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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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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红血丝,吓了一跳,问道:“你这是早起呢?还是一夜没睡?”

    苑崇周捏捏太阳穴,音色一如既往的清朗:“公司有项目要赶。”

    看来是通宵熬夜了。“身体要紧,今天又不上班,干嘛不回去躺着?”

    “睡不着。”顿了顿,仿佛怕她担心,又加了句:“我睡眠本来就少,妈你知道的。”

    易修竹一颗心都揪起来,他睡眠是比普通人少,但是从来不会失眠,基本上沾着枕头就能睡着。

    “最近,有什么不开心吗?”易修竹大约是知道答案的。

    “没。”

    易修竹本想再问,却见他懒洋洋的,分明是不想开口说话,便道:“好好休息,今天把觉补回来。”

    “嗯。”

    易修竹不再多言,走到门边,转身出去,将门轻轻带上,她从门缝里又深深看了看儿子的背影,修长挺拔。室内淡淡的暖光洒在那宽肩上,竟有一丝寂寥。

    唉,到底才只有二十一岁呢,外人瞧他再怎么内敛稳重,关了门在家里头,他还是个有点幼稚的大男孩。感情上受点挫折便躲起来打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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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夙心不在焉地换上球童制服。

    粉蓝色的polo 衫,白色的小短裙,衬着外间的蓝天白云,十分清爽。

    风景虽好,人却没有心情。

    她暂时稳住了凌胖子。

    当年的事情,她自问行得正、坐得直。了解她的自然会懂她,但如果凌胖子跑来学校造谣,不明真相的人,很容易被他误导。

    毕竟,和真相比起来,吃瓜群众更愿意相信谣言。

    她曾活在泥沼中,一个人在风里雨里踽踽独行,没人会在意她过去经历过什么,也不会有人再像梁霄那样真正关心她。

    乌合之众聚在一起,只需要茶余饭后的谈资。

    如果任由凌胖子把事态闹大,那么她后半生的名声基本上会完蛋。

    所以她当时假装害怕,面上露几分惬意,恐惧地说给她点时间凑钱。

    可笑凌胖子却自认为唬住了她。

    拜从前那段痛苦经历所赐,她自那以后,为人处事,处处小心、步步谨慎。每时每刻都高度警惕,既然不会有白马王子来救她,那她只能自救。

    她又录下来视频,和凌胖子对话那段。假如凭着视频证据报警,定他敲诈勒索未遂,应该不会有问题。

    如果下手再狠一点,凑齐两万块假意先给他,再报警,就不是“未遂”了,这可以直接坐实敲诈勒索的罪名。

    两万块,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数额巨大”,可量刑三到十年。

    然而,对于一个亡命之徒来说,哪里最安全?

    当然是监狱。凌胖子罪不致死,但他的债主们一旦找到他,一定会变着花样把他往死里折磨。这个时候把他往监狱里送,她简直是活菩萨。

    但如果,她把凌胖子身在京州的消息,透露给他夙县那边的债主们…

    凌夙紧紧握住窗棂,一双染了桃花色的眼睛,冷幽幽的,浸着美玉的寒光。

    梁霄,我遇到难处了。别人这样欺负,我这样做,算不算心狠手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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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衣室门外嘻嘻哈哈的声音伴着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看来上一场结束了。

    凌夙走近门边给下了场的球童开门,门开了,她却一下子愣在门边。

    大家的制服全都换了。

    球童的制服分为很多种类,春夏秋冬雨天,每个季别都配。大多数制服都是青春休闲的运动风格,但今天她们身上穿的这套制服,简直丑得惊天地、泣鬼神。

    灰不落拓的颜色,好难看,和尼姑道袍一个色儿。

    裙子竟然变成了中长裙…一直遮到小腿中部…

    这不是球童吧,这是一群尼姑庵里修道的姑子。

    就没见过哪家高尔夫俱乐部会让女球童穿这样的制服…

    她们上了场经常得满场跑,穿这样长的裙子,还能撒开腿丫子?男客户爱来这里,不也是高兴看女球童长相靓丽、穿着养眼吗?大家统一穿得这么辣眼睛,这不是砸俱乐部招牌?

    “小凌,你怎么还穿以前那套制服?”球童长神情严肃:“我□□通知了每个人,大家都换了新制服,为什么你不换?”

    …她最近哪有心思看手机…

    “对不起,球童长,我马上去领新制服。”

    “不用领了,你又没仔细看通知。新制服就在你柜子里。”

    “对不起,我马上换。”

    球童长见她认错态度良好,换衣服动作麻溜儿,毫不拖泥带水,气就消了一半,又软了语气半劝道:“我知道你们小姑娘都不喜欢新制服。但是没办法,上头说了,短裙以后不准再穿。”

    花样年华的小姑娘,酷暑里露两条大长腿,多好看多凉快呐…现在上头说不让穿就不让穿…

    球童长换好衣服离开后,有几个沉不住气的就开始絮絮叨叨。她们都是爱美的年纪,挣一份不菲的收入,顺便再希望有质量上乘的客人看上自己,也好攀个枝头做凤凰,凤凰做不成,凤尾也行。

    人靠衣装,现在穿成这副样子,谁还会多看她们两眼?

    前头几天还好好的,风向怎么说变就变…新制服听说是老板的大股东命人连夜赶制的…

    这大股东谁?

    品味之独特,简直令人发指。

    ☆、第十一章

    凌夙按照约好的日子,在丽嘉酒店等候凌胖子。

    地点是她选的,如果夙县那边的人没本事把凌胖子带走,那她只好报警。

    法律只讲证据,并不会因为她是弱者,就偏信她的一面之词。

    所以她故意挑选了这家酒店,万一凌胖子没被债主拖走,那么这个大堂里每个角落都有摄像头,不怕拍不到交易画面。

    她看了看手机,满格电,等下也可以自己再录一遍,只求万无一失。

    酒店附近就有派出所,如果凌胖子还是出现了,她可以以最快的速度去派出所报案。

    她脑子里把这几天查到的资料又捋了一遍:敲诈勒索罪的报案地点可以在实施犯罪的犯罪行为地或者犯罪嫌疑人所在地。

    嗯,逻辑上没问题。

    她长舒了一口气。

    假如必须用法律讨回公道,倒也不算太坏。虽然过程慢一点,但最终结果应该不会让她失望。

    凡事做多手准备,多年来她已经习惯了这样小心谨慎。

    她比约定时间早到一个小时。

    挑了个太不起眼的角落,靠窗坐着,她把扎好的马尾放下,戴上棒球帽,浓密的头发几乎遮住她半张脸。

    她端着咖啡杯,静悄悄观察着人来人往。

    凌胖子虽然是个恶人,但他没长脑子,这也给了她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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