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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一点奇怪,以前一有时间,他们都会黏在自己的身边。可现在莫忆儿空闲的时候,总见不到他们几个,也不知道藏到哪里去了,她也不好在部落里大张旗鼓的问,只能这么憋着,心里不由得闷闷的。
难不成是幡戈那个草药让他们误会了自己。以为自己不喜欢和他们那个。种种的猜测让莫忆儿头晕脑胀。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十几天,就在莫忆儿忍不住,想要找他们摊牌时候,他们神神秘秘的把自己拉到部落不远处的一块空地。
说起來,这块空地莫忆儿还想着春天到了用它來种向日葵的,可沒想到,这会儿空地上燃着一堆堆的篝火,神域部落和淌崖部落的族人都坐在篝火边,喜气洋洋的看着她。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开宴会吗。怎么沒人通知我。”莫忆儿诧异,每一堆的篝火上面都放着新鲜的肉类再烤着,有野兔,野鸡,野羊,野牛,野鹿子等等。在这个冰雪消融的季节,能捕猎到这么多新鲜的肉类,看來他们是准备了许久。这些都是小动物,抓起來可比一只野牛繁琐多了。这么丰盛种类的食物,是在庆祝的时候才会同时架上篝火,一起烤熟的。
“我们是想要给你一个惊喜。”小绒球笑眯眯的说着,拉着她的手,手指还在她的手心搔了搔。
“來,先披上兽皮衣。”丝末拉也走了过來,手中拿着一件兽皮,火红火红的,是火狐皮。
火狐在这个时代,可是比白狐还难以找寻,而且面前一件兽皮衣服可不止是一只火狐皮就能做成的。
莫忆儿傻傻怔在那里,任由丝末拉把她身上的白虎皮披风脱下,套上新的兽皮衣服。这件火狐兽皮衣和她以往穿得不同,尤为复杂,虽比不得现在的服装裁剪,但在远古时代來说,绝对是前无古人的。
比起以前穿得兽皮衣服,更显纤腰,领口也微微立起,显得更加爽利,有气派。腰间依旧是火狐皮做成的腰带,上面还用珍珠穿起來做了装饰。不仅如此,丝末拉更是给莫忆儿做了一顶火狐皮的帽子,穿起來,整个人都是火红火红的。
天啊。这是……这么一身的火红,竟然让莫忆儿想到了‘嫁衣’这个词。她记得,她曾经和几个男人说过,婚礼要穿红色才吉利,虽然她也喜欢白色的婚纱,可是比起來,她更喜欢古代的大红嫁衣。
这个时期沒有丝绸,沒有刺绣,却沒想到,她的男人竟然给她做了这么一件火红火红的衣服,让她眼眶不由发热。
而她穿上火狐兽皮衣的时候,也着实惊呆了所有人。
她肤若凝脂,如积雪一般白皙,唇粉嫩粉嫩的,使她更显娇俏,尤其那一双带着星光的眸子,望人一眼,仿佛能摄人心魄一般。不禁男人们被她的美色惊呆,就连女人也不由在她的娇颜上流连忘返。
“怎么样。对这身嫁衣还满意吗。”丝末拉最先回过身來,对自己的大作很是满意,不枉他这十几日偷偷摸摸的缝制兽皮,甚至熬红了双眼。
莫忆儿连忙点头,满意,太满意了。
小绒球见此也勾起一抹迷人的笑容,看來,自己费尽心力,寻了许久的火狐皮终于沒有白费。
此时,楚炑也走到莫忆儿的身边,用一种极其温柔,又有些霸道的声音说道:“莫忆儿,今天我们就举行仪式,宣布我们几人的夫妻关系。这是你说的,举行过仪式之后,我们便是一家人,永远不离不弃。”
莫忆儿微怔,原來他们还记得给自己一个婚礼。不过,楚炑的声音和眼神竟然暗含警告,她忽然想起,那晚她说自己后悔和他们在一起,原來,她一直还都在意着。
“是啊,莫忆儿,现在我们开始举行仪式,从今以后,不许你在和我们分开,除非我们死。”丝末拉用非常严肃的语气说着,也带有几分警告的意味,想來,自己那晚说的话他们几个是都知道了,这会儿……是在集体逼婚吗。
不过……她喜欢。
之前那么一点点的后悔,一点点的不坚定,都因为面前四个男人的坚定而消失了。她觉得自己真是混蛋,都把他们给睡了,怎么还能后悔呢。以后,她一定不可以再这样了。
正想着,老首领走到了他们的身边,满面笑容,大声的对所有人说:“今日,我以淌崖部落老首领的身份來主持莫忆儿和丝末拉、小绒球、楚炑、幡戈的……啥婚仪式。”老首领脑子还有点晕,好些个词都是几个男人刚刚交给他的,有些记不住。“总之,这个仪式之后,他们就要永远在一起,永远不分开。丝末拉,你愿意吗。”
“我愿意。”丝末拉激动的回答。
“小绒球,你愿意吗。”老首领又问小绒球。
“当然愿意。”小绒球昂着他帅气的头,字正腔圆的回答。
“楚炑,你愿意吗。”老首领继续问。
“愿意,今生不悔。”楚炑的郑重承诺,让莫忆儿心中一震。
“幡戈,你愿意吗。”老首领心中觉得,这样问來十分的麻烦,但几个男人拜托他这样做,他只好照做了。
“愿意。”幡戈回答了,但是却低着头,让人看不清他的神色。只是,这时的莫忆儿完全处在激动的状态,根本沒发现他有什么不对。
“莫忆儿……”
“我愿意,愿意。”还不等老首领问莫忆儿,莫忆儿就大声的喊了出來。原谅她,太激动了,一听到喊她的名字,她就连忙答应了,生怕晚一秒钟。
☆、第118饮血酒
此刻的莫忆儿,完全不知矜持为何物。她眼圈微红,看着面前的四个男人,他们是那么高大英俊,各有特色,无一不是部落中最出色的男子。可他们为了自己,宁愿委屈,也一直不离不弃,她还有什么理由不愿意。
此刻,她急于表达自己的决心,让几个男人明白,他们的付出她都有看到,她都明白,也会记在心里。
部落其他的人,见莫忆儿如此,都由衷的笑了起來。
几个男人也是很激动的样子,纷纷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们本身就是帅气逼人,如今四个男人站在一起,又露出这样的笑容,迷得两个部落的女人纷纷尖叫起來。不过,这有的是为了热闹,添个好彩头,有的则是对他们有意思。
不过,今儿是大喜的日子,莫忆儿也不介意,因为她相信自己的男人,即便是有女人脱 光了勾 引他们,他们都不会动心。
以前,她并沒有这么自信,可今日的惊喜,让她明白了这几个男人的用意。他们不仅仅是要给她一个惊喜,还是要让他们之间多一层保障。也就是,给他们一些安全感。思及至此,莫忆儿心中一动。并且看到了族人们身边放着的水酒,便有了主意。
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下,倒了一碗酒进去,指尖放在口中使劲儿一咬,
难不成是幡戈那个草药让他们误会了自己。以为自己不喜欢和他们那个。种种的猜测让莫忆儿头晕脑胀。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十几天,就在莫忆儿忍不住,想要找他们摊牌时候,他们神神秘秘的把自己拉到部落不远处的一块空地。
说起來,这块空地莫忆儿还想着春天到了用它來种向日葵的,可沒想到,这会儿空地上燃着一堆堆的篝火,神域部落和淌崖部落的族人都坐在篝火边,喜气洋洋的看着她。
“这,这是怎么回事儿?开宴会吗。怎么沒人通知我。”莫忆儿诧异,每一堆的篝火上面都放着新鲜的肉类再烤着,有野兔,野鸡,野羊,野牛,野鹿子等等。在这个冰雪消融的季节,能捕猎到这么多新鲜的肉类,看來他们是准备了许久。这些都是小动物,抓起來可比一只野牛繁琐多了。这么丰盛种类的食物,是在庆祝的时候才会同时架上篝火,一起烤熟的。
“我们是想要给你一个惊喜。”小绒球笑眯眯的说着,拉着她的手,手指还在她的手心搔了搔。
“來,先披上兽皮衣。”丝末拉也走了过來,手中拿着一件兽皮,火红火红的,是火狐皮。
火狐在这个时代,可是比白狐还难以找寻,而且面前一件兽皮衣服可不止是一只火狐皮就能做成的。
莫忆儿傻傻怔在那里,任由丝末拉把她身上的白虎皮披风脱下,套上新的兽皮衣服。这件火狐兽皮衣和她以往穿得不同,尤为复杂,虽比不得现在的服装裁剪,但在远古时代來说,绝对是前无古人的。
比起以前穿得兽皮衣服,更显纤腰,领口也微微立起,显得更加爽利,有气派。腰间依旧是火狐皮做成的腰带,上面还用珍珠穿起來做了装饰。不仅如此,丝末拉更是给莫忆儿做了一顶火狐皮的帽子,穿起來,整个人都是火红火红的。
天啊。这是……这么一身的火红,竟然让莫忆儿想到了‘嫁衣’这个词。她记得,她曾经和几个男人说过,婚礼要穿红色才吉利,虽然她也喜欢白色的婚纱,可是比起來,她更喜欢古代的大红嫁衣。
这个时期沒有丝绸,沒有刺绣,却沒想到,她的男人竟然给她做了这么一件火红火红的衣服,让她眼眶不由发热。
而她穿上火狐兽皮衣的时候,也着实惊呆了所有人。
她肤若凝脂,如积雪一般白皙,唇粉嫩粉嫩的,使她更显娇俏,尤其那一双带着星光的眸子,望人一眼,仿佛能摄人心魄一般。不禁男人们被她的美色惊呆,就连女人也不由在她的娇颜上流连忘返。
“怎么样。对这身嫁衣还满意吗。”丝末拉最先回过身來,对自己的大作很是满意,不枉他这十几日偷偷摸摸的缝制兽皮,甚至熬红了双眼。
莫忆儿连忙点头,满意,太满意了。
小绒球见此也勾起一抹迷人的笑容,看來,自己费尽心力,寻了许久的火狐皮终于沒有白费。
此时,楚炑也走到莫忆儿的身边,用一种极其温柔,又有些霸道的声音说道:“莫忆儿,今天我们就举行仪式,宣布我们几人的夫妻关系。这是你说的,举行过仪式之后,我们便是一家人,永远不离不弃。”
莫忆儿微怔,原來他们还记得给自己一个婚礼。不过,楚炑的声音和眼神竟然暗含警告,她忽然想起,那晚她说自己后悔和他们在一起,原來,她一直还都在意着。
“是啊,莫忆儿,现在我们开始举行仪式,从今以后,不许你在和我们分开,除非我们死。”丝末拉用非常严肃的语气说着,也带有几分警告的意味,想來,自己那晚说的话他们几个是都知道了,这会儿……是在集体逼婚吗。
不过……她喜欢。
之前那么一点点的后悔,一点点的不坚定,都因为面前四个男人的坚定而消失了。她觉得自己真是混蛋,都把他们给睡了,怎么还能后悔呢。以后,她一定不可以再这样了。
正想着,老首领走到了他们的身边,满面笑容,大声的对所有人说:“今日,我以淌崖部落老首领的身份來主持莫忆儿和丝末拉、小绒球、楚炑、幡戈的……啥婚仪式。”老首领脑子还有点晕,好些个词都是几个男人刚刚交给他的,有些记不住。“总之,这个仪式之后,他们就要永远在一起,永远不分开。丝末拉,你愿意吗。”
“我愿意。”丝末拉激动的回答。
“小绒球,你愿意吗。”老首领又问小绒球。
“当然愿意。”小绒球昂着他帅气的头,字正腔圆的回答。
“楚炑,你愿意吗。”老首领继续问。
“愿意,今生不悔。”楚炑的郑重承诺,让莫忆儿心中一震。
“幡戈,你愿意吗。”老首领心中觉得,这样问來十分的麻烦,但几个男人拜托他这样做,他只好照做了。
“愿意。”幡戈回答了,但是却低着头,让人看不清他的神色。只是,这时的莫忆儿完全处在激动的状态,根本沒发现他有什么不对。
“莫忆儿……”
“我愿意,愿意。”还不等老首领问莫忆儿,莫忆儿就大声的喊了出來。原谅她,太激动了,一听到喊她的名字,她就连忙答应了,生怕晚一秒钟。
☆、第118饮血酒
此刻的莫忆儿,完全不知矜持为何物。她眼圈微红,看着面前的四个男人,他们是那么高大英俊,各有特色,无一不是部落中最出色的男子。可他们为了自己,宁愿委屈,也一直不离不弃,她还有什么理由不愿意。
此刻,她急于表达自己的决心,让几个男人明白,他们的付出她都有看到,她都明白,也会记在心里。
部落其他的人,见莫忆儿如此,都由衷的笑了起來。
几个男人也是很激动的样子,纷纷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们本身就是帅气逼人,如今四个男人站在一起,又露出这样的笑容,迷得两个部落的女人纷纷尖叫起來。不过,这有的是为了热闹,添个好彩头,有的则是对他们有意思。
不过,今儿是大喜的日子,莫忆儿也不介意,因为她相信自己的男人,即便是有女人脱 光了勾 引他们,他们都不会动心。
以前,她并沒有这么自信,可今日的惊喜,让她明白了这几个男人的用意。他们不仅仅是要给她一个惊喜,还是要让他们之间多一层保障。也就是,给他们一些安全感。思及至此,莫忆儿心中一动。并且看到了族人们身边放着的水酒,便有了主意。
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下,倒了一碗酒进去,指尖放在口中使劲儿一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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