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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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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时已经迟了两个多小时。

    范小离说自己打开门时傻了眼。空荡荡的教室里只有老娘皮一个人。她一动不动坐在那里,双手交叠搁在膝上,背脊挺拔,面色平静,就像一尊优美的石膏像。

    那尊雕像看见她唯一的学生后突然有了生气,老娘皮以舞者的姿态站起来,对范小离说,来,咱们开始。

    我不知道此刻的老娘皮愿不愿意听我说话,我反复拨打她的号码,忐忑而耐心地等着她的声音。

    待通话的铃音响了良久,终于在接起的瞬间又被掐断了。

    我在电话这头泣不成声。

    我喊她,老师。

    老师,我又能跳舞了。

    此后几天,我每天都最早去排练室,先完成打扫,然后开始练舞。每天也都是最晚一个离开排练室回家的人。我把与《遣唐》无关的一切都抛在脑后,只剩献给舞蹈的一腔血热,一瓣心香。

    反正一句话,就算九天玄女跟我争,这角色我也当仁不让。

    一位比黎翘年长许多的影坛大腕儿忽然被爆出轨,大腕儿素有模范丈夫的美名,于是旱天惊雷,媒体转移了注意力,所谓的倒黎运动也逐渐平息。

    那天我照旧最早抵达排练室,skylar第二个到,见别的演员都没出现,便拽着我的胳膊,要跟我八卦。

    你知道吗,lee决定亲自执导《遣唐》,他在最短时间重建剧组班底,连那支难到死的《太平》都找到了来救场的演员。

    是吗?我努力压抑忍不住就要上扬的嘴角,故作不知地问,谁啊?

    小和尚,你别装嘿,你不可能不知道。

    真不知道。嘴角咧到耳朵根,我已经打算坦白了。

    “若星、九九比我知道的还早,你跟lee走得那么近,难道是最后一个知道的?”skylar露出一脸不解,接着又露出一脸崇敬与憧憬,“你应该也听过她的名字,杨滟,人家可是青舞赛的冠军呢。”

    十八、光头不见光头

    后来又听skylar说,杨滟到排练室来过一回。

    skylar说杨滟比原来那个女演员美出百倍,气质涵养也好出百倍,说她不笑时像个捧心西子,一笑又极热闹好看——这话很有说服力,因为skylar本身也是个漂亮妞,而且从不自认人下。

    当时我不在排练室,无法亲证杨滟是否真如传说般颠倒众生,但我承认这番话让我极不痛快,黎翘不在国内,吉良没跟着一起,我等不及黎翘亲口向我证实,抱着最后一丝侥幸去向吉良求证。

    吉良注视我良久,轻轻叹息说,是。他跟兄长似的安慰我并劝诫我安于本分,因为梦想是很危险的东西。

    这话我信。曾经很长一段时间我听见这两个字就要发笑,它是“手可摘星辰”似的谎话,只属于盲目理想的文青或者不经世事的愣头青,它会煽动并催化你的热情,鼓励你登高、伸手,然后发现自己一无所有。

    “可……可是黎翘……”

    我忽然闭上嘴。不得不说,我有点烦吉良眼里的同情与怜悯,我明明好着呢。事已至此,我一没打算哭闹,二没打算上吊,我努力把显在脸上的情绪收拾得蓬勃一些、体面一些,然后笑着跟他告别。

    说来也奇怪,练舞的时候从不嫌累,这会儿我端着一脸笑容走到街上,突然眼前一黑,腿软得动弹不了。

    北京到处是人,东跑西颠与南来北往的在这里聚首,有钱没梦、有梦没钱的同享一片沙尘暴。时有飞絮飘落,街边柳树欹斜,柳叶儿早已返青。我点着一根烟蹲在路沿边,目光追着一个好看煞了的妞儿,领子低,偏偏奶子又大,半截胸脯露在外头,白花花的。我吞吐烟雾,神态下流地朝她吹口哨,她则一把挽紧了身边那个秃瓢便腹的大叔,回我一个情深意重的白眼——

    自己把自己逗乐了。

    我在路边坐到天黑。

    看醉汉的蛇行,看小儿的蹒跚,看富者昂首阔步,再看那些与我一样的人疲于奔命。

    人的眼睛为什么长在前头?我想,那是因为哪怕被生活扯着蛋了,我们也只能往前走。

    黎翘最近挺忙,前阵子的媒体风波影响了他新片的拍摄进度,他抽空从剧组回到北京,二话不说便拽我出去。

    那条阿拉斯加犬趴伏在车后座上——这挺新鲜,这条狗有自己的保姆,平时黎翘不带它出门的。

    我问他,去哪儿?

    “你不是一直想见顾遥吗?”黎翘把我撵去副驾驶座,自己开车,“带你去见他,成天意淫人家手淫自己,总该见一面。”

    其实我没跟黎翘说,我偶尔手淫的对象早就不是顾遥了。想我占着近水楼台之便,与这位腿长臀翘的雄性尤物朝夕相对,没理由这种时候还幻想别人。

    连他送我的那个礼物我也试着用过一回。日本人在这方面确实挺天才,那东西动起来生龙活虎,跟真物就没两样。我拿着那东西跟自家老二比了比——我本来也不小啊,但跟这庞然大物搁一块儿,顿时显得柴瘦柴瘦,屌毛不浓密了,龟头不圆壮了,马眼也不水灵了。

    我忖着这么大的家伙实在吞不下去,于是想着那双烟灰色的眼睛,想着攥手里的假阳物是爷裆里的真东西,放它于唇边吻了吻,又滋溜滋溜摸了自己一阵子,爽得不得了。

    但黎翘现在皱着眉,专心看路,不看我。

    我偏不说。我不惯着他。

    顾遥住的地方不是别墅区,而是一栋独立的摩天大楼。

    给我们开门的是个年轻女人,没看清脸,光被她的光头慑住了。女人看似与黎翘是旧相识,一见面就与他热情拥抱,贴面亲吻,然后她把注意力移向了牵在我手中的狗,蹲下身,冲这大家伙挥了挥手说,闪灵,好久不见。

    大狗立马挣脱了我的牵制,不顾我多日的梳洗喂养之情,伸着舌头觍着脸,就朝对方扑过去。

    呸,畜生!

    我才知道这狗原来叫“闪灵”,黎翘不是喜爱宠物的人,他一直管这只阿拉斯加犬叫阿拉斯加,有时候嫌麻烦叫它“多哥”,就是……dog。

    听女人的意思,闪灵是她寄养在黎翘那儿的,只因她的老公不喜欢在家里养狗。

    我被女人引进门,换上拖鞋,等着与偶像见面。

    “这是顾遥,你应该早就见过了。这是顾遥的太太——”黎翘为我作介绍,停顿一会儿才说出女人的名字,杨滟。

    目光所指之处,正是那个光头女人。

    我当然记得杨滟,我不记得她的人,但我记得她的名字;我也当然记得顾遥,他和当年相比没一点变化,他比黎翘黑了不少,但轮廓硬挺,看着一样英俊。

    他们都不记得我了。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茫茫人海谁认识谁呀。我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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