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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送父亲防御法器,去酒店又遇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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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硬币,洪宇从衣柜中拿出了几颗灵心果,吞服之后,体内真气快速恢复了过来。
    随后,洪宇坐在床头开始打坐修行。
    修行之路长漫漫,贵在坚持,一天都不能浪费了。
    洪宇睁开双眼,精神奕奕。
    丹田内的真气又饱满了一些,距离炼气六层,似乎也又近了一步。
    洪宇感觉自己还能再制作一件防御法器。
    说做便做,也不耽搁时间,他走到书桌边,从抽屉里再次拿出了一枚一元硬币。
    默念咒语,口吐金色符文,用了将近一个小时,他再次制作完成了一件防御法器。
    “这枚法器,就暂时给老爸了,可保老爸平安。”
    洪宇累得满头大汗,但心里却很高兴。
    调整了一下呼吸,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洪宇走出了房间。
    在隔壁房间没看到老爸人,随后来到院子里,正好看到老爸在院子东侧角落处搭建的小棚子边喂鸡。
    “老爸。”
    洪宇在身后叫了一声。
    洪长寿回头看了眼儿子,说了句“起来了啊”,便继续喂鸡。
    洪宇走到棚子边,蹲在洪长寿身边,拿出炼制好的硬币法器,递给他道:“老爸,这送给你。”
    洪长寿看着一枚一元硬币,怔住了,没搞懂是什么意思,还以为是儿子在跟自己开玩笑。
    洪宇看出了父亲的不解,解释道:“爸,你别小看了这枚硬币,这枚硬币可是有保平安的效果。”
    洪长寿哈哈笑了起来,明显不信,摆了摆手,“小宇,别闹了,一大早上的,我还要喂鸡呢。”
    洪宇颇感无奈,也不知道怎么解释,老爸才会信。
    忽然,他脑海中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理由。
    “爸,我真不骗你,这枚硬币,是我上县城观音庙上求来的,说是被庙里的大师开过光,是件法器。”
    洪宇知道老爸很迷信鬼神的,而且江陵县的观音庙是座古庙,距今已有千年的历史。
    相传庙里的菩萨很灵验,每年老爸都会去拜一拜,祈求菩萨保佑自己一家人的安康。
    果然,洪长寿在听到洪宇说这枚硬币被观音庙里的大师开过光,脸色一下子变得郑重起来,忙问道:“小宇,你可是说真的?”
    洪宇脸不红心不跳,点头道:“当然是真的了,我可是花了一万块钱的香火钱,才从大师手上得到这枚法器硬币的,您老可一定要好好拿着。”
    见儿子说的若有其事,洪长寿不再不信。
    也体会到这是儿子的一片孝心,心中感动,他当下伸手接过硬币法器,忽然感觉这硬币沉甸甸的,十分压手,比银元还要重些。
    于是,心中越发相信了儿子所言。
    因为只有被大师开过光,这硬币才会显得如此与众不同。
    “那好,这枚大师开过光的硬币法器,老爸就收下了,一定好好保管。”
    洪长寿小心翼翼把硬币揣进了口袋中。
    洪宇松了口气,笑道:“这就对了,老爸,这硬币既然有保平安的效果,你可一定要每天都带在身上。”
    洪长寿点头一笑,“我会的,这可是我儿子帮我从观音庙里求来的,我睡觉都带在身上。”
    洪宇放心一笑。
    ......
    在家里吃完早饭之后,洪宇看了眼时间,是上午九点。
    昨天一天都没见柳青萍,洪宇心里怪想的,想着临走前先去看看柳青萍,看她在做些什么?
    走出家门,洪宇来到柳青萍家的院门口,正好碰到柳青萍出门。
    “小宇,你怎么来了?”
    门口,柳青萍见到洪宇,心中欢喜连连,笑容满面。
    她今年二十六,虽说结过婚,但在喜欢上洪宇之前,从未谈过恋爱,也从没有爱上过一个男人。
    跟她那死去的丈夫,两人虽是夫妻,但也仅仅是见了几面而已,没有任何的感情。
    是洪宇,让她明白了喜欢上一个男人是什么感觉,那种心心念念,无时无刻不想着对方。
    即便是不说话,只要看见对方人,她都能感觉很开心。
    光昨天一天,她心里就想了洪宇千百次。
    但她也明白,农村说闲话的人多,自己一个寡妇,怎么好主动去找洪宇。
    所以,她昨天一直都压抑着自己的情感,没有去找洪宇,害怕给洪宇惹麻烦。
    可她没想到,洪宇竟主动找自己来了。
    洪宇耸肩笑道:“想你了,所以就过来看看。”
    柳青萍俏脸绯红,从小到大,哪听过这种情话?
    心里跟吃了蜜一样甜。
    她白了洪宇一眼,笑道:“油嘴滑舌,是不是以前在学校里,经常这样哄女孩子开心?”
    洪宇说道:“青萍嫂子,你可是冤枉死我了,在学校里,我连异性朋友都没一个。”
    “我才不信。”柳青萍撇了撇嘴。
    她觉得洪宇这么优秀,而且长得也帅气,在学校里不可能没女人缘的。
    可她哪考虑到,洪宇之前的家庭情况,没钱,穿着又寒酸,哪有女人喜欢找他玩。
    洪宇无奈道:“是真的,你不信算了。”
    “好吧,我信你了。”
    柳青萍抿嘴一笑,没想到小宇跟自己一样,都是感情小白。
    想到自己是洪宇喜欢的第一个女人,她心中越发的甜蜜,觉得即便是不能一辈子拥有洪宇,那一生也知足了。
    看着女人笑靥如花、风情万种的样子,洪宇心神一怔,一下没忍住,低头对着柳青萍的红唇吻了下去。
    感受到那炙热的男性气息,柳青萍俏脸蹭的一下,绯红一片。
    她赶紧推开了洪宇,往后退了一步,朝着四周东张西望起来。
    “放心吧,没人看见。”洪宇知道女人担心什么。
    柳青萍发现附近确实没有人,大松了口气。
    她白了洪宇一眼,娇嗔道:“你胆子真大,就不怕被人给看见了?”
    洪宇耸肩道:“这有什么怕的,看见了不就看见了?”
    “我们又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你是自由身,我也是自由身,法律都支持我们在一起。”
    “就算是真有一些不开眼的人敢乱嚼舌根,看我不收拾他。”
    柳青萍听了,心里暖暖的,觉得自己没喜欢错人。
    倘若洪宇是那种既想要得到自己的身子,又害怕别人说闲话,只想和自己搞地下情的男人,她才不会这么义无反顾的爱上洪宇。
    不过,洪宇不为自己的名声考虑,她觉得自己作为洪宇的女人,得替洪宇考虑。
    她才不希望自己喜欢的男人,因为自己受到丝毫的非议。
    柳青萍看着洪宇说道:“别人就算不会当面说,背地里肯定会议论的,我不管,我不想别人说你的不好,那样我会很自责的。”
    “说不定,长寿叔也会因为我们俩的事被村里人说三道四,我不喜欢这样,我内心不安。”
    洪宇明白女人的心思,知道女人都在替自己考虑,心中也很感动,点头道:“行,那我以后不亲你了。”
    柳青萍以为洪宇生气了,连忙说道:“我不是说不能亲我,我是......我是说不能大白天在外面就亲我,被村里人看到了不好。”
    “哦!”
    洪宇意味深长的点了点头,忽然咧嘴一笑道:“青萍,那你的意思,是不是让我晚上来你家?”
    “啊!”
    柳青萍一下怔住了,俏脸绯红一片,连忙摇头道:“我......我也不是这意思,你这人脑子里怎么竟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洪宇耸肩一笑,打趣道。
    他就喜欢看女人急得面红耳赤的模样,真可爱。
    “我是......”柳青萍吞吞吐吐,可憋了半天,雪白的颈脖都憋红了,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最后跺了跺脚,道:“反正就不是那意思。”
    “那我要是想你了,怎么办?”
    洪宇装出一副深情款款的模样,故意问道。
    柳青萍紧咬着嘴唇,这么羞人的话,她一个未经人事的女人又怎么好意思说出口。
    脸都快憋得比猴子屁股还要红了。
    洪宇见状,最终没忍住,噗呲一声,哈哈大笑了起来。。
    听到笑声,柳青萍瞬间明白,自己又被洪宇给耍了,心中那是又羞又怒。
    她举起粉拳,轻轻锤了洪宇的胳膊一下,假装生气道:“你这人真是坏死了,就知道调戏我,哼,我不理你了。”
    说着,转身朝屋里走去了。
    她害怕和洪宇继续聊下去,洪宇又会口不遮掩,说出一些羞人的话来。
    简直臊死人了。
    他看着女人摇曳的身姿,摸了摸下巴,喃呢道:
    “还是像青萍这种乡下女人有女人味,纯洁的像一张白纸,稍稍一逗,就脸红心跳,哪像城里的一些女人,太开放了,当面和男人开黄腔,不但不害臊,自己笑得比谁都欢。”
    收起心神,洪宇冲着柳青萍的背影说道:“青萍嫂子,那我就先走了。”
    柳青萍听到洪宇要走,心中瞬间不舍,快速回头,只见洪宇已经消失在小院门口。
    一下子,她的心情变得十分低落起来,心中不由自责道:“柳青萍啊柳青萍,你明明就不想小宇离开的,你刚才怎么要耍小性子,现在好了,小宇肯定是被你气走了。”
    柳青萍坐在大门的石墩上,回想着刚才洪宇调戏自己的话,俏脸再次绯红一片,但嘴角含笑,看得出,她很开心,内心深处还是很喜欢洪宇跟自己说那些情话的。
    ......
    洪宇回到家,开着自己的奔驰车,朝县城驶去。
    十一点左右,他来到了一家名为“万隆酒店”的大门前。
    把车停在酒店门前的广场停车位上,洪宇下车,也没打电话通知肖灵儿说自己到了。
    这是洪宇的性格,做任何事情,都不太喜欢麻烦人。
    酒店看起来很高档,光那大门看起来就十分霸气,旋转玻璃门,门口有穿着统一制服的保安站岗,让人望而生畏。
    换成以前的洪宇,这地方还真不敢进去。
    但今非昔比。
    俗话说得好,钱壮怂人胆。
    他现在身价数千万,别说只是县城的酒店,就是去燕京的人民大饭店,他一样不虚。
    何况,他得到无极仙医的传承,作为无极仙门的传承人,内心的那股自信,也远非以前的自己能比。
    别说是进高档的酒店,即便是入帝王的宫殿,他也一样不虚。
    “哟,这不是洪宇吗?”
    就在洪宇走到酒店门口时,一道鄙夷的声音,传到了他耳中。
    他侧头一看,只见,一群穿着华丽的青年男女朝他走了过来。
    走在最前面的那位,身穿白色西服,身材中等,样貌普通,但气质却与众不同,一看便知是富贵人家。
    洪宇认出此人,是自己的大学同学王军,这名字和他的外貌一样普通。
    说起来,他和这个王军的关系很是不好。
    因为王军这个人家里有钱,从小养成飞扬跋扈,欺负人的性格。
    洪宇是班上有名的穷鬼,属于弱势群体,自然成为了王军的首要欺负对象。
    “王少,这人谁啊?你认识?”
    这时,王军身边的一位青年,朝王军好奇问道。
    王军嗤笑道:“我大学的同学,不过是个穷鬼,天天在学校食堂里擦桌子、洗盘子,还美名其曰勤工俭学。”
    闻言,他身边的那些青年男女皆哈哈大笑起来。
    有些人甚至开启了嘲讽模式。
    “我说这小子怎么一身寒酸样,原来由内而外透露出一股穷逼味。”
    “王少,跟这种穷鬼是同学,简直有辱你的身份啊!”
    “这种穷逼,按说就不配上大学,居然还想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真是好笑死了,毕业了也是跟我们这种有钱人打工的。”
    “......”
    嘲讽声一波接着一波,似乎欺负穷人,能让他们这种有钱人感觉到身心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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