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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八章茅台老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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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看五蝠拜月砚台,宋文就将它放到一边。
    他想着改天再找人鉴定一下,看是否真的是黄道周遗物,若真的是就打算出手卖了。
    说实话,他现在挺穷的。本来他也是个富家翁,怎么说也有亿万家财。可去年因为购买直升飞机、参股开采油田,再加上盖文君别苑,前前后后一共花了接近三亿,把他以前所有的钱和从西安古墓中得来的金子花得一干二净。
    若不是他还有宋家风味馆的收入,估计他现在比乞丐还穷。
    去年年底去台。湾治疗朴树宫的四季兰,最后人家给了一张卡,上面有三十万,还送了一对金花娘娘头上戴的纯金金花。
    闽南民间故老相传,若是在金花娘娘出巡时捡到从她头上掉落的金花带回家塞在枕头底下,那来年肯定会生男孩。只是小君现在已经怀孕,这金花对他没什么用,宋文只好先收下,等小君生第二胎再说。
    他想有两个或者三个孩子,这样家里才热闹。
    就因为有了这三十万和宋家风味馆分的五十万,他现在兜里才不至于一干二净,但若是再不挣钱,等房子装修完毕,再买些家具什么的,估计他就成穷光蛋了。
    唉,怎一个愁字了得。
    宋文左右看了看,发现老婆还没上来,就从如意扇中把他在云霄老房子里找到的酒拿了一瓶出来,然后依着瓶子上的商标在网上搜索着“恒昌酒厂 鹰球商标”的字眼。
    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
    或许很多人都没听过恒昌酒厂,但茅台大家一定熟悉,而恒昌酒厂就是现在生产茅台的酒厂前身。
    宋文掐指算了算,恒昌酒厂是赖永初和周秉衡、贾文钦于民。国二十七年,也就是一九三八年成立,如今是二零一四年。那算起来这酒不是已经有六十六年历史了?我的乖乖,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还久,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想得心里痒痒的,他就找了把小刀把瓶子上的封蜡去掉,然后打开木塞。
    瞬间,一股香气飘散开来,让人迷醉。
    好香。宋文陶醉的吸了一口,如痴如醉。
    他连忙找纸巾擦了一下瓶口,然后嘴凑着瓶口,轻轻的喝了一口。酒十分顺喉。一下落入腹中,满口醇香。
    直觉告诉他,这玩意儿可比王母蟠桃宴上的琼浆玉液。
    他那用青稻和竹芽酿的酒虽然有如意扇空间中的水帮助,多了一股灵性的气息,但绝没有这酒香醇。这就好比女人,一个是十八岁的清纯少女,一个是三十岁的性感佳人。十八岁的少女固然天真无邪、青嫩可人,却少了三十岁女人那股知性的味道。
    30岁的女人,
    不像十八少女一般。不知世事,不通人情,早已历过人间沧桑,但这沧桑却又无损于她的美丽。只是让她多了一些对人世的感悟,让她更具有女性风采,多了一丝成熟女人的魅力。
    这就如同刚出锅的酒,有点刺喉。有点伤人,但久了,却多了一点香醇。
    “这么晚了。喝什么酒?”小君上楼来看到宋文喝酒,皱着眉头说道。
    “没有,我只是尝一下,试看看味道怎样而已。”宋文连忙把酒盖好,顺便把电脑关了,然后走过去搂着老婆,打算上床睡觉。
    “臭死了,还不去刷牙。”小君没好气的拍了他一下道。
    宋文连忙跑去洗手间刷牙洗脸,出来却看到小君拿着一件男式汉服,也不知想干什么。
    “这是曦姐和我给你设计的汉服,过来试看看合不合身。”
    “喔。”
    于是,他在老婆的侍候下穿了起来,穿好后对着镜子一照,感觉还不错。自从经过如意扇泉水洗毛伐髓后,他发现自己身体变得越来越强壮,一点小病都没有。脸也变白了许多,有向小白脸发展的趋势。以前他脸上还会长出暗疮什么的,现在根本看不见。
    “嗯,挺帅的。”宋文摩挲着下巴一脸臭屁的说道。
    小君听得直翻白眼,没想到还有人这么臭美。
    宋文对她挑了挑眼,取出如意扇,然后双手捧扇,对小君一礼,用吴越腔调对小君说道:“娘子,小生有礼了!”
    小君被他逗得直笑“三十了还小生,没听见宝宝她们喊你大叔吗?”
    “什么大叔,我去外面人家还问我上哪个中学呢?”宋文不同意的说道。
    “吹吧你。”
    “来,给我拍几张照片,我上传到网上给宝宝她们看看。”
    “嗯。”小君就拿起手机给臭美的摆着姿势的宋文拍照,拍了几张,宋文就打开电脑,把照片上传到几个小女孩专门开的聊天群里,还臭屁的发言道:“怎么样,我帅不帅。”
    “嘀嘀嘀”
    没一分钟,就有人回应,是宝宝:“大叔,长得这么难看就不要出来了,吓到花花草草、小牛小黑小白它们就不好了。”
    宋文看了,气得脑袋直冒青烟,这小屁孩就喜欢跟他作对,小君在后面却是看得直笑。
    “叔叔穿汉服很帅的。”可儿公正的说道。。
    “叔叔真帅,比蟋蟀还帅。”逯安儿。
    看到可儿的回答,宋文裂嘴笑了起来,看看,还是人家大明星有见识,不过看到逯安儿的回话,顿时一头黑线,什么乱七八糟的比蟋蟀还帅,这有可比性吗?
    “还挺合身的。”凰曦也发了言。
    “不要穿这衣服出门,免得招蜂引蝶。”澹台明岚警告道。
    听到澹台明岚的话,群里顿时沸腾了,宝宝马上说道:“对,大叔就喜欢招蜂引蝶。大叔很色的,出门老是盯着漂亮女孩子看,上次我还看到他偷看凰曦姐姐的咪咪呢?”
    “你不要乱说,我是那种人吗?”宋文紧张的回道。老婆在后面,还有一堆人在网上看,由不得他不紧张。
    “其实我也有看到,只是不好意思说。夜姐姐说了,男人都是这德性,上次我也看到他偷瞄夜姐姐了。”可儿天真的说道。
    “我也看到了,我还看到他偷偷的看阿岚姐,还朝她飞眼呢?”
    “我也是,不过我只看到他看凰曦姐姐的咪咪。”
    凰曦坐在电脑前看着一堆小女孩说话,摇了摇头,叹道:“他何止是偷偷看,还伸手摸了呢!”一时,也不知想起什么,脸色羞红一片。
    “我还看到他摸小君姐呢,大白天的,好色哦,以后我们要小心点才行,要不然被看到怎么办?会不会长针眼,会不会有小孩?好可怕哦!”“嗯。”“有理。”
    “同上。”
    “再同上。”
    看到一堆女孩越说越不像话,宋文气愤的一把将电脑关了。
    “怎么不和她们说话了?”小君吃吃笑着,一脸戏谑的问道。
    “一堆小屁孩,有什么好说的。”宋文气恼的说着,眼睛却不大敢看小君。
    “我看你是做贼心虚。”小君轻轻一指,点着他的额头道。
    “我没做贼心虚什么,睡觉了。”说完,宋文就脱下衣服,上床睡觉。
    他确实心虚了,他没想到平时偷偷摸摸做的事竟然全被人看在眼里,老天,这算什么嘛,还让不让人活了?
    看到宋文这样,小君摇了摇头。
    喜欢美丽事物,是人的天性。他偷看凰曦她们,其实她也知道,只是没说而已,男人嘛,难免的。她其实也不要求他太多,只要爱自己,疼自己,就已经足够。
    再说了,若是曦姐能看上他,她也高兴,自己还有个人陪伴,怕就怕人家看不上眼。
    以为所以人都喜欢你这个大懒虫傻瓜吗?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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