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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房间里,而她的隔壁本来是住着我,也不知道没见我回去她会不会松一口气。
最后我头也不回地继续走下去,回到了地下铁,用剩下的那些咖啡钱买了票,坐在空荡荡的深夜列车厢里,整个人侧躺在长椅子上,拢着自己的外套死死抵御着寒气。双脚弯曲着,用掉到地上的废报纸蒙着头脸。我觉得自己很累,但是又不想睡觉,没注意自己买的是什么票,这辆长到畸形的车子会将我带到哪里去。
有时候会很矫情地就觉得,这个世界突然只剩下你一个人了,说不出的孤独,孤独到连痛苦的感觉都没有。
我想试着缩起来,椅子却不够宽。我迷迷糊糊地记得那一年四周也是这么安静,我在纽约的街头上走来走去。圣诞节的霓虹很热闹,人群在狂欢,穿着圣诞装备,手里挥着一些奇形怪状的荧光棒笑笑闹闹。我觉得无措,人太多了,多到我都觉得呆在这群快乐的人中央是对他们的亵渎。因为我一点都不快乐。我走到黑暗的巷子边,蹲在那边听着商店里传来的圣诞主题曲。脚很冷,我是赤脚穿着一双拖鞋出来的。胃很痛,我足足一整天都没吃过东西。我现在还在想,如果当时安扬别那么快将我赶出来,能让我吃点东西,我是不是就有体力跑快一点。当我毫无防备被巷子里的某个陌生黑人硬生生地拖进去时,我是不是能挣扎得再厉害一点。
我连那个犯罪者的脸都看不到,只觉得很恶心,恶心到我想吐。垃圾的味道,畜生的味道,呕吐的味道……我喊安扬的声音都被用力按回去。耳边还有圣诞歌的美好声音,那种声音就像是天堂就在隔壁,充满了世间的温暖。
事情发生后我已经丧失了所有思想,我满脑子就只有要回去,我想看到安扬,我想要看到他,很想很想。死抓着肮脏的大衣,跌跌撞撞回到他的房子。就算他将我赶走了我还是会回去,我都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成为一种本能了,脚就自动往有安扬的地方走。
推开屋子的外门,看到屋子灯火通明。一棵灯光花色璀璨的圣诞树立在院子里,顶端的黄色星星如同指引迷途的人找到心里的圣地。我走到圣诞树下,刚好可以看到屋子的落地窗户关得死紧,食物丰盛的餐桌一片狼藉,安扬笑嘻嘻地将那个美丽的女人压在桌子上,他们互相嬉戏,耳鬓低语。没有暴力,没有黑暗,没有肮脏,没有虐待,没有地狱。
我累到很茫然,靠着门口的圣诞树,眼泪就出来了。玻璃是隔音的,我看着他们一起做爱,看着安扬享受的脸孔与温柔的肢体语言,他们是如此默契美丽。
我回来了!
我试着开口,却失去了声音。蹲在他家门口,无声无息地掉眼泪。
我都不知道自己回来干嘛。
安扬不知道,其实我回去过,只要他抬抬头,就能看到我。
安扬也不知道离开他的我,差点就冻死在他家门口,更不知道我是付出什么代价才将安扬这个名字,血淋淋地从自己的人生拆筋剥骨地分离出去。我想爱一个人怎么那么难呢,你宠着他的一切却像是要杀死自己。
可不爱了,又疼到你无地自处。
我以为自己可以忘记的,坏的都忘记,只记得好的。记得那些破碎的,暖色调,有人保护你的记忆。所以我得了一种收集过往回忆的病,不断地将大学时期的安扬拿出来看,不断地回到妈妈维护我的那个时候。我想我是病入膏肓了,我一边睁着眼睛看着盖在头上的报纸,一边傻兮兮地笑着。
36、番外(安扬)
那些似水华年的日子,只有你苍白如光的脸孔在我记忆里发亮。
安扬记得第一次见到李子云时是在火车站,他从来没见过那么逊的人,穿着很老旧的厚重羽绒服,跟一条发白到看不清楚哪个臭水沟里捞出来的直筒裤。拿着那种农民工的蓝白塑料袋,里面塞着棉被跟水壶,头发因为跟人费力地挤兑着而乱糟糟的。
他站在月台上,嘴里叼着一根熊猫牌的香烟,看到这个跌跌撞撞从火车里走出来的家伙,感觉像是突然看到住在里约日内卢贫民窟里的难民出现在他世界里,有一种讨厌的难受感,很想将这种掉份的乡巴佬给丢到太阳以西的地平线下,眼不见为净。
对他来说,像李子云这样蓬头垢面活在社会底层毫无形象的家伙,出现在周围就是种不可理喻的诡异事情。而火车站里到处都是李子云这样的人,他呆久了觉得难受,站在进出口叼着烟,透过墨镜看着繁华的人流在灰败的色调里不断地消失出现,而他接的死党却愣是完全不见踪影。有专车的混蛋为什么还要坐火车,安扬烦躁地吸着烟,吞云吐雾间有些痛恨起那个让他来挤火车站的发小,没事体验什么平民生活。
无聊中他又看到李子云,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两次抬头都能看到他,或者是第一眼就能在群魔乱舞的人群里看到这个人。也许是李子云够年轻,就算穿着跟垃圾袋差不多的衣服,扛着让人皱眉傻呆的棉被,那一头乱糟糟的黑发下那张脸孔还是属于少年未满的摸样,白皙干净,笑的时候总是会微微侧过头,眼睛眯起来,怕被人嫌弃的样子。
真够娘的,一个男人怎么笑成这幅德行。
安扬嘲笑起来一个人总是恶毒到完全不管人道不人道,对他来说真实地表达对一个人的褒贬是呼吸间那样自然的事情,他想怎么恶毒地评价一个人就怎么评价。
因为等人的时间久了,他对于火车迟点又没什么具体的概念,所以万年难得一次没有因为烦躁而撇脸就走。只是偶尔抬头就看到人群里那个很艰难,像是一只小蜗牛背着房子家当的家伙慢吞吞地走着。怎么有人能走得那么谨慎跟温吞,看久了真是烦躁,有时候都想冲到他面前一脚踢过去,让他滚着快点走远点。
九月的气温不算多热,但是安扬记得自己看到李子云的那一天,自己的心情就跟大夏天捂着不透风的风衣一样,很烦很燥。后来他回校才知道自己要接的那个混蛋竟然没有搭火车,只不过是跟人打赌看看他能在火车站里站多久,他记得当时将那个白痴往死里揍到医院里足足躺了两个星期。
在教授的班里看到穿着廉价秋冬卫衣的李子云,是他完全没想过的事情。没想到是跟自己一样的大一新生,见到从教室后面颓着肩膀,低着头出现的家伙小心翼翼地敲敲开着的后门,几乎是没什么声音地说:“对不起,我迟到了。”说完还紧张地抓着自己的裤腿,完全不敢抬头地快速走到教室最后排坐下。手忙脚乱从一个老旧的棕灰色挎包里,拿出系里发的书本跟一支铅笔,认真地挺着身板,跟个小学生似的,认真翻开书本。
安扬记得自己刚好就坐在最后一排,隔着一个空荡荡的
最后我头也不回地继续走下去,回到了地下铁,用剩下的那些咖啡钱买了票,坐在空荡荡的深夜列车厢里,整个人侧躺在长椅子上,拢着自己的外套死死抵御着寒气。双脚弯曲着,用掉到地上的废报纸蒙着头脸。我觉得自己很累,但是又不想睡觉,没注意自己买的是什么票,这辆长到畸形的车子会将我带到哪里去。
有时候会很矫情地就觉得,这个世界突然只剩下你一个人了,说不出的孤独,孤独到连痛苦的感觉都没有。
我想试着缩起来,椅子却不够宽。我迷迷糊糊地记得那一年四周也是这么安静,我在纽约的街头上走来走去。圣诞节的霓虹很热闹,人群在狂欢,穿着圣诞装备,手里挥着一些奇形怪状的荧光棒笑笑闹闹。我觉得无措,人太多了,多到我都觉得呆在这群快乐的人中央是对他们的亵渎。因为我一点都不快乐。我走到黑暗的巷子边,蹲在那边听着商店里传来的圣诞主题曲。脚很冷,我是赤脚穿着一双拖鞋出来的。胃很痛,我足足一整天都没吃过东西。我现在还在想,如果当时安扬别那么快将我赶出来,能让我吃点东西,我是不是就有体力跑快一点。当我毫无防备被巷子里的某个陌生黑人硬生生地拖进去时,我是不是能挣扎得再厉害一点。
我连那个犯罪者的脸都看不到,只觉得很恶心,恶心到我想吐。垃圾的味道,畜生的味道,呕吐的味道……我喊安扬的声音都被用力按回去。耳边还有圣诞歌的美好声音,那种声音就像是天堂就在隔壁,充满了世间的温暖。
事情发生后我已经丧失了所有思想,我满脑子就只有要回去,我想看到安扬,我想要看到他,很想很想。死抓着肮脏的大衣,跌跌撞撞回到他的房子。就算他将我赶走了我还是会回去,我都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成为一种本能了,脚就自动往有安扬的地方走。
推开屋子的外门,看到屋子灯火通明。一棵灯光花色璀璨的圣诞树立在院子里,顶端的黄色星星如同指引迷途的人找到心里的圣地。我走到圣诞树下,刚好可以看到屋子的落地窗户关得死紧,食物丰盛的餐桌一片狼藉,安扬笑嘻嘻地将那个美丽的女人压在桌子上,他们互相嬉戏,耳鬓低语。没有暴力,没有黑暗,没有肮脏,没有虐待,没有地狱。
我累到很茫然,靠着门口的圣诞树,眼泪就出来了。玻璃是隔音的,我看着他们一起做爱,看着安扬享受的脸孔与温柔的肢体语言,他们是如此默契美丽。
我回来了!
我试着开口,却失去了声音。蹲在他家门口,无声无息地掉眼泪。
我都不知道自己回来干嘛。
安扬不知道,其实我回去过,只要他抬抬头,就能看到我。
安扬也不知道离开他的我,差点就冻死在他家门口,更不知道我是付出什么代价才将安扬这个名字,血淋淋地从自己的人生拆筋剥骨地分离出去。我想爱一个人怎么那么难呢,你宠着他的一切却像是要杀死自己。
可不爱了,又疼到你无地自处。
我以为自己可以忘记的,坏的都忘记,只记得好的。记得那些破碎的,暖色调,有人保护你的记忆。所以我得了一种收集过往回忆的病,不断地将大学时期的安扬拿出来看,不断地回到妈妈维护我的那个时候。我想我是病入膏肓了,我一边睁着眼睛看着盖在头上的报纸,一边傻兮兮地笑着。
36、番外(安扬)
那些似水华年的日子,只有你苍白如光的脸孔在我记忆里发亮。
安扬记得第一次见到李子云时是在火车站,他从来没见过那么逊的人,穿着很老旧的厚重羽绒服,跟一条发白到看不清楚哪个臭水沟里捞出来的直筒裤。拿着那种农民工的蓝白塑料袋,里面塞着棉被跟水壶,头发因为跟人费力地挤兑着而乱糟糟的。
他站在月台上,嘴里叼着一根熊猫牌的香烟,看到这个跌跌撞撞从火车里走出来的家伙,感觉像是突然看到住在里约日内卢贫民窟里的难民出现在他世界里,有一种讨厌的难受感,很想将这种掉份的乡巴佬给丢到太阳以西的地平线下,眼不见为净。
对他来说,像李子云这样蓬头垢面活在社会底层毫无形象的家伙,出现在周围就是种不可理喻的诡异事情。而火车站里到处都是李子云这样的人,他呆久了觉得难受,站在进出口叼着烟,透过墨镜看着繁华的人流在灰败的色调里不断地消失出现,而他接的死党却愣是完全不见踪影。有专车的混蛋为什么还要坐火车,安扬烦躁地吸着烟,吞云吐雾间有些痛恨起那个让他来挤火车站的发小,没事体验什么平民生活。
无聊中他又看到李子云,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两次抬头都能看到他,或者是第一眼就能在群魔乱舞的人群里看到这个人。也许是李子云够年轻,就算穿着跟垃圾袋差不多的衣服,扛着让人皱眉傻呆的棉被,那一头乱糟糟的黑发下那张脸孔还是属于少年未满的摸样,白皙干净,笑的时候总是会微微侧过头,眼睛眯起来,怕被人嫌弃的样子。
真够娘的,一个男人怎么笑成这幅德行。
安扬嘲笑起来一个人总是恶毒到完全不管人道不人道,对他来说真实地表达对一个人的褒贬是呼吸间那样自然的事情,他想怎么恶毒地评价一个人就怎么评价。
因为等人的时间久了,他对于火车迟点又没什么具体的概念,所以万年难得一次没有因为烦躁而撇脸就走。只是偶尔抬头就看到人群里那个很艰难,像是一只小蜗牛背着房子家当的家伙慢吞吞地走着。怎么有人能走得那么谨慎跟温吞,看久了真是烦躁,有时候都想冲到他面前一脚踢过去,让他滚着快点走远点。
九月的气温不算多热,但是安扬记得自己看到李子云的那一天,自己的心情就跟大夏天捂着不透风的风衣一样,很烦很燥。后来他回校才知道自己要接的那个混蛋竟然没有搭火车,只不过是跟人打赌看看他能在火车站里站多久,他记得当时将那个白痴往死里揍到医院里足足躺了两个星期。
在教授的班里看到穿着廉价秋冬卫衣的李子云,是他完全没想过的事情。没想到是跟自己一样的大一新生,见到从教室后面颓着肩膀,低着头出现的家伙小心翼翼地敲敲开着的后门,几乎是没什么声音地说:“对不起,我迟到了。”说完还紧张地抓着自己的裤腿,完全不敢抬头地快速走到教室最后排坐下。手忙脚乱从一个老旧的棕灰色挎包里,拿出系里发的书本跟一支铅笔,认真地挺着身板,跟个小学生似的,认真翻开书本。
安扬记得自己刚好就坐在最后一排,隔着一个空荡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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