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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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颜色组成了一个阴郁黯淡的莫千澜。
而她的人生,大半部分是莫千澜,小部分是赵世恒,二人给她铸造了一个世界,她在这个世界里兴云布雨,无所不能。
第126章 倦鸟归巢
莫聆风在莫千澜铸造的世界里怡然自得。
莫千澜包容她,放纵她,也招架不住她过人的精力,莫聆风时常感到孤单,在幽深的莫府里游荡。
她记得九思轩有九棵古老的大树,数过书房中共有一百二十一个书架,从书房到二堂的夹道,角落里有一块青砖,有蛛网一般的裂痕。
她像是个无法无天的囚徒,囚困在那一方世界之中。
于是她自作主张,将程廷点缀进来,然而还不足,她将邬瑾也网了进去。
这回足够了,再有人进入就会变得拥挤。
耀眼的日光刺痛了莫聆风的双眼,她不再对着斑斑血迹浮想联翩,凝神等待许久,直到鏖战接近尾声,才抄起刀,一路小跑着奔过去,对着不再敏捷的金虏展开了屠杀。
她面无表情,持刀屠戮,与殷南的兴奋不同,她心中毫无波澜。
这些人是不相干的,鲜血和尸体都无关紧要,只是她前行路上的一部分,终将被她抛在脑后。
收割掉所有金虏性命,斩下头颅,冯范检点伤者,搜刮粮草、兵刃、盔甲,弃马不用,最后将马腿上所缚之物取下,带回三川寨去。
他们来时如同鬼魅,走时负重累累,依旧是势同疾风。
知道金虏大军在后,更是跑的脚不沾地,一路飞奔,沿途只做短暂的停留,补充食水和休息,给伤兵换药,连睡眠都是断断续续,恨不能不眠不休,飞回三川寨。
在漫长的奔袭之中,莫聆风险些累死,鞋底子几乎磨穿,她知道旁人负重,以她更为辛苦,因此也不叫苦叫累,只是闷头前行。
冯范离她最近,时常能感觉到她身上潮热,汗水淋漓不止,浸透了头发,顺着还圆润的下巴往下滴落。
他能看到莫聆风的肩头单薄,金虏一手就能将其捏碎,心中疑惑,不知道这样稚嫩的身体里,是怎么涌出源源不断的意志和力气的。
在六天五夜的长途跋涉后,他们脚底下的黄沙变成了粗粝的砂石和坚硬的黄土地,草木开始葱茏,堡头弓箭手居高临下,率先发现了他们的行踪,再看他们所携带之物,立刻向种家庆送去了消息。
在三川寨沸腾之际,莫聆风一鼓作气,火药似的轰进寨中,一头扎进自己的屋子里,来不及脱鞋,抬腿跪到床上,拖过一件莫千澜用过的鹤氅,整个脑袋都埋了进去。
她耳朵里一片嗡鸣,眼前一阵发黑,喉咙里呼出来的气息冒着干涩的血腥味,胸膛里有撕裂般的剧痛,两条腿沉重而无力,只剩下一颗心在胸膛里剧烈跳动。
面孔脏兮兮地压在鹤氅中,莫千澜的气味拥抱了她,让她委屈的有了眼泪。
“哥哥,累死啦。”
使劲又蹭了蹭,她悄悄地撒娇:“哥哥,我们干掉了一队铁浮屠,我很厉害吧。”
鹤氅温柔地包裹着她的面孔,包容了她的满头大汗和脏。
她贴脸在衣裳上蹭了许久,慢腾腾地爬起来,一屁股坐在椅子里,声如洪钟的叫唤:“殷南,我要喝水!我要洗澡!”
殷南已经提前在水缸中牛饮,听到莫聆风呼喊,立刻提着一壶茶进来,倒满茶盏。
莫聆风接在手中,气吞山河地喝了一气,连喝三碗,灌的肚子鼓鼓囊囊,走路时咣咣当当作响。
“姑娘,种将军说半个时辰后,让您去中账吃晚饭。”
莫聆风解开辫子,拍打辫子里的黄沙,同时感觉自己馊的可怕:“我要洗澡。”
半个时辰后,莫聆风面目一新,头发擦的半干,扎成角髻,内穿轻薄纱衫,外穿长不过膝,披不过肘的轻甲,去中帐见种家庆。
还未进去,就听到里面接二连三的应答之声,有几名士兵陆续领命出来,前往后方两寨要兵,又带上金虏马腿上缴获之物,速去高平寨传信。
莫聆风站在门外等候时,冯范也来了,同样洗的湿漉漉的,神色自若——进入三川寨,回到种家庆身边,他立刻安心,不再心惊肉跳,对自己的印堂是否发黑也全不在乎。
半刻钟后,两人受到传唤,进去之后对着种家庆行礼,不等种家庆对他们二人夸赞上两句,立刻围桌而坐,各自抄起筷子,目不斜视,直插入那一大盆羊肉之中。
莫聆风夹起一大块羊肉,张开嘴,塞入口中,大肆咀嚼。
她饿的很,但是并不狼吞虎咽,咽下羊肉,她抓起一个软乎的蒸饼,向种家庆讨要一碟沙糖。
种家庆此时满心欢喜,看着她很顺眼,立刻一挥手,让亲兵去后营要一碟沙糖来,看莫聆风用蒸饼蘸沙糖吃,不禁捂着腮帮子,替她牙疼。
等二人吃饱喝足,莫聆风对着空空如也的沙糖碟子打了个饱嗝,种家庆的夸赞之词也脱口而出。
他先说冯范有大将之风,智勇双全,能够率领一个都的力量,剿灭金虏一组铁浮屠,随后又说莫聆风果然不是一般的小姑娘,机敏伶俐,胆大心细,还说一般的姑娘敢偷他的马去配种?
不敢,所以莫聆风确实是与众不同。
冯范面色通红,很不好意思地对着面前的茶盏谦虚,莫聆风很坦荡的受了夸赞,听过就算。
而她的人生,大半部分是莫千澜,小部分是赵世恒,二人给她铸造了一个世界,她在这个世界里兴云布雨,无所不能。
第126章 倦鸟归巢
莫聆风在莫千澜铸造的世界里怡然自得。
莫千澜包容她,放纵她,也招架不住她过人的精力,莫聆风时常感到孤单,在幽深的莫府里游荡。
她记得九思轩有九棵古老的大树,数过书房中共有一百二十一个书架,从书房到二堂的夹道,角落里有一块青砖,有蛛网一般的裂痕。
她像是个无法无天的囚徒,囚困在那一方世界之中。
于是她自作主张,将程廷点缀进来,然而还不足,她将邬瑾也网了进去。
这回足够了,再有人进入就会变得拥挤。
耀眼的日光刺痛了莫聆风的双眼,她不再对着斑斑血迹浮想联翩,凝神等待许久,直到鏖战接近尾声,才抄起刀,一路小跑着奔过去,对着不再敏捷的金虏展开了屠杀。
她面无表情,持刀屠戮,与殷南的兴奋不同,她心中毫无波澜。
这些人是不相干的,鲜血和尸体都无关紧要,只是她前行路上的一部分,终将被她抛在脑后。
收割掉所有金虏性命,斩下头颅,冯范检点伤者,搜刮粮草、兵刃、盔甲,弃马不用,最后将马腿上所缚之物取下,带回三川寨去。
他们来时如同鬼魅,走时负重累累,依旧是势同疾风。
知道金虏大军在后,更是跑的脚不沾地,一路飞奔,沿途只做短暂的停留,补充食水和休息,给伤兵换药,连睡眠都是断断续续,恨不能不眠不休,飞回三川寨。
在漫长的奔袭之中,莫聆风险些累死,鞋底子几乎磨穿,她知道旁人负重,以她更为辛苦,因此也不叫苦叫累,只是闷头前行。
冯范离她最近,时常能感觉到她身上潮热,汗水淋漓不止,浸透了头发,顺着还圆润的下巴往下滴落。
他能看到莫聆风的肩头单薄,金虏一手就能将其捏碎,心中疑惑,不知道这样稚嫩的身体里,是怎么涌出源源不断的意志和力气的。
在六天五夜的长途跋涉后,他们脚底下的黄沙变成了粗粝的砂石和坚硬的黄土地,草木开始葱茏,堡头弓箭手居高临下,率先发现了他们的行踪,再看他们所携带之物,立刻向种家庆送去了消息。
在三川寨沸腾之际,莫聆风一鼓作气,火药似的轰进寨中,一头扎进自己的屋子里,来不及脱鞋,抬腿跪到床上,拖过一件莫千澜用过的鹤氅,整个脑袋都埋了进去。
她耳朵里一片嗡鸣,眼前一阵发黑,喉咙里呼出来的气息冒着干涩的血腥味,胸膛里有撕裂般的剧痛,两条腿沉重而无力,只剩下一颗心在胸膛里剧烈跳动。
面孔脏兮兮地压在鹤氅中,莫千澜的气味拥抱了她,让她委屈的有了眼泪。
“哥哥,累死啦。”
使劲又蹭了蹭,她悄悄地撒娇:“哥哥,我们干掉了一队铁浮屠,我很厉害吧。”
鹤氅温柔地包裹着她的面孔,包容了她的满头大汗和脏。
她贴脸在衣裳上蹭了许久,慢腾腾地爬起来,一屁股坐在椅子里,声如洪钟的叫唤:“殷南,我要喝水!我要洗澡!”
殷南已经提前在水缸中牛饮,听到莫聆风呼喊,立刻提着一壶茶进来,倒满茶盏。
莫聆风接在手中,气吞山河地喝了一气,连喝三碗,灌的肚子鼓鼓囊囊,走路时咣咣当当作响。
“姑娘,种将军说半个时辰后,让您去中账吃晚饭。”
莫聆风解开辫子,拍打辫子里的黄沙,同时感觉自己馊的可怕:“我要洗澡。”
半个时辰后,莫聆风面目一新,头发擦的半干,扎成角髻,内穿轻薄纱衫,外穿长不过膝,披不过肘的轻甲,去中帐见种家庆。
还未进去,就听到里面接二连三的应答之声,有几名士兵陆续领命出来,前往后方两寨要兵,又带上金虏马腿上缴获之物,速去高平寨传信。
莫聆风站在门外等候时,冯范也来了,同样洗的湿漉漉的,神色自若——进入三川寨,回到种家庆身边,他立刻安心,不再心惊肉跳,对自己的印堂是否发黑也全不在乎。
半刻钟后,两人受到传唤,进去之后对着种家庆行礼,不等种家庆对他们二人夸赞上两句,立刻围桌而坐,各自抄起筷子,目不斜视,直插入那一大盆羊肉之中。
莫聆风夹起一大块羊肉,张开嘴,塞入口中,大肆咀嚼。
她饿的很,但是并不狼吞虎咽,咽下羊肉,她抓起一个软乎的蒸饼,向种家庆讨要一碟沙糖。
种家庆此时满心欢喜,看着她很顺眼,立刻一挥手,让亲兵去后营要一碟沙糖来,看莫聆风用蒸饼蘸沙糖吃,不禁捂着腮帮子,替她牙疼。
等二人吃饱喝足,莫聆风对着空空如也的沙糖碟子打了个饱嗝,种家庆的夸赞之词也脱口而出。
他先说冯范有大将之风,智勇双全,能够率领一个都的力量,剿灭金虏一组铁浮屠,随后又说莫聆风果然不是一般的小姑娘,机敏伶俐,胆大心细,还说一般的姑娘敢偷他的马去配种?
不敢,所以莫聆风确实是与众不同。
冯范面色通红,很不好意思地对着面前的茶盏谦虚,莫聆风很坦荡的受了夸赞,听过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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