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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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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他才带着我俩去地府的内殿找冥主大人。期间我不止一次的提醒他们现在我是一身湿,这个模样去见冥主会不会太过失礼,蒲苇满不在乎的说:  “冥主向来不拘小节,衣服等到了内殿再换也不迟。”

    大堂内已有一人在等着,那人负手背对着我们。

    看书我是一目十行,看人我是过目不忘,那背影如何看都觉得眼熟。

    一袭黑袍散发着森冷的绿光,犹如坟茔周围的鬼火。待他缓缓转过身来,我看见的是一张硬朗而冷峻的脸,双眸之中如覆寒冰。我抱在手里装着命格的袋子猝然落地,一粒粒发着幽暗色光芒的命格石撞击在黑曜石板上。

    竟然是他……

    司奇与蒲苇诧异的看了我一眼,随即就弯下腰去忙着拾命格石,这时泱濯走到我跟前,冰冷的唇角没有半丝笑意,遂又看了一眼脚下:“你就是新上任的主掌书?”

    我挑了挑眉,心中生出一抹难以抑制的喜悦:“正是不才。”

    这是我与阎君泱濯的第二次照面,因司奇还有一些公事要同蒲苇交待,于是他俩就将我一人留在这冷面的阎王跟前。

    那是再好不过的了。

    我提起衣袖,卯足了劲挤出几滴水来,舔着脸对他笑道:“阎君可能借我一件衣裳?”

    他低头看了一眼地上的水渍:“跟我来。”

    说完就转身自顾自的往内殿走去。

    森然的地府幽暗逼仄,廊前院皆外掌着幽绿的鬼火,神色各异的鬼差们错肩而过,偶扭头看我一眼,直将我惊得我胆颤心惊。若按常理来讲,泱濯身为阎王理应该比这些人更为可怕,却因生了一副好看的皮囊,在我眼里何止要比这些人顺眼百倍千倍。

    一路上我尽量贴在他身后,心底并滋生出一种类似于仰慕的情愫。

    我怎么能有这种认知?

    跟着他走进了一间屋子,只见他打了个响指,原本悬挂在墙角四盏无油的灯立时亮了起来。他朝里间走去,在一个柜子前停下,打开衣柜后他从里面拿出一叠衣物来。

    将衣服递给我后,他自顾自的坐下,顺手勾起桌上的酒盏,可就只倒了一杯。

    我觉得他大概是想让我在他跟前换衣服。

    我大大方方的将自己脱得□□,可他倒好,只目不斜视的看着窗外,窗外漆黑一片,能比我有看头?我不满的干咳了两声,他这时才转过头来。

    这样才对嘛!

    我将碍事的头发拨了拨,以便让他看得更清楚仔细,他的视线落在我胸前的胎记上,微蹙的眉宇中央有一道清浅的沟壑。

    窗外莫名蹿进来了阵风,冷得我打了个哆嗦。

    说起我左胸口的这个胎记,颜色深似朱砂,其形状倒有些像忘川河畔的彼岸花,可我的两位母亲却不这么认为,非得将形状如此美艳的胎记说成是被厉鬼挖心所留下的痕迹。而我的那些姘头们则说:你啊……就是个薄情寡义的花花公子,定是前世负了谁个,被人恨到将心都给你挖了。

    被他们这么一说,再一看倒还真像是利爪抓过的。

    泱濯收回视线,看着我悠悠开口道:“你……不冷?”

    我略有些被打击到,不紧不慢的先将中衣穿好,再抖开黑色的深衣:“还好……”

    直裾的袖口与前襟绣的花纹都是云饰图腾,暗红的底子藏青色的针脚,深沉而内敛。腰带上嵌着一块黑曜石,清亮似水,玉一般晶莹通透。一直以来我很少穿黑色的衣服,总觉得这颜色太过死气沉沉,与我的气质也不符。泱濯给的这套衣服不是很合身,袖子与外袍下摆稍有些长,不过一想到这衣服是他穿过的,小小的不合身又能算个什么?

    系腰带的空当,我问他:“当年阎君去叶府喝喜酒,说是家中谁的故人,可事后我分别问过家叔与家兄,他们都说不认得你,后来一想,许是阎君办差的途中口渴了才去蹭的酒,不知我这么想可有错?”

    他将手中的酒杯缓缓递至唇边,停住了手,一脸疑惑:“你是?”

    竟然不记得我——

    我咬了咬牙:“在叶府我们曾有过一面之缘,我叫,叶——岱——书。”

    他放下酒盏,略沉吟了片刻。

    我一脸期待的看着他。

    “不记得了。”

    一颗火热的心瞬间被熄灭,我不死心的追问:“那么你所说的故人是谁,我小叔,还是我兄长?”

    “哦……我可有说过是此生的故人?”

    我顿时醒悟过来,他是阎王爷,肯定不止活了几十年,我心下自思,这泱濯怕是对我家中的谁余情未了,纵是轮因转世了也放不下,故此才会在新婚之夜偷坐在角落里独饮伤情。

    会是谁呢?

    我铁了心要问到底:“那么,究竟是谁?”

    泱濯仰头将杯盏里的酒喝空,脖颈间的喉结上下浮动了几下,只是这么一个吞酒的动作都让人觉得雄风凛凛,看得我又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为逃避追问他直接下了逐客令:“时辰已不早,叶掌书若再没别的事就请回吧!”

    他就这么将我给打发了。

    第8章 第八章

    离开地府前蒲苇将自己的避水珠借给了我,找了个借口将司奇先打发回了天庭,我则打算去人间走走。

    天上一日人间一年,我在天界待了三日,再回到洛河城时已是三年后。

    叶府还是那个叶府,门口的小厮还是之前的小厮,我径自向内走去,其中一人看见我直同见了鬼般,撒腿就往里跑。另一个则呆呆立在原地,半晌才听他既激动又欣喜喊了一声公子。

    这世间再没什么事情是比家人重逢还要美好的了,纵然我父叶正伦平素不苟言笑,见了消失三年的儿子也险些老泪纵横,口里直念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见他这样我心里一阵酸楚,竟有些后悔起当日所下的决定。

    一表如今已四岁了,肉嘟嘟的身子一举一动都憨态可掬,我将他抱在怀中,没一会就觉得手腕酸痛,不得以又将他给放下了。

    阿尤将我的书房打理得一丝不苟,书格上放着二十几本我先前写的书,就连我临走前未来及整理的书稿也被他拿去雕板印成了书,真不知这三年他背着我赚了多少。

    未娶进门的妻子自然是另寻良人嫁了,一日我正与岱棋在街道上闲晃,对面忽然走来一位清丽端庄的妇人,与她并肩而走的是位风度翩翩的公子哥,虽都有些眼熟却一时记不起是哪家的。

    那妇人将我拦住后,狠狠给了我一计耳光。

    听岱棋一解释,才知这人原是当年险些嫁于我为妻的姑娘,我捂着肿胀的左脸对着那妇人的背影道:“打得好。”

    既然回了人间,自然就要往我平素爱去的楚馆茶馆走走,事隔三年茶馆的说书先生早已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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