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做人要像平头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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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漠,其实是一片巨大的戈壁,处在几个国家的交界处,属于三不管地带,人迹罕至。
唯一的好处,近年来通了火车,不过没有车站,偶尔有一些好奇心强的人来探险。
这里最多的人,恐怕就是抢劫游客的劫匪,四处游窜,除了东边繁荣稳定的华夏,西边的国家长年陷入战乱,加上经济凋敝,民不聊生,无暇打击劫匪,既是劫匪产生的条件,也是劫匪生存的温床。
每年都有许多报道此地劫案频繁,但无论怎么抢得凶,就有人不信邪,依然有少数冒险爱好者来到这个神秘的地方,亲身体验被抢劫的感受。
此时,一个穿着有些破旧衣服、头发很长的年轻人正在前面迎着风奔跑,后面跟着一只小动物——平头哥。
大漠的风把他的头发吹了飘起来,远远看上去,倒像是一个流浪者。
年轻人叫林潇,除了每天必须的修炼和采药,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逗戈壁上常见的小动物——平头哥。
师父说做人要像猪八戒,八面玲珑,做事要像平头哥,锲而不舍。
这是从小一直不断听到的教诲,猪八戒在书上看到,戈壁中没见到,所以八面玲珑没学会。
但是从小时候就惹到了平头哥,从此就被平头哥盯上,只是那时候平头哥还是小哥,如今也很成大哥了。
平头哥的精神,不止是锲而不舍,简直是跗骨之蛆,要不是有些本事,早被它咬死了。
此时,林潇在前面跑,平头哥在后面追,追着追着,林潇又停了下来,平头哥便紧紧的咬住他本已经有些破的裤脚,生怕他跑掉。
尽管如此,却也没有下重口。
或许是认识的时间太长,都知道是故意戏弄对方的原因。
林潇站了一会,又站起来往前走,平头哥竟然松开嘴巴跟着追,追着追着,林潇又坐在戈壁上,平头哥便用劲的咬住他的鞋子。
林潇只是笑容满面的看着这个小动物,没有伤害它。
除了它之外,再没有其他朋友。
师父算朋友吗?显然不算。
一直追逐到太阳逐渐偏西,林潇弯下腰,在平头哥的头上点了一下,平头哥便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林潇把它放在一个隐蔽的洞里,才转身走开,
不一会就消失在广阔的大漠中,了无踪影。
过了很久平头哥才又苏醒过来,慢慢的爬出洞来,四处张望,可惜了无人影,似乎很是沮丧,慢慢的在戈壁滩上寻找食物。
林潇采集了不少的草药,这是每天的必备功课,不但要不断的吸取真气提高自身实力,还要采集不同的草药进行鉴别,根据医书的药方配制,再交给师父校验。
打开十分隐蔽的地洞口,林潇跳了下去,再慢慢的合上开关。
“我回来了!”林潇大叫一声,顺手把药包丢过去。
依照往常,师父应该迅速的接住,丢在一旁,骂上一句:“雕虫小技!”
但今天却不一样,药包“啪”的掉在地上,林潇很是疑惑,定睛一看,那里根本没人,难怪药包没有人接。
林潇在这里住的时间太长,从七岁便因为体质虚弱,被名医带到这荒凉的地方医治,除了偶尔探亲,基本没有离开过。
山洞很宽阔,但地下室始终是地下室,除了干燥之外,没有任何优点。
如果要有,那就是山洞里还有一条暗河,为长期生存提供了充足的水源。
林潇有些发愣,眼光却扫到了那台掉牙的电视机和影碟机前面。
一堆影碟乱七八糟的摆在那里,没有任何变化。
再看那缩在角落的矮小桌子,明显摆着东西。
林潇看到那是自己的身份证和老诺基亚手机,下面还有一张纸,潦草的写着简单的几个字:回南泽,补习高三考大学,不要问为什么。落款:十万火急。
这个意思林潇懂,只是内容让他满头雾水。
“考大学?”林潇大吃一惊,小学一年级没读完就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除了认识许多汉字之外,什么都不知道,还考大学,拿什么考?
拿起纸,才发现下面还有100块钱,一封信,写着:理想高级中学校长亲启,还指定了自己去什么学校补习。
“师父什么时候去了南泽,还认识熟人?”林潇心想,“莫非是个女的?师父对她有意思?还要让自己去了解敌情?”
不过这种想法只有亲自去证实。
林潇暗自苦笑,这地方除了石头和荆棘外,鸟都很难见到,看到这封信,或许不是看上女的,而是担心自己
没本事,只有走后门补习。
但补习有什么用呢?一窍不通,考什么大学?再说了,就算瞎猫碰到死耗子,考上又有什么用呢?
除非再找到一封信,某某大学校长亲启,否则连大学的边都别想沾上。
林潇想到这里,特意翻了一番桌子,什么都没有。
想想也对,如果有那种好事,何必还去补习?
“可是就给100大洋,也太小气了!”林潇看着这钱,这可是个好东西,每年虽然跟着师父出去的次数少,但是钱还是认识的。
“好吧!那就先回去!既然能走后门,那回去读书想必有读书的道理!”简单收拾了一下,林潇从洞口打开机关,跳了出去,又锁好山洞,朝着有火车的方向飞奔而去。
终于不用再和平头哥玩耍了,终于可以自力更生了,终于不用躲躲藏藏了!
一直以来向往的自由,竟然来得这么突然,林潇心中十分高兴,脚下的速度也就快了起来。
过了一会,林潇已经跑到平时有火车经过的地方,只能等机会扒火车回去,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习惯了,省钱嘛!
可能是来的时间不对,虽然看见铁轨,却没有看到火车经过,林潇无奈,只得沿着轨道向东边走边等。
黄昏将至,已经望穿秋水,也望穿铁轨,火车依然没有踪影,林潇无语了,怎么就这么倒霉,莫不是要正步走回去。
“还好这里从来不缺冒险者,只要一直等,总会等得到人的!”林潇心想,“不过今天怎么连汽车喇叭都没听到一个,该不会是最新抢得厉害,没人敢来了吧!”
正在郁闷之间,听得远处传来汽车的声音,林潇大喜,停下步子,果然看见一辆汽车夹杂着黄沙,朝着自己前进的方向驶了过来。
这戈壁滩上没有路,也可以说到处都是路,反正都比较平坦,也没下雨,车子行走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林潇一边摇手一边大叫,双腿都跳了起来,开车的见这里有人招呼,也刻意的开了过来,很快便到,就在林潇的面前慢慢停了下来。
“兄弟,干嘛呢?”一个三十左右戴着墨镜的男子把车窗摇下一丝缝隙问道,嘴角不自觉的露出笑意。
“竟然讲的是自己能听懂的话,太好了!”林潇大喜,三步并作两步走了过去。
唯一的好处,近年来通了火车,不过没有车站,偶尔有一些好奇心强的人来探险。
这里最多的人,恐怕就是抢劫游客的劫匪,四处游窜,除了东边繁荣稳定的华夏,西边的国家长年陷入战乱,加上经济凋敝,民不聊生,无暇打击劫匪,既是劫匪产生的条件,也是劫匪生存的温床。
每年都有许多报道此地劫案频繁,但无论怎么抢得凶,就有人不信邪,依然有少数冒险爱好者来到这个神秘的地方,亲身体验被抢劫的感受。
此时,一个穿着有些破旧衣服、头发很长的年轻人正在前面迎着风奔跑,后面跟着一只小动物——平头哥。
大漠的风把他的头发吹了飘起来,远远看上去,倒像是一个流浪者。
年轻人叫林潇,除了每天必须的修炼和采药,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逗戈壁上常见的小动物——平头哥。
师父说做人要像猪八戒,八面玲珑,做事要像平头哥,锲而不舍。
这是从小一直不断听到的教诲,猪八戒在书上看到,戈壁中没见到,所以八面玲珑没学会。
但是从小时候就惹到了平头哥,从此就被平头哥盯上,只是那时候平头哥还是小哥,如今也很成大哥了。
平头哥的精神,不止是锲而不舍,简直是跗骨之蛆,要不是有些本事,早被它咬死了。
此时,林潇在前面跑,平头哥在后面追,追着追着,林潇又停了下来,平头哥便紧紧的咬住他本已经有些破的裤脚,生怕他跑掉。
尽管如此,却也没有下重口。
或许是认识的时间太长,都知道是故意戏弄对方的原因。
林潇站了一会,又站起来往前走,平头哥竟然松开嘴巴跟着追,追着追着,林潇又坐在戈壁上,平头哥便用劲的咬住他的鞋子。
林潇只是笑容满面的看着这个小动物,没有伤害它。
除了它之外,再没有其他朋友。
师父算朋友吗?显然不算。
一直追逐到太阳逐渐偏西,林潇弯下腰,在平头哥的头上点了一下,平头哥便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林潇把它放在一个隐蔽的洞里,才转身走开,
不一会就消失在广阔的大漠中,了无踪影。
过了很久平头哥才又苏醒过来,慢慢的爬出洞来,四处张望,可惜了无人影,似乎很是沮丧,慢慢的在戈壁滩上寻找食物。
林潇采集了不少的草药,这是每天的必备功课,不但要不断的吸取真气提高自身实力,还要采集不同的草药进行鉴别,根据医书的药方配制,再交给师父校验。
打开十分隐蔽的地洞口,林潇跳了下去,再慢慢的合上开关。
“我回来了!”林潇大叫一声,顺手把药包丢过去。
依照往常,师父应该迅速的接住,丢在一旁,骂上一句:“雕虫小技!”
但今天却不一样,药包“啪”的掉在地上,林潇很是疑惑,定睛一看,那里根本没人,难怪药包没有人接。
林潇在这里住的时间太长,从七岁便因为体质虚弱,被名医带到这荒凉的地方医治,除了偶尔探亲,基本没有离开过。
山洞很宽阔,但地下室始终是地下室,除了干燥之外,没有任何优点。
如果要有,那就是山洞里还有一条暗河,为长期生存提供了充足的水源。
林潇有些发愣,眼光却扫到了那台掉牙的电视机和影碟机前面。
一堆影碟乱七八糟的摆在那里,没有任何变化。
再看那缩在角落的矮小桌子,明显摆着东西。
林潇看到那是自己的身份证和老诺基亚手机,下面还有一张纸,潦草的写着简单的几个字:回南泽,补习高三考大学,不要问为什么。落款:十万火急。
这个意思林潇懂,只是内容让他满头雾水。
“考大学?”林潇大吃一惊,小学一年级没读完就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除了认识许多汉字之外,什么都不知道,还考大学,拿什么考?
拿起纸,才发现下面还有100块钱,一封信,写着:理想高级中学校长亲启,还指定了自己去什么学校补习。
“师父什么时候去了南泽,还认识熟人?”林潇心想,“莫非是个女的?师父对她有意思?还要让自己去了解敌情?”
不过这种想法只有亲自去证实。
林潇暗自苦笑,这地方除了石头和荆棘外,鸟都很难见到,看到这封信,或许不是看上女的,而是担心自己
没本事,只有走后门补习。
但补习有什么用呢?一窍不通,考什么大学?再说了,就算瞎猫碰到死耗子,考上又有什么用呢?
除非再找到一封信,某某大学校长亲启,否则连大学的边都别想沾上。
林潇想到这里,特意翻了一番桌子,什么都没有。
想想也对,如果有那种好事,何必还去补习?
“可是就给100大洋,也太小气了!”林潇看着这钱,这可是个好东西,每年虽然跟着师父出去的次数少,但是钱还是认识的。
“好吧!那就先回去!既然能走后门,那回去读书想必有读书的道理!”简单收拾了一下,林潇从洞口打开机关,跳了出去,又锁好山洞,朝着有火车的方向飞奔而去。
终于不用再和平头哥玩耍了,终于可以自力更生了,终于不用躲躲藏藏了!
一直以来向往的自由,竟然来得这么突然,林潇心中十分高兴,脚下的速度也就快了起来。
过了一会,林潇已经跑到平时有火车经过的地方,只能等机会扒火车回去,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习惯了,省钱嘛!
可能是来的时间不对,虽然看见铁轨,却没有看到火车经过,林潇无奈,只得沿着轨道向东边走边等。
黄昏将至,已经望穿秋水,也望穿铁轨,火车依然没有踪影,林潇无语了,怎么就这么倒霉,莫不是要正步走回去。
“还好这里从来不缺冒险者,只要一直等,总会等得到人的!”林潇心想,“不过今天怎么连汽车喇叭都没听到一个,该不会是最新抢得厉害,没人敢来了吧!”
正在郁闷之间,听得远处传来汽车的声音,林潇大喜,停下步子,果然看见一辆汽车夹杂着黄沙,朝着自己前进的方向驶了过来。
这戈壁滩上没有路,也可以说到处都是路,反正都比较平坦,也没下雨,车子行走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林潇一边摇手一边大叫,双腿都跳了起来,开车的见这里有人招呼,也刻意的开了过来,很快便到,就在林潇的面前慢慢停了下来。
“兄弟,干嘛呢?”一个三十左右戴着墨镜的男子把车窗摇下一丝缝隙问道,嘴角不自觉的露出笑意。
“竟然讲的是自己能听懂的话,太好了!”林潇大喜,三步并作两步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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