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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有心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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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孙大婶带着她的儿子,义无反顾的离开了这个地方。
    她手上存下的那些银子,已经够他们母子安稳的度过一生了。
    因为先前一直住在常年潮湿的地方,做的也是那样的营生所以心情也十分的压抑。
    于是特意定居在温暖多阳的南方小镇,想要忘记过去的一切从头活过。
    没想到杨大胆醒过来之后,以前的记忆竟然全部被清除掉了。
    于是孙大婶趁着这个机会,慢慢的弥补了他童年缺失的那些母爱。
    大概人在温暖幸福的环境里生活,脾气都会变得十分平和吧。
    杨大胆再也没有吼叫谩骂过母亲,他渐渐懂得了母亲独自抚养孩子的那些艰辛。
    后来孙大婶特意给他娶了一个,十分彪悍但特别会持家的儿媳妇。
    三年抱俩给他凑了一个好字,一家人的生活真的是越来越有奔头了。
    生活的幸福磨平了他先前的棱角,后来的他更是变成了一个远近闻名好脾气的人。
    其实一起过日子哪里会没有磕磕绊绊,婆媳之间也曾经有过不愉快。
    但孙大婶把逐萤的话记在了心里,体谅儿媳妇融入一个陌生家庭的不容易。
    后来常常为自己这个清醒的决定暗自庆幸,不然也不能过上这儿孙绕膝的好日子。
    这边逐萤躲过唐旭的队伍,带着干粮足足走了五天的路程。
    才终于在精疲力尽之前,碰到一个稀稀拉拉住着人的村落。
    村民们倒是热情好客,看到已经快要虚脱的她马上就开始生火做饭。
    逐萤先前根据孙大婶他们的谈话内容,推断出骑马只需要大概一天的时间就到这。
    她当时还觉得距离也不是很远,满打满算她用三天的时间也就足够了。
    哪里知道像她这种,以前根本就没有经历过长途跋涉的小姑娘。
    事情就没有她想象当中的那样容易。
    第一天的时候她还有闲情逸致,欣赏沿途当中的那些美丽风景。
    就跟一只第一次出门的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感觉特别的开心。
    第二天一觉醒来就全身开始酸痛,感觉骨头都快要里面散架一般了。
    她根本就没有胃口吃东西,摸了摸额头竟然已经有了发热的症状。
    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倘若病倒,那可真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
    所以她果断掏出燃昼先前给她的药丸,服下一颗之后没多久的时间就感觉好多了。
    虽然仗着药丸的功效,她算是成功击退了病魔不再头昏脑胀的了。
    但身体上的那些酸痛感,可还是一点都没有减少让人相当的难受。
    现在还是没有风雨的晴朗天气,这要是碰上啥暴风雨的极端情况那可就糟糕了。
    所以逐萤还是坚持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等到情况稍微好一点立马又坚持赶路。
    但这次走得就很痛苦了,感觉每迈动一步肌肉都像在刀割一般。
    这下子就算是再美丽的风景,逐萤也没啥心思去看了。
    她把全部的精神都用在替自己,不停的加油打气上面去了。
    她在心里默默的告诉自己,这不过只是老天爷给的一点点小小考验罢了。
    想要成功救出姐姐以后遇到的困难,只会比今天这个更多更难!
    “你若连这点困难都克服不了的话,还有什么脸提去救姐姐的事情呢?”
    逐萤继续咬牙坚持着,这才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而已。
    “姐姐比你来的时间还长,她遇到的困难比你只会多不会少。”
    “你在心里让姐姐无论如何都要坚持下去,那你又有什么资格去抱怨这些呢!”
    第三天的情况更糟,逐萤甚至感觉自己灵魂和肉体快要分离了。
    每一寸骨血都在叫嚣着酸胀难忍,尤其是腰腹那块感觉快要拦腰折断一样难受。
    但逐萤一直咬紧牙关坚持着,只要忍过最初的疼痛感以后就会好多了。
    她知道现在不能有一点松懈的想法,要不然就会立刻溃不成军。
    逐萤其实心里也很急——她先前预计的时间已经完全过去了。
    但她拿出地图仔细对比了一下,发现却只走了不到三分之一的路程……
    好在到了第四天逐萤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好像脱胎换骨似的。
    浑身的酸痛感全部消失不说,赶起路来也不再和前两天似的有气无力了。
    她现在就像那新买来的机器,已经度过了起初的磨合期可以正常运转起来了。
    就这样逐萤终于在第五天的日落之前,走到了这个可以好好休息一下的小村庄。
    看着远处在田地里不停忙活的农人,逐萤一时间竟然有些热泪盈眶了。
    招待她的那对好心老夫妻,知道她一个弱女子走了五天的时间才到了这里。
    二话不说把家里留着,生蛋的老母鸡杀了炖汤给她补身子。
    “所以燃昼你看,我们人族也不全都是自私贪婪的。”
    逐萤接过老婆婆递过来的热鸡汤,在心里默默的说道。
    “其实往往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心底最善良,因为他们尝遍了人间的百味苦果。”
    “这大概就是因为我曾经淋过了雨,所以特别希望可以替别人撑起一把伞吧。”
    临行之前逐萤拿出剩下的两颗灵药,把它们作为自己的谢意送给了这对老夫妻。
    “这是一位高人前辈送给我的,据说有延年益寿的功效。”
    “要是你们以后身体有啥不妥,可以吃这个药丸试试效果。”
    其实这药丸具体的功效逐萤也不清楚。
    但从能快速治愈自己身体不舒服这件事情来看,抵几顿饭钱应该是绰绰有余才是。
    老夫妻以为逐萤是因为囊中羞涩,所以才撒了这样一个谎言来撑场子。
    他们好心帮助别人从来也没指望有啥回报,于是便点头微笑表示十分感谢。
    逐萤走了大概一日的功夫,唐旭处理完孙大婶那边的事情也刚好赶到。
    之所以他们一直骑着马赶路,都会落在逐萤的后面。
    其实是因为唐旭不死心,又在附近找了好几天紫魈的踪迹。
    他们甚至担着风险进入了迷幻森林,但最后还是一无所获……
    唐旭终于接受了这个宝贝自己无缘得到的事实,吩咐手下打道回府来到这个村庄。
    想想手下跟着的这一班人,这几日也没好好吃喝休息过了。
    于是便决定先在这里修养两日,想要收服人心可不仅仅只是凭借拳头。
    谁知刚刚好又是那对,好心的老夫妻接待的这一行人。
    只是这次他们出手的谢意,可比囊中羞涩的逐萤大方得多了。
    “老头,给了你这么多钱可得好好的招呼我们吃一顿啊。”
    随行的人看着这对直到暮年,还是这样相亲相爱忍不住出言提醒他道。
    “把你面前的这位贵客给伺候好了,随便再赏点就够你们老两口吃喝一年了!”
    老头憨厚的笑了笑“行吧,那就把我圈上的半大猪宰了,给几位爷好好办一桌。”
    唐旭当然知道一头猪对一户农户意味着什么,于是感觉出声阻止。
    “哪里用得着如此隆重,你只把你后院的老母鸡杀一只炖汤就行了……”
    老农摸了摸后脑勺“倒不是我不肯,实在是因为家里已经没有老母鸡了。”
    “本来养了几只下蛋换钱,谁知道前段时间被一只黄鼠狼祸害得就剩一只了。”
    “不巧前两日又来了个小姑娘,据说一个人整整走了五天才到了我们这儿。”
    “我见她精神不是太好,就把最后一只老母鸡杀了炖汤给她喝了……”
    “老头我看你肯定是被她给骗了。”有人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说不定就是一个到处骗吃骗喝的,专挑你们这种年纪大的老年人下手。”
    “那小姑娘长得白白净净的,应该不会是你说的那种人才对。”
    老农立刻摆了摆手,表示自己绝对相信小姑娘的为人。
    “她说她用了五天的时间,才从那边的迷幻森林走过来。”
    “而且她走之前还给了我谢礼,说是一位啥厉害的人给她的药丸。”
    “那你可得拿出来让我们开开眼界,说不定是啥价值千金的宝物呢!”
    说话的人明显就是十足十的嘲笑,因为他们压根儿就不信老农的话。
    “正好我家主人对这方面十分擅长,要真是宝贝你们老两口可就发大财了啊……”
    老农并没听出别人话里的嘲笑,还是十分豁达的说道。
    “我们只是可怜她一个女孩子,这么小的年纪就要吃这样的苦罢了。”
    “至于她给的东西到底值不值钱,我们其实并不是十分的在意。”
    “因为那东西多多少少,都是她的一份感谢之意啊。”
    “方便的话,老人家能不能把那药丸给我看看?”
    唐旭从听到迷幻森林,这几个字的时候就眉头紧锁。
    先前孙大婶倒是偶尔,和他提及了这个女孩子几句。
    但是当时他知道紫魈没了,所以心情很烦躁也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就觉得这个女孩子,可能并不是他以为的那样简单。
    眼见这群人的领头人都已经发了话,老农只得把逐萤送给他的两颗丹药拿了出来。
    当时逐萤看装药丸的琉璃瓶做工精巧,想着以后实在没法可想还能拿去换点钱花。
    所以如今这两颗丹药,就被老农随随便便找了一张纸包起来。
    唐旭刚一看到那两颗,微微透着红光的丹药立马就吃了一惊。
    这样没有掺杂其他颜色完全纯正的红,就不是一般火系灵力者可以制造出来的。
    再则这样珍贵的丹药肯定需要特殊的容器来存放,要不然很容易就会流失药性。
    而这两颗丹药明明就是,用略显粗糙的纸随意包起来的。
    但看它们如今的品相,完全都没有受一丁点的影响。
    “老人家果然好福气,这两颗丹药果真价值千金之数。”
    虽然唐旭没能得到,那可以让人返老还童的紫魈。
    但能遇到这样高品质的丹药,也算得上是吉星高照了。
    “旭爷,这两颗丸子真有这么值钱?”刚刚还在出言调侃的跟班立马傻眼了。
    “千金之数啊!那这老两口岂不是这辈子都不用为钱发愁了……”
    “看这丹药的成色,想必是出自羽族凤凰一脉的手笔。”
    唐旭这话一出口,他手下的几个跟班立即倒吸一口凉气。
    如今这世界大致划分成三个国家。
    住在深海里的人鱼族,他们受自身条件所限只能活动在水源比较丰富的地方。
    天生自带飞行技能的羽族,喜欢住在四季如春鸟语花香的地方。
    但统领羽族的凤凰一脉,拥有强大的火系灵力所以喜欢住在比较寒冷的高山之巅。
    人族倒是哪个地方都能很快适应。
    但由于战斗力实在太弱,只能在其他两族不太活动的地方繁衍生息。
    但有些脑子特别“灵活”的人族,很早以前就已经发现了。
    把穷苦人家的儿女卖到其他两族的地盘做劳工,可是一件十分挣钱的好买卖。
    唐旭就是偶尔之间接触到了这个行业,转变了一下思路所以才能迅速的做大做强。
    而迷幻森林是三族接壤的一个小地方,属于灵兽灵草肆意生长的三不管地带。
    虽然那个地方十分的凶险,很多贵族老爷会花大价钱收里面出来的东西。
    这就导致很多走投无路的人,想要铤而走险进去碰碰运气。
    所以唐旭才会让孙大婶在入口处,开了那个一本万利的小客栈。
    想要进到迷幻森林发大财的,多半都是穷凶极恶之徒。
    他们见到孙大婶孤儿寡母的以为好欺负,无论有无收获都会心存歹意。
    而孙大婶要的不仅是他们身上的财物,还有他们的一整个人!
    最开始还需要唐旭的人,在身边协助才能顺利的得手。
    后来越做越顺手杨大胆也渐渐长大,就他们母子俩就基本可以应付自如了。
    当然他们也会看人下菜碟。
    遇到对方人数太多或者心底善良之辈,就把他们平平安安放过去为后续做宣传。
    至于那些因为一时起了歹心,最后却落得远卖他乡做苦力之人。
    来之前基本就和亲人朋友这些闹得决裂了,所以就算失踪也没多少人在意。
    就算偶尔有疑心之人找过来,就让他们自己进到迷幻森林里面去看看。
    让他们自己去体会一下,是不是危险异常随时随地都有丧命的危险!
    靠着这样一本万利的生意,他们每个人的生活基本都过得挺不错。
    但做这种事情最怕遇到的就是实力强劲的人,搞得不好就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所以他对那些,灵力强悍之人的消息格外的留意。
    才能一眼就认出来,眼前的丹药出自凤凰一脉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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