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苏鹤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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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元宁把眼一瞪,“你这人怎么这么麻烦?我可没问你姓甚名谁。我也不感兴趣。”
她认识篆字,早就看明白黄田石印章上的“鹤亭”二字,再加上这人自报姓苏,那么他的名号就是苏鹤亭喽?就是不知道“鹤亭”是大名还是字。
但这都不是那么太重要。
苏鹤亭见对方这种态度,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压下心中好奇,拱手道别:“那么,就此别过。”
元宁摆摆手,把钱袋子小心翼翼塞进怀里,对眼前这人来了个视而不见。
苏鹤亭原地站了片刻,看女孩子装好钱袋子便上了树继续修剪树枝,再不理他,便也转身走掉了。
元宁居高临下,看到伯钟已经抓到了两只野鸡一只野兔子,兴高采烈往这边来。
再一看,先前的陌生人已经不见了。心中已经猜到了大概,野兔子机灵狡猾的,要不怎么叫“狡兔”呢,凭伯钟的本事肯定是抓不到的。
这肯定是那苏鹤亭的手下帮忙抓到的。这傻小子只怕毫不知情还在那里傻乐呢!
伯钟高高兴兴提着自己的猎物跑过来,没注意脚下还摔了两跤,但他即便摔倒了手里也牢牢抓着自己的猎物没松手。
到了跟前,伯钟笑着大叫:“长姐,你看我抓到了什么!”
元宁从树上下来,这些日子她天天上树下树,动作已经相当麻利,而且也不会挂破衣裳,双脚落地,她拿了草绳,麻利地将猎物全都捆好,丢在筐子里然后伸手拉过伯钟,蹲在地上拉其他的裤腿,看着那鲜血淋漓的伤口,抿着唇问道:“痛不痛?”
“不痛不痛!”伯钟咧着嘴笑,“长姐,这两只野鸡一只兔子够咱们吃好几天啦!嘿嘿嘿!”
元宁一阵心疼,同时暗暗决定,往后一定会让弟弟妹妹们一听见说吃鸡肉兔子肉就觉得厌烦!她会给他们更多更好的东西!
她扯了身边的小蓟,揉碎了给他敷在伤口上,叮嘱道:“你坐下休息一阵,先别动。”
“没事的长姐,”伯钟毫不在乎,“我真的不痛!”
其实怎么能不痛?都流了那么多血……当时他挽着裤腿来的,是被一根挺粗的树枝划伤的,就是怕长姐看到了心疼,才专门把裤子放了下来,却没料到还是被发现了。
不过这样的皮外伤,对他来说真的是小意思了,能够吃到肉才是最要紧的。
元宁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来,“今儿这事儿……也是你运气好,往后可不一定能有这么好的运气。还是那句话,不能让被人知道了,野鸡野兔贼精贼精的,要是来的人多了,可就不好抓了。”
“嗯嗯嗯,”伯钟用力点头,“我知道,我知道!”
元宁也不能就这样放下手里的活儿,继续去修剪树枝去了。野鸡和野兔还都是活的,就算是养上两天也没事。
等到她干完了活儿下来,才和伯钟一起把其中一只野鸡宰了,做成了烤鸡。
两人现在杀鸡也有技巧了,而且伯钟随身还带着一个小罐子,把鸡血都接好了,鸡毛也没丢,全都收拾起来妥善保管着。
暮色四合,两人把火堆灭了,确定不会引起火灾,用大叶子包裹着烤鸡,背着筐子高高兴兴回家去了。
元宁还唯恐伯钟腿疼走路不方便,给他折了一根比较粗的树枝当作拐杖拄着。
回到家中,仲灵已经做好了野菜糊糊,而叔毓也做好了好几个模具,见到他们回来都很高兴。
家里倒是有一盏煤油灯,但是谁都舍不得点,因此就弄了一根松枝点燃了临时照明,只不过松枝烟太大,不能点太长时间。
筐子照旧背回屋子里去,野鸡饿一两顿没什么,野兔吃草就行。可是掀开筐子表面的那些东西,给仲灵和叔毓看到里头的东西的时候,两个小家伙简直要喜极而泣了!
仲灵捧着脸说道:“这兔子还挺肥的,够咱们吃两三天的吧?就是我不会做……”
“那没事,”元宁毫不在意,“我会!”舍得放油,舍得放调料,就不会不好吃。
唯一犯难的就是他们谁都不会剥皮。
这兔子皮虽然不够大,但裁裁剪剪,拼接起来,给小季秀做个小褥子还是够的。
元宁琢磨了一阵,道:“伯钟,吃了饭,我去三老太爷家一趟,请他们帮忙给宰了兔子,你照看好弟弟妹妹。”
伯钟犹豫,“可是这样别人不就知道了么?”
元宁笑了笑,“我自有我的说法,我就说我在路上给人指路,这是人家给我的谢礼。”
伯钟扶了扶额头,“长姐,指个路而已,谁会给你这么肥的一只兔子啊!”
“你这小子,还挺精明的!”元宁伸手在他脑门上轻轻弹了一下,“普通意义的指路当然是不能了,但若是性命攸关呢?这事儿你们谁都别管,若是有人问起来,你们就说不知道,往我身上推就是了。”
三个人都默默点头。
元宁挨个摸了摸他们的脑袋,轻声说道:“我知道你们担心什么,既然让人家帮忙,这兔子肉势必是要送一些出去的,但你们也要想一想,咱们谁都不会剥皮,这皮剥下来还得熟一熟,要不然怎么用?
“我是打算给季秀缝个小褥子小被子的,先前的鸡毛咱们也都攒着呢,若是够了,咱们做一条大被子,冬天的时候就暖和多了。”
他们家的被子都是旧的不能再旧的,有些布都不能洗了,一洗就破。棉絮更是又黑又沉,一点都不保暖,之前虽然请老族长帮忙买了一些布和棉花,但也只是做了两条被子,身子底下的褥子还都是旧的呢。
第三次吃野鸡,味道和之前两次又有不同,几个人都啃得满手油,之前的一点点不甘也随之消散了。
他们吃肉能省下来一点粮食,所以给季秀熬的米汤就浓稠了许多,小家伙儿胃口也好,吃饱了就睡了,十分省事。
饭后,安顿好了弟弟妹妹,元宁就拎着兔子出门去了。
走了没几步就看到前面站着一个高大的黑影,吓了一跳,幸而她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根棍子,挥舞了一下棍子,衡量了一下自己爹小身板,她觉得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她认识篆字,早就看明白黄田石印章上的“鹤亭”二字,再加上这人自报姓苏,那么他的名号就是苏鹤亭喽?就是不知道“鹤亭”是大名还是字。
但这都不是那么太重要。
苏鹤亭见对方这种态度,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压下心中好奇,拱手道别:“那么,就此别过。”
元宁摆摆手,把钱袋子小心翼翼塞进怀里,对眼前这人来了个视而不见。
苏鹤亭原地站了片刻,看女孩子装好钱袋子便上了树继续修剪树枝,再不理他,便也转身走掉了。
元宁居高临下,看到伯钟已经抓到了两只野鸡一只野兔子,兴高采烈往这边来。
再一看,先前的陌生人已经不见了。心中已经猜到了大概,野兔子机灵狡猾的,要不怎么叫“狡兔”呢,凭伯钟的本事肯定是抓不到的。
这肯定是那苏鹤亭的手下帮忙抓到的。这傻小子只怕毫不知情还在那里傻乐呢!
伯钟高高兴兴提着自己的猎物跑过来,没注意脚下还摔了两跤,但他即便摔倒了手里也牢牢抓着自己的猎物没松手。
到了跟前,伯钟笑着大叫:“长姐,你看我抓到了什么!”
元宁从树上下来,这些日子她天天上树下树,动作已经相当麻利,而且也不会挂破衣裳,双脚落地,她拿了草绳,麻利地将猎物全都捆好,丢在筐子里然后伸手拉过伯钟,蹲在地上拉其他的裤腿,看着那鲜血淋漓的伤口,抿着唇问道:“痛不痛?”
“不痛不痛!”伯钟咧着嘴笑,“长姐,这两只野鸡一只兔子够咱们吃好几天啦!嘿嘿嘿!”
元宁一阵心疼,同时暗暗决定,往后一定会让弟弟妹妹们一听见说吃鸡肉兔子肉就觉得厌烦!她会给他们更多更好的东西!
她扯了身边的小蓟,揉碎了给他敷在伤口上,叮嘱道:“你坐下休息一阵,先别动。”
“没事的长姐,”伯钟毫不在乎,“我真的不痛!”
其实怎么能不痛?都流了那么多血……当时他挽着裤腿来的,是被一根挺粗的树枝划伤的,就是怕长姐看到了心疼,才专门把裤子放了下来,却没料到还是被发现了。
不过这样的皮外伤,对他来说真的是小意思了,能够吃到肉才是最要紧的。
元宁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来,“今儿这事儿……也是你运气好,往后可不一定能有这么好的运气。还是那句话,不能让被人知道了,野鸡野兔贼精贼精的,要是来的人多了,可就不好抓了。”
“嗯嗯嗯,”伯钟用力点头,“我知道,我知道!”
元宁也不能就这样放下手里的活儿,继续去修剪树枝去了。野鸡和野兔还都是活的,就算是养上两天也没事。
等到她干完了活儿下来,才和伯钟一起把其中一只野鸡宰了,做成了烤鸡。
两人现在杀鸡也有技巧了,而且伯钟随身还带着一个小罐子,把鸡血都接好了,鸡毛也没丢,全都收拾起来妥善保管着。
暮色四合,两人把火堆灭了,确定不会引起火灾,用大叶子包裹着烤鸡,背着筐子高高兴兴回家去了。
元宁还唯恐伯钟腿疼走路不方便,给他折了一根比较粗的树枝当作拐杖拄着。
回到家中,仲灵已经做好了野菜糊糊,而叔毓也做好了好几个模具,见到他们回来都很高兴。
家里倒是有一盏煤油灯,但是谁都舍不得点,因此就弄了一根松枝点燃了临时照明,只不过松枝烟太大,不能点太长时间。
筐子照旧背回屋子里去,野鸡饿一两顿没什么,野兔吃草就行。可是掀开筐子表面的那些东西,给仲灵和叔毓看到里头的东西的时候,两个小家伙简直要喜极而泣了!
仲灵捧着脸说道:“这兔子还挺肥的,够咱们吃两三天的吧?就是我不会做……”
“那没事,”元宁毫不在意,“我会!”舍得放油,舍得放调料,就不会不好吃。
唯一犯难的就是他们谁都不会剥皮。
这兔子皮虽然不够大,但裁裁剪剪,拼接起来,给小季秀做个小褥子还是够的。
元宁琢磨了一阵,道:“伯钟,吃了饭,我去三老太爷家一趟,请他们帮忙给宰了兔子,你照看好弟弟妹妹。”
伯钟犹豫,“可是这样别人不就知道了么?”
元宁笑了笑,“我自有我的说法,我就说我在路上给人指路,这是人家给我的谢礼。”
伯钟扶了扶额头,“长姐,指个路而已,谁会给你这么肥的一只兔子啊!”
“你这小子,还挺精明的!”元宁伸手在他脑门上轻轻弹了一下,“普通意义的指路当然是不能了,但若是性命攸关呢?这事儿你们谁都别管,若是有人问起来,你们就说不知道,往我身上推就是了。”
三个人都默默点头。
元宁挨个摸了摸他们的脑袋,轻声说道:“我知道你们担心什么,既然让人家帮忙,这兔子肉势必是要送一些出去的,但你们也要想一想,咱们谁都不会剥皮,这皮剥下来还得熟一熟,要不然怎么用?
“我是打算给季秀缝个小褥子小被子的,先前的鸡毛咱们也都攒着呢,若是够了,咱们做一条大被子,冬天的时候就暖和多了。”
他们家的被子都是旧的不能再旧的,有些布都不能洗了,一洗就破。棉絮更是又黑又沉,一点都不保暖,之前虽然请老族长帮忙买了一些布和棉花,但也只是做了两条被子,身子底下的褥子还都是旧的呢。
第三次吃野鸡,味道和之前两次又有不同,几个人都啃得满手油,之前的一点点不甘也随之消散了。
他们吃肉能省下来一点粮食,所以给季秀熬的米汤就浓稠了许多,小家伙儿胃口也好,吃饱了就睡了,十分省事。
饭后,安顿好了弟弟妹妹,元宁就拎着兔子出门去了。
走了没几步就看到前面站着一个高大的黑影,吓了一跳,幸而她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根棍子,挥舞了一下棍子,衡量了一下自己爹小身板,她觉得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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