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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向晨还给俩儿子都取了名,狼易和狼迩,又好念又好记,可惜他自己舌头打转怎么也念不出来,于是也就没谁知道了。

    狼迩自己倒是知道这名字怎么写,庄向晨用爪子写给他看过,同样的还有庄向晨自己的名字。小孩儿在这方面表现出超凡的天赋,很快自己就也能用小短手歪歪扭扭地写出来了,就连歪扭的幅度都跟庄向晨写的一模一样。

    庄向晨:“……”这个不要学啊儿砸!

    这里的冬季很漫长,庄向晨用爪尖在石头高处划道道,一直划了一百一十九道,山间的溪水才开始破冰。细小的芽儿从消融的冰雪中探出头来,不少小动物也开始渐渐从冬眠中醒来。

    对这一点最直观的体现是,三狼一人经历了近一个月只能吃个半饱的日子后,又开始可以吃到肚子溜圆了。

    这天清晨,庄向晨卷着身子把俩儿子团在一起,狼迩揪着狼易的耳朵骑在它背上,两个小的打打闹闹。小狼崽子倒是听有分寸,从不对弟弟动爪子动牙,都是老。二率先撩拨它。

    今天是母狼轮班,通常这时候它就应该已经在外面吃饱,叼着多的食物回来了。

    可爷儿仨一直等到天色大亮,两个小的忍不住饿着肚子睡了过去,都没有见到母狼的影子。

    庄向晨的心中突然有了些不好的预感。母狼向来准时,再说了这座山上野鸡和野兔都颇多,昨天它还带回两只鸡,今天怎么会抓到现在都还没回来?

    他轻轻将两个儿子放在地上,站起身来一声长哞。

    “呜——”悠远的狼叫声在山间回荡,没有任何回应。

    怎么会?庄向晨有点儿慌了。他安逸日子过了几个月,都快要忘记自己是身处野兽出没的危险山林。狼这种东西虽然强,可若是碰到老虎或者熊,压根就不是对方一合之敌。

    还有人……猎人。

    动物的世界里并没有法律,也就更没有“杀人偿命”这一点,它们每天都在自相残杀。同样的,古代也没有“珍惜动物保护法”,就算有,灰狼这种深山老林里到处都是的东西也不可能加入进去。

    “呜呜?”小狼崽子和小孩儿都被惊醒了,疑惑地看着他。小孩儿晃晃悠悠站了起来,用手揪着庄向晨背上的毛保持平衡。

    庄向晨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突然耳朵一动。

    极细碎的声音,像是有什么生物在走动,向这里靠近,但绝不是狼,狼很谨慎,不会发出这么大的声音。

    “它们”不止一个。

    是人!

    庄向晨差点跳了起来,毫无疑问这些人是被他刚才那声哞叫引来的。他顾不上再考虑母狼到底怎么了,迅速矮下身子,用脑袋将还没反应过来的小孩儿顶到自己背上,同时示意小狼跟上。

    他带着两个儿子朝相反的方向跑去,但并没有跑的很远,始终保持着能听到他们动静的距离。他身体紧绷,小狼崽子和小孩儿都感觉到了这种紧张,下意识一声也不吭。

    “有窝……热的……”风向变了,风中伴着血腥气飘来破碎的声音,夹杂着间歇的狗叫声,“……跑了……”

    庄向晨从来没有如此感激过上苍,不是让自己落到一个语言不通的世界里。

    随着人类的靠近,声音也逐渐清晰起来。

    “算了吧,跑就跑了。”

    “那怎么行?鹏少爷下个月就要来野猎,万一被狼伤着了,大夫人非扒了我们的皮不可!”

    “哪有那么巧,都杀了这么多了。”

    “这山可没多大……”

    大夫人,鹏少爷,野猎,已经杀了很多。

    短短几句话就已经可以说明很多事情,庄向晨气得两眼发花,空气中的血腥味更让他双眼通红,恨不得扑出去将那些人全都给咬死。小狼也嗅到了那股浓重的气息,虽然还有些懵憧,但也直觉感到了危险,口中发出低低的呜呜声。

    就为了个富家子弟野猎的安全,这帮人竟然准备杀光这座小山上所有的猛兽!

    更别说那个“大夫人”……这个词他已经是第二次听见了,第一次是在几个月前,那个意图杀死他家小孩儿的猎人口中所说的人。

    母狼和他通常打猎的地方正在那些人来这里的方向。庄向晨想了想,在周围转了一圈,找到一个树洞,顶进去一些干草,再将小狼崽子和小孩儿都塞到了里面。

    “呜?呜呜呜呜。”两个小崽子都想往外爬。庄向晨没有再纵容他们,从喉咙口发出威胁的声音,让他们有些畏惧地又缩了回去。

    乖儿子。庄向晨有些心酸地想,弄来干草石头之类的东西将洞口遮掩住,自己则悄悄地往那些人的方向去了。他和母狼在一起养了这么久儿子,虽无夫妻之实——这是当然的,也有夫妻之名。他断然做不到不顾母狼生死,一个人带着俩儿子就这么跑掉。

    万一母狼只是被那些人给吓跑了呢?万一它之后还会再回来呢?不说它回来有可能直接撞到那些人,就是为找他们爷儿仨而到处逛,也有可能遇到危险。

    他尽量悄无声息地潜过去。那些人有狗,但血腥味这么重,他们一定是把所有的“猎物”都随身带着,用来吸引新的猎物。

    但这样也必定会干扰猎犬的嗅觉,它们不一定能发现他。

    必须要去看个究竟。

    几个月来逮鸡逮兔子练出来的隐藏技能总算是看得过去了,他顺利来到了峭壁边,没有惊动任何一个人或者一条狗。

    这队人足足有十多个,每人都穿着兽皮精制的猎装,手上拎着刀,背上背着弓箭。其中七个人还牵了狗,清一色的狼狗,膘肥体壮。

    他们每个人都带了马,但是没有骑,马背上放着他们各自的猎物。

    其中一只枣红马的背上有一只毛色灰白的母狼,睁着眼睛,已经死去多时了。

    第6章 林中野狼(四)

    那一瞬间庄向晨以为自己就要炸开了。

    但是他没有,最后关头他想起小狼崽子和小孩儿,已经准备跃出的腿又慢慢缩了回去。

    “嗷呜——”一条大狼从他不远处另一个草丛里蹦了出来,扑向猎队。它也是灰色的,但灰的近黑,体型也比庄向晨它们大很多,放小说里估计就是个“丛林狼王”的角色。

    其中一人搭弓射箭,一气呵成,箭头力度之大,从狼嘴进去,尖端从后脑勺突出。

    “就是这只吧。”那人捡起狼尸扔到自己的马背上,正是那匹油光发亮的枣红马。他的猎物也是最多的,都快要放不下了,不像队里有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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