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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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翠花婶子不吭声,可是她守在那里,手里头还拎着个烧火棍子。
    跟来的那个女人没吭气,但是也很不耐烦地皱着眉头。
    红衣服的女人,倒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她也不吭声。
    这二伯娘一个人对付王大娘和杨大婶,一对二还不落下风。
    而且她们这么一吵闹,村里的人都听见了,莲花坳也不大,人也不多,都出来了,这就热闹了。
    但是这么闹下去也不行啊。
    在二伯娘再次说了是“自家事儿”之后,温润就不能再装聋作哑了。
    “这位妇人。”温润开口了:“首先,我是温秀才,请你说话放尊重一点!不软我就去衙门告你侮辱读书人!”
    他开口,杨大婶自然就不跟那个女人呛呛了。
    “其次,王家的亲戚,我都认识,没你这一位,婆家人我只认我的两位弟弟一位妹妹,其他的我没在族谱上发现,冒充他人亲眷,也是犯法的,知道吗?尤其是冒充有功名人家的亲眷。”
    这一点,温润是知道的,因为他有功名,有功名在身的人,已经超脱了普通人的范围,是有朝廷的待遇,例如他是秀才,就可以免除赋税劳役和兵役等等。
    好处那么多,很多人都想跟他攀亲戚,他可应付不过来。
    再说了,他是秀才,本身就有二十亩地的免除赋税的好处,他还是廪生,有五十亩地的免除赋税的名额。
    加在一起,七十亩地,妥妥的在家享清福的条件!
    “你!”二伯娘没想到,这个小秀才这么伶牙俐齿,说的还头头是道,她一个妇道人家,没什么见识,本来就做贼心虚,一听说什么官府,什么衙门的,就先气短了:“我跟你说,我这可是给你办个好事儿来的,别不知道好歹,你嫁过来也该清楚,王家是什么样的人家,你拖了两个半大小子,别的不说,王珺不回来了,你现在说了算,将来呢?王珏长大了这家产还不是人家的?等他娶妻生子了,还有你什么事儿啊?我跟你说,这几个小崽子就是白眼狼!当年他们爹娘刚去世的时候,我可是帮过他们的,他们不但不感激我,还忘恩负义,要不是我们可怜他们,早就饿死了。”
    “放屁!”杨大婶气死了:“当年你要人家的房子,要人家的地,还要卖了他们,要不是王珺拎着镰刀,恐怕人牙子早就上门了,你还有脸说!莲花坳的人都能作证,不要脸的玩意儿。”
    第20章 童养媳?
    莲花坳的人都是流民过来的,要是不团结,也不会在这里生根发芽,虽然莲花坳偏僻,但是好歹离县城还算是近的,又因为这里穷,凶,自然就极恶,他们可不容人欺负自己人。
    尤其是温秀才,那可是他们后代们的指望。
    故而都站出来为王家作证。
    “可不是么,当初你们家说走就走,连房子带土地都卖了,要不是王珺家的田都在自己名下,恐怕也剩不了什么啦!”
    “现在还有脸说!当初要不是王大勇舍不得大哥,能二十郎当岁了才成亲?当初王大勇家里也是有点家底的,千里迢迢的跟着哥哥,跋涉到了这里,他这个哥哥倒是马上就给自己娶妻生子,爹娘在的时候还好,爹娘不在了,这立刻就分家了,要不是王大勇能干,后头能不能去上媳妇儿都不一定呢!”
    “王大志真是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
    “白眼狼!”
    众人一人一句,可把二伯娘给气死了。
    她一个人再厉害,也对付不了这么多人。
    再说她也不是为了吵架来的,最后这女人不搭理别人,只对着温润说话:“这是冯家的妹子,他们家的小叔子,今年八岁,跟王玫的年纪差不多,长得也好看,家境殷实,有上百亩地呢!家里也七八口子人,还有两头老牛三头驴子,那可是本地的富户!愿意接了王玫过去做童养媳,也省了你养活,将来长大了,也好有个好婆家,今天来就是领人的!你可想好了,这省了一个人吃饭,不要嫁妆的!”
    二伯娘终于说了她的目的。
    温润当时就脸色大变!
    童养媳?
    童养媳又叫待年媳。
    这个时代的童养媳,婚书上的女孩手印一般认为儿子可以传宗接代并增加劳动力,而女儿迟早要嫁人还要赔一份嫁妆,生养女儿宛如帮别人家养媳妇,嫁女儿时还要忍受一次亲人别离之苦,所以富裕家庭把女儿送人家当童养媳的大有人在。
    因此许多人家一生出女儿,即便有能力抚养,也会寻找适合人家送出去,或交换,买卖,指腹为婚,为小孩预做婚嫁规划等。
    同时嫁娶或买进来的女孩多半做为儿子的妻子看待,就是所谓童养媳,而自己生下的女儿,也多半会嫁娶买卖或送给别人家做童养媳。
    由于古代亦有一夫一妻多妾制的习俗(就连皇帝也只能娶一个老婆也就是皇后)。如果男方将童养媳纳为妻则不可再娶。如果男方将童养媳纳为妾氏,男方成人后可再行娶妻。为此童养媳成为古代社会有富裕人家的一种生活常态之一。
    再有就是一些贫困家庭无力抚养儿女,就把女儿卖与富家子弟或家境较好的家庭作童养媳,而家境一般的家庭为了节省儿子娶妻的费用,于儿子年幼时买一个女孩回家来当儿子的妻子,这样男家多了一个帮助劳动的成员,而女家则减轻经济负担,一举两得。也有些家庭为了让女儿得到较好的生活环境,就把女儿给较富裕的人家收养作童养媳。
    亦有少数是男家较为贫穷,为了攀附而为年幼儿子娶富贵人家的年幼女儿为妻。
    有些家境一般的家庭还会互相交换女儿作童养媳,有些女孩在婴儿时已经被卖到婆家,吃家婆的奶长大,称为“婆养媳”。
    亦有一些被收养的女孩为了报答养父母养育之恩而自愿当童养媳。还有一种是本身没有儿子,希望藉收养童养媳,为自己带来儿子,继后香灯,称为“等郎妹”。
    这些童养媳一般都会比男方大年纪,可以照顾未婚夫。
    虽然童养媳婚姻不特定必然是买卖婚姻的结果,但即便正常婚娶,依然可能会有严重婆媳关系问题。但也有一些童养媳婚姻,是以属于买卖婚姻而成立,她们地位一般较低,常要从事大量的家务劳动,有些会被婆家虐待,形同奴婢。
    但有一些较为幸运的会有比在亲生父母家中好的生活,有些还有机会接受教育,虽然她们的待遇通常不如公婆的亲生子女(例如课余时要做较多的劳动、受到较为严苛的管教等),但在亲生父母家中,可能完全没有机会读书,并过着贫困艰苦的生活。也有许多被婆家视如己出的,在婆家过着不错的生活。
    可是这样的人家少见啊,太少见了!
    到长大后,童养媳就会和丈夫圆房,仪式从简。如未婚夫于圆婚前就去世,或未婚夫不愿意和童养媳圆房,婆家可能会容许童养媳改嫁,或送回娘家,有些则会正式收为养女,视为女儿看待。
    更有些婆家会把童养媳卖作奴婢或娼妓,或强迫童养媳改嫁他人。
    这样的事情,温润怎么可能同意?他都恨不得抄起棍子打死她们!
    “我是温秀才,秀才功名有二十亩地免税,我还是秀才里的廪生,加五十亩地,所以名义上,我有七十亩地免除赋税!”温润淡然的道:“老王家一共二十亩地种了粮食,我男人走的时候,可是托付给了张大爷家,一年给二百斤粮食就可以,二百斤粮食,还养活不了我们家一个小妹妹?我打算在这里再买五十亩地,一共七十亩地的赋税,难道还养活不了一个小丫头?童养媳?真是笑话!何况我是见过马里长的人,马里长可是跟我说了,你们跟我们家没关系了。”
    马里长可不是那长舌的汉子,这些都是杨大婶跟他嘀咕的,但是温润没说,他怕这帮女人八卦起来,什么都敢说,闹起来,什么都敢骂出口。
    就听刚才那话的意思吧!
    温润要不是脾气好,早就气的动手啦。
    这样的长舌泼妇,就是欠打!
    “什么没关系了?我可是他们的伯娘,就算是分了家,分了宗,分了族那又如何?血浓于水!”这二伯娘可是个泼妇,这会儿叉着腰,一张血盆大口叽里呱啦的说起来没完:“我可是为了她好,一个没爹没娘的女孩子,不趁着小时候赶紧找个婆家,还等什么呢?在家养着白吃饭啊?”
    这是这个时代的人固有的观念,在农家人看来,女孩子就是不如男孩子,毕竟重男轻女么,男孩子可以传宗接代,可以下地干活,甚至是读书科举,改换门庭。
    女孩子能干什么呢?除了帮忙做家务,就是嫁人了。
    第21章 五不娶
    好一点的会针线,绣花什么的做出来东西,卖给布庄好贴补家用,不好一点的跟着下地种田,当男孩子一样用,等到长大了,换一些彩礼,嫁出去就是了。
    农家的女孩子都是如此,所以农家的女孩子很少长得漂亮的,也很少柔美,因为她们根本美不起来,手上在很小的时候就会变得皮糙肉厚,哪怕是当绣娘,也只是一双手好一些,其他的就免谈啦!
    小门小户的人家要是有漂亮女孩子,就会十分珍惜的养起来,将来可以攀高枝啊!
    而豪门大户的小姐们,那就更要好好的养好,这可是联姻的重要道具。
    但他们这里就是个乡下地方,王玫还是个没爹没娘的女孩子,都没人教养的,二伯娘有一句话说的很对,像是这样的女孩子,长大了也很难嫁人。
    因为世人有五不娶。
    有一句话说得好“家有贤妻,胜过良田万倾”,由此可见,如果能够娶到一位贤惠的妻子,那真的是三生有幸了。
    因为妻子在婚姻和家庭中都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与小妾还不一样,加上古代想离婚可不容易,如果选择的妻子不如人意,那么对于父母、自己以及孩子而言,那简直就是地狱,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五不娶,是源于先秦时期对于嫁娶的限制,与七出,三不出同为古代婚姻法的蓝本。
    最早见于西汉末戴德的《大戴礼记·本命》。
    五不娶为逆家子不娶、乱家子不娶、世有刑人不娶、世有恶疾不娶、丧妇长子不娶等。
    男婚女嫁,是天经地义人之常情,在老百姓眼中,婚姻有“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的重要性,所以,自古以来,人们特别重视“择偶”、也就是慎重挑选自己的人生伴侣,不是说随便娶一个回家就完事,古人择偶有“五不娶”的讲究,也就是说有五种女人、不能娶回家。
    首先第一种不能娶的,是“丧妇长女”,也就是家中母亲去世比较早的长女(长女,就是大女儿)。
    古人说“养子不教父之过,养女不教母之过”,过去的女孩子,主要是由母亲教导,怎样做妻子,怎样当妈妈,都是由母亲言传身教,如果母亲很早过世,长女就要承担起母亲的责任,但是她又没有学习的榜样,一切都只能靠自己的坚强,所以性格必定就很刚强。
    古人娶妻有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希望娶一个温婉的贤妻良母,所以,古人认为从小没有母亲教戒、性格刚烈的女孩子,不适合做妻子。这种思想在今天看来很不公平,但在过去却造成了很多女子的不幸。
    古人娶妻“五不娶”,第一就是丧妇长女不娶。
    第二是“世有恶疾不娶”。所谓世有恶疾,主要是指两个方面,一是指遗传疾病,二是指不良嗜好,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基因不好,所以不能娶;
    第三种“世有刑人不娶”,也就是说她的父辈祖辈有人犯罪的不能娶回家,按照过去的说法就是要“家世清白”,娶妻得娶清白人家的女子,家世不能有污点,古代名声很重要,起码嫁人之前很重要;
    第四种,乱家之女不娶,也就是说女孩子的父母如果作风不太好,比如母亲水性杨花父亲嫖赌逍遥,这种家庭的女孩子,恐怕也很难成为贤妻良母;
    最后第五种,逆家之女不娶,什么是逆家之女呢?这里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指父母不孝,俗称逆子,父母不孝女儿自然也看在眼里学在心里,将来娶回家也有可能不孝顺父母;还有一种就是本身比较叛逆的女子,个性很强我行我素,不服从管教,这种女孩子也不可娶。
    那么从过去“五不娶”的习俗可以看出,古人的婚姻观念,主要还是深受女子必须“三从四德”的陋习影响,顺从、贤惠,是娶妻择偶的基本要求,很不幸的是,王玫就属于“五不娶”之一,她没有亲娘!
    而且以族谱上的记载来看,老王家这一代,就她一个女孩子。
    除却二伯那一支,她就是老王家这一支的长女……还没个娘!
    这样的女孩子,日后的确是很难找到婆家,除非给丰厚的嫁妆。
    可能会有人家要,但是那样的话,孩子嫁过去,估计也是吃苦的……温润一想到这里,就觉得生气:“什么吃白饭?你这妇人毫不讲理,我自己的妹妹自己养活,用不着旁人瞎操心,以后我家王玫出嫁,十里红妆,羡煞旁人!”
    结果他说的太文雅了,对方根本没听懂。
    倒是张大娘,听了这话笑了,一看对方没听懂,还特意解释了一下:“这是说将来王玫出嫁,嫁妆给的丰厚。”
    一直跟着来的那个什么冯家的,终于开了口:“能给多少?”
    “起码我妹子必须大红花轿抬出门,而不是就这么走人。”温润知道这个时候,他不能不表态,他就是要让自家妹子金贵起来:“到时候,车马牛羊,金银珠宝,一个都不能少。”
    按照这个时代的女人们的生活方式,给她们一个丰富的嫁妆,是她们为数不多的可以挺直腰杆子的东西。
    那女人眼睛一亮!
    “不过那也要我妹子及笄之后,我给她相看人家,而不是给人去当什么童养媳,真以为我温秀才是纸糊的吗?”温润口风一转:“你们这次来闹事,我会找村长和里长说一说,再不济,我还知道衙门口朝哪边开。”
    到底是个秀才,说话是有一定的分量的!
    二伯娘也被他这“大手笔”给镇住了。
    不过这个时候,二伯娘朝跟来的那个红衣服的妇人使了个眼色。
    那个妇人一甩手里的红色手帕:“我说温秀才啊……?”
    “你是谁?”温润厌恶的看了她一眼,这个女人的形象,真的像是一个长舌妇。
    “我ьeiЬei是媒婆,是县城里头的孙媒婆!”孙媒婆自报家门:“我是来给你家王玫提亲的,别看是童养媳,冯家肯定当自家姑娘一样的看待。”
    “你不用说了。”温润抬手制止了她的话:“孙大嫂,我知道您是媒婆,做的就是保媒拉纤的活儿,但是我王家的女孩子,不给人当什么童养媳,也不给人做小,只当正室,只嫁人,不待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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