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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这跟汤又有什么关系?

    “那你知道你为何神格不稳,没有自带的天才地宝么?”

    “请上仙明示。”

    “因为你没有填完坑。”孟婆又道,“坑底读者的怨念拉扯着你,扣住了本该属于你的天才地宝不让你成神。除非你亲身上阵将剧情走完,否则永远就只能这样过下去。”

    庄向晨:“……”

    我擦节操呢?!谁家读者这么凶残让作者死了都要被扣住衣服只能裸奔!说好的生死遁为坑文界第一大利器呢!全都是黑米分吧你们!还要不要脸了!

    不过……那个“亲身上阵”又是什么意思?

    “就是要你自己去真实的文中去推动剧情的意思。因为你死的太早,很多炮灰的存在其实都不够稳定,若想完完整整的跑完剧情,你就必须去代替他们。”孟婆看懂了他的眼神,“随机进入你曾经坑过的一本书,控制他们严格按照剧情规划前进,当此书成功结局的那一刻,你就能够回来了,懂么?”

    “懂了!”

    “那你去吧。”

    说完她抬起一脚,把庄向晨踹进了汤里。

    第3章 林中野狼(一)

    “救命啊啊啊啊啊啊啊——”庄向晨猝不及防下一头栽进黄汤,只觉得吾命休矣,紧紧闭上眼睛准备迎接滚烫的开水。然而就在他快要接近水面的刹那,一股庞大的吸力从下方传来,像是开启了一条神秘的隧道,黄汤避开,他在其中旋转着下坠,很快就失去了知觉。

    孟婆站在隧道的最高处向下看,只见隧道口从出现第一缕光开始变得越来越大,逐渐露出其下的景象。就如同站在云端俯视大地,莽莽苍苍的森林,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越来越近,甚至是大街上奔跑的骏马和行走的路人,都一一显现出来……

    “不好!”孟婆脸色大变,猛地一挥袖子,砰一声卷起大团云雾,埋住了整座奈何桥。烟雾散去,原本站在这里的佝偻老太太已经失去踪影,只剩一锅恢复原样的黄橙橙的汤,和地面上孤零零躺着的长柄石勺。

    片刻后,又是两声爆响带烟雾特效,阎罗王和判官凭空出现了在孟婆原本待着的地方。阎罗王挥挥手将还在无意识向前传送的鬼魂队伍停下,判官则弯腰拾起彻底碎掉的长柄勺,表情显得有些奇特。

    “居然就这样把这尊瘟神给送走了……”

    “是啊,就是只怕他若尽快解决了这事,还要再回来。”

    奈何桥下,忘川之水滔滔不歇,浑黄的波涛带着一种奇特的韵律向流淌,却没有丝毫的水花。半透明的鬼混们排成长队表情麻木地行走着,直到碰到阎罗王设置的结界,最后叠成一种淡灰的颜色。

    两人相视一笑,露出心照不宣的猥琐笑容。

    地府发生了什么事,庄向晨是完全不知道的。这时他正怀疑孟婆是不是直接把他扔进了一只崭新的滚筒洗衣机里,大功率,低耗能,转速高,等再见天日的时候,都已经晕得连吐都吐不出来了。

    紧接着就是高空跳伞——没有降落伞的那一种。庄向晨以自由落体运动直线下坠,穿过白云穿过小鸟穿过树梢和绿叶,最后……突然间错乱。

    只听“滋——”的一声,就像是一台信号接收不良的电视机,眼前所有的景象都开始扭曲起来,最后随着一声爆响化为空白。

    怎么了?庄向晨心里无可抑制地恐慌起来,周围全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他像是悬浮着,却又像是在下坠……下坠……下坠……

    一到黄光猛地破开空间,笼罩在他身上。

    有人在他耳边大喝一声:“抱元守一,稳定心神!”

    我听不懂啊!庄向晨正想咆哮,身体却自发的动起来,一股狂暴的能量从下腹丹田处冲出,沿着四肢百骸蔓延。束缚着他的白色突然间破碎了,先前那道黄光带着他冲了出去。

    “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啊——”

    庄向晨满脸悲痛地趴在雪地里,满身灰白色的长毛在寒风中乱卷。

    他妈的穿越就穿越,为什么他会变成一条狗!这地方一看就是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说不定还是一只没人要的流浪狗。他回头看了眼自己灰白的身躯,心里想着这身体估计也该老死了,看这毛都白了。

    说好的拯救剧情呢?一条要死不死的老狗怎么拯救剧情?

    孟婆坑我!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情况应该不是孟婆故意的。他还记得那片刻如同空间错乱的感受,还有最后救了他一命的那道黄光。

    对了,黄光……那到底是孟婆分出的仙力还是干脆就是她本人?若是本人,那她是不是也和自己一同来到了这个未知的世界里?

    庄向晨立刻振作起来,如果孟婆真的也来到了这里,肯定要过来找他的。就算是没来……没来的话,他也只能就这么凑合着过了。

    收拾好心情,庄向晨庄向晨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试着往前走。两条腿都走过,四条腿自然也不在话下,除了一开始有点踉踉跄跄之外,他很快都能在及肚子深的雪地里小跑了。

    大雪伴随着狂风在林间呼啸,庄向晨小心翼翼地跳过带刺的灌木,绕了几圈后,很快找到几行野鸡野兔的脚印,顺着方向追了过去。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他现在虽然还没有感到饿,可至少也得先存点儿粮食,否则等真饿的发慌腿软,凭他这都市长大,五体不勤的人类技术哪有可能逮的着任何活物?

    ↑↑↑他并不知道,若是在食物贫乏的情况下,很多大型食肉动物都会在很远外循着血腥味追来,那种情况下,他这条“老狗”压根就不可能保得住自己的食物。

    幸好今年是个丰年,山脚下几个村子里都存上了足够过冬的粮食,几乎没有什么人选择冒险进入这片野狼出没的山林里打猎。而同样的,没有了人类的祸害,这里野鸡野兔不说满地都是,也实在是不少了。

    庄向晨很快扑住一只小兔子,咬着脖颈把它给叼起来。这只兔子浑身上下的毛发都是雪白雪白的,要不是他本来就是循着脚印追过来,再加上变成狗后眼力直飚5.0,还真不一定能发现的了它。

    这时,庄向晨嗅到了一股血腥味。

    不是来源于他口中的兔子,而是他左前方很远的地方。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先把嘴里的吃完再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他也已经发现自己的失误了,这么远的情况下他都能闻到那边传来的气息,那别的食肉动物呢?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这会儿恐怕已经有别的竞争对手发现他和他的兔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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