫之前,福春让小丫鬟送来了一匹布料,是她这个月新得来的,当下京城中最时兴的布料,说是感谢她明日给她带宫外的新鲜玩意儿。
这一趟,她可真是满载而归。
从太后宫里出宫,中间要路过御花园,领路的宫人帮忙捧着首饰盒子还有布料,往出宫最近的路走。
鹅卵石小路上还汇了一圈圈没干的水渍,宫人只得走另外一条路。
就在拐道的功夫,一群人浩浩荡荡从不远处的宽阔石板路上经过。
耳边传来银饰碰撞发出的悦耳声响。
宫人停下了脚步,隔着几个枝叶烦茂的花丛,好奇的张望。
陆惜月随意往人群中瞥了一眼。
一抹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惊的她瞳孔一缩。
青年身影修长,与记忆中妇人打扮相差太大,若非是那张俊美的男女不辩的脸,她还险些认不出此人是谁。
这人不正是琉兰花会上送她郁金香,后来混乱时又把她扛走的那个“妇人”么。
他居然就是苗疆使者!
且他被人群簇拥着,又走在最前方,身侧的人对他恭恭敬敬,想必身份不凡。
原以为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没想到这么快就碰上了。
震惊之余,想到他们距离并不远,为防止那人发现自己,她立刻蹲下了身子,将自己遮在了绿叶茂盛的花丛后头。
被簇拥着的青年似乎感受到背后的目光,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只看到不远处一个冷肃的青年站着,身前立着一个宫人。
匆匆一眼,他就收回了目光。
不多时,银饰碰撞的声音消失不见,陆惜月方才松了口气,让宫人继续领路。
镜一默默跟在身后,尽管觉得她的行为有些奇怪,却没有多言。
坐上回府的马车,陆惜月有种时运不济的无奈。她记得在宫里太后与福春公主聊天时,说这次的的苗疆使者是苗疆的王子。
十有八九就是那个“妇人”了。
也罢也罢,真要有见面的那一天,关于之前假名字假地址的事,她就死不承认好了。
第287章 麻烦的对手
“那个妇人是苗疆王子。”萧云珩定定看着神色无奈的少女,颇有些意外。
“不错,我亲眼所见,出宫的时候还听守宫门的侍卫提及,除却苗疆王子之外,这次从苗疆来的还有苗疆的大宰相,叫什么末奢。”
苗疆人的姓氏多由地支而来,王室与平明百姓就不一样了,他们的姓氏由各族的图腾而生。
而这位大宰相末奢,虽是文臣,却是武将出身。
萧云珩在听到末奢的名字时,平静的目光掀起了波澜。
“这个末奢,并非是苗疆族人。”
“怎么说?”
“他本名木奢,是北羌人,曾与我在战场上交过手,是一个十分麻烦的对手。”
陆惜月认认真真听着。
不论是末奢,还是木奢,这个名字她都不曾在原文中看到过。
她想,如果没有她的出现,导致原本的剧情偏离,大概这些人也不会出现。
就像是蝴蝶效应。
也应征了那句话——牵一发而动全身。
能被萧云珩称上一句“麻烦的对手,”可见末奢的本事。
陆惜月神色也凝重起来。
“他身手很不错,行事阴狠毒辣,曾有一战在桐关,他为了截杀我与父王,不惜自损八千精兵,用作人墙扑灭火油……”
那一战,哪怕是萧云珩自己回想起来,心中也隐隐泛寒。
陆惜月知道桐关一战,那时候萧云珩不过十四岁,他的名声也是在那一战之后彻底传扬开来,
率五百精兵对抗敌人八千数,拼死守住了桐关,还将敌人全部歼灭,最重要的是,他手下的五百精兵,只有人受伤,无人殒命。
到底是从小跟着宁王在边关要塞打仗拼杀出的血性,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不一定能取得如此成绩。
“桐关之战后,我听父王说末奢回到北羌就被贬为庶人,不久之后连带着他的本族也受到牵连,甚至于他的父母被砍下头颅,悬挂在了城墙之上。”
“末奢得知此事就投靠了苗疆,在四年之后,大破北羌,也成功将北羌王赶下王位,不过他并没有称王的意思,而是扶持他曾经的朋友登上王位。”
一切都是因果。
末奢为了打败萧云珩与老宁王,不记代价,视士兵的命为草芥,是以,回国之后,他付出了代价。
末奢性情狠辣,北羌王亦是如此。
若非他赶尽杀绝,想必末奢也不会投身苗疆。
陆惜月不免惊讶:“末奢名声在前,苗疆王是怎么敢将其收入麾下的。”
说到底,末奢本不是苗疆人。
“末奢曾是北羌的大将军,对北羌的军事了如指掌,利弊之下,苗疆王又怎么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无论成与不成,他都能全身而退。”
成了,就比如现在,末奢为苗疆带来了北羌的七座城池与无数财宝。
不成,只要把末奢推出去,再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何乐而不为。
“这个末奢如此厉害,也难怪你这般重视此人。”
她回想着在宫里见到的那群人,忽然发现一个重要的事情。
那群人中除却最前头走着的青年是苗疆王子戎玉,其他的皆是四五十岁的长着。
倒是有一个看起来较年轻些。
宁王夫妻,真是有福之人。
待红宝石头面拿了过来,福春也忍不住上前讨个热闹。
翠冠上的红宝石几乎有小半个手掌心那么大,周遭缠起的金色丝线,镶嵌着不同大小的红宝石珠子一点点向上累积,并不显的笨重,最后堆砌出极致的华丽。
“这套头面是当年哀家嫁给先帝时的嫁妆,堆在库房里许多年了,留着落灰也是可惜,就送你了,与你十分相配。”
红艳艳的宝石珠子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尽管只是端放在首饰盒中,看着少女绝丽的容颜,也能想象到她戴上头面时的画面。
陆惜月在看到这套头面的时候,脑海里只有一句话。
——好多银子!
她并非是财迷,只是做生意做久了,难免留下一些习性。
鄙如看到某个贵重东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它的价格。
她屈了屈膝,笑意盛满整张脸:“太后如此厚爱,臣妇感激不尽。”
见她不曾有半点客气,太后忍不住笑了:“你倒是实在。”
换做旁人,说不得要客套两句。
陆惜月不敢客套,她这是学的萧云珩,他在惠帝面前给自己伪装成一副耿直没心眼的人设,她这个宁王妃,自然是有样学样。
“皇祖母待堂嫂可真好,看的福春心里都有些吃味了。”小姑娘嘟囔着嘴巴,话是这么说,面上没有半点妒色。
身为一个公主,她从小锦衣玉食,首饰自然不缺,再者,她也挺喜欢陆惜月,见她得太后喜欢,自然就更加欢喜。
小姑娘没那么多心思,纯粹就是对着太后撒娇。
太后睨她一眼:“你若是成亲了,哀家自然也是要赏你的,听说皇帝与皇后最近在物色人选了,如何,可有中意的。”
提到此处,福春公主就红了脸。
“皇祖母莫要取笑福春,福春连人都没见过呢,何谈中意只说。”
“那就尽快让皇帝带人见见,哀家瞧你,心思都飞了。”
“哪有,福春还想在宫里多侍奉皇祖母呢。”福春捏着帕子,深怕太后再继续这个话题,迅速转了话锋:“听母后说,苗疆的使臣已经来了。”
苗疆。
陆惜月竖起了耳朵。
“不错,已经在鸿泸寺歇下,这两日应当要进宫来,你与福欢可要安分一些,不许闯祸。”太后认真叮嘱着。
才躲过一劫,又挨了一声训,福春闷声应了句,随后又问:“听说苗疆人与我们大夏人长的有些不一样,都是大眼睛高鼻梁,福春还未见过呢。”
“模样俊些的不都是大眼睛高鼻梁。”
福春一想也是,顿时没了兴致,还是堂嫂说的点心和冰饮更吸引人。
为了不打扰太后休息,扎完针,陆惜月与福春来到殿外。
迎着那双殷切的眸子,陆惜月叹口气,“实在抱歉,公主,我将这件事忘了。”
她没给自己的失误找借口。
“啊。”少女怅然垂下眸子,眉眼耷拉,难掩失落。
“不过你放心,明日我定然将这些东西带来,顺便再带一份四季春的香露给你和福欢,如何?”
“是堂嫂和天下商行老板合开的四季春吗?”福春眼睛亮起来。
自从那日秦知嫣在四季春闹事儿之后被赶出去,这件事很快就疯传开,连久居深宫的福春也听了一耳朵。
瞥见小姑娘眨眼恢复的神采,她轻笑:“不错,就是那间铺子。”
福春顿时开心了,搂住她胳膊:“那堂嫂可不要再忘了,我可记着呢。”
“一定不会忘了。”
与往常一样,陆惜月在太后宫里用了膳,陪着太后散了一会儿步就准备离宫。
出宫之前,福春让小丫鬟送来了一匹布料,是她这个月新得来的,当下京城中最时兴的布料,说是感谢她明日给她带宫外的新鲜玩意儿。
这一趟,她可真是满载而归。
从太后宫里出宫,中间要路过御花园,领路的宫人帮忙捧着首饰盒子还有布料,往出宫最近的路走。
鹅卵石小路上还汇了一圈圈没干的水渍,宫人只得走另外一条路。
就在拐道的功夫,一群人浩浩荡荡从不远处的宽阔石板路上经过。
耳边传来银饰碰撞发出的悦耳声响。
宫人停下了脚步,隔着几个枝叶烦茂的花丛,好奇的张望。
陆惜月随意往人群中瞥了一眼。
一抹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惊的她瞳孔一缩。
青年身影修长,与记忆中妇人打扮相差太大,若非是那张俊美的男女不辩的脸,她还险些认不出此人是谁。
这人不正是琉兰花会上送她郁金香,后来混乱时又把她扛走的那个“妇人”么。
他居然就是苗疆使者!
且他被人群簇拥着,又走在最前方,身侧的人对他恭恭敬敬,想必身份不凡。
原以为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没想到这么快就碰上了。
震惊之余,想到他们距离并不远,为防止那人发现自己,她立刻蹲下了身子,将自己遮在了绿叶茂盛的花丛后头。
被簇拥着的青年似乎感受到背后的目光,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只看到不远处一个冷肃的青年站着,身前立着一个宫人。
匆匆一眼,他就收回了目光。
不多时,银饰碰撞的声音消失不见,陆惜月方才松了口气,让宫人继续领路。
镜一默默跟在身后,尽管觉得她的行为有些奇怪,却没有多言。
坐上回府的马车,陆惜月有种时运不济的无奈。她记得在宫里太后与福春公主聊天时,说这次的的苗疆使者是苗疆的王子。
十有八九就是那个“妇人”了。
也罢也罢,真要有见面的那一天,关于之前假名字假地址的事,她就死不承认好了。
第287章 麻烦的对手
“那个妇人是苗疆王子。”萧云珩定定看着神色无奈的少女,颇有些意外。
“不错,我亲眼所见,出宫的时候还听守宫门的侍卫提及,除却苗疆王子之外,这次从苗疆来的还有苗疆的大宰相,叫什么末奢。”
苗疆人的姓氏多由地支而来,王室与平明百姓就不一样了,他们的姓氏由各族的图腾而生。
而这位大宰相末奢,虽是文臣,却是武将出身。
萧云珩在听到末奢的名字时,平静的目光掀起了波澜。
“这个末奢,并非是苗疆族人。”
“怎么说?”
“他本名木奢,是北羌人,曾与我在战场上交过手,是一个十分麻烦的对手。”
陆惜月认认真真听着。
不论是末奢,还是木奢,这个名字她都不曾在原文中看到过。
她想,如果没有她的出现,导致原本的剧情偏离,大概这些人也不会出现。
就像是蝴蝶效应。
也应征了那句话——牵一发而动全身。
能被萧云珩称上一句“麻烦的对手,”可见末奢的本事。
陆惜月神色也凝重起来。
“他身手很不错,行事阴狠毒辣,曾有一战在桐关,他为了截杀我与父王,不惜自损八千精兵,用作人墙扑灭火油……”
那一战,哪怕是萧云珩自己回想起来,心中也隐隐泛寒。
陆惜月知道桐关一战,那时候萧云珩不过十四岁,他的名声也是在那一战之后彻底传扬开来,
率五百精兵对抗敌人八千数,拼死守住了桐关,还将敌人全部歼灭,最重要的是,他手下的五百精兵,只有人受伤,无人殒命。
到底是从小跟着宁王在边关要塞打仗拼杀出的血性,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不一定能取得如此成绩。
“桐关之战后,我听父王说末奢回到北羌就被贬为庶人,不久之后连带着他的本族也受到牵连,甚至于他的父母被砍下头颅,悬挂在了城墙之上。”
“末奢得知此事就投靠了苗疆,在四年之后,大破北羌,也成功将北羌王赶下王位,不过他并没有称王的意思,而是扶持他曾经的朋友登上王位。”
一切都是因果。
末奢为了打败萧云珩与老宁王,不记代价,视士兵的命为草芥,是以,回国之后,他付出了代价。
末奢性情狠辣,北羌王亦是如此。
若非他赶尽杀绝,想必末奢也不会投身苗疆。
陆惜月不免惊讶:“末奢名声在前,苗疆王是怎么敢将其收入麾下的。”
说到底,末奢本不是苗疆人。
“末奢曾是北羌的大将军,对北羌的军事了如指掌,利弊之下,苗疆王又怎么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无论成与不成,他都能全身而退。”
成了,就比如现在,末奢为苗疆带来了北羌的七座城池与无数财宝。
不成,只要把末奢推出去,再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何乐而不为。
“这个末奢如此厉害,也难怪你这般重视此人。”
她回想着在宫里见到的那群人,忽然发现一个重要的事情。
那群人中除却最前头走着的青年是苗疆王子戎玉,其他的皆是四五十岁的长着。
倒是有一个看起来较年轻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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