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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
——自然是它的封面。
在这期的《品格》刚刚上市时,全国各地,所有人第一眼便注意到了画面上那个俊美得宛若精灵般的少年。
他没有力气地卧躺在无垠洁白的雪地里,身上穿着的是一件流苏型的灰白麻布长衫,袖口与领口都被磨损得破烂泛白,而这少年便穿着如此简素的服装,用那双澄澈干净的眼睛注视着杂志外的世界。
整个画面就是一片纯洁的雪白。
少年银白色的发丝仿佛被风吹过一样的凌乱,但是却乱得极有美感。白雪封锁了他的睫羽,翩跹纤长的睫毛,清俊秀朗的眉峰。莹白色的雪花沾染着他清亮的眸子,成为这副场景中最令人触动的景色。
在你乍一看到这副照片的时候,你完全无法用语言叙述出那眸子里到底承载着怎样的感情。
这个少年蜷缩在白雪之中,但是他的眼中却蕴含着无限的希望。
爱好哲学的人看到这副照片,第一反应是“死亡与光明”;懂得摄影的人看到这副照片,第一感想是“光影运用”;关注时尚的人看到这副照片,第一反应是“《品格》这期改变很大啊”;至于外貌协会的人看到这副照片……
“啊啊啊啊明小玉怎么又更美了啊!我要舔锁骨,我要舔锁骨!”
“锁骨给你,手指我舔了啊!!!”
“明小玉的白毛真的猴猴看猴猴看啊!!!不行锁骨和手指我都要,来单挑!!!”
……
《品格》三月刊发售的当天,全国销量两万八。这个销量对于《品格》来说算是不错了,但是谁都知道,杂志第一天的销量往往是最多的,甚至会比之后几天都出十几、二十倍,因此在两万八的基础上想要达到十万的销量,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但是令《品格》编辑部的其他编辑跌破眼镜的是,第二天晚上,全国传来的销量反馈竟然报出了一个让他们所有人都不敢相信的数字:“三万!”
众人:“∑(っ°Д°;)っ!!!”
三万?
三万!!!
真的没有说错吗?真的不是三千,而是三万吗!!!!
相比于手下们的惊慌失措,陈蓉辰却淡定地品了一口咖啡,道:“你们要知道,封面是一本时尚杂志的核心,只要封面能够吸引住人、同时表达出一种思想境界,那么这本杂志就注定成功。”
是的,许多第一天买了《品格》三月刊的读者们,一开始或许是真的被那封面吸引住了,只是单纯地去欣赏这副照片的美感。但是当他们把书拿回家再仔细翻看之后,他们的心情便产生了某种奇妙的变化。
明小玉除了在封面上有登场外,在杂志的中间版块里,还有他的一个单人访谈。
对于杂志方的几个问题,明小玉回答得是滴水不漏也颇为幽默,引得不少读者哈哈大笑,对他路人转路人粉。同时,在那个访谈版块中,还放上了明小玉同系列的其他七八张照片。
如果说封面上的那第一张照片带给读者们的是冲破画面、刺激惊艳的美丽的话,那么再看了后面几张照片后,他们却完全遗忘了这是一副照片,而是完全的沉浸在少年清澈却幽深的目光中了。
白雪与少年,这个少年能将洁白的雪花衬托得更加纯洁,他就好像是银白色的精灵,有时又好像是被冰雪封住的王子,等待着春日降临、破开冰雪的那一天。
真的很美,无论是模特还是摄影家的技术,都将这组照片拍到了最美的程度。
明喻曾经说过,陶琴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摄影家中,除了费老以外最为出色的,没有之一。
尤其是在表现一种惨白冷肃、脆弱高贵的美感时,陶琴的水平已经完全超过了费老,她用独特的女性眼光,挖掘出某种独属于男人的美丽,同时将这样稀薄的美丽放大,最后形成了这样一幅幅耀眼出色的美丽照片。
就连明喻在看到这组照片的时候都忍不住地找陶琴要了全套照片,映成了相册放在家中收藏,更不用说是其他读者了。
尤其是某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席姓读者,人家早就为明小玉的银白色头发的造型画了两♂幅♂画,如今竟然看到了完全上过妆、并且还穿上了最为合适衣服的明小玉,该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席姓读者是大为惊艳,当机立断地让自己的经纪人去买了500本!
没错!
是500本!
直接将两家书店全部买空断货了啊!
但是第二天,该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席姓读者竟然大臂一挥,又买了500本啊!!!
丁博:“你特么的买这么多本,是打算贴墙上看,还是真拿去泡澡啊?!人家明小玉还在继续拍杂志,而你如果再这样买下去,你别墅的那间仓库可就放不下了啊!(╬ ̄皿 ̄)凸”
某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席姓读者思索了片刻,最后郑重地说道:“帮我再买套房子吧。”
丁博:“(⊙口⊙)!!!你什么意思,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不会想专门买个房子,从此以后都用来放你家缪斯的杂志、写真什么东西的吧?!”顿了顿,丁博突然想到:“等会儿!你到底把明喻当作什么人啊,你对他过了点啊,席择!”
闻言,俊美优雅的男人淡定地抬眸,看着眼前已经有点不知所措的自家经纪人,他轻挑一眉,道:“他是我这辈子,一定要抓住的人。”
与此同时,明小玉正在参观赵睿给他新找的一处房子。
原本明喻一直以为,找房子这件事大概是罗茹先做好,找到一间地理位置好、性价比又高的房子。但是没想到一个月不见,赵睿的办事效率竟然高到了这种程度,才过了两三天就找到了一间相当不错的公寓。
正巧这间公寓还没有装修,但是它的主人却要出国了,所以才想着赶紧将公寓出手。
明喻将房子的每个角落都检查好、确认没有任何问题了,便与那房主签订转让合约,请律师看过以后,才将整套房子的一半款项全部打给了那个房主,其他余款则在未来一年内还清。
“真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啊……”
看着这间明亮宽敞的公寓,明小玉微微一笑,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未来的家。
嗯,为了拥有一个自己的家,就算是暂时回到解放前,那也是值得的!
……千万别让明小玉知道,某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席姓读者为了收藏他的杂志,竟然壕气冲天地直接又买了一套房子!要让明小玉知道了,他恐怕恨不得操起自己的杂志狠狠地往对方脸上砸去,一边还捂着自己干瘪瘪的钱包,怒斥:“你这是在挑衅我们大帝都的房价!你这是在挑衅我们大帝都的房价!男人,你这是在惹火!!!”
唉,真是万恶的有钱人啊。
——自然是它的封面。
在这期的《品格》刚刚上市时,全国各地,所有人第一眼便注意到了画面上那个俊美得宛若精灵般的少年。
他没有力气地卧躺在无垠洁白的雪地里,身上穿着的是一件流苏型的灰白麻布长衫,袖口与领口都被磨损得破烂泛白,而这少年便穿着如此简素的服装,用那双澄澈干净的眼睛注视着杂志外的世界。
整个画面就是一片纯洁的雪白。
少年银白色的发丝仿佛被风吹过一样的凌乱,但是却乱得极有美感。白雪封锁了他的睫羽,翩跹纤长的睫毛,清俊秀朗的眉峰。莹白色的雪花沾染着他清亮的眸子,成为这副场景中最令人触动的景色。
在你乍一看到这副照片的时候,你完全无法用语言叙述出那眸子里到底承载着怎样的感情。
这个少年蜷缩在白雪之中,但是他的眼中却蕴含着无限的希望。
爱好哲学的人看到这副照片,第一反应是“死亡与光明”;懂得摄影的人看到这副照片,第一感想是“光影运用”;关注时尚的人看到这副照片,第一反应是“《品格》这期改变很大啊”;至于外貌协会的人看到这副照片……
“啊啊啊啊明小玉怎么又更美了啊!我要舔锁骨,我要舔锁骨!”
“锁骨给你,手指我舔了啊!!!”
“明小玉的白毛真的猴猴看猴猴看啊!!!不行锁骨和手指我都要,来单挑!!!”
……
《品格》三月刊发售的当天,全国销量两万八。这个销量对于《品格》来说算是不错了,但是谁都知道,杂志第一天的销量往往是最多的,甚至会比之后几天都出十几、二十倍,因此在两万八的基础上想要达到十万的销量,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但是令《品格》编辑部的其他编辑跌破眼镜的是,第二天晚上,全国传来的销量反馈竟然报出了一个让他们所有人都不敢相信的数字:“三万!”
众人:“∑(っ°Д°;)っ!!!”
三万?
三万!!!
真的没有说错吗?真的不是三千,而是三万吗!!!!
相比于手下们的惊慌失措,陈蓉辰却淡定地品了一口咖啡,道:“你们要知道,封面是一本时尚杂志的核心,只要封面能够吸引住人、同时表达出一种思想境界,那么这本杂志就注定成功。”
是的,许多第一天买了《品格》三月刊的读者们,一开始或许是真的被那封面吸引住了,只是单纯地去欣赏这副照片的美感。但是当他们把书拿回家再仔细翻看之后,他们的心情便产生了某种奇妙的变化。
明小玉除了在封面上有登场外,在杂志的中间版块里,还有他的一个单人访谈。
对于杂志方的几个问题,明小玉回答得是滴水不漏也颇为幽默,引得不少读者哈哈大笑,对他路人转路人粉。同时,在那个访谈版块中,还放上了明小玉同系列的其他七八张照片。
如果说封面上的那第一张照片带给读者们的是冲破画面、刺激惊艳的美丽的话,那么再看了后面几张照片后,他们却完全遗忘了这是一副照片,而是完全的沉浸在少年清澈却幽深的目光中了。
白雪与少年,这个少年能将洁白的雪花衬托得更加纯洁,他就好像是银白色的精灵,有时又好像是被冰雪封住的王子,等待着春日降临、破开冰雪的那一天。
真的很美,无论是模特还是摄影家的技术,都将这组照片拍到了最美的程度。
明喻曾经说过,陶琴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摄影家中,除了费老以外最为出色的,没有之一。
尤其是在表现一种惨白冷肃、脆弱高贵的美感时,陶琴的水平已经完全超过了费老,她用独特的女性眼光,挖掘出某种独属于男人的美丽,同时将这样稀薄的美丽放大,最后形成了这样一幅幅耀眼出色的美丽照片。
就连明喻在看到这组照片的时候都忍不住地找陶琴要了全套照片,映成了相册放在家中收藏,更不用说是其他读者了。
尤其是某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席姓读者,人家早就为明小玉的银白色头发的造型画了两♂幅♂画,如今竟然看到了完全上过妆、并且还穿上了最为合适衣服的明小玉,该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席姓读者是大为惊艳,当机立断地让自己的经纪人去买了500本!
没错!
是500本!
直接将两家书店全部买空断货了啊!
但是第二天,该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席姓读者竟然大臂一挥,又买了500本啊!!!
丁博:“你特么的买这么多本,是打算贴墙上看,还是真拿去泡澡啊?!人家明小玉还在继续拍杂志,而你如果再这样买下去,你别墅的那间仓库可就放不下了啊!(╬ ̄皿 ̄)凸”
某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席姓读者思索了片刻,最后郑重地说道:“帮我再买套房子吧。”
丁博:“(⊙口⊙)!!!你什么意思,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不会想专门买个房子,从此以后都用来放你家缪斯的杂志、写真什么东西的吧?!”顿了顿,丁博突然想到:“等会儿!你到底把明喻当作什么人啊,你对他过了点啊,席择!”
闻言,俊美优雅的男人淡定地抬眸,看着眼前已经有点不知所措的自家经纪人,他轻挑一眉,道:“他是我这辈子,一定要抓住的人。”
与此同时,明小玉正在参观赵睿给他新找的一处房子。
原本明喻一直以为,找房子这件事大概是罗茹先做好,找到一间地理位置好、性价比又高的房子。但是没想到一个月不见,赵睿的办事效率竟然高到了这种程度,才过了两三天就找到了一间相当不错的公寓。
正巧这间公寓还没有装修,但是它的主人却要出国了,所以才想着赶紧将公寓出手。
明喻将房子的每个角落都检查好、确认没有任何问题了,便与那房主签订转让合约,请律师看过以后,才将整套房子的一半款项全部打给了那个房主,其他余款则在未来一年内还清。
“真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啊……”
看着这间明亮宽敞的公寓,明小玉微微一笑,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未来的家。
嗯,为了拥有一个自己的家,就算是暂时回到解放前,那也是值得的!
……千万别让明小玉知道,某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席姓读者为了收藏他的杂志,竟然壕气冲天地直接又买了一套房子!要让明小玉知道了,他恐怕恨不得操起自己的杂志狠狠地往对方脸上砸去,一边还捂着自己干瘪瘪的钱包,怒斥:“你这是在挑衅我们大帝都的房价!你这是在挑衅我们大帝都的房价!男人,你这是在惹火!!!”
唉,真是万恶的有钱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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